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综合服务等级收费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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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综合服务等级收费标准

 附件一

芜湖市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综合服务等级收费标准

名称

级别

中准价(元/㎡.月)

上下浮动幅度

浮动范围(元/㎡.月)

备注

有电梯

无电梯

有电梯

无电梯

普通

住宅

一级

0.83

0.68

20%

0.66-1.00

0.55-0.82

不含电梯、加压泵涉及费用支出

二级

0.69

0.55

20%

0.55-0.83

0.44-0.66

三级

0.40

0.37

20%

0.32-0.48

0.30-0.44

四级

0.30

20%

以基准价上浮20%,下浮不限。

注:

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按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服务范围参照中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具体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附件二

芜湖市住宅小区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停放类型

停放形式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备注

汽车

(小型车)

地下公用车库停放服务费

(一车一位)

元/月.辆

180-220

含服务费

露天停车场停放服务费

(停车位)

元/月.辆

80-120

含服务费

地下公用车库车位产权(或永久使用权)属业主服务费

元/月.辆

40

临时停放

元/辆.次

5

2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

临时停放

元/辆.次

10

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

临时停放(全天)

元/辆.天

20

8小时以上

摩托车

室内

元/月.辆

14

轻骑

室内

元/月.辆

10

电动自行车

室内

元/月.辆

8

占车位相当于自行车(不含充电)

室内

元/月.辆

10

占车位相当于轻骑车(不含充电)

室内

元/月.辆

12

占车位相当于摩托车(不含充电)

自行车

室内

元/月.辆

6

附件三

芜湖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等级评分标准(一级)

项目

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

分值

自评得分

考评得分

(一)

基本

要求

1、有专门的管理处办公机构,办公设施设备较为先进完备,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2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2

3、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

4、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内部考核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健全;

2

5、管理人员80%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特种作业员工应100%持有政府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

2

6、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2

7、在醒目处公示小区物业收费标准和停车收费标准;提供有偿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在明显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2

8、小区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

急修半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2

9、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收费的收支情况和物业经营性收支情况;

2

10、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规范管理、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2

11、每年至少1次采取入户走访、业主座谈会、沟通、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回访工作,满意率达到85%以上,对薄弱环节进行改进。

2

(二)

房屋

共用

部位

共用

设施

设备

维修

养护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

2、房屋外观(包括屋面、露台)完好、整洁;公共楼梯间墙面、地面无破损;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整齐有序;

3

3、阳台封闭规格色调一致;

2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与业主、装修公司签订装修管理协议,查验装修申请方案及审批记录,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对进出小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与检查,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有日常巡查记录及验收手续;对私拆乱改管线、破坏房屋结构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及时劝告,问题严重的报有关部门处理;

4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2

6、每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2

7、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

2

8、小区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2

9、共用设施设备按照项目配套建设管理责任分工运转正常,维护良好,有设备台账、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性事件有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

3

10、水、电、电梯、监控等设备运行人员技能熟练,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2

11、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

2

12、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2

13、设备用房整洁,主要设施设备标识清楚齐全,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2

14、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5%,按规定定时开关;

2

15、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小区,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和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2

16、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小区,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和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2

(三)

公共

秩序

维护

1、小区实行全封闭管理,主出入口设有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看守,其中12小时以上站岗值勤,有详细的交接班记录;

3

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不少于12次,对小区重点部位每小时巡查1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设有中央监控室的实施24小时安全监控并记录及时。

3

3、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实施证、卡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确保消防车、救护车、110警车等特种车辆畅通;

2

4、对大型物件搬出小区的行为实行登记;

1

5、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遇警能及时报警;

2

6、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小区治安防范工作。

2

(四)

绿化

养护

1、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5%,花草树木长势良好,无枯死、无破坏、无大面积虫害现象;

2

2、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2

3、花卉、绿篱、树木应根据其品种和生长状况及时修剪,灌木每年修剪不少于4次;

2

4、草坪生长整齐,高度不应超过10公分,超过时应及时进行修剪;草坪及时清除杂草,有效控制杂草孳生,无垃圾、无烟头纸屑。

3

5、定期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绿地施肥每年不少于2次;

2

6、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1

(五)

保洁

服务

1、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2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2次,每周拖洗1次;一层共用大厅每日拖洗1次;楼梯扶手每日擦洗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周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月清洁1次。

及时清除道路积水、积雪。

6

2、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月检查1次,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月检查1次,每半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3

3、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2

4、垃圾设施每日清洁1次,无异味;

2

5、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定期清洗,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2

6、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2

合计

100

备注:

1、凡是涉及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予以考核的项目,在评定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时,相应分值不作扣除;2、评分分值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的,符合本服务收费等级的要求;3、积极参加国家、省、市级物业管理示范、优秀小区的评比活动,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加2分、省级奖项的加1.5分、市级奖项的加1分。

 

芜湖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等级评分标准(二级)

项目

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

分值

自评得分

考评得分

(一)

基本

要求

1、有管理处办公机构,办公设施设备较为先进完备,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2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2

3、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

4、企业内部考核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健全;

2

5、管理人员70%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特种作业员工应100%持有政府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

2

6、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2

7、在醒目处公示小区物业收费标准和停车收费标准;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在明显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2

8、公示24小时服务。

急修1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2

9、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收费的收支情况和物业经营性收支情况;

2

10、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规范管理、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2

11、每年至少1次采取入户走访、业主座谈会、沟通、问卷调查等形式征求业主意见,满意率80%以上,对薄弱环节进行改进。

2

(二)

房屋

共用

部位

共用

设施

设备

维修

养护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

2、房屋外观(包括屋面、露台)完好、整洁;公共楼梯间墙面、地面无破损;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整齐有序;

