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暖工程劳务分包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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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暖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水电暖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篇一:
水电暖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水电暖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依据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水电暖安装工程承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
****公寓楼工程
二、工程地点:
*****
三、承包方式:
清包工(不包料)
四、结构形式:
地下一层框剪,地上五层砖混
五、楼栋面积:
见下表
六、承包范围:
1、给水管线预埋安装;
2、排水管线预埋安装;
3、采暖系统预埋安装(包括地暖敷设);
4、照明系统预埋安装;
5、避雷系统预埋安装;
6、卫生间、厨房的卫浴、洁具的安装;
7、电视、电话、宽带管线预埋(不包括安装);
8、空调、冷凝水的预留及安装;
9、外墙排雨水管道的安装;
10、屋面避雷系统的安装;
七.承包内容:
水电暖系统所有管路安装,出散水距离均按1500mm施工,承包范围内管路的防锈、防腐、保温。
所有预留洞的留设及封堵,并做相关实验的调试,弱电预留的畅通,乙方自行配备电锤、电钻、套丝机、切割机等使用机械。
八、承包价格:
*****楼水电暖工程承包的安装范围按原设计图纸为计算依据,原承包价格为53元/㎡,在实际施工中因材料变更(铸铁管改为PVC管材),承包价改为48元/㎡。
九、付款方式:
主体建设到三层封顶,付总工程款的10%;主体封顶,付总工程款的10%;排水安装完毕,付总工程款的10%;暖气、给水施工完毕付总工程款的20%;穿线安装完毕付总工程款的20%;屋面避雷系统安装完毕付总工程款的2%;卫浴洁具安装完毕付总工程款的10%;交工验收后付总工程款的15%;剩余总工程款的3%作为质保金,无重大质量问题,自交工之日起一年付清。
十、双方权利和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对所承包的工程质量负责,若因为施工质
量问题不合格,造成经济和法律责任及产生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若因工程款付款不及时或安装材料不到位,造成的停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3、施工中,按图安装后若出现安装部分变更,由此产生的人工费按工程预算价格由甲方承担。
4、承包范围外的施工项目,所产生的人工费,经双方协商好的工价实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一、争议及其它:
1、施工过程中若有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后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2、双方发生争议时,不论在施工中或竣工结算时,首先双方应主动协商,协商未成时,再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篇二:
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编号:
甲方:
浙江金厦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保利城二期二标段水电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
广州花都区风神大道与花港大道交汇处
三、
电工程、防雷接地系统工程、消防预埋套管、设计图纸变更修改项目、甲方安排其它零星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保利城二期二标合同》所述的关于水电及防雷接地工程的工作内容。
四、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
本工程在承包范围内以包工包机械、不包料、包安装调试、包材料损耗、包进度/工期、包质量、包保修、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验收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验收合格标准、包施工中乙方工人安全保护用品、工伤保险和劳保福利在内的形式由乙方承包。
各项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包干价内容)
(1)室内水电工作内容:
1、给水部分:
距室外墙皮处至管井水表组的生活给水立管、横干管、支管(支管末端用堵头封住进行给水试压)安装、地下车库水龙头管道安装系列工作,包括管道支架安装、管道刷油或颜色漆、阀门、水龙头及堵头安装、图纸范围内的套管预留预埋、洞口预留,封堵及防火材料封堵工作。
管道安装完毕进行试压、冲洗及消毒并保证合格(包括配合成形后的整个管道系统试压、冲洗、消毒);
2、排水部分:
污水、粪水、雨水、冷凝水系统的立管、横干管安装,污水、雨水、冷凝水立管至地漏的支管、冷凝水立管至空调套管位置的支管安装,潜污泵排水管道(包括阀门、水泵)安装,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支管在立管处预留三通,用堵头封住,出室外排水管施工至室外第一个检查井或雨水蓖。
管道安装包括挖、填土、支架安装、管道刷油、地漏、雨水斗、透气帽、
伸缩节、阻火圈安装等整体工作以及图纸范围内的套管预留预埋、洞口预留,封堵及防火材料封堵。
管道安装完后进行管道通水、灌水试验及主、立管通球试验以及压力排水的试压工作。
