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和化学制药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与恶臭气体污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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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和化学制药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与恶臭气体污染

附件 2

 

生物和化学制药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与恶臭气体污染

控制技术指南

(征求意见稿)

 

标准编制组

 

2018 年 4 月

前言 ...........................................................ⅰ

1 总则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 排放源污染特征 ...............................................................................................2

4 VOCs 与恶臭气体的减量 .................................................................................2

5 VOCs 与恶臭气体的收集 .................................................................................3

6 VOCs 与恶臭气体的处理 .................................................................................4

6.1 吸收法 .....................................................................................................5

6.2 吸附法 ......................................................................................................5

6.3 燃烧法 ......................................................................................................6

6.4 冷凝法 ......................................................................................................7

6.5 生物法 ......................................................................................................7

6.6 等离子法 ..................................................................................................8

6.7 化学氧化法 .............................................................................................8

6.8 组合技术 ..................................................................................................8

7 监测、排放、控制和监管要求 ......................................................................10

7.1 监测 ........................................................................................................10

7.2 排放 ........................................................................................................10

7.3 控制 ........................................................................................................11

7.4 处理设施运行监管要求 .......................................................................14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常用的有机溶剂 .......................................................16

 

前言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

治法》《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促进生物和化学制药行业可持续

发展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完善相应的污染控制技术规

范和管理体系,指导该行业选择适宜的污染控制技术路线,有序开展生物和化

学制药行业 VOCs 及恶臭污染控制设施规划、建设、运行和监管,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可作为生物和化学制药行业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VOCs 与恶臭

气体污染控制工程设计、工程验收以及运营管理等环节的技术依据,是供各级

环境保护部门、规划和设计单位以及用户使用的指导性技术文件。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河北科技大学、河北莫兰斯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

郭斌、任爱玲、杜昭、陈平、韩静、赵文霞、王欣、段二

红、韩志杰、郑小宁、张轩、王琦、张东隅。

 

i

 

1 总则

 

本标准适用于生物和化学制药行业在原材料储存、生产过程、

污水处理和其他环保设施点源及面源所产生的 VOCs 及恶臭气体污

染控制。

污染控制应以保障人体健康、防止大气环境污染为宗旨,遵循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

污染控制应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为原则。

预防是指以改进工

艺技术、更新设备、防止泄漏及其他清洁生产为主的工艺技术,减

少 VOCs 及恶臭气体排放的预防性措施,防治是指以末端污染物控

制与治理为主的工艺技术。

污染控制应考虑企业的生产工艺及废气排污节点,尽可能从源

头避免和减少 VOCs 及恶臭气体的产生。

建立生物和化学制药行业

VOCs 与恶臭气体污染控制技术评估体系,推荐可行处理技术,达

到清洁生产、节能降耗的目的,尽可能回收利用再生资源,为环境

管理部门、制药企业以及工程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参考。

污染控制应遵循清洁生产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综合利用与无害

化处置相结合的原则;注重源头控污,加强精细化管理,提倡废气

分类收集、分质处理,采用先进、成熟的污染防治技术,减少废气

排放,防范环境风险。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压力管道设计标准 2010

压力管道规范 2006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91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50051 烟囱设计规范

HJ 858.1—2017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药工业—原

料药制造

 

3 排放源污染特征

 

生物和化学制药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与恶臭气体涉及有组织和无

组织排放。

有组织废气包括发酵废气、工艺有机废气、废水处理站

废气、罐区废气、工艺含尘废气、工艺酸碱废气、危废暂存废气、

沼气等。

无组织排放节点主要包括原辅材料储存、生产过程动静密

封点(阀门、法兰、泵、罐口、接口等)、敞口容器、固废储存、

废水处理及含 VOCs 物料的输送、储存、投加、转移、卸放、反应、

搅拌混合、分离精制、真空、包装等。

原料药制造投入的原辅料的种类数量多,其中一些属于危险化

 

1

 

