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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管理规定

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矿井生产技术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矿井设计技术管理

第一节矿井设计

所有工程开工前都必须按矿井工程设计程序进行设计,并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一、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及国家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矿井设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并认真贯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

三、矿井设计、改扩建及、技术改造必须进行方案对比,遵循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大力推广采掘机械化,坚持技术与经济统一,认真搞好采、掘、机、运、通、抽、选综合配套,并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做到工期短、投资省、见效快、经济效益好,凡具备条件的矿井应按安全高效矿井进行设计。

四、矿井延深设计、矿井井下重大技术改造设计应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对比,同时要有安全专篇。

五、突出矿井的主要巷道和采区的主要巷道不得布置在突出煤层中,布置在岩层中的主要巷道应避开地质构造带和应力集中区,且尽量减少揭穿煤层次数。

六、突出矿井工作面,应设计底板岩中巷或顶板岩石高抽巷,以治理采掘期间的瓦斯。

工作面倾斜长度应根据钻孔设备能力确定,但必须保证工作面开采范围内不留抽采空白带。

七、突出矿井厚煤层开采,不得按一次放全层设计工作面,可以采用预采顶分层网下放顶煤布置,但巷道不得采用外错式布置。

八、对瓦斯、涌水、自然发火、顶板、煤尘等灾害防治工作必须有相应的设计,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二节设计管理职责划分

一、新建矿井的设计,由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根据设计管理程序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二、矿井改扩建和利用国家资金和银行贷款的矿井重大安全技术改造设计,由煤业公司或矿井提出立项申请,集团公司批准并设计管理程序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三、开拓延深和一般技术改造,由矿井提出申请,煤业公司批准并按设计管理程序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四、采区和工作面设计,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设计及一般的单位工程设计由矿井总工程师组织矿井设计人员进行设计。

第三节矿井工程设计审批时限和程序

一、新建矿井的设计,必须在工程开工前6个月完成,由集团公司按设计审批规定报上级管理部门于工程开工前3个月完成各种审批手续,并将设计交于施工单位。

二、矿井改扩建和利用国家资金和银行贷款的矿井重大安全技术改造设计,必须在工程开工前4个月完成,由集团公司按设计审批规定报上级管理部门于工程开工前2个月完成各种审批手续,并将设计交于施工单位。

三、开拓延深和一般技术改造,必须在工程开工前3个月完成,由煤业公司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审查批准,于开工前2个月交于施工单位。

四、采区设计,必须在工程开工前3个月完成,由煤业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审查批准,于开工前2个月交于施工单位。

五、工作面设计,必须在工程开工前2个月完成,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审查批准,于开工前1个月交于施工单位。

第四节设计应提交的文件和设计说明书的主要内容

一、新建矿井的设计、矿井改扩建和利用国家资金和银行贷款的矿井重大安全技术改造设计,按国家规定提交相关设计文件和编制内容要求编制。

二、矿井开拓延深设计

1、应提交的设计文件:

安全专篇、设计说明书、概算书、设备目录及相关图纸。

2、方案设计说明书内容:

⑴矿井概况、设计依据、设计原则;⑵开采条件(地质特征、地质构造、煤层、煤质、水文地质、煤层瓦斯含量、瓦斯涌出量);⑶延深范围、储量及服务年限;⑷方案介绍:

包括提升、运输、排水、通风、瓦斯抽采、防尘、防灭火等系统;⑸方案对比(包括投资、运营费、工期、工程量对比);⑹结论;⑺附件:

设备目录、概算书。

3、初步设计说明书内容:

⑴矿井概况;⑵矿井开采条件(地质特征、地质构造、煤层及煤质、水文地质、煤层瓦斯含量);⑶开拓方式、采煤方法;⑷移交标准及服务年限;⑸提升设备选型计算;⑹运输设备的选型计算;⑺排水设备的选型计算;⑻通风阻力、风量的计算;⑼供电设备选型;⑽压风系统;⑾瓦斯抽采系统设计(对已有系统的管径、壁厚、瓦斯泵进行校核计算,确定瓦斯抽采方法);⑿防尘、防灭火系统的设计;⒀监测系统设计(包括瓦斯、一氧化碳、温度、风速等);⒁工期及投资;⒂技术经济分析。

三、采区设计

1、应提交的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书、概算书、设备目录及相关图纸。

2、方案设计说明书内容:

⑴采区概况:

⑵开采条件(地质特征、地质构造、煤层及煤质、水文地质、煤层瓦斯含量、瓦斯涌出量);⑶采区巷道布置、采区的提升、运输、排水、供电、通风、瓦斯抽放、防尘、防灭火系统介绍;⑷方案对比(工程量、投运,工期、运营费);⑸结论;⑹附件:

设备目录、概算书。

3、采区设计说明书内容:

⑴地质概况(地质特征、地质构造、煤层、煤质、水文地质、煤层瓦斯含量、瓦斯涌出量等);⑵确定采煤方法、采煤工艺;⑶采区巷道布置;⑷工期及投资;⑸采区提升、运输、排水、供电、通风等系统设备选型计算;⑹瓦斯抽放系统(对已有抽放系统进行校核,确定抽放管径、壁厚、抽放方法、钻孔布置方式);⑺防尘及防灭火系统;⑻监测系统;⑼生产能力及服务年限;⑽安全技术措施;⑾技术经济分析。

四、工作面设计

1、应提交的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书及相关图纸。

2、说明书的内容:

⑴地质概况;⑵巷道布置;⑶支护设计;⑷生产能力确定;⑸生产系统设计;⑹通风系统设计;⑺瓦斯抽排设计(依据采区设计确定抽放方法,设计钻孔布置);⑻防尘、防灭火设计;⑼安全生产监测传感器的布置;⑽采掘设备选型;⑾供电设计;⑿施工组织及安排;⒀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章开拓掘进管理

第一节一般规定

一、煤业公司要克服“重采轻掘、重当前轻长远”观念,保证矿井采掘平衡。

煤业公司总经理是采掘接替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召开采掘平衡会议,解决有关问题。

煤业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矿井水平、采区开拓准备中、长期规划和编制年度采、掘接替计划,报集团公司备案。

二、坚持“采掘并举,掘进先行”的方针,保证矿井水平、采区和工作面接替正常。

1、矿井、水平、采区和工作面逐步实现抽、掘、采正常接替。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考虑有足够的区域治理和本煤层瓦斯预抽时间,确保抽采达标;高承压水矿井,必须有足够的疏干放水、物探、隔离及底板加固的时间,保证安全可靠。

2、“三量”应符合有关储量规定,各煤业公司应根据具体情况对抽放煤量予以规定,实现抽、掘、采平衡,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三、各煤业公司应大力推广机械化,树立“多上设备少上人的理念”,提高采、掘、运机械化水平,以实现采区、水平的合理集中生产,制定创建“安全高效矿井”、“标准化矿井”和“五优矿井”的工作计划。

把改造矿井生产环节、改革开拓部署、优化巷道布置、合理选择巷道层位作为重要技术基础工作来抓。

四、加大科技推先力度。

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进行支护技术改革,以适应高应力、高地压等地质条件的变化,着力研究探索“三软”煤岩层的支护技术,减少巷道维修量。

五、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1、开拓掘进巷道必须按照设计要求施工。

煤业公司、矿井应分别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考核、监督制度,井巷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

2、加强安全管理,做好顶板管理、瓦斯治理、防灭火、水害防治、运输关键环节、机电设备管理、职工培训等工作。

六、加强技术管理

1、井巷工程开工前,除编制专门设计外,还应根据工程性质、地质条件、灾害威胁及工期长短等因素,相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

2、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编制“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技术措施,并严格落实。

3、掘进巷道的开口、过地质构造带、揭煤、临煤掘进、穿过老空老巷、贯通等关键环节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七、加强地质勘探。

井巷工程设计应达到地质勘探精度要求,禁止边掘进边勘探。

1、对有突水危险或受突水威胁的掘进工作面,要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不探不掘、长探短掘、有水必注”的原则,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

2、对受老空区威胁的煤巷掘进工作面,要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不探不掘、长探短掘、有水必控”的原则,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

八、煤业公司认真做好矿井标杆队建设的管理工作,建立标杆队的管理档案,实事求是地统计好各类进尺,发挥好标杆队在采掘接替中的示范作用。

第二节开拓掘进工程管理程序

一、施工图设计及会审。

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具有按照设计程序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参加会审人员会审后,由总工程师审定签字后执行。

