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控立式车床Z.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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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立式车床Z
第三部分
一、项目概况
包件1:
1.项目名称:
数控立式车床项目
2.预算金额:
320万元
3.设备名称及数量: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备注
1
数控立式车床
1
包件2:
1.项目名称:
车体称重设备项目
2.预算金额:
170万元
3.设备名称及数量: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备注
1
车体称重设备
1
包件3:
1.项目名称:
和谐型机车检修专用工装设备项目
2.预算金额:
308万元
3.设备名称及数量: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备注
1
和谐型机车检修专用工装设备
1
二、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
包件1:
数控立式车床
1.设备用途:
主要用于和谐型大功率电力机车整体车轮的半精加工和精加工,并能加工其它盘类、
套类、环类等大体积、大重量零件。
2.技术要求
凡是本招标文件未作说明和要求的部分则表明是标准的结构或配置,投标者应列出标准结构或配置的内容和项目并附详细说明。
如果提供的设备与下述情况不符,投标人应申报偏差程度。
2.1.基本要求
2.1.1设备适合于工件批量加工,能够自动、高精度、高效率地完成下述切削任务:
孔加工(包括复合孔),各种复杂形状表面的插补加工,台阶平面、斜面、沟槽等的车削加工,并可进行大加工余量的重切削加工。
2.1.2设备所有零部件必须是全新产品,技术先进成熟,操作直观简便,易于维护和维修。
2.1.3设备必须具有足够的静态、动态刚度和耐磨性,热变形小,在环境温度0-40℃、相对湿度≤90%的条件下,在满负荷连续工作的条件下,应能保持高精度、高效率、高稳定性、低噪音,液压系统没有泄漏,温升在可保证机床正常运行的范围。
2.1.4设备所有零部件应选用优质材料制造,所配备的机械、液压、电器和电子元件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稳定。
2.1.5设备具有完善的润滑及过滤装置、冷却系统、气动系统和排屑系统。
该设备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报警及保险装置,以防止误操作或意外事故造成机床损坏或人身伤亡。
2.1.6机床所有螺纹紧固件采用公制标准,配有维修使用的专用工具。
2.1.7设备必须配备照明装置。
2.1.8设备应配有220V交流电源插座。
2.1.9设备应采用交流伺服系统。
2.1.10机床液压系统应配有冷却装置。
2.1.11设备配备的数控系统可靠性好、稳定性高。
所选用的伺服驱动系统执行元件精度高、可靠性好、响应速度快。
2.1.12设备在工作时噪音≤85dB。
2.1.13主轴电机、数控系统、交流伺服系统、主轴轴承、滚珠丝杠、导轨副等关键件均为国际著名厂家生产的原装件。
2.1.14机床的所有零部件和仪表的设计、制造应符合ISO和IEC标准,计量单位全部采用国际单位(SI)标准,仪器仪表需有资质的生产厂家生产,计量范围、参数和精度等级必须符合设备的使用要求。
2.1.15所有紧固件及仪表接口螺纹均采用公制标准。
2.1.16机床液压控制装置及电气柜须采用空调恒温装置(20~28℃),主轴油温控制采用恒温式。
2.1.17机床电器系统应能够承受电源电压瞬间380±10%的冲击和波动,并可自适应三相电源不平衡。
2.1.18该设备如对电源、压缩空气、环境温度、设备基础有特殊要求时,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并分项报价,计入投标总价。
2.1.19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所投设备的维护要求。
2.1.20该设备提供RS232C接口及网络接口、RS232C接口具备光电隔离保护功能。
2.2.主要技术要求及参数
设备型号:
YV-1600ATC
2.2.1加工能力
2.2.1.1最大切削外径(mm):
≥φ1800
2.2.1.2工作台直径(mm):
≥φ1600
2.2.1.3卡爪由外向内夹紧时,夹持工件直径(mm):
≥φ1500
2.2.1.4最大切削高度(mm):
≥1200
2.2.1.5最大加工物重量(kg):
≥8000
2.2.1.6最大扭矩(N.m):
≥19000
2.2.2工作台转速(rpm):
2-250
2.2.3行程
2.2.3.1X轴行程(mm):
≥1200
2.2.3.2Z轴行程(mm):
≥900
2.2.3.3横梁上下行程(mm):
≥750
2.2.3.4滑枕截面积(mm):
≥220×220
2.2.4进给范围
2.2.4.1Z轴切削进给速度(mm/min):
1-2000
2.2.4.2X轴切削进给速度(mm/min):
1-2000
2.2.4.3X轴快速移动速度(m/min):
≥12
2.2.4.4Z轴快速移动速度(m/min):
≥10
2.2.5刀具自动交换装置
2.2.5.1刀位数:
12支
2.2.5.2刀柄型式:
7/24taperBT-50
2.2.5.3刀具最大尺寸:
≥280W×150T×380L
2.2.5.4最大刀具重量:
≥50kg
2.2.5.5最大刀库载重:
≥360kg
2.2.5.6换刀时间:
≤40s
2.2.5.7端面及外圆车刀:
≥25×25mm或32×32mm
2.2.6电机
2.2.6.1主轴电机功率(kW):
AC≥37/45kW
2.2.6.2X轴伺服电机(kW):
≥7
2.2.6.3Z轴伺服电机(kW):
≥6
2.2.6.4切削液泵用电机(kW):
≥1.5
2.2.7机床精度
2.2.7.1机床几何精度按国际标准ISO230-1执行。
2.2.7.2机床位置精度包括定位精度和重复定位精度按VDI/DGQ3441标准执行。
X轴定位精度:
≤0.025mm
Z轴定位精度:
≤0.025mm
X轴重复定位精度:
≤0.020mm
Z轴重复定位精度:
≤0.020mm
2.2.7.3加工精度:
表面粗糙度:
≤Ra1.6
加工不柱度(mm):
≤φ0.020/200
加工不圆度(mm):
≤0.015
2.3.主要结构和性能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
2.3.1机床床身、底座、横梁、滑枕及工作台应各为一个整体,各铸件采用优质材料制造,并应经过热处理和时效处理,以确保机床精度的稳定性,并且具有强度高、刚性好的特点。
2.3.2工作台应具有重心低、离心力小的特点。
设有T型槽,且中心位置应设有定位孔的结构。
配有防切屑及防切削液飞溅装置,切屑排送应流畅。
2.3.3工作台主轴应具有足够可靠的刚度和稳定性,主轴轴承惯性小、采用国际知名厂家的产品,低扭力时运转正常、平稳。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介绍主轴结构形式,给出主轴轴承的型号及规格尺寸、精度等级,并给出主轴轴承、滚柱丝杠、各轴导轨等重要件制造厂家的名称。
2.3.4变速箱噪音小,避免将热及震动传送至主轴。
2.3.5X、Z轴
2.3.5.1X/Z轴采用硬轨+耐磨片形式,滑轨具有高刚性和低摩擦特点,快速进给速度高,切削进给范围宽。
2.3.5.2X轴应配有海德汉线性光栅尺,为全闭环结构。
2.3.5.3Z轴要求刚性高,热变形小。
采用半闭环控制。
2.3.5.4导轨具有定时定量自动供油润滑装置,也可手动控制润滑。
其它各运动部件也具有润滑装置。
2.3.6X/Z轴导轨采用防锈材质防护罩。
2.3.7ATC刀具系统刀柄形式采用7/24taperBT-50形式,可双向就近选刀。
2.3.8设备应配备切削冷却装置。
2.3.9控制系统:
采用不低于FANUC0iTD或同等水平的siemens控制系统。
2.3.10伺服系统:
主轴及X、Z轴采用交流伺服电机。
2.3.1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给出主轴电机的转速、扭矩及功率(关系)图。
2.3.12数控系统及功能要求
2.3.12.1控制轴数:
X、Z(两轴联动),X轴全闭环控制,Z轴半闭环控制。
2.3.12.2可以实现恒线速切削。
2.3.12.3具有加工过程的模拟显示、二维模拟功能,保证机床运行的固定循环、圆弧插补、直线插补、螺旋插补、原点补偿、刀具长度补偿、刀具半径补偿、支持宏程序、子程序调用、主轴速度直接编程和主轴停止定向、公/英制换算等功能。
2.3.12.4程序检测功能:
刀具轨迹跟踪及图形显示。
