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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卫生局

 

佛山市南海区卫生局

南卫[2009]22号

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

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

区疾控中心、各镇(街)医院、西樵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狮山华立医院:

为加强对南海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指导,我局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佛卫〔2009〕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佛山市南海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技术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日

佛山市南海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

技术指导意见

我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接种时间确定为2009年4月1日至4月15日,补种时间为4月16日至4月22日。

目前,各项工作进入准备阶段,为规范相关技术要求,确保活动顺利实施,根据上级技术指导意见,结合我区实际,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协调配合

各镇(街)卫生组要联合教育组牵头成立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包括领导机构、组织措施、分工职责、保障措施等)和实施计划(包括目标儿童数、疫苗数量,参加人员、冷链、交通工具、安全注射管理等),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部署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充分发动各村(居)委会干部和工作人员参与此项重大政府工程,并协调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顺利实施。

区卫生行政部门、区疾控中心具体负责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评价等工作。

二、广泛进行社会动员与宣传

各类宣传活动应在强化免疫活动开始前进行,并持续至活动结束。

宣传内容包括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意义、接种对象、接种时间、地点等。

宣传时应突出“政府行为”、“免费接种”等重点。

要积极采取群众最易于接受的方式,使适龄儿童家长获取准确的信息。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社区通知等方式开展社会宣传活动。

在学校、车站、市场、农村集市等人口密集地区可采用宣传专栏、宣传画、宣传单、流动宣传车、横幅标语、现场咨询、发放接种通知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努力做到宣传资料进村入户,宣传工作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重点对流动人口进行宣传。

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知晓麻疹的危害性,了解麻疹防治知识,主动带孩子到各预防接种单位接种麻疹疫苗。

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对幼儿园、学校学生进行宣传发动工作。

由学校、托幼机构将接种告知书发给学生,并保证每名目标儿童家长都能收到接种告知书并签写回执(接种告知书将另行统一下发到各学校、托幼机构)。

近期将由区健康教育所统一制作2000条横幅标语下发,保证在每个预防接种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集贸市场、车站、外来工村及其他外来人口集居地均能悬挂。

另制作20000张宣传画、1000000张宣传小单张下发。

三、切实做好目标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

掌握目标儿童人数,提前登记所有应种儿童,是保证高接种率,做好全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前提。

因此,各镇(街)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深入摸清辖区目标儿童人数。

(一)目标儿童

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期间,全区范围内1994年3月1日~2008年7月1期间出生的所有儿童(含流动儿童),无论免疫史如何,均接种一剂次(0.5ml)麻疹疫苗。

(二)摸底登记时间

在3月25日前完成。

(三)摸底登记方法

1、学校和托幼机构摸底

在校、在园学生的摸底登记由学校、托幼机构根据学生花名册登记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另行统一下发)。

同时,学校将家长告知书(另行统一下发)发放给每一位学生,并回收家长签写的回执。

摸底的同时通知统一收取《预防接种证》,以便接种后现场在《预防接种证》中登记疫苗针次、批号、时间、接种单位、接种者签名等信息。

摸底调查应确保不遗漏任何一所学校、托幼机构(以教育主管部门提供学校名单和佛山市学生健康监护信息系统学校名单综合考虑)。

重点做好民办学校、托幼机构的摸底登记工作。

2、散居儿童摸底

1994年3月1日-2008年7月1日期间出生的散居及辍学儿童是摸底调查的重点,应由摸底登记人员挨家挨户进行拉网式摸底调查,同时给家长发放接种通知单(另行下发),告知家长接种时间和地点,并告知家长接种时携带预防接种证。

各村(居)委会要积极配合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摸底登记工作,派出工作人员协助登记《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另行统一下发)。