学品,投入的物料产成品转化率低,造成污染物种类多、生物毒性

大的特点。

排放的主要气态污染物(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苯、甲

苯、二甲苯、酚类、甲醛、乙醛、丙烯醛、甲醇、苯胺类、氯苯类、

硝基苯类、氯乙烯、SO2、NOX、HCl、H2S、NH3)等。

原料药制造由

于产成品转化率低,造成了污染物排放量大。

发酵类药物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发酵废气、含溶剂废

气、含尘废气、酸碱废气及废水处理装置产生的恶臭气体。

发酵废

气气量大,一般每个 300m3 发酵罐的排气量在 3000~5000m3/h,通常

每个企业的发酵罐数量在 10 个以上,主要成分为空气和二氧化碳,

同时含有少量培养基物质以及发酵后期细菌开始产生抗生素时菌丝

的气味,如直接排放,对厂区周边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大。

有机废

气主要产生于发酵、分离、提取等生产工序。

废水处理装置产生恶

臭气体。

化学合成类制药企业主要废气排放源包括四部分:

蒸馏、蒸发

浓缩工段产生的含 VOCs 不凝气,合成反应、分离提取过程产生的有

机溶剂废气;使用盐酸、氨水调节 pH 值产生的酸碱废气;粉碎、干

燥排放的粉尘;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

排放的大气污染物

主要有氯化氢、溶剂(丁酯、丁醇、二氯甲烷、异丙醇、丙酮、乙

腈、乙醇等)、NH3 等。

生物药生产过程采用的原材料、工艺、污染排污特征不同。

物制药产生的 VOCs 主要来自溶剂的使用,如瓶子洗涤、溶剂提取、

多肽合成仪等的排风以及研发、检验等排气。

 

2

 

4 VOCs 与恶臭气体的减量

 

①应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员工的认知水平和参与积极性,

提高对制药行业 VOCs 及恶臭气体性质及危害的认识。

②将 VOCs 及恶臭气体的控制、处理和回收利用技术纳入企业

规划范畴,实现 VOCs 及恶臭气体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建

立具有制药行业特色 VOCs 及恶臭气体管理模式。

③鼓励企业按国家有关清洁生产的法律法规实施原材料替代、

生产工艺革新,逐步淘汰高耗低效的生产工艺,降低生产成本,保

障厂区工作人员健康的工作环境,减少制药行业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④VOCs 及恶臭气体处置是制药行业处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应遵循源头削减和全过程控制原则,加强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源头控

制,根据 VOCs 及恶臭气体的种类及特性,选择经济可行的适宜的

处理工艺。

⑤根据不同的生产工艺、废水处理设施和 VOCs 排放特征,制

定适合该行业 VOCs 及恶臭气体的收集模式。

对 VOCs 及恶臭气体

的治理首先应遵循有利于清洁生产和资源再生利用的原则,对生产

过程的中/高浓度 VOCs 的废气,鼓励其回收利用,并优先在生产系

统内使用。

 

5 VOCs 与恶臭气体的收集

 

①加快建设制药行业 VOCs 及恶臭气体收集和分类处理体系,

3

 

推进制药行业 VOCs 及恶臭气体的管理工作。

②应实现臭气源密闭,将其变为有组织的排放源;建筑物内恶

臭污染源(加料口、卸料口、离心分离、中间储罐/池等),采用全

空间或局部空间有组织强制通风的收集系统;对敞开式恶臭污染源

(污水治理设施的调节池、酸化池、好氧池、污泥浓缩池等),则

需采取覆盖方式进行密闭收集;生产车间应有排风集气净化装置,

避免敞开式无组织排放。

③收集系统在设计时,对高浓度 VOCs 区域应考虑防爆装置,

并符合《压力管道设计标准》(2010)、《压力管道规范》

(2006)。

根据恶臭气体控制要求,按照不同构筑物种类和池型设

置密闭系统抽风口和补风口,并配备风阀进行控制。

④溶剂储罐可设置内浮顶罐防止无组织排放,在储罐呼吸口设

置呼吸气收集处理装置,根据有机物沸点选择顶罐,物料可采用双

管式输送。

⑤采用专门设计制造的收集系统应该是技术经济合理的密闭方

式,具有耐腐、抗候、轻便、可拆卸、气密性好等综合特性,同时

考虑具备阻燃和抗静电等性能,考虑设备的运行、维护需要,并设

置观察口、呼吸阀等设施。

 

