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2103431 上传时间:2023-05-02 格式:DOCX 页数:42 大小:70.3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2页
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2页
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2页
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2页
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2页
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42页
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42页
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42页
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42页
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42页
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42页
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42页
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42页
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42页
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42页
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42页
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42页
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42页
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42页
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42页
亲,该文档总共42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docx

《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docx(42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docx

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结构解析汇编结构最后版

“深圳市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常见疑难问题解析汇编”(结构部分)

《高规》、《广东省(高规)补充规定》、超限高层

1.《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第7.1.2条规定了短肢剪力墙结构(即短肢剪力墙较多的剪力墙结构)中的短肢剪力墙具有更严格的抗震措施要求,而《广东省<高规>补充规定》第6.0.3条,是否已将该要求扩大到所有的短肢剪力墙?

比如一般剪力墙结构中的个别短肢墙,是否也需满足该规定?

解析:

《广东省(高规)补充规定》是比《高规》扩大了范围,鉴于短肢墙的不利性与有争议性,我们认为执行《广东省(高规)补充规定》的必要性。

《广东省(高规)补充规定》对短肢剪力墙的截面定义、抗震等级、配筋数量等方面均有不同的规定。

2.设计中经常碰到局部平面隔层开洞的情况,判别超限高层建筑时,应如何考虑?

解析:

这要看缺板层的开洞情况,如果缺板层开洞面积大于30%,则要套上超限条款中平面不规则中楼板不连续这一项。

3.《高规》第4.6.3条水平位移限值,可否考虑有害位移角的影响?

解析:

可以考虑有害位移角的影响,详《广东省(高规)补充规定》第3.5.1条、3.5.2条。

4.连梁的抗震等级,等同框架梁,还是等同抗震墙?

解析:

连梁是剪力墙的组成部分,其抗震等级均与其相连的剪力墙相同。

5.一般剪力墙结构的墙长,按照标准层200厚1700长设计,但在底部几层一般会墙体加厚,但此时又不满足一般墙8倍墙厚之要求,那么该部分墙体设计是否可按照短肢剪力墙设计?

解析:

可按《广补》第3.2.3条执行,当墙厚大于层高的1/15并且在300mm以上时,截面的高厚比大于4、小于8时,也属于一般剪力墙。

6.框支剪力墙结构的落地剪力墙,墙厚一般很厚(如500mm),但设计有时很难满足墙长应大于4m。

如何处理?

解析:

规范并无厚墙长度的要求,对于框支结构的落地厚墙,根据《广补》第3.2.3条的精神,当墙的长度与厚度之比小于4时,应按柱子设计,否则按加强部位的剪力墙设计。

7.高度大于60m的框架——剪力墙结构,如果框架柱或者剪力墙需要转换,应该怎样进行设计?

解析:

《砼高规》没有带转换的框架——剪力墙结构的设计规定,可以参考框支剪力墙结构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比方说转换层以下抗剪等级的提高,转换梁柱参照框支梁、柱进行设计等。

8.同一个结构单元有多个局部转换的转换层,需要采取哪些结构措施?

解析:

抗震设计不宜在同一结构单元采用多个局部转换的方案,如果采用的话,建议做到如下各点:

1、每一局部转换层整层都是加强层:

2、按最高转换层考虑转换层的高度;3、两个局部转换层之间的层数不宜超过两层;4、最高局部转换以下构件的抗震等级比《砼高规》表4.8.2提高一级。

9.《高规》第10.2.8-1条规定了框支梁面、底筋的最小配筋率。

对于面筋最小配筋率的控制,是支座面,还是跨中通长面筋?

解析:

应依全梁面通长筋来考虑。

10.对于特一级剪力墙,规范未规定轴压比,是否可参照《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结构)的要求,取轴压比不大于0.4?

解析:

可以。

11.芯柱的配筋构造见《06G101-1》第46页。

是否在已设框架柱、框支柱复合箍筋的基础上,还要另设芯柱部分的箍筋?

芯柱部分的纵筋和箍筋,在计算中如何体现?

解析:

按《高规》第6.4.2条注5,采用芯柱的目的在于增加柱子的轴压比限值,与结构计算无关。

该注还规定,芯柱纵向附加筋的截面之积不小于柱截面之积的0.8%。

从国家的统一技术措施可知,芯柱的箍筋是需要另加的,建议芯柱的附加箍筋参照《高规》表6.4.3.2配置。

12.仅承受框架柱的转换梁,是否与承受剪力墙的转换梁构造相同?

