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指导中心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武汉新华电脑学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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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指导中心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武汉新华电脑学校.doc

8就业指导中心

就业指导中心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2012年度武汉新华电脑学校就业工作实际,为考核和激励就业指导中心全体员工积极开展并优质的完成各项就业工作任务,开发就业市场和渠道,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和品质,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就业专员、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人

二、考核期限:

2012年4月1日—12月31日

三、考核负责人:

武汉新华电脑学校校长、费助理

四、考核管理部门:

人事处、督查办、就业指导中心

五、考核对象、项目、指标、办法及考核结果运用

一)、就业专员

(一)考核项目

序号

考核项目

月度考核

考核

指标

权重

得分

考核

次数

考核

时间

1

学生推荐就业率

100%

20分

12次

每月

进行

2

学生初次就业稳定率

65%

20分

3

学生就业满意度

75%

20分

4

就业工作计划完成率

100%

5分

5

就业信息反馈完成率

100%

10分

6

就业指导课满意度

80%

5分

7

学生试用期薪资达标率

100%

10分

8

对口用人单位拓展

100%

10分

(二)、项目考核卡得分计算:

1、项目考核卡得分

序号

考核项目

指标值

计算方法

分值

得分

1

就业推荐率

100%

实际得分=(实绩÷指标值)×20

20

2

学生初次就业稳定率

65%

实际得分=(实绩÷指标值)×20

20

3

学生满意度

75%

实际得分=(实绩÷指标值)×20

20

4

就业工作计划完成率

100%

实际得分=(实绩÷指标值)×5

5

5

就业反馈信息完成率

100%

实际得分=(实绩÷指标值)×10

10

6

就业指导课满意度

80%

实际得分=(实绩÷指标值)×5

5

7

学生试用期薪资达标率

100%

实际得分=(实绩÷指标值)×10

10

8

对口用人单位拓展

100%

实际得分=(实绩÷指标值)×10

10

2、考核项目计算诠释

①学生推荐就业率:

定义:

指就业指导中心每月实际完成推荐学生就业的累计人数占每月计划推荐学生就业的累计人数的百分比。

考核标准:

推荐就业率100%;月度得20分

考核办法:

由就业指导中心专人负责,督察办监督,以考核当月最后一日前,实际推荐就业并经确认的累计人数作为考核计算依据。

计算公式:

每月实际完成推荐就业累计人数

月度推荐就业率的业绩得分=-------------------------------÷100%×20

每月计划推荐就业学生人数

②学生初次就业稳定率:

定义:

指就指导中心每月推荐初次就业的学生中仍然在岗工作的人数,占当月推荐初次就业学生总人数的百分比。

考核标准:

初次就业稳定率65%,月度得20分

考核办法:

由督察办专人负责,考核前一个月月内推荐初次就业的学生群中,随机抽取60%以上进行调查,以实际仍然在岗工作的学生数作为考核依据。

计算公式:

当月抽查就业学生在岗人数

月度初次就业稳定率的业绩得分=--------------------------÷65%×20

当月抽查就业学生总人数

③学生就业满意度:

定义:

指在就业指导中心当月推荐就业的学生中,对推荐就业服务工作表示满意的学生人数占被推荐就业学生总人数的百分比。

考核标准:

就业服务满意度75%,月度得20分。

考核办法:

由督察办专人负责,考核上一个月推荐就业的学生中,随机抽取60%以上进行调查,以对推荐就业的服务答复满意的学生人数作为考核依据。

计算公式:

当月抽查就业学生中的满意人数

月度就业满意度的业绩得分=------------------------------÷75%×20

当月抽查就业学生总人数

④就业工作计划完成率:

定义:

指就业指导中心当月实际完成的工作项目数占计划工作项目的百分比,作为该就业指导中心当月就业工作计划完成率的考核结果。

考核标准:

工作计划完成率100%,月度得5分。

考核办法:

由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人对考核月实际完成的工作项目进行检查,并以实际检查的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计算办法:

当月实际完成就业工作项目数

月度就业工作计划完成率的业绩得分=----------------------------×5

当月计划就业工作项目数

⑤就业反馈信息完成率:

定义:

指就业指导中心每月编发本区域就业信息,用于对教学、学生管理和市场招生的工作信息的沟通和反馈,促进就业工作反馈机制与制度的建立和规范。

就业专员当月实际完成的就业信息项目数占编发规定项目的百分比,作为就业专员当月就业反馈信息完成率的考核结果。

考核标准:

反馈信息完成率100%,月度得10分。

考核办法:

由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人对考核月实际完成的就业信息项目进行检查,并以实际检查的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计算办法:

当月实际完成反馈信息项目数

月度就业反馈信息完成率的业绩得分=-----------------------------×10

当月计划编发反馈信息项目数

(三)、学生试用期就业薪资标准

定义和考核办法:

指每月本地就业推荐初次就业的学生,工资待遇按照集团公司文件执行(见下表),每月考核具体有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人实施,对考核月1日—30(31)日期间实际安置学员的待遇进行初步考核,并以督查办或人力资源部实际查看相关见证性材料后的审核作为最终考核应用。

城市

学生就业最低薪酬(元/月)

城市

学生就业最低薪酬(元/月)

北京

1500

上海

1500

杭州

1500

广州

1500

苏州

1350

南京

1350

济南

1250

石家庄

1250

合肥

1250

福州

1250

武汉

1250

沈阳

1250

南昌

1200

重庆

1200

西安

1200

长沙

1200

成都

1200

太原

1200

徐州

1200

贵阳

1200

昆明

1200

郑州

1200

注:

1、上述表格之外的城市(县或县级以上城市),学生试用期待遇不得低于该省会城市待遇的20%

2、学生试用期工作满半年以上工资低于上述地区规定的最低薪酬数的,就业推荐专员处罚30元∕人,就业负责人50元∕人

3、所有学生的试用期待遇为无责任基本底薪,不包括住房补贴、生活补贴等;

(四)、就业负责人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指标

权重得分

考核次数

考核时间

1

就业推荐率

100%

15分

一次

12月

2

学生初次就业稳定率

65%

15分

3

学生满意度

75%

15分

4

就业工作计划完成率

100%

5分

5

就业反馈信息完成率

100%

5分

6

就业指导课满意度

80%

5分

7

学生试用期薪资达标率

100%

10分

8

对口用人单位拓展

100%

10分

9

就业宣传及服务认可度

100%

10分

10

就业指导课

100%

10分

■考核项目指标

备注:

1、校企合作项目开展一次加5分;

2、组织成功学子报告会一次加5分;

3、用人单位座谈会一次加5分;

4、组织大型招聘会一次加5分;(至少5-10家用人单位)

二)、工资发放标准

(1)就业专员、就业主管;

序号

月度考

核分数

支付月度考核工资标准

核发时间

主管

专员

计划外

计划内

计划外

计划内

1

100分及以上

15元/生

12元/生

10元/生

8元/生

每月

2

90至99分

12元/生

10元/生

8元/生

6元/生

3

80至89分

8元/生

6元/生

6元/生

4元/生

4

70至79分

6元/生

4元/生

4元/生

2元/生

4

70分以下

不核发绩效工资

注:

1、奖金核发人数为各组实际安置人数;

2、月度发放薪资总额=月度薪资+月度绩效考核(月度考核分数上限不高于130,下限不低于80)。

(2)就业专员;

序号

月度考核分数

支付月度考核工资标准

核发时间

1

100分及以上

全额发放

每月

2

80至99分

500×月度考核分数/100

3

70至79分

300×月度考核分数/100

4

70分以下

不核发绩效工资

注:

1、就业专员绩效考核上线为500元,罚款上线为300元;

2、月度发放薪资总额=500×月度考核分数/100+月度绩效考核(月度考核分数上限不高于130,下限不低于80)。

就业专员考核每月1日—30(31)日期间实际推荐就业的学生。

就业中心指定人员负责回访推荐学生及用人单位确认就业学生是否赴单位上岗为准。

每月经考核人、复核人和被考核人签字确认的考核奖罚结果,须在次月2日前提交学校人事处,学校人事处根据奖罚结果计算月度工资增减金额。

(3)就业负责人

序号

年终考

核分数

支付年度度考核工资标准

核发时间

奖励幅度

1

100分

5000元

年终奖励

2

90至99分

4500元

3

80至89分

4000元

4

70至79分

3500元

5

70分以下

无年终绩效考核

备注:

1、就业负责人绩效奖金核发人数为年度总安置人数,按照年度考核,考核分数依据上述各考核项目12个月平均得分来计算。

2、年度安置计划没有完成以及年度绩效考核低于70分的,绩效考核工资为0。

3、月度考核薪资:

根据学院制订的月度目标绩效管理办法执行兑现。

月度考核分数上限不高于130,下限不低于80)。

4、造成重大就业安全事故的,另行按照教育集团制度规定严肃处理。

三)、此奖罚考核管理办法从2012年4月1日起生效,试行二个月,二个月试行后若无书面变动说明,自行转为正式考核管理办法。

武汉新华电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2012年4月1日

成就学生快乐自己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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