6 VOCs 与恶臭气体的处理

 

应结合制药行业的生产原料、工艺技术、生产过程产生的

VOCs 及恶臭气体种类与浓度等情况,因地制宜地选择 VOCs 及恶

 

4

 

臭气体处理技术路线,并应满足工艺合理、规模适度、技术可行、

安全可靠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要求。

应依法对新建制药行业的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符合国家环

境保护和环境卫生标准,VOCs 及恶臭气体无害化处理后的排放及

资源回收的物质的再次利用必须符合企业的标准。

应保障 VOCs 及恶臭气体处理设施运行水平,确保处理后气体

达标排放。

运行单位应编制生产作业规程及运行管理手册并严格执

行,按要求进行环境监测。

加强设施运行监管,在连续大气量有组织污染物排放口安装

VOC 在线监测装置,监测因子应与企业特征污染物相关。

有机溶剂废气优先采用冷凝、吸附-冷凝、离子液吸收等工艺进

行回收,不能回收的应采用燃烧法等进行处理。

发酵尾气宜采取除

臭措施进行处理。

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车间应设置除臭设施。

6.1 吸收法

①该技术利用吸收剂的物理和化学性质与有害物质的性质相似

相容和化学反应的原理,使用水或化学溶剂进行吸收,使废气得到

净化。

②吸收法的技术最为成熟,净化效率较高,控制条件严格,消

耗吸收剂,动力消耗大,易产生二次污染;可选择单级或多级串联

操作。

③吸收法适用于治理大气量、高中浓度的 VOCs 及恶臭气体的

废气净化,设备应选择气液接触充分、设备阻力小、耐腐蚀、操作

 

5

 

容易、净化效率高的吸收设备,该技术净化效率大于 90%;经济的

洗涤吸收剂用量为物料衡算得出的最小 L/G 的 1.25~2.00 倍,酸碱吸

收净化系统应配有自动加碱/酸调节装置。

6.2 吸附法

①吸附法去除 VOCs 的原理是利用比表面积非常大的粒状活性

炭、炭纤维、沸石、分子筛等吸附剂的多孔结构,将 VOCs 分子截

留,当废气通过吸附床时,VOCs 就被吸附在孔内,使气体得到净

化。

吸附法分为固定床吸附法、流动床吸附法和转轮浓缩吸附法。

②固定床吸附法技术操作简单,设备建设费用低,净化效率随

时间而衰减,吸附剂价格稍高,根据实际情况应制定再生或更换周

期并考虑二次污染和废弃物的再处置问题。

固定床吸附装置吸附层

的气体流速应根据吸附剂的形态确定。

采用颗粒状吸附剂时,气体

流速宜低于 0.60m/s;采用纤维状吸附剂(活性炭纤维毡)时,气体

流速宜低于 0.15m/s;采用蜂窝状吸附剂时,气体流速宜低于

1.20m/s。

③该技术对待处理的气体要求有较低的温度和含尘量,进入吸

附装置的颗粒物含量宜低于 1mg/m3,废气温度低于 40℃。

适用于气

量范围广、低浓度的恶臭气体处理。

吸附剂与其吸附的 VOCs 可以

通过高温水蒸气、热气流吹扫或降压等方法进行分离,某些有价值

的 VOCs 得以回收,溶剂也可以返回吸收工艺中循环使用;该技术

对臭气浓度的平均去除率达 90%。

 

6

 

6.3 燃烧法

①该技术是在高温下,把 VOCs 氧化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

②该技术设备易腐蚀,操作较困难,容易造成大气的二次污染;