解析:

承受框架柱的转换梁与仅承受框支次梁荷载的框支主梁的受力方式一样,以弯、剪受力为主;承受剪力墙的框支梁与上部剪力墙共同工作,梁上除了有弯剪之外,还有轴向拉力,框支梁是拉弯构件。

《高规》第10.2.8条第2款仅适用于承受剪力墙的转换梁,其余条款均适用于两者。

13.在两栋高层之间的某些楼层用钢连廊相连通,支座拟采用减震球型钢支座,设计中应考虑哪些问题?

是否要将两栋建筑与钢连廊连成整体,以计算三者之间的相互影响?

审查此类结构(包括支座),主要依据哪些规范条文?

解析:

两栋高楼之间采用减震球型钢支座,属于滑动支座,设计时可以近似单栋独立设计计算,不考虑相互影响。

减震球型钢支座,如果采用的是专利产品,因为该产品已经通过了专门鉴定,审查机构只要确认其所提供的力学计算数据正确就可以了。

注意支座长度应不小于两栋高层相向震动时的两位移之和。

14.非一字剪力墙和短肢剪力墙,如何具体区分?

解析:

剪力墙的墙肢两侧均有跨高比小等于5的连梁相连,或一侧有跨高比小等于5的连梁而另一侧有翼墙或端柱相连时,或一侧有跨高比小等于5的连梁而另一侧有跨高比大于5的非连梁相连时,此墙肢不作为一字剪力墙。

参照《北京细则》当墙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为5~8,但墙肢两侧均与跨高比小等于2.5的连梁或翼墙相连时,此墙肢不属短肢剪力墙。

 

15.剪力墙无支长度的定义要明确。

何时用无支长度计算最小墙厚?

何时用层高来确定最小墙厚?

解析:

按《砼高规》第7.2.2条,剪力墙的厚度对层高和无支长度这两项要求都是要满足的,剪力墙的无支长度是墙长方向与其相交的翼墙或端柱之间的距离。

当剪力力墙的翼墙长度大等于其厚度的3倍或端柱截面边长大等于其墙厚的2倍时,视为有翼墙或有端柱。

16.在计算转换层高度时,一般从地面以上起计算大空间层数。

但对于约束较差的不完整地下室,如三边有约束、一边开敞的情况,地下室是否计入底部大空间层数内?

解析:

高层建筑的地下室应依靠地下室四周的密实回填土提供侧向约束保证,才能满足上部建筑的整体稳定要求。

约束较差的不完整地下室,存在单向无约束的情况,地下室宜计入底部大空间层数内。

17.坡地建筑的室外地坪标高一般都是变化的。

计算建筑物高度时,室外地坪标高的取值,对于高度处于最大适用高度临界点的建筑物而言,将可能关系到它是否属于超限建筑。

到底如何取算基准标高点呢?

解析:

参照第16条。

18.当转换层不在同一层时(设有多个转换时),如何控制其上下刚度比?

是剪弯刚度,还是其它?

解析:

应依各转换层所在层数按《砼高规》附录E分别进行转换层上、下结构侧移刚度计算。

19.次框支梁的面筋是否也需要满足规范第10.2.8条最小配筋率的要求?

次框支梁支座面筋过大,对于主框支梁的影响,又如何考虑?

解析:

结构转换层的设计不宜采用主、次框支梁方案,当无法避免要采用时,应按《砼高规》第10.2.10条进行应力分析。

《砼高规》第10.2.8条强制性条文未区分主、次梁,也就是说次梁也要执行该条文。

至于次框支梁支座面筋过大对主框支梁的影响问题,由于框支梁截面比较大,抗扭能力比普通框架梁强,次框支梁按《砼高规》第10.2.8条的最小配筋率配置面筋,框支主梁若不能承受此扭矩时,可以采取在其平面外增设次梁以平衡平面外弯矩等措施。

20.支承异型剪力墙(转角墙、T型墙等)的转换梁,其翼墙方向伸出梁宽度之外。

此时,是否要设置相应方向的梁来支承翼墙?

该梁是否按转换梁来设计?

是否应满足《高规》第10章规定?

解析:

这样看翼墙伸出的长度、受荷的大小而定,如果伸出不多,主要部分都在主框支梁内,适当设一根小梁支承就可以了,不一定都要按次框支梁来设计。

21.深圳市规划局文件“深规【2006】389号”,规定“考虑偶然偏心的扭转位移比大于1.2时”属于扭转不规则,可否适当放松?

