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水源井及老井改造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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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水源井及老井改造工程

利用世行贷款

河南省中小城市供(排)水项目

贷款/信贷号:

4829-CHA

社旗县供水项目水源地与老井改造工程

技术规范

(初稿)

招标编号:

HNZB0820000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8日

 

第六章技术规范

1、一般规定

1.1工程概况

社旗县隶属河南省南阳市,地处河南省西南部,南阳盆地的东缘,邻泌阳县,西接宛城区,南连唐河县,北靠方城县。

地处东经11246'-113°41',北纬32°47'-33°07'。

目前全县供水水源全部采用地下水,供水方式为简单的直供式,无水量调节设施及加氯消毒设施,现有取水井6眼,日供水0.7万吨/日,实供水仅为4000吨/日。

用水户12000户,供水普及率50%。

企事业单位自备井19眼,供水量为1.2万吨/日。

供水管网老化,锈蚀严重,管网漏失率为40%。

根据新修编的《社旗县总体规划》(2004-2020)社旗县城的城市性质为:

全县经济、文化、政治中心,以发展旅游服务为主,轻工商贸为辅的水城、绿城、历史文化名城及现代化新城。

到2010年,城区人口将达到8.5万人,2020年城区人口将达到12.6万人,建设用地14.81平方公里。

2006年9月,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社旗县利用世界银行贷款供水项目初步设计变更》进行了评审,初步设计变更获得了批复,批复社旗县供水项目新凿四眼新井,对六眼老井加装消毒装置进行改造,建设规模为日供水能力2万m3/d的地表水厂一座。

在使用南水北调水之前利用现有取水井6眼,并在城区新建中深层水源井4眼,形成供水量1万m3/d规模作为城区过渡期供水。

2014年开始利用南水北调水实现日供水2万吨规模。

1.1.1主要工程内容

承包商根据业主提出设置的凿井位置开展水文地质调查/勘测,查明拟建水源井范围的水文地质条件并对水质评价,探明拟建水井允许开采量,按《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50027-2001标准,提出水源井的合理开采方案;完成生产井和泵房及变配电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和井泵房配套工程建设施工及配套设备的供货;新凿60--80M中深水源井4眼分别布设在配水厂周围,成井后铺设DN100--DN200球墨铸铁管进行联络,在DN100联络阀门节点与两条DN200输水管道连接至现有管道,联络管道总长度4.7公里,输水管道长度2.83公里;建设泵房及泵房内相应配套控制装置四座/套;对城区现有六眼水井增加加药装置及进行泵房改造的施工图设计,建设施工;四眼新建井和六眼老井改造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最终向业主办理工程移交。

1.1.2工程图纸、资料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社旗县供水工程利用世行贷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豫发改外经[2005]1997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社旗县供水工程利用世行贷款项目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豫发改设计[2006]1370号)

《河南省社旗县县城水源地供水水文地质详查报告评审意见》(豫地矿评审字[2008]12号)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山东分院--《社旗县供水项目凿井及老井改造工程》招标图纸。

1.2标准和规范

承包商应优先执行中国国家标准和河南省有关市政工程的材料和设备供应、安装、施工标准、规程、规范。

合同使用汉语。

使用的各种规范和标准,除了在本合同中事先说明外,必须是最新版本的或者是相关规范和标准的修正版。

承包商可建议采用等同的或更高的其他标准,若承包商建议替换标准,应提交此类替换标准的副本,并提供与参考标准相比较的详细分析材料,以证明能达到同等或更高的结果。

参考的中国标准缩写:

GB;GBJ;JDJ;JGJ;TJ.

