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办法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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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办法改
质量管理办法
编制人:
初审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实施日期:
2013年11月29日
一、目的
为加强XXXXXXXXXXXXXXX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达到规范及合同质量标准,依据国家、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集团公司管理办法及要求等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XXXXXXXXXXXX项目。
三、内容和要求
1、质量管理的依据
1、国家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2、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
3、经建设单位认可的设计文件。
4、监理合同。
5、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
6、设计合同。
2、质量管理的目标
1、不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2、工程合格率100%。
3、适用性、可靠性、安全性、耐久性。
4、争创优质工程。
3、质量管理的工作原则
工程质量管理的工作原则是紧紧围绕“建立一个体系、强化两种签证、完善三项监督、落实四级验收”来开展质量控制工作。
1、“建立一个体系”:
就是在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转。
2、“强化两种签证”:
一是强化对工程人、机、料、方法、环境等要素进行全面检查确认与签证;二是强化隐蔽工程、分项和分部工程的验收与签证。
3、“完善三项监督”:
就是完善政府、业主、监理三项监督机制。
4、“落实四级验收”:
就是落实施工、监理、业主和政府四个层面的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反对简化验收与后级替代前级验收的程序。
4、质量管理体系
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统一组成工程项目质量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质委会”),具体组织与领导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质委会由建设单位负责人担任质委会主任,副主任由建设单位分管质量的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担任,质委会其他成员由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设计单位代表、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总工担任。
质委会下设办公室,作为质委会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质委会办公室由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其他人员由建设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专业工程师、项目监理部专业监理、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分管质量的负责人及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
5、质量管理的内容与方法
各参建单位应认真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政策、标准和规范,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好工程质量的主动控制,力争做到“一次合格、一次成优”,树立精品意识。
第一条、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控制
1、勘察、设计单位应履行下列质量职责
(1)勘察、设计单位应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2)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建设单位的监督检查。
(3)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勘察、设计过程的质量监控,健全勘察、设计文件的审核会签制度。
(4)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文件专家评审或第三方审查,并及时负责修改完善。
(5)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和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工作。
(6)积极做好施工建设阶段的设计服务工作,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工程现场派驻设计代表。
(7)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勘察与设计文件必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勘察与设计文件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规范和标准。
(2)工程勘察文件应反映工程地质、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状况,评价准确,资料可靠。
(3)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技术要求;施工图应配套,细部节点应交代清楚,标准说明应清晰、完整。
(4)工程设计应体现“行业先进、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美观适用”原则。
第二条、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1、施工单位应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工程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质量方针、目标和质量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转全面负责。
2、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3、各参建单位应坚持以“按规范施工、按图施工”为质量控制准则,有效采取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和合同措施等质量控制的措施,按照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的方式,加强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4、事前质量控制的内容与方法
(1)施工单位应履行下列质量职责
①组织准备,主要包括:
建立项目组织机构;集结施工队伍;对施工队伍进行入场教育等。
②技术准备,主要包括:
熟悉和审查项目的施工图纸;项目建设地点的自然条件、技术经济条件等环境的调查分析;编制有针对性、有效性、可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明确质量控制点等。
③物质资源准备,主要包括:
建筑材料、施工设备、构件等。
④施工现场准备,主要包括:
工程控制网;“五通一平”;生产、生活临时设施;组织人、机、料进场等。