3、强电部分:
低压配电房、发电机房配电柜至动力配电箱、双电源箱的常备用电源进线(包括配电箱、控制箱安装及调试),发电机房配电柜至各低压配电柜控制线,动力配电箱、双电源箱至控制箱、照明配电箱进线,电表箱至住宅分户箱进线,照明配电箱、住宅分户箱及潜污泵控制箱出线,包括进、出线相关的穿管、金属线槽或桥架安装、线缆敷设、箱内配线工作。
住宅分户箱后按图预埋线管及管内穿铁丝、开关、插座、灯具底盒安装,保证线管畅通及配合相关专业管内穿线工作。
楼梯间、车库、大堂、机房、水电井等公共照明的埋管、及第一次线槽修补,穿线、开关、灯具、插座安装。
保证电气系统调试及供电范围内相关设备调试合格。
4、弱电部分:
所有室内弱电线管、线盒的预埋及管内穿铁丝工作,并保证管线畅通及配合弱电专业公司完成穿线工作;
5、接地工作:
电井接地扁钢敷设、图纸要求的配电箱重复接地安装、规范及相关部门要求的金属线管、桥架、支架等接地工作。
(2)公共项
A、建筑材料及机具在该小区施工范围内的运输(包括水平运输、二次运输);
B、因工序搭接和夜间施工造成的工效损失,各种因素造成的停工、窝工;
C、施工承包范围内所有室内外管与检查井接驳、施工图所有供水、排水及天沟排水、供电的穿梁、穿板空洞预留及套管的制作安装,若未能在结构装修施工前完成相应工作,由此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管道封堵由土建完成。
D、本属乙方工作范围若乙方因故不能施工或在限定时间内未能完成,导致甲方安排他人完成时,所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E、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料净(如由其它班组完成则扣除相应费用);
F、所有水电预埋及安装工程包括未施工前甲方对部分施工内容提出的变更;
G、施工完成后协助甲方填写各种资料包括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及初始竣工图等;
H、甲方以书面通知形式要求增加或修改的工程内容,产生的费用按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乙方不得拒绝,且必须在甲乙双方协商的完工的期限内完成,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增加修改工程造价2倍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亦由分包人承担;
I、开槽安装管后,先固定,再用砂浆补好;如打坏已砌的砖墙,由乙方自行补好。
五、承包单价及结算方式:
1、承包单价:
A、该承包单价按建筑面积以平方单价劳务包干,该单价的组成包括合同第四条相应内容;
B、综合单价为元/m2,该单价为不含税单价;如每户内不埋管及穿线,则单价下浮元/平方;
C、增加工程及合同外签证部分按20XX年定额标准抽取工日及计算人工单价,价差按广州市同期价格文件及相关规定调整;机械费按20XX定额抽取,套相应单价(若有价差按同期价格文件及相关规定调整)乘以85%,利润按人工费的15%计取,其它费用不计。
D、无法计量部分按时工处理,时工单价为技术工元/工日,普通工元/工日(若该项内容可按工程量签证而转签杂工的不予计取)。
2、工程造价暂定为:
结算造价以乙方实际完成并经甲方核定的建筑面积为准。
3、结算方式:
本工程结算按竣工图纸及现场签证单进行材料核算,结算造价按合同规定进行结算;
乙方在工程完工且通过验收合格30天内附齐所有相关结算资料提交结算申请;
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工程结算资料后,60天内对本工程结算进行审核,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并通知乙方审核结果。
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与甲方积极协商,完成工程结算,否则按甲方审定价格作为最终结算价。
结算需要提供资料:
工程验收单
工程结算书(施工方加盖公章或签名)
工程量计算书(即计算底稿)
甲供材料汇总表(主材)
工程承包合同
会审记录
设计变更单或业务联系单
工程洽商记录
关于结算的其它证明
结算其它条件:
合同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完成,并经验收合格;
质量缺陷处理全部完成;
所借用甲方工具、设备、材料均已全部归还并取得相关部门证明;
工人已全部退场并将宿舍全部归还给甲方。
六、付款方式
(一)甲方工程款支付:
1、施工过程中,采用借支,200元/工人/周。
2、工程进度款支付三个节点:
地下室、第十二层、封顶、完工;
乙方按节点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向甲方申报工程进度款资料,在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前提下,甲方经核算后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80%向乙方支付当月进度款【预埋部分按总价的40%,安装部分按60%计】。
工程初步验收合格并向甲方办理移交,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完工资料且在甲方一个月内确认后的十五天内,工程款可付至工程合同造价的90%。
3、工程结算款支付:
经甲方及有关单位进行最终验收达到现行施工规范及合同要求,并办理结算手续后30天内付至95%。
4、保修金支付:
剩余5%工程保修金待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无息支付。
(二)乙方工人工资支付
乙方在申报工程进度款前,应先发放申报期内每个工人的工资,乙方必须将发放工资后有工人签字确认的工资表原件提交甲方审核、备案并公示后,甲方才给予当期进度款支付。
七、工期条款
(一)、工期:
程完成止,竣工每迟延一天,甲方对乙方处以单位工程总造价5‰违约金,按双方确认进度计划延误合计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工期内以保证满足施工要求为原则,自行安排人员的增减,如遇下述情况:
(a)开工前甲方不能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b)甲方、建设单位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及其它甲方或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超过三天,乙方在24小时内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经甲方认可后,工期按实际顺延,否则按拖延工期奖罚条款的要求进行处罚。
(二)进度计划:
1.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单位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监理单位的要求采取改进措施,采取改进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若乙方工程工期与计划进度明显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赶工。
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无明显改进,或乙方无能力承担工程任务,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班组,由此造价的承包价差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经采取相应措施仍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关系。
八、材料条款
1、本合同承包范围内所有材料凭甲方施工主办签发的材料单到仓库领用并负责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
2、所有材料在完工时必须建立统计台帐,在结算前全面严格审查是否超额(该项工作由甲方相关部门完成,乙方予以配合);主材超出材料总计划数量的材料结算时套用甲方物资采购部采购单价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辅助材料按定额的辅材金额进行控制,超出定额辅材金额的部分在结算时的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如乙方节约材料,按节约材料款的50%给予乙方奖励。
3、乙方和各相关部门必须做到各司其职,认真负责,确保现场材料用量及成本数据的真实性。
4、本合同牵涉的所有材料计划规定如下:
主体工程需用总体材料计划由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及相关资料在开工前一周内报送项目部初审,合同预算部终审报送物资管理部,以此作为限额领料的依据。
设计变更导致的材料增减乙方在三天内申报审核。
九、质量条款
1、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质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方案、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及作业指导书,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及行业标准作为检查、抽检或验收的依据和标准。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严格做好工人技术交底,严格按照以上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因乙方原因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无偿采取相关补救措施,直至消除质量隐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工期不顺延,甲方有权视乙方对施工质量的补救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甲方也可以不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直接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补救费用,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3、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提前4小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未经验收乙方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该分项工程不予结算;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构成违约行为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4、分项工程施工完毕之后,乙方必须进行自检,合格方能报甲方验收。
甲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可发出限期整改通知,要求乙方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并重报甲方验收;若乙方未能在限期内整改
篇三:
水电综合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水电安装工程
施
工
劳
务
协
议
总承包单位:
(简称甲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原则,结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驻马店市金盾花园1#楼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劳务清包。
本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如下:
(一)、电气工程(强、弱电):
1)、人工:
a)照明系统:
管路预留、预埋、穿线,各种盒、箱预埋,灯具、插座、开关、、配电箱、电度表箱安装及调试、母线槽、应急照明、公共照明等施工图纸要求内容。
b)动(电)力系统:
管路及套管预留、预埋,电缆桥架安装,电线电缆敷设,配电设备安装及调试、电梯配电、风机配电、水泵站配电、潜污泵配电、屋顶航空障碍灯等施工图纸要求内容。
c)弱电系统(电视、电话、宽带):
管路预留、预埋(含穿墙套管)及管路清扫、对讲门铃系统的桥架安装、终端盒预埋等弱电专业施工队伍以外的施工图纸要求内容。
d)防雷接地系统:
避雷及接地、等电位系统等施工图纸要求的全部施工内容。
e)通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同分工程、消防供水和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的套管、管路(含穿墙套管)、穿线管、各种盒、箱等的预留、预埋等火灾报警专业施工队伍施工内容外的施工图纸要求内容。
乙方完成但不仅限于以上工作,所有与电气工程(强、弱电)有关的工作均由乙方完成。
(二)、水暖工程:
1、人工:
a)给排水:
给排水、消防用水、穿(楼板)墙套管的预留、预埋,给排水系统、消防栓系统安装、试压、防腐、冲洗、调试及施工配合等施工图纸要求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生活用水给水系统(包括水泵站安装、管道、套管、管支架、水表、阀门、水龙头、管道保温)。
室内排水系统(包括“生活污水系统”及“阳台有组织排水系统”的管道、套管、管支架、地漏、清扫口、集水坑排污系统、管道刷油、保温)。
室外排水系统(包括屋面雨水有组织排水系统、空调板雨水有组织排水系统、空调冷凝水有组织排水系统的管道、地漏及其它管件安装)
b)消防喷淋系统:
该系统用防水、穿(楼板)墙套管的预留、预埋等消防专业施工队伍施工以外的施工图纸要求内容。
(三)、其他方面需做到的:
a)各工种做到工完场清。
b)现场垃圾清运至甲方指定的垃圾站。
劳务分包方:
(简称乙方)
c)所有材料设备进场后均由乙方人员负责装卸至甲方指定位置且材料设备、工具等要码放整齐。
d)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
e)对主体结构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
f)成品、半成品的倒运。
第二条承包方式、取费标准:
1、承包方式:
水暖电综合安装工程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包人工、包辅材、包材料损耗、包小型机具、包成品保护、包场内运输、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和包文明施工、包物价上涨因素的方式承包。
2、工程验收:
依据约定施工范围内施工图和已完成的合格实物工程量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验收,工程验收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确认的验收资料为准。
3、综合单价:
(1)综合单价及计价依据:
建筑面积计算依据图纸面积。
综合单价依照20XX定额计算。
(2)此单价为综合含税包干价格,包含了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乙方管理费、工人进退场费、劳保(安全帽、雨衣、雨鞋等)、保险及医疗费,人工费、辅材费(电焊条、胶带、扎丝、钢锯条、锯末、切割片、钉子及前期预埋线管所用胶水)、机械费,文明施工费,赶工费、不可预见费、冬季维护费、利润等招标范围以及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工作内容,且本单价不受人工单价、材料价格及国家政策影响,不再做任何调整。
本价格还包含了招标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内容(如乙方施工后出现变更造成返工,甲方另补贴乙方工时费),合同范围内一律不计取计时工。
第三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工地代表:
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纸并按施工图要求进行技术、质量、安全的文字交底。
3、甲方负责提供水暖电工程主要材料。
4、甲方应监督、检查、协助乙方办理相应的务工手续,当地建管站及当地政府规定的各种证件的申办,费用由乙方自理。
5、负责管理安全、质量、进度和施工技术,协调各专业正常施工。
6、甲方统筹安排乙方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所用场地。
7、总包方项目部提供施工用电至现场二级配电箱。
8、甲方有权利根据乙方违约的事实依据对乙方直接下达处罚通知单,不需要乙方签字认可,罚款金额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9、负责与业主、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的工程联系与协调。
10、办理乙方合理的变更、签证的审核工作,组织审核乙方编制的工程预结算,办理工程拨款。
11、总承包方对本项目进行施工管理,承担总承包管理责任,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驻工地全权代表(班组长):
2、乙方必须依据工程进度需要组织精干的技术工人、专业施工管理人员配套的队伍,保质、保量提前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如达不到总包方项目部的质量及施工进度要求,甲方有权更换队伍。
4、乙方必须按照现行的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和总包方项目部的要求组织施工。
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和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监督、协调、调配、不得随意退场,禁止使用童工。