本工程执行的标准如下(但不限于此),表中所表示的规范编号如与新规范编号不符,用新规范替代。

序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1

GB/T50331-2002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

2

GB50013-2006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3

GB50282-98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4

GB50268-97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5

GB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6

GBJ141-90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

7

GBT14848-93

地下水质量标准

8

GB50027-2001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9

GB50296-99

供水管井技术规范

10

CJ/T206—2005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11

GB/T13295-2003

水及燃气管道用球墨铸铁管件及附件

12

GB50003-2001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13

GB50011-200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14

CJJ1-90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5

GB50203-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6

GB50235-97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3工程条件

1.3.1水文及地质条件

社旗县内过境水主要是店河、赵河、潘河、珍珠河等4条河流,扣除水库控制面积,境外控制面积912.3平方公里,年径流量2.75亿m3。

唐河系长江流域唐白河水系两个支流之一,是社旗县的主要河流,发源于方城县七峰山东麓,经方城入社旗县。

据唐河社旗水文站资料,多年平均流量8.17m3/s,年径流量2.5783亿m3。

洪水期多集中于7-9月份,该河在社旗县境的安全水位115.30m,相应安全流量1800m3/s。

历年昀高水位118.76m,昀大水深11.6m,昀大流量4200m3/s。

枯水期1-2月份流量昀小为0.55m3/s,正常流量11.1m3/s。

丰水期一般在108-109m,枯水期水位一般为:

107.0-107.7m。

潘河,唐河上游由发源地到社旗镇北河口段,称潘河。

流经县境河长45公里。

县境安全水位为115.30m,安全流量为1800m3/s。

昀高水位118.76m,昀大水深11.6m,昀大流量4200m3/s。

枯水流量1.2m3/s,正常流量11.1m3/s,含沙量每m3/1公斤,矿化度每升119.5毫克,属重碳酸盐钙续型水质,是良好的农田灌溉用水。

赵河,系常流河。

源出方城县李郁垛北之历山南麓。

上游分两支,东支赵河,西支柳河,在金店村南汇流。

干流全长68公里,县境控制流域面积397平方公里。

昀高水位127.6m,昀大水深11.lm,昀大量2200m3/s,昀小流量0.4m3/s。

该区位于秦岭纬向构造带东段的南分支与华夏系第二沉降接触地段,南襄盆地的社旗突起部位,成生于中岳运动期,到燕山运动期进一步加强,新生代仍有明显活动。

测区靠近盆地北部边缘,元古界以后至新生界第四纪以前地层均缺失,沉积物基底为元古界地层。

新生代时期以来,整体下沉,形成巨厚第四纪地层。

可以东地区在中更新世末期至晚更新世不再下沉,形成相称高层较小的缓倾斜平原;唐河近河谷两侧地区,全新世以来继续缓慢下沉,形成平缓的河谷冲积平原。

水文地质勘探区域属华北地层区,前第四纪地层在区内没有直接出露,仅在S3、S6、S8等钻孔中揭露,揭露厚度小于3m,岩性为石英片岩,属元古界地层。

该套地层是南阳盆地基底,在详查区自北向南,埋深逐渐增大,由S3孔处169m增大到S8孔263m,由东向西,埋深也有逐渐增大的趋势,A-A'剖面中,S3孔169m见到该套地层,而西侧S2孔孔深210m未见到该套地层。

元古界地层之后的前第四纪地层均缺失。

元古界地层与上覆地层呈不整合接触。

第四纪时期,喜山运动期大部分继承性下沉,接受了较厚的第四纪沉积,第四季地层发育齐全。

地表出露地层有上更新统沼泽沉积和冲洪积物,全新统冲洪积物,现由老至新简述如下:

1、下更新统。

勘察区地表未出露,据钻孔揭露,则区均有分布,揭露厚度258m,未见底。

颜色以灰绿色、灰臼色为主夹棕红色,粘性土主要为粘土、粉质粘土,含铁锰质结构,局部钙质富集,砂性士比较发育,主要为混粒砂、粗砂、砾砂、泥质中粗砂、中细砂,底部具微胶纣特征,砂层单层厚度一般4-15m,昀厚达30m,砂层累计总厚度一般63-108m。

地层分布特征:

西部及南部厚度大,埋藏深,砂层多,砂层总厚度也大,北部和东部地层较薄,埋藏浅,砂层少。

成因以洪冲积为主,可见多个沉积旋迫。

与上覆地层不整合接触。

2、中更新统。

测区地表未出露,钻孔也很少见,据邻区资料岩性为褐黄色、棕红色粘土、粉质粘土夹粉细砂、细中砂、砂砾石。

砂层分选性好,含沙量也很少,呈松散状,局部含钙质结核及铁锤质结核。

冲洪积成因。

与上覆地层不整合接触。

3、上更新统。

测区分布较广,在测区中部及东、西两侧均有出露。

东部前鲁山庄——前义学一带为冲洪积成因,黄褐色浅黄色粉质粘土,裂隙发育,含少量钙质结核及铁锤质结核。

中部龙泉庄、彦起营以及西部顾庄、梁杜庄一带为沼泽积成因,为黄色、褐黄色粉质粘土,裂隙发育,含少量钙质结核及铁锤质结核。

其它埋藏于全新统地层之下,底板埋深7-25m,砂层厚度1-8m,砂性多为姜黄、棕黄色的细砂、中砂、粗砂砾石。

4、全新统。

主要分布于河道两侧,呈带状展布,地层岩性为浅黄色粉质粘士飞粉土,中细砂及粗砂砾石夹淤泥层,河道内以淤泥质沉积为主,河道内松散沉积物厚1-3m。

沉积物较松散,孔隙度大,渗透性较好,厚度5-lOm。

1.3.2.气象

社旗县处于亚热带向暖带过渡地区。

具有明显的大陆性季风气候特征。

其特点是,春季干旱少雨而常有大风,夏季炎热雨水较多,秋季多睛而气候凉爽,雨量充沛,冬季寒冷而小雨雪。

据社旗县气象站1979-2003年的气象资料,其多年平均值,气温14.6℃,年降水量为829.Omm,蒸发量为1530.9mm。

社旗县气象要素特征值见下表:

月份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气温

(C0)

1.5

7.2

10

16.8

21.4

25.6

27.4

24.4

21

15

9.2

2.5

降水量

(mm)

72

86

328

52

484

1021

4597

781

808

103

358

223

由于季风气候影响,每年降水时段较为集中,多在6-9月,降水强度大,降水占全年的60-70%,对夏季作物生长较有利,同时,也是降水入渗补给地下水的主要时期,也是河水上涨及洪水多发时期,蒸发量年昀大值多集中于5-8月份,这一时期气温高。

历年降雪昀早日为10月30日-11月12日,终雪日昀晚在3月20日-4月20日。

夏季主导风向为西南风,冬季为东北风。

1.3.3地震烈度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附录A的分级,社旗县地震基本烈度<6度。

1.4现场和占用

1.4.1施工开始前,承包商应在进入工地14天前书面通知业主,业主在承包商进场前,为承包商的土地使用、临时用电、用水和进厂道路等提供必要的接口服务与帮助。

承包商对于因项目建设需要使用每块有人占用的地方,必须在开始施工前14天以文字形式通知项目监理。

业主将提供为实施本合同所用的施工供水水源和供电电源。

承包商应负责与供水水源或供电电源的连接。

指定工程地点见招标图纸,承包商的工作人员居住地点将在合同签订后由业主批准,承包商不能将工地用于合同规定之外的其它用途。

1.4.2如果承包商需要获得其它特殊的或临时的道路通行权,或利用另外的土地、当作处置多余材料的倾倒地,或适用于工程建设取土坑,采石场等,承包商都应得到这些地区所在地的主人、占用人或者有关负责人的书面许可,并记录下进入这块地区之前的土地状况,这份记录须得到这块土地的主人、占用人或负责人的许可。

1.4.3承包商应按通用条款22.7款规定对使用的场地进行管理,且允许业主,项目监理及任何由业主,项目监理授权的人,因合同需要,进入任何上述特殊的或临时的道路,或者另外的土地,这些道路和土地的所在地都应被认为是工地的组成部分。