2.3.12.5程序管理功能:
包括程序检索、添加、删除、拷贝等功能。
2.3.12.6自诊断功能:
包括监视、显示、报警、功能检查、故障检测、故障显示等功能。
2.3.12.7配备便携式电子手轮。
2.3.13机床电器系统和润滑系统配备温控装置。
2.3.14投标人须说明设备外观尺寸、占地面积及油漆颜色。
2.3.1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以下数据
2.3.15.1卡爪夹紧力kN;
2.3.15.2滑枕升降的有效平衡装置;
2.3.15.3各导轨的结构形式、尺寸及各导轨间的跨度(中心线);
2.3.15.4各轴滚珠丝杠的直径、节距及精度等级。
2.3.16应随投标文件附一本所投设备的最新产品样本。
2.3.17投标文件应对设备的结构及各项功能进行详细介绍,并给出设备的详细参数指标。
2.3.18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随机精度检验表,提供设备动态、静态精度检测标准。
2.3.19设备随机附件、备品备件及易损、易耗件
2.3.19.1随机附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机床标准配置的分项报价,并说明设备正常工作所必须的随机附件,并附清单,包括项目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随机附件包含在投标总价中;若不说明,则指已经包含在标准设备单元中。
2.3.19.2备品备件及易损易耗件
投标人应提供设备正常运行二年内所需的易损易耗件,包括项目名称、规格、数量、参考价、供应商,并在技术文件中详细说明主要易损、易耗件的所属装配位置、结构特点、更换方法等。
2.3.19.3投标人应提供所投设备使用的润滑油、滤芯、滤液阀、冷却液的名称、规格和国内稳定的供货商(3种以上)。
2.3.19.4设备供应商必须在国内设有售后服务中心和零配件供应仓库。
应保证提供不少于5年的配件供应
2.3.19.5选件
投标人应推荐必要的机床选件,并提供清单,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等,分项报价,该价不计入投标总价。
投标人提供扩展设备使用性能的其它附件和软件包,并分项报价,供招标人选用,该价不计入投标总价。
2.4机床安装外部条件
电源:
三相交流电380V±10%50Hz±1
单相交流电220V±10%50Hz±1
气源压力:
0.4-0.6MPa
环境温度:
0-40℃
如设备在上述环境中,不能保持设备正常运转及工作精度,则必须配置稳压电源、风压机等相应的设备设施,单独报价并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3.投标文件应提供的内容
3.1投标人应在设备各部分分项报价的基础上,报出到岸总价。
投标人对特长功能性装置、扩展设备使用性能的配套附件和软件包等,可作为选择配置提供,单独报价而不计入投标总价。
3.2投标时应出具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相当标准的复印件。
3.3提供对该类设备的检验标准(检验方法及设备标准精度值)。
3.4提供所选定的设备的详细产品样本(中文)和设备完整外形图。
3.5提供设备的外形尺寸、重量、占地面积、电力、气源供应及外接数据。
3.6提供设备总功率。
3.7提供设备的标准配置及选择配置明细。
3.8提供设备随机附件及专用工具,包括名称、数量、型号规格、定货号及供货来源等。
3.9提供设备正常使用2年的机械、电气、液压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明细,包括名称、数量、型号规格、定货号及供货来源等。
3.10投标人提供所投设备近三年生产的同规格型号或以上规格型号的国内、国外用户清单,包括用户名称、机床规格、机床型号、销售时间等。
投标人需提供同规格型号或以上规格型号的中国铁路行业的主要用户,用户数量不少于5家,并有加工车轮工件的设备销售业绩;
3.11投标人在中国国内有专门的维修售后服务机构,在中国国内设有维修基地配件仓库,配件数量不少于3台套。
投标人提供一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否供应备件和售后服务的说明。
3.12提供招标人生产中可能用到的其他配置,作为选项报出(不计入投标总价),供招标人选择。
4.投标人随设备需提供的技术资料