对于低浓度有机废气不能满足燃烧所维持的温度,需要投加其它燃

料,造成运行燃料费用很高;主要用于处理无回收价值或有一定的

毒性的气体。

③适用于高浓度、小气量的可燃性恶臭气体的处理,净化

VOCs 效率一般在 90%以上;热回收部分的设计尤为重要,管式热

交换器的热回收率约为 60%,蓄热式热交换器的热回收率可达

80%~95%;一般空气过量系数取理论量的 1.2~1.3 倍。

进入催化燃

烧装置的废气中颗粒物浓度应低于 10mg/m3,废气温度应低于 400℃,

而且废气中不得含有引起催化剂中毒的物质。

催化燃烧装置中,催

化剂的工作温度应低于 700℃,并能承受 900℃短时间高温冲击,设

计工况下催化剂使用寿命应大于 8500h。

设计工况下蓄热式催化燃

烧装置中蓄热体的使用寿命应大于 24000h。

催化燃烧装置的设计空

速宜大于 10000h-1,但不应高于 40000h-1,压力损失应低于 2kPa。

6.4 冷凝法

①冷凝法是将 VOCs 及恶臭气体冷却或深冷,使其中的恶臭气

体成分冷凝成液体或固体而与其相分离,从而得到回收;通常选用

冷盐水或 CFC 作为冷却剂进行逐级冷凝。

②冷凝剂的选用,根据有机溶剂要求的最低温度。

该方法通常

需要与其它方法(如吸附、吸收等)联合使用以提高其净化效率,一

 

7

 

般用于溶剂回收、VOCs 和恶臭气体净化的一级处理。

③该技术适用于高沸点和高浓度有机物的回收,特别适用于处

理废气体积分数在 10-2 以上的有机蒸汽,效率可达 95%以上;采用

盐水(冷却温度为 4.4~-34.0℃)或 CFC(冷却温度为-34.4~-68.0℃)作冷

却剂较为合适。

6.5 生物法

①生物法处理是利用生物菌或环境微生物在新陈代谢过程中将

VOCs 与异味物质转化为细胞质固相物质或代谢产物,生物法处理

处理工艺需要有良好的生物生长环境和存活条件,常见技术有生物

过滤法、生物滴滤法、生物洗涤法。

②该技术可在常温常压下操作,可处理复杂组分的气体,无二

次污染,但对处理的气体要求高,生物脱臭方法不需要再生过程和

高温处理,并可达到无害化,投资及运行费用低。

③该技术适用于处理水溶性的、可生物降解的低浓度臭气,适

用于处理易降解、低浓度的 VOCs,但处理效率较低,一般在 60~85%,

运行过程中需严格控制酸碱度、营养物质投放、污染负荷等指标。

6.6 等离子法

①等离子体降解是利用高能电子、自由基等活性粒子和废气中

的 VOCs 污染物作用,使污染物分子在极短的时间内发生分解,并

发生后续的各种反应以达到降解污染物的目的,有辉光放电、电晕

法、流光放电法、沿面放电法等方法。

②该技术运行简单,处理 VOCs 时流程短、效率高、适应范围

 

8

废气种类

适用情况

可行技术

工艺含尘废气

特殊原料药(β-内酰胺类抗生素、

避孕药、 激素类药、抗肿瘤药)

生产产生的颗粒物

多级过滤技术

其他药品生产产生的颗粒物

袋式除尘技术

旋风除尘+袋式除尘技术

废气种类

适用情况

可行技术

工艺有机废气

VOCs 浓度>2000mg/m3

冷凝回收+吸附再生技术

燃烧处理技术

3

1000mg/m 

2000mg/m3

吸附+冷凝回收技术

吸收+回收技术

燃烧处理技术

 