解析:

考虑偶然偏心的扭转位移比大于1.2作为判断超限高层中的一项不规则,属于偏严的条款,但是政府的法规应遵守。

22.《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第10.6.1条规定:

“塔楼结构与底盘结构质心的距离不宜大于底盘相应边长的20%”。

深圳市规则局文件深规(2006)38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也规定:

“单塔或多塔与大底盘的质心偏心距大于底盘相应边长20%”时,属超限高层,应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如果严格执行此条款,很多项目都要报超限审查。

关于这一条,实际操作中如何把握?

解析:

与上题一样,也属于偏严的条款,政府的法规应遵守。

但《广东省<高规>补充规定》第3.5.1条可供参考。

23.有些高层建筑结构进行整体抗震计算时,出现某层侧移刚度与上一层侧移刚度70%的比值或与上三层平均侧移刚度80%的比值远小于1.0的情况,该层地震剪力放大1.15倍能否抵偿侧移刚度差?

解析:

依《高规》第4.4.2条的要求,该比值不宜小于1.0。

当该比值远小于1.0时,说明结构刚度沿竖向存在刚度突变,在地震作用下会形成应力突变集中的薄弱层,应尽量调整结构布置方案,以满足高规要求。

若无法调整结构方案时,应依《高规》第5.1.13条的要求补充采用弹性时程或弹塑性分析进行薄弱层验算,并应对薄弱部位采取有效的抗震构造措施。

24.对于尚无规范规程可依的新材料、新技术,该如何对待?

解析:

新材料、新技术应通过政府主管部门鉴定审批,并经由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可行后方能使用。

25.在计算中按照剪力墙输入的短肢墙,在施工图中能否按照框架柱的构造形式配筋?

解析:

短肢墙在计算中应按短肢墙输入,其施工图中,应在两端设暗柱,按照短肢墙的构造要求配筋,有的设计者以墙输入的短肢墙按照柱的形式配筋,此种情况应只适合于墙肢太短,无法设暗柱的情形,也往往是墙肢截面高度不大于墙厚的4倍时,此时应按框架柱设计,即计算和构造(包括配筋形式)均应符合框架柱的要求。

26.剪力墙结构中含有少量柱,结构体系及抗震等级如何确定?

解析:

当“少量柱”不影响到剪力墙的动力变形特性时,仍按剪力墙结构确定抗震等级;当“少量柱”实际上并不少,改变了剪力墙的动力变形特性时,应按框架—剪力墙结构确定抗震等级。

27.高层剪力墙平面外有单侧相交跨度较大的楼面梁时,仅设置较小的暗柱会不会有安全隐患?

解析:

一般不应出现这种情况,实在无法避免时,应验算剪力墙平面外的弯矩和稳定,并应尽量降低梁支面筋的配置量。

28.主楼为剪力墙结构或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与少量框架结构的裙房连为一体,该如何确定结构体系与抗震等级?

解析:

依《高规》第4.8.6条要求及《广东省<高规>补充规定》第3.6.4条的要求,裙房可按框架—剪力墙结构考虑抗震等级及计算。

29.在实际工程中,框架梁、柱中心线不能重合,产生偏心的实例较多,有什么好的办法可以消除其不利影响?

解析:

当梁柱中心线不能重合时,在计算中应考虑偏心对梁柱节点核心区受力和构造的不利影响,以及梁荷载对柱子的影响。

处理方法有三种:

(1)采取楼板外伸、框架梁移到柱中的办法;

(2)采用加梁宽的方法,使梁、柱中心线之间的偏心矩不宜大于柱截面在该方面宽度的1/4;(3)如梁柱偏心距大于1/4柱宽时,宜采用《高规》第6.1.3条推荐采用梁水平加腋办法。

30.《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是否也能作为设计与审图的依据?

解析:

《全国技术措施》是经建设部审查批准,可供设计与审图作参考,参考的方法依据此书中前言第四段:

“凡属规范(规程)的细化、引伸部分,是必须贯彻执行的;凡属以经验总结为依据的部分,是不得无故变更的,确有特殊情况时,允许采用更合理的措施;凡属建议的,可结合实际灵活掌握,使设计更为经济合理;凡属地方性的技术措施,则应结合有关省、市、自治区的技术法规予以实施。

31.依《高规》及《抗震规范》的规定,剪跨比不大于2的框架柱,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0(强条),但在实际设计及设计时,有些计算软件的成果不直观提供剪跨比数值而无法判别是否属于这种类型的框架柱,该怎么办?