4.1投标人应提供3套及以上技术文件(中文版),技术文件的编写、印刷、装订应符合档案长期保管的要求,并提供技术文件的电子文档1份,提供的技术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总装配图(图中应标明零件部件名细)
机床安装基础图
设备使用说明书(含危险源识别表)
设备操作手册
编程手册
维修手册
PLC手册
机械、液压、润滑原理图,液压、润滑元件位置图
梯形图
NC接口图、技术手册和自诊断信息手册
电气原理图、接线图
4.2投标人提供系统参数、伺服参数文件(文件形式)和备份(电子形式)以及相关输入输出软件。
4.3合同签字后3天内,投标人应提供设备安装地基图。
4.4投标人提供设备出厂检验合格证书、性能及精度检测记录或报告。
5.1设备开箱检验
设备到达用户工厂后,投标方按照用户工厂通知的日期派技术人员到用户现场对设备进行开箱,与用户工厂人员根据装箱单、合同(技术协议)对设备配置进行逐项验收、保持一致,如有部件和技术文件不符、损坏或缺失,由投标方负责更换和补齐。
5.2设备安装调试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日期,派具有丰富经验的机械、电气人员到用户工厂负责整台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直到该设备进入正常工作状态,试制出合格产品后,才能进行设备终验收。
由投标方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造成设备损坏或产品加工质量达不到产品技术要求,则该设备可退可换,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方承担。
安装调试所用特殊工具、检具、量具等由投标方自行携带。
6.3技术培训
投标方负责对用户工厂机械维修人员、电气维修人员、产品工艺人员、CNC程序编制人员及操作者进行技术培训,保证用户工厂人员能具备设备维修、编程及操作能力。
投标方需为培训人员提供培训教材,技术培训效果由用户签字确认并作为设备最终验收的一项主要内容。
6.4最终验收
双方按ISO标准和技术协议、标书、合同中规定的标准、项目和内容进行验收,机床定位精度和重复定位精度按VDI/DGQ3441标准检测。
并对技术协议规定的其它动、静态精度进行检测验收,终验收内容包括机床结构、配置、性能、精度、外观质量以及车轮产品工件进行加工。
最终验收应进行和谐型大功率电力机车整体车轮的加工,须连续加工出5件及以上合格的产品。
用户根据企业当前生产产品的种类和类型对试件进行变更。
7.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7.1.设备整机质保期为1年,数控系统质保期为2年。
7.2.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中声明其售后服务承诺,说明其售后服务项目内容和能力,售后服务不得违背其服务方式和承诺。
7.3.在质保期内,设备如出现质量问题,投标方应在接到用户工厂通知后48小时内迅速做出反应,并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到达用户现场免费处理。
处理过程中,如有零部件损坏需更换,投标方应在10天内无偿更换,该零部件的质保期自更换之日起顺延,投标方承担更换部件的所有费用。
7.4.在设备质保期内,因属产品质量问题,投标方维修人员如不能排除故障,或调整后仍达不到设备质量要求,该产品可退可换。
7.5.在质保期结束前,投标方须到对本设备进行一次免费的精度调整和维护保养,包括用激光干涉仪检测并补偿各轴定位精度和重复定位精度。
。
7.6.机床质保期过后,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时,投标方须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做出响应,如有必要,应在5个工作日内到达用户现场并进行故障处理。
对于设备零部件损坏需更换,应以优惠价格提供给用户,并在10天内更换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7.6.机床质保期过后,供应商要能终身提供广泛优惠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7.7.投标方在投标书中应提供在中国境内的技术支持系统,维修服务机构和零部件存放仓库的具体说明。