本条款所有费用被认为已包括在承包商的报价中,业主不另行付费。

1.5现场道路和临时道路

1.5.1承包商应对所要求的与施工有关的现场全部临时性道路及其出入临时道路进行修建、养护以及日后拆除、复原。

复原至少达到原道路结构及排水标准的要求。

在竣工验收报告发出之前承包商有责任保护好现场临时道路,使临时道路能正常发挥作用。

由承包商额外要求的任何临时道路和硬化地坪应由承包商自已负责。

这些额外道路、地坪的所有费用被认为已包括在承包商的报价中,业主不再付费。

1.5.2在工程的任何一部分开工之前,承包商应根据要求筑起通向工地所有地方的临时道路,包括临时性的改道及小桥,而且所有这些都应得到项目监理的批准。

承包商单独负责这些临时道路的维修,并根据合同需要保障现有用户及设备,车辆和行人能安全、便利地通行,在对这些临时道路进行维修保养时,承包商应作好安排,必要时要作一些临时改道,以使业主和其工作人员的车辆及现有用户和其它使用这些临时道路的承包商的车辆通行,所有这些都应得到项目监理批准并使其满意。

1.5.3开工前,承包商应检查现场和邻近地区的地形、地貌物理条件,并就此与业主取得一致意见。

并作好记录。

此记录应包括现场地上、地下的公共设施、建筑物、道路、围墙和树木,包括照片、现场界碑和场地条件的书面描述。

凡可能影响邻近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工程,承包商应作结构调查,包括适当的照片。

并在该工程开工之前十四天,将其拟定的施工方法提交业主批准。

工程竣工时,承包商应清理所有临时性工程区域及清除所有的临时道路,将这些地区修复至原状,并使项目监理满意。

1.5.4承包商应对开工之前,使其便于通入工地的任何私有土地或公用土地,耕作土地的地面状况作出记录,且这种记录需得到土地拥有人和项目监理的同意,承包商应在工程实施期间保持这些地块的地面整洁,当承包商终止使用这些临时道路时,他应将这些地块的地面恢复到至少相当于一开始进入前的状况。

承包商应负责修复或赔偿因其施工对现有设施或环境所造成的破坏,并应负责对现有状况的测量、对现有设施的保护。

1.5.5因本工程建设场地位于城区,对交通和居民环境影响较大,承包商必须按通用条款22.6;22.7;22.8条有关规定考虑对相邻设施和构筑物的影响,对工程作业、设备材料运输时间加以控制。

挖出的泥土除作为回填土外,要及时运走,堆土应尽可能少占道路,以保证施工区道路的交通运行。

1.6场地安全和环境卫生

1.6.1承包商必须使场地和全部施工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

有关健康和卫生事宜需符合当地卫生保健部门或其它主管部门的规定。

承包商应遵守一切有关劳动保护安全方面的法规、规定。

在容易发生事故的区域周围用围墙隔离,并竖立中文或中、英文的警告牌,对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负有责任,这些人员包括承包商雇员、项目监理及公用事业人员。

承包商应备有所有关于劳动保护安全方面的文件,现场要留有这些文件供项目监理查阅。

1.6.2在使用电器设备时,应遵守电器操作规程。

要绝对排除潮气、水、油和其它妨碍电气设备安全使用的物体。

所有电气设备在通电前应用仪器测试,另外应常做绝缘试验。

电气设备应尽量展开放置,所放的位置应在使用中不会对人体引起伤害,特别是在使用热力管、电器连接件和泄压阀时更应注意这一点。

一些电气安全方面的规定未被写进本合同技术规范或被省略不表示可以减轻承包商在施工电气安全方面所应尽的义务。

承包商应听从项目监理关于加强施工中电气设备安全方面的任何建议,应尽可能增加施工电气设备和运动机械的安全性,所有运动机械应附加保护装置。

承包商应给每个在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和参观人员提供至少包括有效证件(工作证、出入证、参观证),安全帽、安全鞋和必要的防护衣服。