解析:

解决办法有二种:

(1)尽可能选用有提供框架柱剪跨比的软件进行整体计算;

(2)当计算结果没有提供剪跨比时,对于反弯点位于层高中部的框架柱,可近似地采用柱净高与柱截面高度之比不大于4来判断,必要时还要依构件内力来换算剪跨比。

32.高层结构存在角部重叠与细腰形的结构平面时,未采取任何加强措施。

解析:

角部重叠与细腰形的结构平面,位于中央凹面部位地震时容易产生应力、应变集中现象,应依《高规》第4.3.3条的条文说明采取加强措施如下:

在凹角部位应采取加大楼板厚度、增加板内配筋、设置集中配筋的边梁配置45°斜向钢筋等。

33.剪力墙的连梁顶面、底面纵筋有没有最小配筋率的规定?

解析:

跨高比小于5的连梁,以抗剪为主、抗弯为次,《高规》7.2.26条规定了纵筋锚固、箍筋加密区及腰筋配筋等特殊要求,对连梁顶面、底面纵筋配筋数量没有特别要求,但依《混凝土规范》11.7.8条第一款的规定,连梁应满足正截面受弯承载力的要求,以保证连梁承受竖向荷载的能力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性能,因此,连梁顶面、底面纵筋应满足《混凝土规范》9.5.1条有关受弯构件的最小配筋率的规定。

跨度比大等于5的连梁宜按框架梁设计,应满足《高规》6.3.2条有关框架梁纵筋最小配筋率的规定。

34.某高层建筑依抗震设防,框支层以上竖向构件全部为剪力墙,框支层以下因建筑功能要求竖向构件全部为框支柱,但转换层上、下结构侧向侧度比满足《高规》要求,该结构是否允许?

解析:

《高规》第10章带转换层结构设计要求,主要是针对底部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所做的特殊规定,是依据已有的部分剪力墙或框架柱不能直接落地的转换结构的工程经验和研究成果总结。

本工程属于底部全部框支剪力墙结构,不满足《高规》4.4.4条有关竖向抗侧力构件宜上下连续贯通的规定,也不符合《高规》第10章有关带转换层结构的适用条件,因此本工程属超规范规定的复杂结构类型,应报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抗震规范》、《异形柱规范》

35.<<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6.3.3/1条:

"当梁端纵向受垃钢筋配筋率不应大于2.5%......,该条文如何正确理解?

解析:

限制框架梁端纵向受力钢筋最大配筋率是为了防止在地震作用效应组合下,截面发生非延性的砼压区破坏(超筋破坏).框架梁配筋率取决于梁的受压区高度,受弯构件与界限受压区高度相对应的配筋率称为截面最大配筋率,当截面相对受压区高度超过相对界限受压区高度时,梁配筋为超筋梁,工程设计是不允许采用超筋梁的.不同钢筋种类和不同砼强度等级的纵向受拉钢筋最大配筋率是不同的,经计算,HPB235钢筋,C35~C50,其抗震等级一、二、三级时,梁的最大配筋率为2.5%,其余钢筋种类及砼强度等级C35C50,抗震等级一、二、三级时,梁的最大配筋率都小于2.5%,(超过最大配筋率时,电算会显示超筋),因此可以理解这个2.5%最大配筋率是指特定钢筋种类特定砼强度等级及特定抗震等级的.

36.<<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6.3.3/1条:

"当梁端纵向受垃钢筋配筋率大于2%时表中配筋直筋应增大2mm",该条文如何正确理解?

解析:

震害调查和理论分析表明,在地震作用下,梁柱端部剪力最大,该处极易产生剪切破坏.梁的箍筋作用是既要承受剪力满足梁斜截面承载力要求,又要约束纵向钢筋及砼使它们共同工作,抗震设计时,规范规定了梁端箍筋加密区的长度箍筋最小直径和间距,是提高梁延性的有效措施.

梁的变形能力主要取决于梁端的塑性转动量,而该塑性转动量取决于梁截面砼受压区的相对高度,梁端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达到2%时,表明砼梁截面受压区高度较大,为约束砼与钢筋共同工作,箍筋直径比规定箍筋最小直径增大2mm.

37.构造柱是否需要加密箍筋?

