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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头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

工程名称:

宁国市周塘旅游码头

致:

宣城诚信建设监理工程有限公司

我方已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完成了周塘旅游码头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并经我单位上级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请予以审查。

附:

周塘旅游码头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期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宁国市周塘旅游码头工程

 

施工单位:

合肥东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4年10月

青龙湾度假周塘旅游码头工程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目录

9.18、爆破施工安全

10.2、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附件:

1、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图

2、工程总平面布置图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7、《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9、《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技术法规和规范及其它交通部现行技术标准。

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青龙湾度假区周塘旅游码头工程施工

建设地点:

安徽省宁国市

项目概况:

青龙湾度假区周塘旅游码头工程是宁国市重点建设项目,工程预算造价约1430万元,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本工程施工内容较多,施工范围较广,码头沿线挡土墙施工涉及水库降水后的临水挡土墙基础施工作业,施工任务紧,难度大。

具体作业内容有:

沿线挡土墙施工(约450m)、给排水管道预埋、安装、园林景观铺装面积12000m2、景观绿化种植、景观电路安装及连廊钢构施工(地上一层,面积43.56平方米)。

质量要求:

本工程确保达到合格标准,争创优良

建设单位:

宁国市青龙湾原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监理单位:

宣城市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浙江城建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

图审单位:

浙江拜司特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合肥东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三、安全生产原则和目标

3.1、安全生产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2、坚持生产与安全必须同步实施的原则。

3、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

3.2、安全生产目标

本工程有关活动在安全的方式下进行,将施工中的伤害或损坏的风险减至最小。

并且实现的安全生产目标为:

死亡事故率0;

事故频率<2‰;

无重大伤亡、交通、机损等责任事故。

四、安全组织保证

4.1、安全保证体系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洪坤担任,副组长由安全员陈昕、项目总工胡攀担任,成员由项目部各部、室、工长等有关负责人组成。

(附: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图)

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审批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完善各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难题,主持事故的调查,提出对责任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制定安全制度,使现场施工人员熟知各个工作的特殊性情况。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必须每星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认真检查分析研究安全生产情况,针对问题及时采取具体措施,无论在任何时候,都要绝对保证在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生产。

坚持安全检查持之以恒。

项目安全检查必须每半月定期进行检查,对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确保安全生产施工。

坚持安全技术交底和每周安全活动制,工长要在安排施工任务的同时,根据施工方案有针对性的对班组所施工的项目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做到文字往来,双方签字为凭以此明确双方的责任。

坚持安全生产教育,这是治本的手段,所以必须长期坚持,并广泛、深入地进行。

凡施工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前,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各专业队伍、生产班组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专职安全员统筹控制安全管理工作,每个生产班组设一名受过专业培训的兼职安全员。

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使安全生产在纵向上从项目经理到作业班组、工人,在横向上从各施工队到各业务部门都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工程项目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4.2、各级安全责任制

1、项目经理安全责任制

(1)、履行合同要求,确定管理目标,确保项目工程安全施工,对工程项目安全全面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积极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督促工作;

(4)、针对生产任务的特点,制定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5)、每月组织安全检查,对发生重大事故和险肇事故苗头认真分析原因,提出落实改进措施;

(6)、改善劳动条件,注意劳逸结合,保护职工身心健康;

(7)、适时组织对工程项目部的安全体系评审和协调。

2、项目生产副经理安全责任制

(1)、根据安全保证计划与措施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制订安全技术措施,经常督促检查;

(2)、协调安全保证计划与措施运行中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3)、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的学习;

(4)、加强现场标准化管理,确保操作现场工作环境良好;

(5)、组织安全设施的验收,协调上级部门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和督促;

(6)、负责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协调处理重大工伤亡、机械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防止再发生;

(7)、对分包单位制定例会制度,形成会议纪要,并发放有关人员。

3、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项目工程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总负责;

(2)、在组织编制及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负责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负责提出改善企业劳动条件的项目和措施;

(4)、组织业务部门编制及审查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

(5)、编制、审查企业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生产问题;

(6)、审定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计划;

(7)、参加重大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技术性改进措施。

4、安全员安全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规定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3)、经常深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指导安全技术工作,研究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措施;