7.8.售后服务人员在售后服务期间应对招标人技术、管理、操作人员详细讲解技术资料、进行必要的示范操作,并随时解答招标人人员提出的技术问题。
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详细阐述响应要求的技术方案和实物照片、视屏资料等。
包件2:
车体称重设备
1、设备满足交流大功率机车检修工艺和技术规程要求;能兼容既有交流大功率六轴、八轴电力机车检修完毕后整车重量、轴重及轮重的检测需要,并能自动计算轮重差、轴重差、单边侧轮重差以及机车平面重心,能自动生成、保存和打印检测报告。
2、设备布置与兰州北机务段检修工艺布局相适应,具体情况需与设计、施工方进行技术结合联络。
3、设备能力应满足日检修2台和谐型大功率电力机车的二年检能力。
4、设备符合TB/T2782-1997《铁道机车车辆称重台技术条件》、JJG(铁道)11719-94《静态机车车辆称重台检定规程》、EC61133《铁路设施铁路车辆车辆组装后和运行前的整车试验》)和《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要求。
5、设备基础制作由设备供应商承担,费用计入总报价中。
6、技术要求
6.1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应符合国家与行业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
投标方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阐述本设备设计、制造引用的相关标准。
6.2设备须有足够的刚度和长期的稳定性,具备良好的防冲击性能和防侧向力的能力,钢轨有良好的横向定位,机车运行速度低于5Km/h多次通过或机车长时间停放时应保证不影响设备测量精度,且不应发生任何变形或损坏。
6.3设备须保证机车称重时车轮对应秤台的相对位置变化不会对称重结果造成影响。
6.4设备所有显示应一致同步,操作简便,易于维护和保养。
6.5各秤台均须具有良好的纵向定位,确保不同车型机车整车称量时均能准确称量;须确保在不同车型机车称量时轮轨对应秤台的变化不会对称量结果造成影响。
6.6投标方须提供设备(包括由招标方另行招标在内的所有设备)系统集成方案(包括平面布局、设备基础及风、水、电管线图及相关信息流等方案),
6.7设备须设有可靠的安全防护、保险措施,设备须设接地装置,具有过流、短路等保护功能,并设置紧急切断开关,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方便的使设备停止运转,以保证对设备及人员不会造成伤害;电器部件、机械部件均有防潮、防高温、防尘措施。
6.8设备的控制柜应采取可靠的防尘密封措施,电气系统的保护不低于IP54。
6.9设备具有状态自检和故障自诊断功能。
6.10设备所有传感器、监测仪表等核心部件均应选用国外知名专业厂家产品;所有传感器等测量、计量器具须有计量认证机构出具的性能检验合格报告,以及相应的检测数据;投标方应提供该设备使用前的标定、检定方法或措施,保证设备计量精度符合要求。
7、技术参数
轨距:
1435mm
轴距:
兼容大功率六轴、八周交流电力机车轴距
轴重23、25T
称重单元载荷≮20T
称重轨及过渡轨50Kg/m
称重误差不大于0.3﹪
8、主要结构和性能要求
设备应包括检测、传输、显示、控制、管理软件等基本单元;设备宜采用导轨式安装方式。
8.1仪表
单秤仪表能显示每个轮重称量值,并具备校正、清零、自动零位跟踪及数据上传功能;
8.2传感器
量程:
不小于20T
灵敏度:
2±0.002mv/v
综合误差:
≮0.02%F.S
安全过载:
不小于125%F.S
防护等级不低于IP68。
8.3控制柜及机车车辆称重管理软件
8.3.1控制柜内仪表的布局和现场秤台布局应一致,便于读数直观;
8.3.2系统能够实现自动计算轴重、整车重以及轮重差、轴重差、单边侧轮轴重差,生成、保存并打印监测报告;能够记录、打印称重记录;能够实现数据的实时显示、查询、上传、共享功能;
8.3.3能够实现对不同机型机车的定位进行区别显示功能;
8.3.4信息系统在架构、网络结构、基础编码、数据交换方式等方面遵循《铁路机务专项规划》、《铁路机务管理信息系统总体方案》和《和谐型机车检修管理信息系统机务设备接口规范》的相关要求规划;
8.3.5数据传输采用数据文件的格式,传输接口软件参照《和谐型机车管理信息系统机务设备接口规范》设计接口解决方案,对接口与检修管理信息系统之间交换的信息内容、数据格式、通信规程等进行规划;