解析:

构造柱不需加密箍筋。

可以认为:

构造柱并非承重构件,震害分析和试验表明,在墙体中适当部位设置钢筋砼构造柱,并与圈梁、腰梁、墙体压顶梁等连接使之共同工作,可以增加墙体的延性,提高构件抗侧力能力,防止或延缓墙体在地震作用下发生突然倒塌,或减轻墙体损坏程度.它是为增加墙体延性的构造措施.柱子加密箍筋目的是提高柱子延性,柱子影响延性的主要因素是轴压比大小及考虑强柱弱梁原则,才考虑柱子有箍筋加密区或全柱箍筋加密,构造柱不存在轴压比问题,因此构造柱不需加密箍筋。

38.小区多栋塔楼下设置连通的地下室,则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的条件如何确定?

解析:

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构件的嵌固端时,应保证被嵌固构件在嵌固处不会发生位移及支承顶板的地下室稳固。

使嵌固处发生位移的作用力为构件底M(弯矩)、Q(水平剪力)、N(竖向力)。

一般来说,板的平面内刚度大而平面外刚度较小,在M作用下,刚度大而平面外刚度较小,在M作用下,如板没有足够的平面外刚度约束被嵌固构件底端,被嵌固端就易发生转动;在水平力作用时,因板平内刚度大,可通过板与地下室其他构件(柱砼墙及地下室侧壁等)连结,将水平力传递到抗侧力构件上而使嵌固处不致发生位移;在竖向力作用下,如基础不发生变形,嵌固处不会发生变形的.因此,可以认为在多栋塔楼下设置连通的地下室,则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的嵌固条件是:

(1)较高的高层建筑,地下室层数不宜小于2层;全部地下室宜有与地下室顶板相连接的封闭外,当开口外墙形成不了封闭外墙时地下室结构范围应布置足够的抗侧力构件;

(2)地下室一层结构侧向刚度应不小于地上一层结构侧向刚度的2倍.结构的层侧向刚度可近似按等效剪切刚度计算;(3)非塔楼地下室顶板应采用刚性楼板使楼板有足够的平面内整体刚度和承载力能将上部结构的水平力传递到全部地下室结构范围的抗侧力构件;(4)不宜采用无梁楼板作嵌固板;(5)主体结构范围内宜采用桩基,裙房与主体可采用不同基础形式,但应加强连接,保证在地震力作用下共同工作;(6)塔楼地下室结构范围内顶板应满足<<高规>>5.3.7条及<<抗规>>6.1.14条。

39.关于嵌固端设于地下室顶板处,还是设于底板处的问题:

解析:

当地下室与墙外地坪标高有关时,即与土的约束条件有关时,结构设计者无法调整。

建筑国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2.0.16条,关于“地下室”的定义为:

房间地平线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

第2.0.17条,关于“地下室”的定义为:

房间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

关于多层砌体和底部框架结构房屋半地下室嵌固条件,若半地下室层高较大,顶板距室外地面较高(>1.5m);周围的土体不能对多层砖房半地下室起约束作用,则此时半地下室应按第一层考虑,并计入房屋总高度。

当地下室顶板或地下某层楼板开大洞、局部不连续、错层等,不能起到嵌固层刚度作用时,这也是结构设计者不能控制的,但板厚及通长钢筋等可控制。

地下室结构的楼层侧向刚度与上部楼层的侧向刚度的比值≥2倍,柱截面每侧纵向钢筋面积与上一层对应柱每侧纵筋面积的比值≥1.1倍时,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6.1.14条规定时,此条可在设计中调控。

因此,对于设计者无法调控的嵌固条件,只能将嵌固层设于地下室底板处。

40.嵌固端不设于地下室顶板时,计算中需注意哪些问题?

解析:

对于因室外土层标高不满足嵌固条件导致嵌固层不能设于地下室顶板的情形,地下室的层数按照嵌固层楼板以下层数输入。

嵌固层以上的地下室层数应计入上部结构的层数,建筑物的总高度也从此层楼板起算。

对于因地下室顶板或以下楼板开大洞或局部不连续,或错层导致嵌固层不能设于地下室顶板的情形:

这种情况下,即使室外土层标高距顶板距离小于1.5m或小于1/3h,仍不能将该层楼板作为嵌固层。

在用SATWE计算时,地下室的层数仍按上述第

(1)款确定。

这时,出现一个问题,除非室外土层标高致使嵌固层设于地下室底板,否则无法体现嵌固层是设于地下室顶板以下某层楼板处。

因为侧限土的约束在嵌固层楼板之上,实际的嵌固层并不能人为地认为在哪层就是在哪层。

有的设计者在完成施工图设计后,仍不清楚自己所设计的嵌固层位于哪层。

为解决此问题,应尽可能按工程实际情况考虑计算输入参数,并对计算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嵌固层,以便在设计中满足嵌固层的计算和构造要求。

以上指结构整体计算,在构件内力和配筋计算中,凡地下室有开大洞或局部不连续的楼板、或有错层的楼板,应将楼板设置成弹性楼板,以考虑楼板在平面内的变形,从而考虑楼层内抗侧力刚度较小的构件的位移和内力加大,保证这些构件的计算结果的可靠性。

对于地下室嵌固层楼板既不在顶板,也不在底板时,如何通过计算确定嵌固层位于哪层楼板?