重点做好免疫规划工作较薄弱,流动人口较多地区的摸底登记工作。

3、摸底调查应高度重视流动儿童的登记,外来人员聚居地、市场、出租屋、田头窝棚、城乡结合部等是摸查重点地区。

(四)摸底质量评估

市、区督导人员将对摸底调查质量进行评估,必须满足下列指标第1条,同时符合第2、3条其中之一,对未达要求的地方必须进行补漏或重新开展摸底登记工作。

摸底登记评估指标:

1、1-6岁各年龄组摸底儿童数≥当地计划生育目标考核调查人口数和出生率估算的各年龄组出生人数(不考虑婴儿死亡率);

2、1-6岁各年龄组摸底儿童数≥2008年当地小学1年级入学儿童数的6倍;

3、1-6岁各年龄组摸底儿童数≥既往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同队列应种数。

(五)摸底与常规免疫的关系

对发现的未建卡的7岁以下未完成常规免疫接种的儿童,应给予补建卡、证,并纳入儿童免疫规划管理。

强化免疫接种应记入接种卡、证,符合常规免疫程序的,可作为麻疹疫苗第1或第2剂次:

1、对18月龄以下儿童,既往0剂次者,强化免疫可记为第1剂次;既往已接种1剂次者,强化免疫必须再接种,并在满18月龄后常规接种第2剂次;

2、对18月龄以上儿童,既往0剂次者,强化免疫可记为第1剂次,一个月后安排第2剂次常规免疫;既往已接种1剂次者,强化免疫可记为第2剂次。

四、科学规范设置临时接种点和配置接种人员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对象约有三分之二为在校或托幼机构的儿童,为保证强化免疫工作能在短时间内完成和方便群众,除各医院防保中心预防接种门诊和各村社区卫生服务站预防接种门诊定点接种外,可在学校或托幼机构设置临时接种点。

临时接种点必须上报区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经批准后方可设置并公布。

临时接种点应设在学校医务室(校医室)、办公室、空教室等地点,禁止在教学活动的教室设置接种点。

接种点要张贴醒目的标志、宣传画、接种禁忌告知等(另行统一下发);每个接种点应合理分区,分为等候区、接种区、观察区和异常反应处置区,各区间做适当的遮挡,避免互相影响,严防群体性癔病的发生;进、出口要分开。

每个接种点至少配备3名接种工作人员(接种人员1人、组织人员1人、登记人员1人,必须熟悉掌握现场急救药械的使用方法);每名接种人员每天接种不能超过150名儿童。

因实施时间短、工作量大,而且每名接种人员每天接种人次有严格限制,各医院应根据自身情况抽调足够的医务人员参与现场接种工作。

所有参与现场接种的原防保中心人员和从其他科室抽调人员,必须经区卫生局2009年3月中旬组织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专项培训并考核合格。

负责接种人员同时必须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资格,其他负责现场组织、登记等工作人员无此限制。

各医院应在2009年3月6日前上报《南海区参加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人员报名表》(附件5)和《南海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临时接种点设置申请表》(附件6)至区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联系人:

梁洁雅,电话:

86393737,传真:

86393736)。

五、保障疫苗等物资的有序分发和使用

遵循“保证需要、设当储备、避免浪费”的基本原则。

强化免疫疫苗的损耗系数要求在1.01-1.05之间。

与以往不同,此次强化免疫所用麻疹疫苗为2-8℃冷藏保存的液体制剂,严禁冷冻保存,严防冻结。

另外,此次强化免疫所用麻疹疫苗包装体积较大,各医院防保中心要预留足够的冷链容积以便存放和运转。

目前所有注射器已分发完毕,各医院防保中心要合理使用,做好使用登记,防止浪费。

注射器使用量不得超过疫苗使用量的1.1倍。

六、严格掌握接种禁忌症、保证接种安全

(一)接种过程严格按规范的接种实施步骤进行,包括核实接种对象及其告知书回执、登记预检(掌握禁忌症)、接种疫苗(严格操作规范)、记录、观察等。

接种前告知禁忌症和详细询问儿童的健康状况。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作为本次强化免疫应种对象:

有鸡蛋或新霉素过敏史;已知免疫缺陷或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者;正患严重疾病或极度营养不良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需暂缓接种:

接种时有发热(腋温超过38℃);最近一个月接种过注射类减毒活疫苗或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待符合条件后再进行补种。

常用注射类减毒活疫苗包括:

卡介苗、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风疹疫苗、麻疹疫苗、麻腮二联疫苗、麻风二联疫苗、麻腮风三联疫苗、水痘疫苗。

(四)每个接种点必须带冰接种,且具备疫苗冷藏相应的保存条件。

充分做好冰排的重新冻制安排,保证冰排在实施接种的过程中处于未溶化状态。

(五)本次强化免疫必须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注射器领发、使用和销毁要进行登记,指定专人管理。

所有使用过的注射器必须放入安全盒等专用容器,统一回收处理。

(六)接种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专用胸牌(另行统一下发)。

(七)每个接种点(尤其是临时接种点)必须具备应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的人员和药械(包括听诊器、血压计、1:

1000肾上腺素等)。

各医院抽调至少一名经验丰富的内科医生,负责协助辖区内各接种点接种人员,对发生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进行及时治疗、处理。

七、高度重视、及时处理接种反应

(一)接种后可能出现的反应

1、接种疫苗后6-10天内,少数儿童可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以及散在皮疹,一般不超过2天可自行缓解,通常不需要特殊处理。

2、个别小儿夜间稍有不安、食欲较差、轻度腹泻等,但均为一过性。

3、在2-3周内,少数易感儿童可能会出现血小板减少症和/或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4、其他罕见异常反应(如过敏性休克)。

(二)各医院对所有接种反应必须高度重视,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登记上报;如出现上述第3、4种情况,要立即组织专家进行诊断和治疗。

(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电话热线(86393737),向公众公布,负责接听群众的接种咨询、投诉和接种反应报告,并详细记录。

八、加强督导检查、关注重点地区

各级均已成立督导组,省、市、区逐级向所辖的下一级派驻定点督导员。

广东省将派2名督导员驻点佛山市,佛山市将各派1名督导员驻点五区,我区将向各镇(街)派驻督导员,各镇(街)应有督导员参与对各接种点的督导。

另外,省、市、区还成立巡回督导组,对工作薄弱地区加强督导。

重点关注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居地、民办学校、集贸市场、车站等人口流动多的地区。

九、建立强化免疫接种信息报告制度

(一)摸底登记在3月25日前完成,各医院必须在3月26日将《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组织实施情况统计表》(附件3)和《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汇总统计表》(附件4)上报区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联系人:

梁洁雅,电话:

86393737,传真:

86393736)。

(二)从4月1日起,每天下午4时30分前将当天《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每日接种情况汇总统计表》(附件2)上报区疾控中心办公室(联系人:

李俊勇、黄晓虹,电话:

86333636,传真:

86332257)。

(三)强化免疫活动结束后,各医院按《2009年南海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区卫生局、教育局联合发文)附件的报表格式登记填写各种统计报表,并完成本级强化免疫活动总结,统一于5月10日以前上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联系人:

梁洁雅,电话:

86393737,传真:

86393736)。

十、其他细则请详细参考《广东省2009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督导手册》,按其中评价表的各项详细内容逐项做好相关工作。

十一、现场评估

(一)知晓率调查

从宣传发动阶段到实施结束期间,省、市、区督导组根据接种点的位置,在城区、乡镇或集贸市场等地随机抽查5名儿童家长对强化免疫知晓情况(针对疾病、接种时间地点、获得信息途径、活动意义等)进行随机抽查。

(二)接种率快速评估

4月23日至25日,省、市对所有五区进行现场接种率检查评估,每个区抽取1个镇(街)、1个集贸市场(车站或城乡结合部)、1所学校(或托幼机构)共90名儿童;区对所有镇进行接种率评估,每个镇抽取1个行政村、1个集贸市场、1所学校共90名儿童。