5、乙方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不违章、违规操作。
进场施工人员应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职业安全健康措施。
若发生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6、乙方现场施工用电从二级配电箱接出,电线和配电盘等由乙方自备以满足施工需要,甲方不再提供。
7、承包人自行解决住宿及就餐、材料、相关设备,安全正常的施工环境和临时用电等,因材料供应及以上问题等造成工期滞后等,所出现一切损失由业主方负责。
乙方人员一律不准带家属在施工现场住宿。
8、乙方全体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健康、职业岗位培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达100%。
进场前必须递交特殊工种上岗证。
10、接受总包方项目部依据技术、质量标准提出的合理的暂停、改正、返工的要求,并承担因自身原因延误的工期及费用损失。
11、分包单位向建设方及总承包方承诺按照分包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做好相应的安全保护工作。
并对所施工的分部、项工程质量承担全部连带责任。
第四条工期、质量、成品保护、安全文明施工
1、工期:
乙方应满足总包方项目部总进度计划和总包方项目部规定的控制点要求。
合同工期以总包方项目部对业主承诺的总工期为准,此工期是指乙方进场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乙方向总包方项目部交齐施工技术及质保资料,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并通过质检部门验收签字之日止。
如竣工验收达不到工程质量等级需返修的,则返修的工期计入总工期。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及处罚按总包合同有关条款执行,合同工期如遇下列情况,经总包方项目部与业主方协商,业主方同意签证,可作相应顺延:
1)、重大的设计变更而影响正常施工的;2)、人力不可抗的因素而影响乙方施工的;
3)、施工中非乙方原因而连续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的。
乙方工期与总包方项目部所要求的进度不符,总包方项目部可以要求乙方赶工,并在二天内提出改进措施报总包方项目部认可;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者,每延期一天,乙方除承担甲方各种损失外,甲方将视具体情况,按1000-5000元/天罚款,工期延期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质量:
该工程质量标准确保合格标准,乙方施工应严把质量关。
1)、合同单价结算按合格工程标准定价,按建筑质检站验收质量等级达到合格标准;工程
质量以工程最终验收标准来定。
2)、乙方严格按设计图纸(包括图纸会审纪要、设计修改通知单)、国家及驻马店当地现行的施工操作规范组织施工。
因乙方施工质量造成停工、返工及补救措施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如不执行,总包方项目部有权处以罚款,同时,甲方另行组织返工,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3)、凡属于隐蔽工程及中间验收工程,由乙方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总包方项目部现场代表,由总包方项目部代表组织有关人员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并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隐蔽前1小时内总包方项目部末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又无其他通知,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总包方项目部有权要求复查,复查不合格,其返工损失费用由乙方负责。
4)、工程完工时,由乙方通知总包方项目部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共同验收,验收根据施工图纸和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进行,个别部分达不到标准由乙方按总包方项目部整改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费用由责任方支付。
5)、如乙方未达到合同质量等级标准,需返工并达到约定质量标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甲方将按照分包结算价款的1%,对乙方进行处罚。
6)、本承包工程应严格实行“三检制”。
承包工程实施过程中乙方内部及乙方与其他承包方交叉施工时,上道工序要为下道工序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注意现场的文明施工及成品的保护,下道工序要注意保护上道工序的产品。
在产品、半成品和成品在总包方项目部和业主未竣工验收之前的保护是乙方的责任,任何交叉作业中因管理不善或恶意行为而导致的返工、返修、工期延误等损害或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7)、任何一道工序完工,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前,乙方应申请检查验收。
3、成品保护:
乙方应协助总包方项目部进行成品保护,如发现乙方人员人为损坏成品者,总包方项目部将视损坏程度作两倍罚款。
非有意而损坏按损坏程度大小作相应赔偿和处罚。
4、文明施工:
乙方要协助总包方项目部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未做到工完场清,甲方将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