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Y-HR-005员工离职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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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ZY-HR-005
衡阳中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维护正常的人员流动秩序以利于公司今后工作的廷续性,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员工离职程序
3.定义:
无
4.职责:
无
5.辞职流程内容:
5.1辞职
5.1.1正式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提前1个月向其主管提出辞职申请,试用期员工辞职则至少提前7天提出辞职申请。
5.1.2部门主管应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5.1.3部门主管根据需求情况及时填写人力需求单以便人员后备及离职补充。
5.1.4辞职员工填写辞职申请表《见附表一》,由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
5.2辞退
5.2.1试用期员工因各种原因而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和因需要经培训调动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或公司业绩不佳等其它原因需裁员。
公司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其员工并开出辞退通知书。
5.2.2辞退其员工前部门主管应与其做好思想交流,以确保员工能顺利接爱。
5.3开除
5.3.1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经主管填写《奖惩申请单》经公司总经理审核确认后,作开除处理。
5.3.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等违法行为者。
5.3.3其它相关规定给予开除者
5.4自离
5.4.1未经任何批准和经办手续三天未到职的人员视为自动离职,公司则不予结算其工资。
5.4.2新员工到职未满7天内为试工期。
提出离职亦视为自动离职。
5.5工作交接
5.5.1正式员工及试用期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及确定离职日期期满,则办理离职移交手续。
公司则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5.5.2因公司经营状况原因辞退员工,公司给予相应辞退补助,按国家规定,每年公司工龄补贴1个月,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本人工资。
5.5.3离职者应将工作使用的工具、量具等工作相关辅助工具交由主管并由接收者签名并注明接收时日。
5.5.4交接清楚工作之工具后,到行政部进行公司固定资产交接及交还,并且固定资产负责人签名确认方可进入下一道辞职程序
5.6物品交回
5.6.1员工辞职应交回以下物品于行政部由相关责任人签名确认:
5.6.1.1员工工作证,饭卡,钥匙,名片等;
5.6.1.2公司文件资料,电脑磁盘;
5.6.1.3属于公司的其它资产及财产。
5.7离职面谈
5.7.1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行政部为了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工作,有选择的和辞职员工谈话并征求辞职者对公司各方面之评价及建议。
5.7.2离职面谈记录需由人事行政经理签字,并保存于档案。
5.7.3辞职员工因故不能亲临公司面谈或公司工作时间冲突,人事行政经理则应由通过电话进行交谈。
5.8财务部领款结算
5.9工资结算
5.9.1辞职员工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正式离职日期
5.9.2辞职员工工资结算款项包括:
工作日之工资,应付但未付之奖金。
5.9.3公司须扣除辞职员工款项包括:
员工拖欠未付的向公司借款、罚金,员工对公司未交接手续的赔偿金及抵押金,原承诺培训服务期未满之补偿费用。
5.9.4如应扣除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予办理手续。
6.附则
6.1公司辞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并保持工作连贯、顺利进行。
6.2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辞职者即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公司亦不受理在12个月内提出的复职要求
6.3本办法由行政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执行。
7.附表:
7.1附表一《辞职申请单》
8.流程图:
填写离职申请单
工作交接
物品交还
人力补充储备
未交接完毕者财务不予结算
离职面谈
部门主管调查、审批
财务结算
脱离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