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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墙工程监理细则

中航空气动力研究院

FL62号厂房室外围墙工程

监理细则

 

编制:

审批:

沈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中航空气动力研究院项目监理部

年月日

一、工程概况

围墙共1420延长米。

围墙结构:

基础下部-1.20m处为300厚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条形基础上采用页岩砖砌筑基础墙,基础墙顶部100厚钢筋混凝土压顶,标高至+0.40m。

基础上部为钢结构透空围墙,围墙设截面500*370高2000的钢筋混凝土柱,柱间距暂定6.12m,可根据现场实测长度调整。

本次施工柱顶标高做到+0.40m标高处,柱主筋按结构柱甩筋,定为500高。

二、细则编制依据

1、各相关专业图纸。

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5、《建筑地基处理设计规范》(JGJ79-2002);

6、《室外工程-围墙、围栏施工图集》12J012-1;

7、国家有关规范与验收标准。

三、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一)施工要点

1.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

块材、水泥、外加剂等尚应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2.砌筑基础前,应校核放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长度L、宽度B(m)

允许偏差(mm)

长度L、宽度B(m)

允许偏差(mm)

L(或B)≤30

±5

60<L(或B)≤90

±15

30<L(或B)≤60

±10

L(或B)>90

±20

3.施工要点:

①土方开挖

(1)本工程土方开挖过程中有局部需破除旧围墙基础,破除残渣装车外运,挖出的原土全部运到指定堆放点,回填时再将原土运回,分层夯实,每层300,压实系数大于0.95。

2m内深坑挖土放坡,基础开挖的边坡坡度,一般土壤且地下水位低于沟底时,可开直形槽,但槽深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砂土和砂砾土不得超过1.0m;亚砂土和亚粘土不得超过1.25m。

现基础开挖超过上述规定,设置1:

0.33(高:

宽)的边坡,槽帮应放坡开挖。

开挖前应摸清地下障碍物和地面上架设高压线缆位置高度等情况,并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确定挖土机在工作时的回转半径内有无障碍物。

开挖沟槽土方应置于距沟边0.8m以外处,高度不宜超过1.5m,须按要求放坡堆放,不得随意堆放,而影响到其它工程。

本工程挖槽时所有的土按总包要求运出厂区门外集中堆放,回填时再运回。

为使基础底的原土不被扰动,应保证留出比沟底设计标高高出300mm的原土层,采用人工清挖。

在开沟时测量人员应密切配合,严禁出现超挖现象。

开挖排水管道的土方时,沟底应按设计要求的坡度施工。

雨季施工,应尽可能做到成槽快,回填快。

一旦泡槽应将水排除,把受泡的软化土层清除,换填砂石料或中粗砂。

(2)开挖过程中,测量人员随时抄平,在坑壁上钉上标高控制桩,以便随时掌握开挖深度,防止超挖。

(3)挖土时,应提前探明地下管线的分布情况,做好妥善处理。

(4)已放好基础轴线及边线;立好皮数杆(一般间距15—20m,转角处均应设立),并办完预检手续。

(5)根据皮数杆最下面一层砖的底标高,拉线检查基础垫层表面标高,如第一层砖的水平灰缝大于20mm时,应先用细石混凝土找平,严禁在砌筑砂浆中掺细石代替或用砂浆垫平,更不允许砍砖合子找平。

(6)常温施工时,砌筑砖必须在砌筑的前一天浇水湿润,一般以水浸入砖四边1.5cm左右为宜。

(7)砂浆配合比已经试验室确定,现场准备好砂浆试模(3块为一组)。

②土方回填

基础工程完工后,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合格后,再进行土方回填.

(1)工艺流程

基层清理→检验土质→分层铺土、耙平→夯打密实→检验密实度→修整找平→验收。

(2)施工方法

填土前应将基槽底垃圾等杂物清理干净。

基础回填前,必须清理到基础底面标高,将回落的松散垃圾、砂浆、石子等杂物清除干净。

检验回填土内有无杂物,粒径是否符合规定,含水量是否在控制的范围内。

如含水量偏高,可采用翻松、晾晒和均匀掺入干土等措施;如遇回填土的含水量偏低,可采用预先洒水润湿等措施。

填土全部完成后,应进行表面拉线找平,对超过设计标高的地方,及时依线铲平,低于设计标高的地方补土夯实。

③拌制砂浆:

(1)砂浆配合比应采用重量比,并由试验室确定,水泥计量精度为土2%,砂,掺合料为土5%。

(2)宜用机械搅拌,投料顺序为砂-+水泥-+掺合料-+水,搅拌时间不少于1.5min。

(3)砂浆应随拌随用,一般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须在拌成后3h和4h内使用完,不允许使用过夜砂浆。

(4)基础按一个分部工程每250m3为一砌体,各种砂浆,每台搅拌机至少做一组试块(一组三块),如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比变更时,还应制作试块。

④确定组砌方法:

(1)组砌方法应正确,一般采用满丁满条。

(2)里外咬槎,上下层错缝,采用“三一“砌砖法(即一铲灰,一块砖,一挤揉),严禁用水冲砂浆灌缝的方法。

⑤砌筑:

(1)砖基础砌筑前,条形基础表面应清扫干净,洒水湿润。

先盘墙角,每次盘角高度不应超过五层砖,随盘随靠平、吊直。

(2)砌铁艺围墙基础墙应挂线,240墙反手挂线。

(3)基础标高不一致或有局部加深部位,应从最低处往上砌筑,应经常拉线检查,以保持砌体通顺、平直,防止砌成“螺丝”墙。

(4)基础砌至基础上部时,要拉线检查轴线及边线,保证基础墙身位置正确。

同时还要对照皮数杆的砖层及标高,如有偏差时,应在水平灰缝中逐渐调整,使墙的层数与皮数杆一致。

(5)各种预留洞、埋件、拉结筋按设计要求留置,避免后剔凿,影响砌体质量。

⑥质量标准

6.1保证项目:

(1)砖的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砂浆品种符合设计要求,强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3)同品种,同强度砂浆各组试块的平均抗压强度值不小于设计强度值。

(4)任一组试块的强度最低值不小于设计强度的75%,

(5)砌体砂浆必须饱满密实,实心砖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小于80%。

(6)外墙的转角处严禁留直槎,其它临时间断处,留槎的作法必须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

构造柱两侧墙体留马牙茬,先进后退,最小距柱60mm。

6.2基本项目:

(1)砖砌体上下错缝,跨无四皮砖通缝。

(2)砖砌体接槎处灰缝砂浆密实,缝、砖应平直;每处接槎部位水平灰缝厚度不小于5mm或透亮的缺陷不超过5个。

(3)留置构造柱的位置正确。

6.3允许偏差项目,见表

注:

基础墙超过2m时,允许偏差项目可按混水墙检查。

⑦成品保护

7.1基础墙砌完后,未经有关人员复查之前,对轴线桩、水平桩应注意保护,不得碰撞。

7.2对外露或预埋在基础内的预埋件,应注意保护,不得损坏。

4.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应于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墙体和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

宽度超过300mm的洞口上部,应设置过梁。

5.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应分为三级,并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GB50203-2002规范表3.0.10)

项目

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

A

B

C

现场质量管理

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非施工方质量监督人员经常到现场,或现场设有常驻代表;施工方有在岗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人员齐全,并持证上岗

制度基本健全,并能执行;非施工方质量监督人员间断地到现场进行质量控制;施工方有在岗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并持证上岗

有制度,非施工方质量监督人员很少作现场质量控制;施工方有在岗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砂浆、混凝土强度

试块按规定制作,强度满足验收规定,离散性小

试块按规定制作,强度满足验收规定,离散性较小

试块强度满足验收规定,离散性大

砂浆拌合方式

机械拌合;配合比计量控制严格

机械拌合;配合比计量控制一般

机械或人工拌合;配合比计量控制较差

砌筑工人

中级工以上,其中高级工不少于20%

高、中级工不少于70%

初级工以上

6.设置在潮湿环境或有化学侵蚀性介质的环境中的砌体灰缝内的钢筋应采取防腐措施。

(二)砌筑砂浆

1.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

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

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2.砂浆用砂不得含有有害杂物。

砂浆用砂的含泥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1)对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不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5%;

(2)对强度等级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10%;

(3)人工砂、山砂及特细砂,应经试配能满足砌筑砂浆技术条件要求。

3.拌制砂浆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4.砌筑砂浆应通过试配确定配合比。

当砌筑砂浆的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

5.砂浆现场拌制时,各组分材料应采用重量计量。

6.砌筑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自投料完算起,搅拌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得少于2min;

