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防爆电气管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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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防爆电气管理细则

关于下发《矿井防爆电气管理细则》的通知

保利能源山西分公司××字××号文

各子公司: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煤炭安全规程》,切实搞好矿井防爆电气管理工作杜绝重大事故发生,提高矿井防爆电气管理水平,促进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山西分公司特制定《矿井防爆电气管理细则》。

望各单位接到文件后,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山西分公司将依据《管理细则》对各子公司进行考核。

 

保利能源山西分公司

××年××月××日

附:

《矿井防爆电气管理细则》

 

保利能源山西分公司矿井防爆电气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及能源公司下发的有关电气管理规定,规范具体操作、明确具体职责,保证电气设备安全运行,防止人身触电、电气火灾和电气火花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确保矿井安全供电,特制定本细则。

第1条、各矿机电部门是井下电气安全业务的管理部门和责任部门,负责本矿井下电气安全的管理工作。

分公司机电管理部负责对各矿井下电气安全业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各矿防爆电气管理第一责任者为机电副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负有电气防爆管理的技术责任,采购人员负有设备采购的质量责任。

第2条: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煤矿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以下简称《短路保护细则》)、《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以下简称《检漏保护细则》)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各矿(子公司)必须建立防爆检查、电气管理、小型电器管理、电缆管理等专业组。

并需做到:

1)有适应业务要求的专职管理人员。

2)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3)有完整的台帐和各项纪录。

4)有完备的技术资料、图牌板和原始数据。

第3条:

井下电气安全管理的范围:

是指矿井井口以下高低压供电系统、矿井综合自动化系统(含各子系统)、通讯信号系统、皮带集控系统、监测监控系统的各种电气设备、器材、设施的选型、安装、测试、使用、维护、检修和拆除过程中的管理及蓄电池电机车、计量测量设备、矿灯、各种电气仪表等的电气安全管理。

第二章防爆专业化管理及标准

第4条:

各矿机电科必须设立专职防爆检查专业化管理组、配备专职防爆检查员,该组在矿机电科的管理下,负责对矿井井下所有防爆设备(包括小型电器)进行监督检查,凡入井的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都必须由防爆检查员检查并出具“防爆检查合格证”后才能入井使用;不经防爆检查员检查且无“防爆检查合格证”的设备禁止入井使用。

第一节:

矿井防爆管理

第5条:

为杜绝井下电气设备失爆,要严把“三关”,即:

进货验收关、入井验收发放关、安全使用维护关。

1)进货验收关:

供应部门在订购防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时,必须检验生产厂家有无“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号是否在有效期内,有无“防爆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及产品“铭牌”,证照不全的严禁采购。

各矿设备管理员在验收防爆设备时,要与矿机电科防爆组共同检查设备防爆性能,发现设备“失爆”时,应通知采购单位负责处理,不得发放使用。

2)入井验收发放关:

所有入井的设备必须由矿机电科防爆检查组检查其防爆性能,必须按照标准逐一对每台(件)防爆电气设备或小型电器的隔爆性能进行检查,符合标准的方可发放使用,并在同类设备相同的部位粘贴“防爆检查合格证”,合格证应有:

防爆检查员代码或签章、签发时间、设备名称或代号等内容,上述必须由防爆检查员纪录在案以备检查。

井下现场检查无“防爆检查合格证”的应按照规定追究责任,并给责任人200元的处罚。

防爆合格证粘贴位置具体规定如下:

a)低压开关及127伏综保开关:

插盖式贴在插盖内中部,转盖式贴在转盖内中部。

b)各种接线盒的上盖内中部。

c)电动机接线盒上盖内中部。

d)高压防爆开关防爆腔体左侧中部。

e)干式变压器低压防爆腔体左侧中部。

f)移动变压器低压插盖内中部。

3)安装使用维护关:

防爆设备安装时,安装人员首先检查设备是否有“防爆检查合格证”,无证设备不得安装。

按设计新安装的防爆设备运行前须经矿机电科防爆检查组成员及使用单位负责人、维护电工共同验收确认设备完好后,安装、使用、检查等三方签字交接,然后方可投入使用;零星安装的防爆电气设备或小型电器应由交接双方电工负责验收交接后方可使用。

根据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使用的电气设备、小型电器、供电电路等必须保持完好的隔爆性能。

第7条:

防爆电气检查与失爆管理的相关规定:

1)对采掘工作面电气设备及设施要求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由跟班队长负责组织,当班电工负责检查,若发现失爆必须立即整改。

生产过程中防爆性能遭到破坏的设备或小型电器应当立即更换,否则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责任人500元罚款。

2)主要进风巷道内及沿线变电硐室内的电气设备及设施,必须分批检查维护,每季度必须检查一遍,由所辖主管队长、技术员及包机电工负责实施。

检查项目及维护内容必须记入定期检查纪录内,检查电工要在纪录上签字,发现失爆应及时处理。

对没有定期检查或检查纪录不齐全分别给予辖区主管队长、技术员、包机电工500元罚款,对没有发现失爆或发现失爆没有及时处理的按失爆处理。

3)其它巷道内及采区变电所内的电气设备及设施,必须分批检查维护,每月由包机人全面检查一次,每次检查必须做好纪录,否则对包机电工给予500元处罚。

4)每周防爆检查组成员对采掘工作面电气设备和设施要逐台检查,若发现失爆,通知采掘队跟班队长并立即整改,检查要记入当月纪录;对高瓦斯、煤尘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使用的电气设备,每周检查不少于两次,若发现失爆,通知跟班队长立即停产整改,并记入当月检查纪录。

防爆检查组成员没有按照规定检查或纪录没有及时填写的给予500元罚款,采掘区队没有及时整改的按失爆处理。

5)机电科每月组织专业人员对各辅助队的电气设备实施逐队逐台检查,若有失爆或不完好按规定处罚,并督促区队落实整,检查情况应记入当月检查纪录。

机电科没有按月组织检查或没有认真填写检查纪录的给予机电科科长、分管科长、检查负责人等分别给予500元罚款。

6)矿机电科建立健全矿井电气设备检查纪录,每查出一起失爆设备给予包机人罚款500元,对责任单位给予5000元罚款;每查出一起设备不完好给予包机人50元罚款,并给责任单位500元罚款。

7)每季度分公司组织对各矿防爆电气设备、设施普遍检查一次,同时每月不定期对各矿进行抽查,若发现一处“失爆”,季度矿井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机电类降低一级论处,同时给予10000元罚款;发现一处不完好设备,给予500元处罚。

第二节“失爆”的判定标准

第8条:

“失爆”即防爆电气失去防爆性能的简称。

判定设备、设施是否失爆,以《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国家标准汇编》、《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判定“失爆”和“不完好”。

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必须有永久性的防爆标志(Exdi)、煤安标志(MA)、产品“铭牌”,无“防爆标志”、“铭牌”为不完好。

第9条:

隔爆外壳的壳体:

1)隔爆壳变形长度超过50mm,凸凹深度超过5mm为失爆,整形后低于此规定仍为合格。

2)隔爆外壳开焊为失爆,锈蚀严重、有锈皮脱落为失爆;漆皮脱落较多为不完好。

3)穿越隔爆腔的接线座有裂缝或晃动为失爆。

第10条:

防爆面的要求

1)开关闭锁装置起不到闭锁作用者为失爆。

2)隔爆面的光洁度应不低于2.5~5,操纵杆的光洁度须不低于1.25~2.5,否则为失爆。

3)隔爆面有锈迹,用棉丝擦后,仍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属于失爆。

4)隔爆面有锈迹,用棉丝擦后,只留云影,不算锈蚀,也不为失爆(但在井上修理设备时不允许有云影。

)云影:

擦掉锈迹后,留下呈青褐色氧化亚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者。

5)结合面上的小针孔,在一平方厘米的范围内不超过5个,且其直径不超过0.5毫米,深度不超过1毫米的隔爆面不为失爆。

其中有一项超过均为失爆。

6)对于机械伤痕深度、宽度均不超过0.5毫米,其伤痕的投影长度不超过相对容积接合面宽度的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一毫米,其伤痕距结合面最短无伤距离相加不小于相应容积规定的接合面宽度不算失爆。

其中有一项超过均为失爆。

7)隔爆面上不允许涂有油漆和机械性杂物,否则为失爆(如无意造成的油漆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不在此限)。

8)隔爆面应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油)或磷化(磷化后也可涂凡士林油),如无防锈油或磷面脱落均属失爆。

涂油应在防爆面上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

(如磷面脱落小于隔爆面径向长度的1/5并涂有防锈油可不算失爆,但为不完好)。

9)防爆面宽度减去超限间隙部份不得小于所规定的接面宽度,否则为失爆。

① 转盖式或插盖式隔爆面的宽度不小于25毫米,间隙不大于0.5毫米;