快速评估接种率未达到95%的区要重新开展查漏补种。

省、市现场接种率评估方法:

(1)抽中的镇(街),以镇(街)卫生院为中心在近、中、远距离各抽查1个村(居)委会,每个村(居)委会随机入户调查10名学龄前儿童,每个镇(街)共调查30名,其中8月龄-2岁、3-4岁、5-6岁(含6岁以上未上学儿童)年龄组各10人。

(2)在全区范围内随机抽取1所学校(或托幼机构),每校调查30名学生,每个年级随机抽取1个班,每班调查儿童数平均分配,并在抽取的班级中随机选择学生。

(3)在集贸市场、车站或城乡结合部开展非入户调查,共随机调查30名儿童,在8月龄-2岁、3-6岁、7-14岁年龄组各10人。

附件:

1、南海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技术指导小组成员名单

2、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每日接种情况汇总统计表

3、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组织实施情况统计表

4、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汇总统计表

5、南海区参加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人员报名表

6、南海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临时接种点设置申请表

 

附件1

南海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技术指导小组

组长:

曹晓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副组长:

何殿登(区卫生局法监与疾控科科长)

黄志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成员:

曾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

陈妙芬(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

梁洁雅(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

 

附件2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每日接种情况汇总统计表

填表时间:

年月日

项目

数量

当日麻疹疫苗接种数(人)

当日麻疹疫苗使用数(人份)

当日注射器使用数(支)

注:

从4月1日起,每天下午4时30分前将当天情况统计并上报区疾控中心办公室(联系人:

李俊勇、黄晓虹,电话:

86333636,传真:

86332257)。

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单位(盖章):

附件3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组织实施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

省市(地、州)县(区)乡(镇、街道)

填表人:

填表时间:

项目

总计

宣传动员会议(次)

有关部门参与(部门数)

报刊、广播、电视宣传(次)

使用告家长通知书(张)

张贴宣传画(张)

悬挂横幅(幅)

当地投入的专项经费(元)

参加现场接种人员(人)

临时培训接种人员(人)

常规接种点(个)

临时接种点(个)

督导员(人)

疫苗用注射器供应量(支)

疫苗供应量(支)

动用车辆数(辆)

注:

各医院必须在3月26日前上报区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联系人:

梁洁雅,电话:

86393737,传真:

86393736)。

 

附件4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汇总统计表(省、地市、县、乡各级通用)

省市(地、州)县(区)乡(镇、街道)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月日

儿童

出生

年份

本次强化免疫应种

本次强化免疫实种

本地儿童

流动儿童

合计

本地儿童

流动儿童

合计

2008

2007

2006

2005

2004

2003

2002

2001

2000

1999

1998

1997

1996

1995

1994

1993

合计

1.出生年份可根据具体本次强化免疫对象范围适当调整。

2.本表包括入村入户摸底调查和学校(托幼机构)摸底调查的所有对象儿童。

附件5

南海区参加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人员报名表

姓名

专业技术

职称

姓名

专业技术

职称

姓名

专业技术

职称

姓名

专业技术

职称

注:

1、本医院所有参与此次麻疹强化免疫活动的工作人员均应参加培训并考核。

2、负责接种人员必须同时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资格,其他负责组织、登记的工作人员无此限制。

3、各医院应在2009年3月6日前上报至区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联系人:

梁洁雅,电话86393737,传真86393736)

填表单位(盖章):

医院

填表时间:

年月日

附件6

南海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临时接种点设置申请表

临时接种点

名称

预计接种人数

临时接种点

名称

预计接种人数

临时接种点

名称

预计接种人数

临时接种点

名称

预计

接种

人数

注:

1、各医院应在2009年3月6日前上报至区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联系人:

梁洁雅,电话86393737,传真86393736)

填表单位(盖章):

医院

填表时间: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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