重点工程施工图由煤业公司主管部门组织会审。

二、矿井编制《作业规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报煤业公司。

三、审批和贯彻《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按照规程和措施组织施工。

四、工程施工完毕后,按照《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组织验收。

并进行技术经济总结,及时归档。

第三节开拓掘进技术管理

一、一般规定

(一)工程开工必须有设计单位或经总工程师审核并批准的施工图纸,不得边设计边施工。

施工中如果需要变更设计,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

(二)工程开工前,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措施,并按照程序审批。

(三)工程开工前,必须填写开工报告,按照设计要求标明开口位置,经审批后方可开工。

二、作业规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制定、会审、贯彻制度

(一)编制开拓掘进作业规程范围

1、开拓、准备工程,煤仓、车场、采区上(下)山、中间巷,采区变电所、排水工程、集中上(下)山、联络石门、皮带巷、运输巷、专用回风巷、上下顺槽等。

2、按照工程划分其它可构成单位工程的。

3、大型工程:

开拓延深、技术改造、扩建工程以单位工程为单元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二)编制作业规程的依据

1、矿井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和生产地区安排以及变更计划。

2、经批准的设计及设计变更。

3、按照设计程序批准的巷道施工图设计。

4、矿井水平、采区地质说明书及补充资料。

5、邻近采区同一煤层的矿压观测资料及说明。

6、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指数、自然发火期等参数。

(三)作业规程的编制

1、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煤矿井巷质量验收标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制度及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2、各煤业公司应制定作业规程标准,矿井应按标准逐项编制,不得漏项,遇特殊情况可以进行补充。

3、作业规程中应包括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现代化的管理办法。

(四)作业规程的会审、复审与贯彻

1、作业规程会审和复审要有详细的记录,经总工程师签批后生效。

2、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措施,按照作业规程的审批程序进行。

3、作业规程的学习贯彻,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安全技术专项措施的制定、会审、贯彻制度

(一)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措施的范围

1、凡新开工工程必须针对该工程编写安全技术措施。

2、对事故多发点,如开口、揭煤、贯通、过断层、过构造带、处理冒顶、穿老巷、顶板破碎带、巷道维修等处,以及在作业规程中没有涉及的工程内容,必须制定专项措施。

有煤与瓦斯突出、自然发火、水害威胁、冲击地压的工作面必须编制防治灾害的专门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3、作业规程编制范围以外的工程项目。

(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措施的依据

1、矿井年、季、月生产计划和生产地区安排以及变更计划。

2、经批准的设计及设计变更。

3、按照设计程序批准的巷道施工图设计。

4、施工范围内的地质、水文说明书及补充资料。

5、由矿地测部门提供的其它有关地质资料。

(三)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措施的编制

1、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煤矿井巷质量验收标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制度及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2、各煤业公司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措施提纲要点,矿井应按要求编制,遇特殊情况可以进行补充。

(四)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措施的会审及贯彻

1、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措施会审要有详细的签批记录,经总工程师签批后生效。

2、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措施的学习贯彻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节现场安全管理

一、开拓掘进工作面都应实行正规循环作业,提高单产单进。

作业规程的劳动组织和循环作业图表,应采用先进的工艺流程和合理的劳动定额。

作业图表应随条件的变化及时修改,由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实行。

二、所有工程,都必须严格按照《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MT5009-94)规定进行质量验收。

煤业公司对矿进行定期抽查,每季不少于1次。

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按照上级规定应委托矿区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对工程监督。

四、所有掘进工作面都必须设有完善的通讯设施,做到调度指挥灵活及时。

五、严格坚持干部跟班、值班制度。

六、各施工地点必须按照规定悬挂施工图板。

七、煤业公司要严格顶板管理、斜坡提升管理、加强水文地质和瓦斯防治工作。

第五节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

一、煤业公司要按照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文件精神,构建一个模式,发挥一个优势,做到三个统一,建立三项制度,构筑四个体系,实现四个转变,安全生产实现“零”目标。

二、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凡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煤业公司要对水平、采区接替特别紧张的矿井组织重点工程会战,落实责任目标,制定专项管理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并予以重奖重罚。

四、煤业公司应加强标杆队伍建设,建立标杆队的管理档案,发挥好标杆队在采掘接替中的示范作用,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章回采技术管理

第一节技术管理

一、矿井是生产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的责任主体,总工程师是工作面技术管理的负责人,负责审批工作面作业规程和各项措施。

二、严格各种采煤方法的审批制度。

凡正规块段必须采用正规的采煤方法。

由于地质条件变化大,断层分割等原因需要采用其他采煤方法或改用非正规采煤方法时,必须经煤业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报集团公司备案。