②静止隔爆面的间隙与接合面宽度如下表:

 

隔爆空腔净容积(升)

≤0.5

0.5—2

 >2

间隙(毫米)

≤0.3

≤0.4

≤0.5

接合面宽度(毫米)

≥8

≥12.5

 ≥25

③活动部分(操纵杆及电机轴)隔爆接合面间隙与接合面宽度如下表:

隔爆空腔净容积(升)

>0.5

≥0.5

备注

接合面宽度(毫米)

≥12.5

≥25

间 隙

(毫米)

操纵杆及孔

≤0.3

≤0.5

电机轴及孔

≤0.4

≤0.6

第11条:

井下电缆使用要求

井下在用电缆严禁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破口等现象,凡出现上述现象的按照失爆的有关规定处理。

1)鸡爪子

① 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硫化热补或同等效能的冷补者;

② 电缆(包括通讯、照明、信号、控制以及高低压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的接头。

③ 铠装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和不灌注绝缘充填物或充填不严密(漏出芯线)的接头。

2)羊尾巴

电缆的末端不接装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无件者为羊尾巴。

电气设备接线咀(包括五小电气元件)10米内的不合格接头或明线破口者均属羊尾巴。

3)明接头

电气设备与电缆有裸露的导体者或明火操作者均属明接头。

4)破口

① 橡套电缆的护套损坏,露出芯线或露出屏蔽层者;

② 橡套电缆护套损坏伤痕深度达最薄处二分之一以上,长度达

20毫米,或沿围长三分之一以上者。

第12条:

防爆电气设备接线要求

1)密封圈须采用邵尔氏硬度45~50度的橡胶制造,否则为失爆。

密封圈的分层侧在接线时,应向里,否则为不完好(煤电钻除外)。

2)密封圈尺寸须符合以下规定,如有一项达不到均属失爆。

① 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应符合下表:

D(mm)

D0—D(mm)

   备  注

D≤20

20≤D≤60

60< D

≤1

≤1.5

≤2

D0:

表示进线装置内径

D :

表示密封圈外径

② 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的配合为±1毫米,但如系4mm2及以下电缆者密封圈内径应不大于电缆外径。

③ 密封卷的宽度不小于电缆外径的0.7倍,且不小于10毫米。

④ 密封圈的厚度不小于电缆外径的0.3倍(70mm2的电缆除外),且不小于4毫米。

3)密封圈刀削后应整齐圆滑,不得出现锯齿状,锯齿直径差大于2毫米(包括2毫米)为失爆,小于2毫米为不完好。

4)不用的接线咀要分别用密封圈和挡板依次装入、压紧,否则为失爆。

螺旋式线咀如上金属圈时应装在挡板外面,否则也属失爆。

5)挡板直径与进线装置内径之差应不大于2毫米,厚度不小于2毫米,金属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之差应不大于2毫米,厚度应不小于公称尺寸一毫米,否则均属失爆。