(4)、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5)、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参加工伤事故调查和处理,提出整改措施;

(6)、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7)、对违反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报;

(8)、对大型设备的安拆进行监护,反违章作业;

(9)、对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签署意见,凡未经安全员签字的任务书,不结算工资。

5、机械物资员安全责任制

(1)、制定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要领和安全管理制度;

(2)、按照项目安保计划与措施要求,组织各种资源的供应工作;

(3)、对供应商进行分析,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4)、负责对合格供应商供应的安全防护用品的验收、取证、记录的工作,并做好验收状态标识,储藏保管好安全防护用品;

(5)、负责对进场材料按场容标准化堆放,消除事故隐患;

(6)、对现场使用的安全设施和配件应保证质量,并定期检查和试验,对不合格破损的要及时更新替换;

(7)、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重点保管;

(8)、负责对施工现场的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的验收和日常维修保养工作;

(9)、参加调查处理与设备有关的安全事故,并作出技术鉴定;

(10)、经常测试供电线的绝缘状况及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安全有效,并对不合要求者及时更换。

6、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生产需要,合理使用和调动劳动力,做到劳逸结合;

(2)、协助安全修订和执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领发制度;

(3)、协助安全部门及基层单位做好职工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新工人,代培实习等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

(4)、参加重大工伤事故调查、分析和提出处理意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

(5)、协助安全员对重大事故扣罚工资含量金额,转递财务执行;

(6)、对上报需要安排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审核,确实需要时会同安全部门进行发证,特种作业人员应保持稳定,不得随意调岗。

7、项目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2)、负责临边、洞口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以及施工用电、大型机械拆装方案的落实;

(3)、协助对施工班组的安全监督。

8、项目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按照安全保证计划与措施要求,对施工现场全过程进行控制;

(2)、严格监督实施本工种的安全操作技术规范;

(3)、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操作的施工任务,除及时制止外,有责任向项目主管安全经理汇报;

(4)、认真对施工人员的分部分项工程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5)、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并保护现场,迅速报告;

(6)、对已发生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并向主管安全经理反馈整改情况。

9、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积极参加项目部开展的各种安全活动,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知识和技术水平,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

(3)、爱护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搞好生产设备的维修保养,保持作业场所清洁卫生;

(5)、对违章指挥者有权抵制并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

(6)、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提高安全意识。

五、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5.1、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新员工(包括:

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及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公司、项目、班组)安全教育,教育率要达到100%,新员工经三级安全教育后,经过考试或考核,合格者方可安排上岗作业。

未经安全教育或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2、特殊工作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指挥、起重司机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还要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独立操作,并按规定定期复查特殊工种证件及参加复审培训。

5.3、安全培训

项目部组织基本的安全培训。

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待岗、转岗、换岗、新调入的职工,应视同新工人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新机具、新设备、新工艺应由专业技术部门制订规程并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由卫生和有关部门在工作前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的教育后,方可作业。

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工程负责人)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对现场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内容应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现场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施工要求,现场具体情况及防止事故的办法,班组安全管理制度,班组安全特点,个人安全职责,防护用品的使用,安全操作规程等。

经过本项目部三级安全教育的工人,要按《现场施工人员登记名册》表格要求逐一登记在册,并一一填写《施工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施工人员凭此表上岗操作,特殊工种同时凭特殊工种证件。

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以及屡次违章作业不听指挥者,由项目经理或工程部下通知停止上岗并组织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班组要利用安全活动,组织职工学习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机械操作规程及项目部的安全规章制度及有关安全、消防知识。

提高职工的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

5.4、持证上岗

项目部相关员工要参加政府劳动部门要求的企业员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持有有关证书,并按规定的时间和方法参加复审考核验证。

5.5、安全学习及记录

项目部的各施工工段、班组每月举行一次安全学习活动,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及班组兼职安全员组织实施,按规定填写记录,保存备查。

六、安全检查

项目部按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项目部应按规定配备安全监管人员。

6.1、定期安全检查

建立公司季检、分公司月检、项目部旬检安全检查制度。

季检由公司安全处负责组织对公司所有在建施工项目进行全面安全大检查。

月检由分公司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对所属施工项目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旬检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项目有关人员对所属现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各项检查必须由主要领导带队进行,并认真填写“安全日检查表”和“事故隐患通知单”。

