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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报销政策.doc

人事政策及操作程序指南

主题 :

出差报销政策

修订日期:

2008年2月15日

文件版本:

第一版

为提高工作效率,控制公司成本,统一管理,以及明确差旅费用支出标准,规范报销手续,特制定本政策。

一、差旅住宿规定及费用报销标准

1.员工因工作需要在中国境内出差不超过一个月的情况,根据出差员工级别及出差地选择合适的宾馆、旅馆、旅店等。

鉴于中国各地酒店的质量及价格差异较大,在保证出差员工安全舒适第一的前提下,统一由公司安排住宿在各地签定的协议酒店内,如员工出差到公司还未签定协议酒店的地方,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落实酒店的安排后通知员工.现例举一般情况下选择酒店的原则:

a)单人出差:

指一个人或一男一女出差到同一地点,或多人出差其中一人单独住宿的情况。

住宿标准最高限额按以下地区执行不同标准,凭发票实报实销,超标准部分由出差人自付。

Ø一类地区:

经济发达城市:

上海、北京、广州、深圳、厦门市普通员工住宿宾馆费用标准为:

300元/人/天;部门经理(含副经理)及以上人员住宿宾馆费用标准为:

400元/人/天;

Ø二类地区:

除以上未列示的其他城市普通员工住宿宾馆费用标准为:

200元/人/天;部门经理(含副经理)及以上人员住宿宾馆费用标准为:

300元/人/天;

b)双人出差:

两男或两女出差到同一地点的情况。

住宿标准最高限额按以下地区执行不同标准,凭发票实报实销,超标准部分由出差人自付。

Ø一类地区:

经济发达城市:

上海、北京、广州、深圳、厦门市普通员工住宿宾馆费用标准为:

200元/人/天;部门经理(含副经理)及以上人员住宿宾馆费用标准为:

300元/人/天;

Ø二类地区:

除以上未列示的其他城市普通员工住宿宾馆费用标准为:

150元/人/天;部门经理(含副经理)及以上人员住宿宾馆费用标准为:

250元/人/天;

c)补充奖励规定:

为鼓励员工在不影响公司形象的前提下,节约住宿费用,员工实际住宿费用低于此规定限额,可以享受差额部分30%的补贴激励。

如员工没有发生任何住宿费用的,可享受限额的50%的补贴作为激励。

d)其他规定:

如部门经理(含副经理)及以上人员与普通员工一同出差并同住的,住宿费报销限额可从高报销。

e)住宿费报销规定:

Ø住宿发票必须内容完整,对于普通发票,应在票面开全住宿人员姓名(包括同住人)、住宿起止日期、住宿天数、单价、总额等内容,如没有开具齐全的上述内容,请自行在发票背面注明。

对于定额发票,请自行在发票上注明上述内容。

Ø在宾馆发生的住宿外费用,如:

餐费、洗衣费、电话费、复印费、购物费等,必须在发票中单独列示,没有单独列示的要在差旅报销单上予以注明,并列出明细,自费部分请剔除,其他费用按公司相关规定审批报销。

Ø住宿按照标准实报实销。

2.员工因工作需要在中国境内出差超过一个月(含一个月)的情况,根据出差员工级别可选择合适的酒店公寓或私人公寓等租房住宿。

一般情况下原则如下:

a)普通员工月租金最高限额为1000元/人/套,在限额内实报实销;部门经理(含副经理)及以上人员月租金最高限额为1500元/人/套,在限额内实报实销;

b)每套住房可一次报销中介费,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实报实销;

c)出差在三个月内的可报销一次生活用品费(包括被褥、家俱家电、日常生活用品),超过三个月视季节变化可再报销一次,人均最高限额为500元/次/人,一年最高限额为1200元/人;

d)员工选择租房住宿,租房应具备水、电、暖、气等基本居住和生活条件。

公司负担水电气、物业、暖气等其他房源费用开支。

e)租房住宿报销规定

Ø租房应在事前取得部门经理同意,并告之人事行政部备案;

Ø租房应与房主签订租住协议;

Ø报销时持租房合同、房主收款单、以及购买生活用品发票到财务部报销;

Ø房租和差旅补助应提供同等金额的发票;

f)补充奖励规定:

为鼓励员工在不影响公司形象的前提下,节约住宿费用,员工实际住宿费用低于此规定限额,可以享受差额部分30%的补贴激励。

如员工没有发生任何住宿费用的,可享受限额的50%的补贴作为激励。

g)其他规定:

如部门经理(含副经理)及以上人员与普通员工一同出差并同住的,住宿费报销限额可从高报销。

二、差旅交通规定及费用报销标准

1.长途交通费报销标准:

员工长途出差可乘坐飞机、火车、长途汽车等交通工具,公司报销员工从公司所在城市、住家所在地直达差旅目的地往返的长途交通费及往返于城市间所乘交通工具的费用。

此部分费用凭票实报实销。

如时逢春节、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员工因公无法返回公司,可从差旅目的地直接回家探亲,交通费按照从公司至差旅目的地之间的长途车票金额标准内实报实销,超出标准额度部分以及在家中产生的其他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2.交通工具的安排:

a)火车:

 凡出差乘火车可享受软席及软卧;

b)飞机:

 因公出差机票必须由行政部在公司指定的代理商订票,出票。

如因出差在外,但行程变化,员工可以在当地购票。

公务出差必须选择最短程的直达航班。

飞机舱位标准:

除公司总裁及总经理可享受公务舱或头等舱之外,一般情况下所有员工都需乘坐经济舱,与公司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c)长途汽车:

为了确保员工出差的安全性,保证工作的质量与效率,不提倡乘坐长途汽车,可依实际情况确定。

d)出租汽车:

往返城市之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乘坐出租车或包车,必须事前取得部门经理同意。

3.市内交通费报销标准:

市内交通费指因工作需要发生的非往返城市间的交通费,按实报实销。

4.其他交通费报销:

a)员工单独出差往返于机场原则上应乘机场大巴;费用计入长途交通费凭发票实报实销;如有两人以上(不含两人)或与部门经理同时出差,由行政部安排车辆往返于机场;如因特殊情况,需乘坐出租车往返于机场的费用,须事前取得部门经理同意(或申请公司派车),凭发票实报实销。

b)员工出差往返于火车站及长途汽车站原则上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若因工作需要乘坐出租车,凭发票实报实销。

c)公司为每位员工统一购买了飞机保险,员工乘坐飞机时,若再单独购买飞机险,费用不能进行报销。

三、差旅补助报销规定

1.公司将对符合本规定的住宿费及交通费全部报销,超出本规定限额的费用在印获得部门经理同意后实报实销。

2.请客餐费:

员工请客前必须事先获得部门经理的批准,按实报实销。

3.出差餐费及出差补助:

按自然日计算,以每天人民币80元计算。

四、本政策自2015年2月15日起执行。

五、本政策最终解释权属公司人事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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