8.4接口规范
8.4.1符合铁道部关于和谐型机车管理信息系统自动化设备接口规范。
8.4.2硬件接口要求采用RJ45或FC接口以及802.11g无线网卡,通过TCP/IP通信协议接入信息系统,
9、设备总体保证
9.1提供的设备应为全新设计和制造,外购机电产品、电气元器件及接插件应选用西门子、ABB、施耐德等知名品牌。
9.2设备的操作台设计应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充分采用计算机智能控制等技术、实现机电一体化,使得操作简单、方便、高效。
10.技术资料
10.1随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资料
10.1.1提供设备的产品说明(中文)和设备总图。
10.1.2出具符合中国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证明材料。
提供外购部件的规格和生产厂家。
10.1.3提供设备零部件装配、电气控制以及外接数据接口等资料。
10.1.4提供设备随机附件,包括名称、数量、定货号,并提供供货来源及价格。
10.1.5提供质保期内配备的易损易耗件的详细明细和单项报价(计入投标总价)。
10.2随设备提供的技术资料
10.2.1在签订合同7日内提供安装调试说明,包括设备总图、外形尺寸、自重、电力及外接数据接口等的资料。
10.2.2提供出厂产品类型、商标、产品目录号、检验合格证书、性能测验报告以及有效合格证书。
10.2.3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纸质文档四套,可编辑电子文档一套),包括:
设备总图;设备机械、电气、风、水系统原理及布线图、基础图和说明书;设备电气连线图纸、电气元件明细;使用维护说明书;设备的随机附件、易损易耗件、备品备件清单;维修和保养说明书;设备操作规程。
10.2.4提供外购零部件、元器件清单,包括技术规格、产地及合格证及供应商的名称、地址等。
11.质量保证
11.1自最终验收签字后,整线质量保证期为两年。
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设备缺陷、故障等质量问题,买方应尽快通知卖方,卖方收到买方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24小时内必须保证设备恢复正常运行。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有零部件损坏,卖方应负责无偿更换,并对该零部件延长质保两年。
11.2设备存在设计缺陷,卖方须免费设计改造、完善性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负责。
11.3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卖方维修人员如不能排除故障,或调整后仍达不到设备质量要求,产品须可退可换。
11.4质保期内,卖方负责设备的软件免费升级,在质保期结束前,卖方须到买方现场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的全面调整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符合使用标准。
1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详细阐述响应要求的技术方案和实物照片、视屏资料等;对设备所采用的变压器、可控硅、断路器、接触器、高低压回路电缆、插头等关键元器件选用国内外知名厂家产品;具体型号、品牌、容量、生产厂家等须在配置表中逐项说明。
包件3:
和谐型机车检修专用工装设备
一、设备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符合交流大功率机车检修工艺和技术规程要求。
二、本包件设备包括以下内容:
1、电机空转试验台1台
2、牵引杆拆装作业装置1台
3、轴箱轴承拆装装置1套
4、轮对驱动装置解体和组装台1套
5、电机轴承拆卸压装机1套
6、小齿轮压装退出装置1套
7、驱动装置及电机螺栓紧固装置1套
8、驱动装置组装移动台1套
9、专用吊具及存放架和作业台1套(车轮存放架3台、车轮检验工装1台、注油孔加工专用胎具1台、砂箱安装吊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