6.2、专业性检查

特种设备、配电室由公司安全处及有关部门,每年负责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安全处、施工项目部要经常开展专业性的安全检查。

关键要把“四口、五临边”的防护、物体打击、高空坠落、施工触电、机械伤害的防范工作做好。

6.3、季节性的安全检查

根据季节对施工的影响,公司安全处、分公司、施工项目部要建立雨期施工、防台、防汛和冬季施工安全检查制度,检查的次数和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6.4、节假日安全检查

节假日前和节假日后复工前,自然灾害过后复工前,及其他原因造成停工一周以上的情况,工程负责人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6.5、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公司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制度。

检查组由项目经理、主管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班组长组成,对整个工地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临时用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应组织人员立即整改,并记录。

项目安全监管人员、班组长负责项目日常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杜绝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负责自己操作的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

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工地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销项制度,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经费限期整改,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用安全防护措施,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立即停止作业。

七、安全制度

7.1、施工安全会议制度

安全会议作为交流安全工作经验和安全条件的一种手段,项目部必须保留所有的安全会议记录,必要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业主的检查,其主要内容如下:

项目部组织月度安全会议,由项目部有关安全人员参加。

项目部每周召开安全会议,对其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学习。

项目部设安全建议箱收集员工的安全建议。

其它与安全有关的事宜在每天的生产调度会及每周的生产协调会议上解决。

7.2、施工安全报告制度

1、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立即暂停该项目和与之有关的项目的施工,同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按有关规定,报告有关上级部门与政府部门。

2、安全事故发生后,将事故的简要情况立即报给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程师初步确定类别性质后,按相应要求进行报告:

3、调查分析结果在项目部安全会议上公布,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4、根据调查结论对责任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罚。

7.3、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切实做好安全教育。

使参加施工的人员熟悉各自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抓好班前安全活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工程项目开工前,该项目的各级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交底工作。

项目其他人员接受项目经理的交底。

2、施工队伍进场后,项目部必须向施工方进行安全技术总交底。

3、职工上岗前,项目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做好该职工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交底工作,做好分部分项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危险源交底及监控工作。

4、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做好工种变换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要完整,并有针对性。

6、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记录在统一印制的表式上,写清交底的工程部位和工种及交底时间,签上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名字。

7、各项交底表式一式二份,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各执一份。

7.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是安全施工的保障,也是我们安全管理工作的依据。

我部针对本工程施工特点,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以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制度如下:

明确安全生产目标。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发布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施工安全检查监督网络体系,分段分部做好安全检查与防护,使之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

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并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每一成员均要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上级有关指示、文件、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系统地学习,以便在管理中指导生产工人的施工。

项目经理部与施工工程处和业主拟指定分包商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目标和奖惩措施。

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各工程队进场时,由安全负责人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

分项工程施工前,由安全负责人、作业工长对工人进行岗前教育,使工人了解本工种的安全注意事项,掌握安全操作要点。

建立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制度,每周由项目经理、安全总监、总工程师、项目副经理对现场安全作一次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或未按操作规程施工,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和处罚,整改后要及时检查整改情况,安全监察部各专业安监工程师需每日在工地巡回检查并有记录。

对特殊工种,如架子工、电焊工、起重工、电工需持证上岗,并定期培训面试。

定期对特殊工种人员作体格检查,符合要求方准上岗。

安全措施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及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调节好作业时间,不打疲劳战,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冬季做好防滑防冻措施。

禁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施工现场设置安全标识片和标语牌,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保卫人员要认真负责,不得放非施工人员、车辆进入工地,经过允许的参观人员要戴安全帽并有专人引导。

7.5、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项目部应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交底制度。

临时用电投入使用前,项目部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使用。

施工用电实行三相五线制,配电系统应设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总配电箱应设漏电保护器、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保,严禁一闸多用。

线路、电缆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应符合规范要求,严禁沿地面明设,并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施工现场使用的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闸箱、五芯电缆等电气产品必须是登记备案产品,未经登记备案的产品禁止使用。