4

3、阳台封闭统一有序;

2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与业主、装修公司签订装修管理协议,查验装修申请方案及审批记录,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对进出小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与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有日常巡查记录;对私拆乱改管线、破坏房屋结构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及时劝止;

4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2

6、每3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2

7、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2

8、小区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2

9、水、电、电梯、监控等设备运行人员技能熟练,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2

10、共用设施设备按照项目配套建设管理责任分工运转正常,维护良好,保养检修制度完备,有设备运行记录;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性事件有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

2

11、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

2

12、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2

13、设备用房整洁,主要设施设备标识清楚齐全,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2

14、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0%,按规定定时开关;

2

15、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小区,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和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2

16、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小区,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和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2

(三)

公共

秩序

维护

1、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主出入口设有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看守,高峰时间站岗值勤,有详细的交接班记录;

3

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不少于8次,对小区重点部位每2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设有中央监控室的实施24小时安全监控并记录及时;

3

3、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确保消防车、救护车、110警车等特种车辆畅通;

2

4、对大型物件搬出小区的行为实行登记;

1

5、对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遇警能及时报警;

2

6、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小区治安防范工作。

2

(四)

绿化

养护

1、绿化覆盖率不低于25%,花草树木长势良好,无枯死、无破坏、无大面积虫害现象;

2

2、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2

3、花卉、绿篱、树木应根据其品种和生长状况及时修剪,灌木每年修剪不少于2次;

2

4、草坪生长整齐,保持修剪,及时清除杂草,有效控制杂草孳生,无垃圾、无烟头纸屑;

2

5、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绿地施肥每年不少于1次;

2

6、适时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2

(五)

保洁

服务

1、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1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1次,半月拖洗1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洗2次;共用部位玻璃每月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季度清洁1次。

及时清除道路积水、积雪。

6

2、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季度检查1次,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2月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3

3、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2

4、垃圾设施每日清洁1次,无异味;

2

5、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定期清洗,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2

6、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

2

合计

100

备注:

1、凡是涉及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予以考核的项目,在评定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时,相应分值不作扣除;2、评分分值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的,符合本服务收费等级的要求;3、积极参加国家、省、市级物业管理示范、优秀小区的评比活动,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加2分、省级奖项的加1.5分、市级奖项的加1分。

芜湖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等级评分标准(三级)

项目

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

分值

自评得分

考评得分

(一)

基本

要求

1、设有物业管理处,配置基本的办公设施设备,办公场所较整洁有序;

2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2

3、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

4、企业岗位职责明确,有物业管理方案,建立质量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制度;

2

5、管理人员60%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特种作业员工应100%持有政府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

3

6、服务人员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文明服务;在小区内公示物业收费标准和停车收费标准;

4

7、公示服务联系,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急修应尽快到达现场;

2

8、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收费的收支情况和物业经营性收支情况;

2

9、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规范管理、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2

10、每年至少1次采取入户走访、业主座谈会、沟通、问卷调查等形式征求业主意见,满意率70%以上,对薄弱环节进行改进。

2

(二)

房屋

共用

部位

共用

设施

设备

维修

养护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

2、房屋外观(包括屋面、露台)完好、整洁;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整齐有序;

3

3、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与业主、装修公司签订装修管理协议,查验装修申请方案及审批记录,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与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有日常巡查记录;对私拆乱改管线、破坏房屋结构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及时劝止;

4

4、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2

5、每周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3

6、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2

7、小区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

2

8、共用设施设备按照项目配套建设管理责任分工运转正常,维护良好,保养检修制度完备,有设备运行记录,对设备故障及重大事故有处理记录;

3

9、设备运行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2

10、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

2

11、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2

12、设备用房整洁,主要设施设备标识清楚齐全,危及人身安全隐患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2

13、路灯、楼道灯完好率85%以上,按规定时间定时开关;

3

14、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适时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小区,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和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

15、对共用设施设备适时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小区,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和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3

(三)

公共

秩序

维护

1、设有门岗室,小区主入口实行24小时值班看守;

2

2、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巡逻,对小区重点部位至少每3小时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巡逻过程中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

3、小区内车辆有序通行、停放,确保消防车、救护车、110警车等特种车辆畅通;

2

4、对大型物件搬出小区的行为实行登记;

2

5、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遇警能及时报警;

2

6、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小区治安防范工作。

2

(四)

绿化

养护

1、绿化覆盖率不低于15%,花草树木长势良好;

2

2、花草树木应定期修剪,整齐美观;

3

3、定期清除绿地杂草;

2

4、预防花草、树木病虫害。

2

(五)

保洁

服务

1、小区公共场所每日清扫1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季度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洁1次。

及时清除道路积水、积雪。

5

2、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季度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3

3、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皮箱满溢现象;

3

4、垃圾设施每周清洁2次,无异味;

3

5、二次供水水箱适时清洗,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3

合计

100

备注:

1、凡是涉及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予以考核的项目,在评定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时,相应分值不作扣除;2、评分分值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的,符合本服务收费等级的要求;3、积极参加国家、省、市级物业管理示范、优秀小区的评比活动,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加2分、省级奖项的加1.5分、市级奖项的加1分。

芜湖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等级评分标准(四级)

项目

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

分值

自评得分

考评得分

(一)

基本

要求

1、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

2、按规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4

3、主要管理人员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特种作业员工应100%持有政府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

3

4、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包括物业竣工验收资料、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日常管理档案等),各种基础资料,台账报表、图册健全,保存完好;

4

5、公示服务联系,报修有报修、维修记录;

4

6、每年至少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

3

(二)

房屋

共用

部位

共用

设施

设备

维修

养护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3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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