1.7施工组织设计

承包商应依照通用条款第18条的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经项目监理审批后实施本工程。

1.7.1施工组织计划的编制要求详细到每个工序、每个工作面,施工进度计划应针对全部工程建设提出总体上的施工方法、施工安排、作业顺序和时间表。

如果实施中有调整或变化或有不可抗拒的风险出现,经项目监理同意需及时对进度计划进行更新,原来经过批准的计划作为基线进度计划,所有的更新应包括每项施工作业的实际进度和该进度对剩余工程时间安排的影响,包括施工次序的变化,同时说明所有延误和变更的原因。

项目监理应在签收后的14天内批复承包商。

经项目监理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是控制本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

1.7.2编制施工组织计划的布图置应明确表明拟建构筑物与建筑机械和设备材料、加固措施的相互关系,施工平面布置图可以是分部分项的、为了能够清晰的达到此目的有必要附注剖面图予以完善,上述文件应详细表述全部临时设施的位置和占地范围,其占地范围不得超过业主征地规定的界限。

施工总进度应满足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网络图的编制应以下列各项数据和内容来表述全过程的施工作业与各单位工程的相互关系。

A、作业和相应节点编号;

B、持续时间;

C、最早开工及最早完工日期;

D、最迟开工及最迟完工日期;

E、附需要资源和说明。

1.7.3进度计划。

承包商按通用条款18.4条获批准的工程进度,并于每个日历月的第3个星期二以电子版(pdf格式)的格式提交施工工程进度,进度计划应包括:

1、一份更新的进度计划表,根据技术规范对实际和计划进度进行比较;

2、进度的描述,包括设计、采购、制造、运输、施工、安装、测试和调试的各个阶段;

3、更新进度计划表中讨论任何施工工序、工作联系或原活动期限的修改;

4、比较实际和计划进度,对完工日造成影响的任何实际发生或可预见发生的延误或问题进行简要说明,并讨论克服这些延误或问题所采用的措施;

5、选择代表进度的照片;

6、安全统计,包括任何与环境和公共关系有关的危险事故和活动的详细描述。

1.8工程质量控制和检查

1.8.1合同签定后的28天时间内,承包商应提交一份他所建议的质量管理计划供项目监理审查,这个计划包括所有现场施工方面的质量控制与管理。

承包商的质量管理计划应得到项目监理的批准,在任何时候,若项目监理对承包商的质量管理计划不满意,承包商应按项目监理的要求进行修改,直至满意为止。

1.8.2承包商应对所有购买的设备和材料及其质量负责,拟定并提交一个有关设备和材料提供厂家的质量调查计划审查,这个计划应包括对设备和材料提供厂家的调查和实施上述计划的措施,至少应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并应根据需要及时补充说明。

1、质量管理的组织图表,包括人员名称、职务及其相互关系;

2、列出承包商所选择的从事质量管理和材料检验机构的名称,以及相关的详细经历,这些检验机构必须是有资质的,且必须经过项目监理的认可;

3、列出主要检验设备清单和相应的检验项目及能力说明;

4、当项目监理发现施工的工作与规定的标准不符,其有权力阻止正在进行的工作,承包商的质量管理人员应自始至终与项目监理保持紧密协作;

5、承包商应建立一个有效的记录程序并配备资料室,用于存放所有标准规定、图纸、刊物和手册,为便于查找,同时应编索引并对它们分类管理。

1.8.3承包商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系统,严格覆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检查职责,承包商应赋予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对工程使用的设备、材料、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过程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和随机抽样检验的权力,当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时,承包商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有责任及时纠正。

承包商应按规定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写质量检查报告,并定期向项目监理提交质量自检报告。