7.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应分别在3h和4h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应分别在拌成后2h和3h内使用完毕。

注:

对掺用缓凝剂的砂浆,其使用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延长。

8.砌筑砂浆试块强度验收时其强度合格标准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0.75倍。

注:

(1)砌筑砂浆的验收批,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砂浆试块应不少于3组。

当同一验收批只有一组试块时,该组试块抗压强度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

(2)砂浆强度应以标准养护,龄期为28d的试块抗压试验结果为准。

抽检数量:

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

检验方法:

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同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试块),最后检查试块强度试验报告单。

9.当施工中或验收时出现下列情况,可采用现场检验方法对砂浆和砌体强度进行原位检测或取样检测,并判定其强度:

①砂浆试块缺乏代表性或试块数量不足;

②对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或有争议;

③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不能满足设计要求。

 

(三)砖砌体工程

项目

项次

质量标准

抽检数量

检验方法

主控项目

1

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烧结砖15万块,抽检数量为1组。

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

(二).11条的有关规定

查砖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2

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

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用百格网检查砖底面与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

每处检测3块砖,取其平均值。

3

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

对不能同时砌筑而有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每检验批抽20%接搓,且不应少于5处。

观察检查

4

砖砌体的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GB50203-2002规范表5.2.5)

轴线查全部承重墙柱;外墙垂直度全高查阳角,不应少于4处,每层每20m查一处;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10%,但不应少于3间,每间不应少于2处,柱不少于5根。

用经纬仪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1

轴线位置偏移

10

2

垂直度

每层

5

用2m托线板检查

全高

≤10m

10

用经纬仪.吊线.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10m

20

 

(四)砌体工程监理预控工作

1、认真研究施工图纸,搞清不同部位对砌体和砂浆的强度等级要求,对各部位砌体的配筋、预留洞、预埋件的位置,做到心中有数,便于巡视时检查;

2、审核承包单位的施工技术方案,特别应检查其对墙体垂直度、平整度、标高的控制措施并督促其进行技术交底;

3、审查承包单位提供的砖样品、出厂质量证明等文件,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才允许其使用。

物资进场后按规范要求进行抽检,主要检查砖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4、对砌筑砂浆的原材料及配合比应进行控制

(1)砌筑砂浆的原材料

水泥:

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

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砂:

砂浆用砂不得含有有害杂物。

砂浆用砂的含泥量:

a对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不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5%;b对强度等级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10%;c人工砂、山砂及特细砂,应经试配能满足砌筑砂浆技术条件要求。

拌制砂浆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2)砌筑砂浆应通过试配确定配合比。

当砌筑砂浆的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

(3)施工中当采用水泥砂浆代替水泥混合砂浆时,应重新确定砂浆强度等级。

(4)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5、检查承包单位的原材料、水平运输、垂直运输、砂浆拌和机的准备情况。

(五)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监理要点

1、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对砌筑砂浆督促控制。

(1)对拌和的检查

1应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根据审定的砂浆配合比进行生产,计量要准确。

塑化剂的掺量对水泥混合砂浆强度影响很大,计量时一定要特别加以注意。

2督促承包单位使用机械拌和砂浆。

自投料完算起搅拌时间:

a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得少于2分钟;b水泥粉煤灰砂浆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不得少于3分钟;c掺用有机塑化剂的砂浆应为3~5分钟。

3检查、测定拌出砂浆的质量。

(2)砌筑砂浆试块强度验收时,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0.75倍。

(3)砂浆应随伴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应分别在3h内和4h内使用完毕;如气温超过30℃,相应缩短1h。

灰槽中的砂浆应及时清理干净,隔日的砂浆不能再使用。

2、检查砌砖的现场准备工作

(1)检查和复核承包单位测设的墙体平面尺寸和标高;

(2)检查基底的清理情况,砂浆、杂物等要清除干净。

基底若为垫层或砖砌体,应事先浇水湿润;

(3)烧结普通砖、多孔砖含水率宜为10%—15%,灰砂砖、粉煤灰砖含水率为8%-12%。

3、砌筑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巡视

(1)检查工人砌墙的砌筑形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按皮数杆线控制砖层水平;内外墙砖应相互咬搓,不允许出现竖向通缝;若留直槎,必须按规定设置拉结钢筋,并应检查拉结筋的长度、间距以及拉结筋部位砂浆的饱满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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