总、分配电箱应配锁、设专人管理,各种配电箱内不允许放置杂物。

施工现场有关场所和用电设备要做好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接地,以免雷电及静电火花引起火灾。

在潮湿的环境下应采用24V安全电压,在特别潮湿环境条件下,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应采用12V安全电压照明,施工现场所有场所禁止使用电炉子。

施工现场电气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定期对临时用电设施的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并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消除隐患,确保用电线路、设施、设备安全可靠。

7.6、现场消防制度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防消结合”的消防、保卫方针。

开工前制定消防、保卫安全措施,建立消防保卫组织,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

施工现场及易燃、易爆场所应悬挂明显的防火、安全标志牌,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做好防盗窃、防火灾、防破坏和其它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要勤查勤问,加强巡回巡查力度,工地不准无关人员自由出入。

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可燃杂物必须及时清理,定点堆放。

仓库等临时设施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留有平整、通畅的消防通道,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

在有易燃物质的地方,必须悬挂有关消防的警示牌和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等),并妥善保管,不得挪做他用。

在油漆存放点严禁吸烟和其他方式用火。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和电器安装应符合用电规范要求。

对工地火源、电源要勤查勤看。

施工现场及职工宿舍严禁明火,必须动火时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操作时派专人监护。

工程负责人以及各级管理人员应经常向工人宣传防火规定和消防常识,正确掌握使用消防器材,万一发生火灾时能在初始状态将其迅速扑灭,不至于造成大的损失和后果。

若发生火灾必须及时报警和上报有关部门。

消防器材及工具不准挪作它用,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测、更换。

发现火情立即组织扑救,情况严重的需拨“119”火警电话报警。

7.7、奖惩制度

7.7.1、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效显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荣誉表彰或物质奖励:

全面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确定的内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取得显著成绩的;

在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方面,有重大技术改进和重大合理化建议,并经实践证明有显著成效的;

防止和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物质奖励的资金来源可在企业奖励基金和安全管理罚款中列支。

7.7.2、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施工队和人员,应予以处罚或处分:

未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保证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足额配备相关人员的;

未能全面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确定内容的;

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安全事故的;

不按照建筑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施工或构配件生产,造成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的;

发现事故隐患或事故险情,即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安全事故的;

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限运行,或设备有明显缺陷,或没有防护装置而造成事故的;

对上级或安全检查部门提出限期解决的安全隐患不积极整改而造成事故的;

不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致使安全技术措施不能落实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

发生安全事故后破坏现场、故意拖延报告、隐瞒不报的;

发生安全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抢修工作,导致事态扩大,或事故后不汲取教训,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处罚和处分包括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违反一般安全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50元;

(2)戴帽不系帽带20元;

(3)把安全帽当凳子坐50元;

(4)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50元;

(5)安全带系挂不正确或不挂30元;

(6)进入现场穿拖鞋30元;

(7)工作牌不随身戴或乱戴10元;

(8)施工现场打架斗殴不分原因双方各100~500元;

(9)违章指挥100~500元;

(10)违章不听劝告30~100元;

(11)故意损坏安全文明设施及标牌100~500元;

(12)使用无防护罩设备的队组或个人50~100元;

(13)酒后上班200元;

(14)施工现场大小便50元;

(15)特种作业无证操作一次100元;

(16)施工现场各种材料未按规定堆码每处50元;

3、安全奖励标准

(1)每次定期评比中,达到优良标准者,奖励责任人50~100元。

(2)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对革新创造、安全防护有突出贡献奖励300~500元。

(3)在抢救各种灾害事故中,使人民生命和企业财产少受损失或不受损失有突出贡献者奖励300~500元。

(4)为了鼓励相互监督,对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者,任何人揭发均可得到被罚金额的50%作为奖励。

(5)劳动保护用品配置标准

本着方便节约的原则,为了更好地管好、用好劳动防护卫生用品,特制定本使用与管理规定。

适用于本工程。

劳动防护卫生用品是指:

工作服、安全带、安全鞋、安全帽、手套、胶皮手套、毛巾、肥皂、洗衣粉等用于安全卫生所必备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卫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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