突出矿井的突出危险区和突出威胁区严禁采用全层放顶煤,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采放后有可能与地表水、老窑积水和强含水层导通的地区不得采用放顶煤开采。

倾角大于30°和有冲击地压的地区,严禁采用单体柱放顶煤。

三、工作面回采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

四、作业规程的编制、会审、贯彻制度

(一)编制作业规程的依据

1、工作面水文、地质说明书。

2、相邻工作面的矿压观测资料;初撑力的确定、支护密度的计算及对底板比压的测算,单体柱回采工作面的支护方式的设计。

3、供电、供水、生产系统图和设计安装图。

4、回采工作面通风设施位置、瓦斯等级、瓦斯基础参数、煤尘爆炸指数等指标数据。

5、工作面两巷支护材料和支护形式、巷道状况、隐蔽工程等资料。

(二)作业规程的编制

1、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煤矿井巷质量验收标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制度及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2、煤业公司应制定作业规程标准,矿井应按标准逐项编制,不得漏项,遇特殊情况可以进行补充。

3、作业规程中应包括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现代化的管理办法。

4、高瓦斯有突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必须编制瓦斯抽采专项设计;有突水危险的采煤工作面必须编制防治水专项设计。

5、凡《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无规定,而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规定的内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明确规定。

6、凡属《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中已明文规定且又属作业规程中必须贯彻执行的条文,必须在作业规程中写明其条文内容。

(三)作业规程的会审、复审与贯彻

1、作业规程会审要有详细的会审记录,经总工程师签批后方可生效。

2、作业规程要求每月根据实际工作面实际情况复审,每半年进行修订,总工程师签字后生效,复审或修订后修改的内容必须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3、如遇特殊情况,由区队技术员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原则上按照作业规程的审批程序进行。

4、作业规程的学习、贯彻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老顶来压、过断层、过破碎带、过老窑、工作面收尾等,必须事先拟定周密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六、安全技术专项措施的制定、会审、贯彻制度

1、工作面初采初放、过断层、过构造带、处理冒顶、穿老巷、顶板破碎带、巷道扩修、工作面收尾等,必须制定专项措施。

2、有煤与瓦斯突出、自然发火、水害威胁、冲击地压的工作面必须编制防治灾害的专门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措施的依据

1、经批准的设计及设计变更。

2、经批准的地质、水文说明书及补充资料。

3、其它有关地质资料。

(三)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措施的编制

1、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煤矿井巷质量验收标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制度及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2、煤业公司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措施提纲要点,矿井应按要求编制,遇特殊情况可以进行补充。

(四)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措施的会审与贯彻

1、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措施会审要有详细的签批记录,总工程师签批后生效。

2、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措施的学习、贯彻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对于有煤与瓦斯突出的回采工作面,必须制订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八、对于需要人工局部强迫放顶的坚硬工作面顶板,其强迫放顶的具体位置、炮眼布置、数量、深度、角度、间距、装药量、封泥长度、一次拉炮长度等,都要在初次放顶的措施明确规定。

第二节工作面投产验收

一、煤业公司要制订采煤工作面的验收标准,验收标准要符合质量标准化的要求。

二、采煤工作面投产验收采取煤业公司和矿井两级验收,各矿先对所有采煤工作面进行投产预验收,认为符合生产条件后,向煤业公司提出申请,再由煤业公司组织验收。

三、凡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工作面不准投产。

第三节回采工作面初采初放管理

一、矿井要重视回采工作面的初采初放工作,成立初采初放领导小组,分班深入现场严格监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确保初采初放期间的安全生产。

二、初采期间,严禁反帮采煤,严禁工作面磨斜回采,严禁托顶煤和超高回采。

三、凡初次放顶期间直接顶冒落高度达不到采高的1.5倍时,要采用人工强制放顶,措施要按规定编制审批执行。

四、在初放过程中,经领导小组确认顶板已放下,工作面方可正常回采。

第四节现场管理

一、采煤工作面都要实施正规循环作业,采用先进的工艺流程,采用合理的劳动定额,提高单产水平。

要进行编制采煤作业规程的劳动组织和循环作业图表,作业图表应随条件的变化及时修改,由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实行。

二、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施工和验收,采煤工作面必须执行小班验收制度;矿井必须执行月检查验收制度;煤业公司执行季度检查验收制度。