1.8.4承包商应每周或按项目监理允许的更长时间以批准的格式提供报告,一式三份,报告应包括所有在现场或其它地方进行的质量管理检验和测试资料。

该报告应包括所有承包商完成工作,被测试和检验的样品数量及设备和材料测试报告,试验数据都应归纳成表格的图表形式,若测试结果不符合规范应提供充分说明,并表明所采取的改正措施。

每次报告均应包括下阶段准备实施的工作计划。

1.8.5项目监理有权按规定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

检验工程材料的性能指标和检查工程质量时,有权要求承包商按规定的数量,提供试验用的材料样品和在现场钻取试件。

承包商还应按项目监理指示为质量检查进行需补充的试验作检查。

可要求承包商提供材料质量证明书和出厂合格证、材料试验成果、施工和安装记录、质量自检报表等作为工程、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的依据。

1.9对特殊工种劳务的要求

承包商在按通用条款22.1.3条对所顾劳务管理过程中,招募特殊工种上岗人员时,应按当地劳动管理行政部门对上岗规定取得上岗证书或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条件。

定期发给在现场施工的工作人员必需的但不限于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水鞋、雨衣、手套和安全带等。

承包商还应按照劳动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发给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津贴和营养补助,因未取得合法的证书或操作资格,在工程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和事故后果,将由承包商承担。

1.10工程测量

1.10.1业主责任

业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30天内,向承包商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基本资料和数据。

承包商接收业主提供的测量基准后,应与项目监理共同校测其基准点(线)的测量精度,并复核其资料和数据的准确性。

承包商以业主提供的测量基准点(线)为基准,按国家测绘标准和本工程施工精度要求,在30天内测设用于工程施工的控制网,控制网导线闭合差不大于25mm,并将施工控制网成果资料报送项目监理审批。

承包商应注意不要破坏或干扰这些控制网成果点,如施工需要,必须移动一个或增设施工高程控制点时,应事先通知项目监理并征得业主同意,然后由承包商移动,做好移动记录。

业主应为工程施工的位置提供足够的参考点、中心线等等。

施工测量和放线由承包商来做。

1.10.2承包商责任

承包商应负责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提交测量控制网成果报送项目监理审核,项目监理可以使用承包商的施工控制网自行进行检查放样测量,亦可要求承包商在项目监理直接监督下进行复核对照测量,根据校准误差产生的原因按通用条款22.1.1款执行。

承包商应负责保护好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自行增设的控制网点,并提供通向网点的道路,对基准点进行防护,测量网点的缺失和损坏应由承包商负责修。

1.11.1进场前准备。

承包商中标后30天内,应向业主和项目监理上报一个用于项目建设所需自建营地规划,得到比准后即可实施。

1、为了保护承包商和公众的正常活动秩序使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承包商应提供设置、维护临时安全栅栏和挡墙,并将营地或工地现场围挡设施维护在良好状态,并搭建经项目监理批准的适用材料、设备堆放和储存的场地及维护设施。

承包商应向项目监理提出供水水源的具体要求,由业主向当地自来水公司申请供水。

承包商应按业主和当地自来水公司要求,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内完工,在实施中应与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以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承包商负责将水供至所有办公室、仓库、实验室、施工现场和承包商、项目监理使用的其它建筑物,必要时应建造蓄水池为饮用、洗涤,以及工程施工、养护和试验提供用水。

承包商将根据当地自来水公司的要求支付所有服务水费用。

对于施工期间的工程废水及因工程需要而发生的排水(如施工降水),承包商应向项目监理提出排水的具体要求,由业主向当地排水管理部门申请排水,承包商的排水施工方法应符合当地排水、环保部门的相关规定,承包商将根据当地排水管理部门的要求支付所有服务费用。

2、承包商应向项目监理提出供电电源的具体要求,由业主向当地供电公司申请供电。

承包商负责提供和安装包括各种所需设备在内的至少两个配电房(根据工程实际需要),配电房的位置、大小及其内的设备均需得到业主的书面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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