根据计算结果,考察地下室各上下相邻的侧向刚度比值。

此时不考虑侧限土的约束。

同样的计算模型,考虑侧限土的约束,将该结果与不考虑侧限土约束的结果作一个比较,以确定嵌固层。

当设计者希望将嵌固层定在地下室某层刚性较好的楼板时,可通过调整其相邻层侧向刚度比值以符合抗震规范的要求。

此时,结构嵌固部位的地下室楼层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6.1.14条和《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第4.5.5条的规定。

嵌固层板厚180mm,其厚板范围取塔楼周边2跨且≥12m。

注:

《高规》第4.5.5条指出:

普通地下室顶板厚度不宜小于160mm(不一定是嵌固层)。

嵌固层确定在哪一层,则该层楼板不应设置缝。

防震缝宜在地面以上设置。

 

41.抗震设计时,为什么要规定框架梁端截面的底部和顶部纵筋面积的比值?

解析:

梁端截面底部及顶部纵向受力钢筋而的截面面积,除应按计算结果确定以外,还应考虑满足一定比值,这对梁的变形能力有较大影响.一方面是为了保证梁端处塑性铰区有足够延性,另一方面也可考虑地震作用可能引起应力方向的改变,梁底面钢筋可增加负弯矩时的塑性转动能力,还能防止在地震中梁底出现正弯矩时过早屈服或破坏过重,从而影响承载力和变形能力的正常发挥.

42.对于部份采用异形柱,部份采用普通框架柱的框架结构,其适用高度抗震等级如何取?

解析:

异形柱的抗震性能较矩形柱差,当采用部份矩形柱部份异形柱作为承重框架结构体系时,不妨可以认为:

在地震作用下,框架矩形柱与异形柱地震效应和剪力墙与短肢剪力墙性质相同.因此,如结构体系中异形柱的截面面积占柱的总面积50%以下时,结构体系的抗震等级按框架结构体系决定抗震等级,其适用高度按框架结构体系决定,异形柱的抗震措施提高一度构造设防.若异形柱截面面积占总柱子面积50%以上(含50%),则结构体系适用高度及抗震等级按<<异规>(JGJ149-2006)规定采用.

43.<<抗规>>GB50011第6.3.7条规定:

"剪跨比小于1.5的柱,轴压比限值应专门研究并采取特殊构造措施",目前有无统一规定的轴压比及特殊措施?

解析:

目前对剪跨比小于1.5的短柱,规范似无统一规定轴压比及明确规定特殊构造措施,但规范该条文说明有些提高短柱延性的意见,可在设计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考虑采用,也可采用延性较好的构件代替砼柱.

44.当楼梯间的梯梁支承于剪力墙、柱上时,是否应按照框架梁的要求设置箍筋加密区?

(包括位于楼层楼板标高的楼梯支承梁)

解析:

对梯梁是否要求设置箍筋加密区,取决于梯梁是否可认定为抗震构件。

梯梁是支承楼梯板的构件,虽非抗震主体结构构件,但考虑到在地震荷载作用下,楼梯是逃生唯一通道,不能过早倒塌。

为增加梯梁延性,防止过早破坏,故要求设置箍筋加密区。

45.建在坡地上的建筑,当第一层楼板设于沿斜坡上部最短柱处,其余沿斜坡往下每个柱距柱长逐渐加长,类似吊脚楼的形式,此时的嵌固层应如何确定?

解析:

竖向构件的嵌固应在各构件的稳固基础顶面,由于竖向承重构件计算长度不一致及各层竖向承重构件数量不同,可按各竖向构件的刚度特征值进行层间剪力分配计算,详细情况可参照<<高层建筑结构设计>>(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结构所主编)所述原理考虑计算.

46.《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5.1.3条:

“计算地震作用时,建筑的重力荷载代表值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能源化工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