三、领导干部必须经常深入一线,坚持跟班带班制度。

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工作面支架的工作阻力要符合规程规定要求。

五、有煤层自然发火倾向的工作面要制订专项防灭火措施,按程序进行审批,随工作面开采加强检查和落实。

六、分层开采的工作面严禁托煤顶开采,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托煤顶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批准后,才准托煤顶生产。

七、工作面遇断层、过老巷时,要避免平行过,尽量减少破碎顶板一次暴露面积,并坚持超前处理。

对于松散顶板和破碎顶板要及时支护,尽量减少空顶时间和面积,顶板要刹严背死,严禁空顶。

顶板破碎带要增加支护密度和强度,严防顶板冒落。

八、处理冒顶事故时,必须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统一指挥,并派有经验的人员观察顶板情况。

九、工作面结束放顶时,必须制定放结束顶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严格按措施执行。

第五节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

一、煤业公司要制定回采工作面安全、生产、单产、标准化考核奖励办法,纳入到日常管理中;对回收率、块煤率、含矸率以及毛煤灰分也要制定考核奖励办法,并与工资挂钩,认真落实执行。

二、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凡发生安全事故的,按照集团公司安全1号文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煤业公司应加强标杆队建设,建立标杆队的管理档案,发挥好标杆队的示范作用,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章巷修管理

第一节一般规定

一、随着各煤业公司矿井生产服务年限延长和矿井开采深度的不断加大,给巷道的维护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困难,为了保证矿井满足正常通风、运输和行人需要,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各煤业公司必须加强领导,建立有效的巷修管理规定和巷修队伍。

各煤业公司生产部作为巷修工程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巷修工程的管理。

二、列入巷修管理范围的工程项目:

各煤业公司生产矿井的开拓巷道、准备巷道中发生的断面刷大、水沟翻修、巷道加固等,并且要求:

1、断面刷大时每米刷大的体积≥1立方米;

2、水沟翻修时连续翻修长度≥50米;

3、巷道加固时连续加固长度≥20米(仅局部巷道补喷,不列入公司管理的失修巷修范围)。

符合上述条件的巷修工程,巷修资金列入安技措费用。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巷修,巷修费用进入各矿生产成本。

第二节巷修资金管理

一、各煤业公司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上报全年巷修工程计划以及巷修资金总概算。

二、煤业公司应单列巷修资金计划,确保巷修计划落实,建立巷修资金使用台账,将巷修预算严格控制在概算之内。

 

第三节巷修计划编制管理

一、煤业公司、矿井应建立失修巷道普查台帐。

由总工程师负责牵头,组织有关人员,对所有使用巷道的一般失修(影响通风、运输、行人安全和使用时,视为一般失修巷道)、严重失修(严重影响通风、运输、行人安全和使用时,视为严重失修巷道)的量(率)进行普查分类统计,并建立普查台帐。

二、编制年度巷修计划。

根据失修巷道台帐和安全生产需要、巷道失修严重程度、按先急后缓的原则编制年度巷修计划,其内容包含巷道名称、计划数、起点位置、终点位置、原支护形式、现支护形式、施工时间、施工队伍等。

三、编制月度巷修施工计划。

落实责任,确保月度计划的完成。

第四节巷修现场管理

一、煤业公司巷修管理工作由专职人员具体负责业务管理,制订巷修管理制度,巷修资料必须整理存档,交清接明。

二、每项巷修工程必须制订专项施工技术措施,做到一工程一措施,措施与现场相符,措施中修护巷道起止位置和支护形式必须明确,并附有平、剖、断面图。

三、巷修过程中严格按措施施工,保证施工安全。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隐蔽工程做好施工记录。

四、巷修工程结束后应严格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

五、为保巷修质量,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检查,煤业公司有关部门对施工质量进行不定期抽查。

 

第五节巷修验收考核管理

一、由各煤业公司业务部门牵头,有关人员参加,定期对已竣工的单项巷修工程进行验收。

二、严格按施工措施要求进行竣工验收,无措施施工或措施与现场不符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保证巷修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

四、确因安全生产需耍,年度计划外需要进行的巷修工程,编制月度巷修施工计划时注明情况报各煤业公司审批。

五、所有竣工的已修巷道必须填图,并标明修护时间和施工、验收责任人。

同一地点因修护质量等人为因素造成的重复修护,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为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各单位应认真组织,确保失修巷道按计划完成,巷道失修率和严重失修率符合上级部门要求、不超规定。

第五章地质测量及防治水管理

第一节一般规定

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测量规程》、《矿井地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等有关规程和规定,强化矿井地测防治水工作管理,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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