广,可能造成二次污染,耗电量较高。

③该技术适用于低浓度、小气量废气,不适用于易燃易爆或浓

度接近爆炸限的 VOCs 气体;可促使一些在通常条件下不易进行的

化学反应得以进行,去除恶臭气体效率可达 95%~99%。

6.7 化学氧化法

①化学氧化法是氧化剂通过失去电子对目标物进行氧化的方法。

 

②该技术优点是反应条件温和且容易控制,操作方便;选择性

高。

缺点是氧化剂价格贵,有的对环境存在污染;多为间歇生产,

生产能力低。

6.8 组合技术

正确地选择和组合现有的处理技术,有效地、经济地从 VOCs

废气中回收有机溶剂,提高处理效率,减少其对环境的污染。

组合

技术可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制药工业—原料药制

造》HJ 858.1—2017 中的废气治理可行技术,见表 1。

 

9

VOCs 浓度<1000mg/m3

吸附浓缩+燃烧处理技术

洗涤+生物净化技术

氧化技术

发酵废气

抗生素类、维生素类、氨基酸类

发酵废气

碱洗+氧化+水洗处理技术

吸附浓缩+燃烧处理技术

工艺酸碱废气

酸性废气

水或碱吸收处理技术

碱性废气

水或酸吸收处理技术

废水处理站废

气、危废暂存

废气

臭气浓度> 20000(无量纲)

化学吸收+生物净化+氧化+水洗技术

10000<臭气浓度<20000(无量纲)

化学吸收+水洗技术+生物净化

氧化技术

臭气浓度<10000(无量纲)

水洗+生物净化技术

氧化技术

沼气

H2S> 1000 mg/m3

湿法化学或生物脱硫+干法脱硫处理

技术

H2S< 1000 mg/m3

干法脱硫处理技术

 

7 监测、排放、控制和监管要求

 

7.1 监测

7.1.1 关于制药行业常规监测因子和选择性监测因子的规定

监测因子包括常规监测因子和选择性监测因子,非甲烷总烃、

臭气浓度、氨、硫化氢为常规监测因子;选择性监测因子指标可根

据《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 所列的 9 种臭气污染物进行监

测。

7.1.2 关于厂区和厂界臭气污染物监测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通过结合平面布置图对工艺流程进行分析,确定可能存在的各

个排放源,应对所有的排放源进行监测。

有组织源应进行逐个排放

源的监测,按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 相关要求执行。

对无组织排放可统一进行厂界监测,应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

10

 

物排放标准》GB 18918 的要求执行。

7.2 排放

①恶臭污染物排放前应进行影响估算或进行恶臭污染物排放影

响预测,厂区周边存在敏感目标时,应进行恶臭气体大气防护距离

计算。

②采用高空排放时,应设置避雷设施,室外采用金属外壳的排

放装置应有可靠的接地措施。

③产生 VOCs 和恶臭污染物的生产工艺和装置须设立局部或整

体气体收集系统和集中净化处理装置,净化后的气体由排气筒排放。

 

④排气筒的设计应满足 GB 50051 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7.3 控制

①臭气处理装置宜采用集中监视、分散控制的自动控制系统。

②风机宜采用变频器调节气量。

③采用成套设备时,设备的控制宜与系统控制相结合。

④对工艺中使用的溶剂应设置回收系统。

⑤按照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方法对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进

行鉴别。

⑥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控制要求。

VOCs 流经下列设备与管线组件时,应对动静密封点进行泄漏

检测与控制:

a)泵;

 

11

 

b)压缩机;

c)阀门;

d)开口阀或开口管线;

e)法兰及其他连接件;

f)泄压设备;

g)取样连接系统;

h)其他密封设备。

出现以下情况,则认定发生了泄漏:

a)泵、压缩机、搅拌机的轴封等动密封点,泄漏检测值大于等

于 2000µmol/mol;

b)设备与管线组件的静密封点,泄漏检测值大于等于

500µmol/mol;

c)密封点滴漏超过 3 滴/分钟。

企业应按下列频次对设备与管线组件的动静密封点进行 VOCs

泄漏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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