6)线咀压紧要有余量,余量不小于一毫米,否则为失爆。

线咀应平等压紧,两压紧螺丝入扣差应不大于5毫米,否则为不完好。

7)当线咀已全部压紧仍不能将密封圈压紧时,只能用一个厚度适当,不开口的金属圈来调整,不得充填其它杂物(包括再加密封圈等)。

金属圈的内外径应与喇叭咀伸入壁规格一致,螺旋式线咀也只限安接一个金属圈,否则均属失爆。

8)卡兰式的进线咀以压紧胶圈后一般用单手搬动喇叭咀上下左右晃动时,喇叭咀无明显晃动为准。

螺旋式接线咀最少啮合扣数不得低于6扣,拧紧程度一般用单手正向用力拧不动为合格,否则均属失爆。

24、如喇叭咀外部缺损,且不影响防爆性能者为不完好。

9)凡有电缆压线板的电器,引入引出电缆必须用压线板压紧,压线板未压紧电缆,均属失爆,但不得把电缆压扁,如压紧后电缆的直径比原直径减少10%,属不完好。

10)低压隔爆开关接线室不允许由电源侧进出线至负荷侧接线,或由负荷侧进出线至电源侧接线,磁力起动器的小喇叭咀严禁引入引出动力线。

否则均属失爆。

11)电缆护套伸入器壁要符合5~15毫米的要求,小于5毫米、大于15毫米均为失爆。

如粗电缆穿不进时,可将伸入器壁部分锉细。

12)接线应整齐(不扭弯)、紧固,导电良好、无毛刺。

卡爪(或平垫圈)弹簧垫(双帽)齐全(使用线鼻子可不用平垫圈)。

接线后,卡爪(或平垫圈)不压绝缘胶皮,芯线裸露距卡爪(或平垫圈)不大于10毫米,出现以上情况之一者均属设备不完好。

13)两相低压导线裸露部分的空气间隙;500伏以下不小于6毫米;500伏以上不小于10毫米,否则,为失爆。

14)高压电缆的连接,一律采用压接技术,接线柱使用压板接线时,压板凹面一律朝下,否则为不完好。

15)接线室地线长度应适宜,以松开线咀卡兰接动电缆后,三相火线拉紧或松脱时,地线不掉为宜。

接地螺栓、螺母、垫圈不允许涂绝缘物。

卡爪(或平垫圈)要镀锌或镀锡,如出现不符合以上要求者均为不完好。

16)采用铠装电缆供电时,使用密封圈要全部套在铅(铝)皮上,或者用绝缘胶灌至三叉口以上。

未接线的线咀应用同等厚度的法兰和堵板或用绝缘胶堵死,否则为失爆。

17)接线室(盒)应保持干净、无杂物和水珠;使用铠装电缆的接线室内允许有少量的油,但应定期擦干。

否则,该设备不完好。

18)隔爆设备的隔爆腔之间严禁直接贯通,必须保持原设计的防爆性能,否则此设备为失爆(接线柱接线座有裂缝也属失爆)。

19)隔爆开关闭锁后,接线板正面的带电螺栓应用绝缘材料封堵隔离带电体,否则为不完好。

20)各种防爆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和附属元件必须齐全、完整、可靠,损坏、拆除或失效均为不完好。

21)防爆设备和元件的置放应平、直、稳,接线后,盖板和转盖应一律朝外,便于检修和维护,喇叭咀严禁朝上,喇叭咀电缆出口处应平滑,不得出现死弯,否则均不完好。

22)电钻插销的电源侧应接插座,负荷侧应接插销,如反接为失爆。

第13条:

防爆电气设备防爆面紧固要求

1)紧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其规格应求一致。

螺杆裸露部分一般不得超过三扣,否则,本设备为不完好。

凡用螺栓连接紧固的部件,其间夹有弹性物者(如密封圈和橡套电缆)可不再加弹簧垫圈。

2)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的螺母要上满扣,不满扣为失爆,紧固螺钉伸入螺孔长度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尺寸(铸铁、铜、铝件等不小于螺纹直径的1.5倍)如螺孔深度不够螺纹直径尺寸,则螺钉必须拧满螺孔,否则,均属失爆。

3)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应加装弹簧垫圈或背帽(用弹簧垫圈时其规格应与螺栓保持一致,紧固程度应以将其压平为合格),螺栓松动,无弹簧垫圈(或背帽)和弹垫不合格均为失爆。

第三节井下电气设备的其它要求

1)接地线使用镀锌钢绞线时,接头处可以使用最少两道U型卡子连接,使用镀锌铁板时,一般用两道镀锌螺栓紧固(并加装弹垫或加背帽),螺栓直径不得小于10毫米。

2)电气设备必须有合格的接地装置,接地不合格的设备不算完好。

变电峒室、配电点的设备必须有系统和局部接地;采、掘、开工作面所用设备要求有系统接地,综合保护器和漏电继电器要有合格的主、付接地极,采用串联接地的设备为不完好。

3)变电峒室的设备必须有标志牌(注明:

编号、容量、用途、整定值、整定日期、负荷情况、短路电流、负责人等)。

如无标志牌或标志牌与实际不符者,该设备不完好。

4)局扇和掘进工作面的电气设备,必须全部实现 风电闭锁,在局扇专供电源的线路上不得接入其它机电设备。

5)对只接电源,不接负荷的电气设备也属检查范围。

6)防爆型电气设备无论在矿井任何地方安装使用,均要按防爆设备的标准要求进行检查和维护。

地面选煤楼电气设备也要安装防爆型设备,同时按防爆设备要求进行维护、保养、检查。

如用于地面非爆炸环境中只按设备完好标准来要求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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