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劳动纪律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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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纪律
为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增强员工劳动纪律性,特制定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一、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溜岗,不睡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
2、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工作服,且不得穿戴工作服出入车间,违者每次罚50元;
3、禁止员工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200元;
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20元。
违反以上规定除处罚当事人外同时对违纪者的直接上级按处罚金额的50%进行处罚。
迟到、早退、脱岗、窜岗、睡岗30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5、员工在工作日中间原则上不饮酒,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分管领导同意)饮酒后原则上应不再上班。
违者可给予批评或处以50元/次的经济处罚。
6、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对当事人处以100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1天扣发三日工资。
如全月旷工累计达3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10天工资及全部奖金,并处留厂查看处分,连续旷工7天或全年累计达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除名处理,旷工7天扣罚一月工资。
8、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视情节扣发当月的全额工资或全部未发工资,并予以开除。
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对危害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破坏企业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为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发挥应有的作用,给企业造成损失者,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给予扣款、调离岗位、降级、降职处分。
属专职工作人员失职者,从重或加重处罚。
10、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1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罚款、降级降职、开除的处分,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12、以上未列及的可参照公司其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国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公司给予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30元处理:
1、员工出厂,除正常下班时间以外必须持有出门证(出门证需注明出厂时间和返回时间同时门岗要做好登记);无出门证出厂门卫值班人员有权拒绝进出厂或报公司处理;
2、着装得体,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无跟凉鞋);不合着装要求的,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入内,班组不得安排生产作业;
3、员工车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不按公司指定区域乱停、乱放的;
4、不允许迟到/早退;员工上班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工作时间;未到休息时间提前离开岗位的视同早退;
5、上班期间,员工个人来客来访一律在门卫室接待;工作时间内非业务需要,禁止工作时间用手机上网玩游戏;
6、不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的;
7、 不按规定确定产品状态标识或者自行改动状态标识,造成生产混乱的;
8、 未经许可,非对应职能人员进入公司的重要场合,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的。
重要的场合例如:
食堂后厨、仓库、生产车间等。
9、 工作期间溜岗、串岗、离岗超过10分钟至 30分钟内的视为迟到;
10、 工作期间,消极怠工,吃零食,打闹嬉戏或进行娱乐活动,大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等的。
11、 没有健康的卫生习惯,破坏公司环境卫生的;
12、 不爱护公物,浪费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损失轻微的;
13、 员工不按规定做好日常的机器、设备的保养工作的;
14、 操作机器、设备时,不遵守技术操作规程的;
15、 设备、设施、工具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员工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处理,不及时告知班组长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盲目操作的;
16、 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不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造成公司损失的;
17、 在生产、仓库等禁止吸烟区吸烟的,造成损失的并根据损失大小给予处分;
18、 下班时不整理作业现场,不搞好工作场地卫生,不关好门、窗、灯具的;
存在以下行为的,公司给予记过一次、罚款50元内处理:
1、警告达到二次的;
2、不经批准,擅自休假造成旷工的(矿工除扣发工资外,可视情节根据规定进行处罚);
3、在考勤上弄虚作假的;
4、不酒后上岗;
5、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不违章指挥,不违章蛮干;
7、不打架斗殴,不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
8、不聚众赌博;
9、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0、不起哄滋事;
11、不准在员工中散布自由主义及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
12、不准组织工人停工和存在某种抗议的情况出现。
二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警告,记过,降(职)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等)以及经济处罚(处罚同上):
1、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3、玩忽职守,违反安全规定,或者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施工等造成事故的,或使职工生命和身体健康受到伤害和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
4、工作不负责任,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5、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特别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三、处分的目的:
严明纪律,规范管理。
四、 处分的原则:
依据事实,惩责相当。
五、 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
警告,记过,降(职)级,辞退,开除。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依据奖惩规定给予一次性经济处罚 。
六、 处分条件
1、不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2、消极怠工,无故不参加学习、工作等,情节较轻的, 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3、无故旷工或者逾假不归,时间较短、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时间较长、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4、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5、违反公司管理制度, 起哄滋事、聚众赌博等妨碍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6、打架斗殴或者聚众闹事,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7、在员工中散布自由主义及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或组织职工停工和抗议,在公司造成极坏影响的,直接给予开除处分;
8、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造成责任事故或者其他损失,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9、违反公司保密规定,造成失密或者泄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10、工作失职,造成公司财物丢失、产品质量严重下降或产品损毁,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11、盗窃、诈骗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12、其他方面违反纪律,其性质、情节同上列违纪行为相当的,分别给予警告至除名处分。
七、 对职工给予辞退和开除处分,须经主管副总经理以上级别参加的会议讨论通过或报副总经理级以上领导审批。
八、 对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同时降低其工资级别。
九、 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会议讨论通过或宣布。
十、 职工受到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者被除名,公司应当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本人档案。
对受处分者应当说服教育,热情帮助,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歧视、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