(2)监理单位应履行下列质量职责
①建立健全监理质量监控体系,配备所需的监控人员,明确分工与职责,同时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以保证监控质量。
②编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有效指导监理工作。
③充分利用审查、核定、批准等手段,对施工单位组织准备、技术准备、物资准备、施工现场准备等各方面因素进行全面监控,并督促施工单位改进、完善。
5、事中质量控制的内容与方法
(1)施工单位应履行下列质量职责
施工过程中主要必须做到以下要求:
图纸会审有记录;技术措施有交底;施工项目有方案;设计变更有手续;质量预控有对策;配置材料有试验;计量器具有校正;工序交接有检查;隐蔽工程有验收;质量处理有复查;成品保护有措施;质量文件有档案。
(2)监理单位应履行下列质量职责
①组织隐蔽工程、分项和分部工程的验收,对所有的隐蔽工程在进行隐蔽以前进行检查和办理签证严格执行工序间交接检查;签署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②签认“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有权禁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入工地和投入使用,并按规定组织工程材料、构配件的平行检测试验。
③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建立施工现场巡视、旁站、检测等监理工作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现场质量问题,做到重点盯防、严格旁站、及时检测、准确签认。
④审查实验成果及检测结果,对重要工程部位,必要时应进行复检试验或技术复核。
⑤对设计变更和图纸修改提出监理机构意见;审查确认典型施工工艺。
⑥检查施工记录和有关资料。
⑦加强质量控制,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设计图纸等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执行施工合同,在下列情况下,监理工程师有权下达停工令:
a.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力,质量情况没有好转趋势者;
b.隐蔽作业未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监理验收而进行覆盖者;
c.对已发生的质量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者;
d.擅自变更设计进行施工者;
e.使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者。
⑧严格执行质量控制工作流程。
⑨全面准确掌握并及时分析质量动态,通报工程质量状况,组织召开必要的现场质量会议;
⑩监督施工单位认真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一般质量事故,并认真做好监理记录,对重大质量事故以及其他紧急情况,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6、事后质量控制的内容与方法
事后控制包括对质量活动结果的评价、认定和对质量偏差的纠正。
控制的重点是发现施工质量方面的缺陷,并通过分析提出施工质量改进的措施,保持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同时还包括工程技术资料的审查归档工作。
第三条、验收流程
1、总验收流程
工程竣工验收
2、原材料进场验收工作程序
不合格
3、构配件验收工作程序
不合格
4、隐蔽工程验收程序
合格
5、检验批验收程序
合格
6、分项工程验收程序
合格
7、分部工程验收程序
合格
8、单位工程验收流程
建设单位组织正式验收(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
四、质量事故调查、报告与处理
1、凡在施工(包括调试)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规程规定、不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偏差超过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以及工程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包括装卸、搬运、试运过程)由于操作、使用、调整及保管不当造成设备、材料损坏者均属质量事故。
2、各参建单位应建立举报制度,及时受理对工程项目质量事故或者质量隐患以及监督检查人员违规行为的检举、控告和投诉。
3、发生质量事故时,要做到“四不放过”:
事故原因不调查清楚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
4、对发生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歪曲、掩盖事故真相,一经查证落实,将按国家及建设单位的有关规定,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者,以及隐瞒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质量管理部门给予严肃处理,并加倍给予经济处罚。
5、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的程序应遵循《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施工单位在质量事故发生后,应在一小时内速报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
6、为使工程质量管理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有序化和规范化,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实行奖罚考核制度;对未能认真执行《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008)等相关标准、规范以及本办法规定的质量管理工作,存在质量隐患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现场工作人员以及用人单位施以严格的经济处罚。
五、考核
1、前期准备阶段质量控制考核内容
1.1无资质或越级承揽施工、供货、监理任务的,处罚责任单位合同总金额的10%,并停止其相关业务;同时工程项目部应负管理责任,处罚工程项目部5000元/次。
1.2工程项目部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
若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者方案不能正确指导施工的,责令整改,处罚责任单位2000元。
图纸未会审,影响工程施工进度,责令整改、扣施工单位2000元。
工程项目部承担连带责任,并处罚款500元;
1.3各单位工程施工前,由总包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明确施工任务、施工工艺及方案,质量技术标准、重点工序过程,并填写技术交底记录。
未进行技术交底或未按要求进行技术交底影响施工质量的,责令整改、扣总承包单位2000元。
2项目实施过程中质量控制考核内容
2.1未经验收合格便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责令停工整改,并处罚施工单位2000-10000元/次,并做返工处理,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工程项目部承担连带责任,处罚1000元;
2.2使用不合格或不能说明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等的,责令停工整改,并处罚施工单位2000-20000元/次。
立即停止使用,将不合格的材料运出场外。
工程项目部承担连带责任,处罚1000元;
2.3对钢结构、管道施工焊接质量未按照施工质量技术要求操作,焊缝质量等级及外观缺陷超标,如焊接焊缝高度不够、有裂纹、夹渣、焊瘤及表面气孔、对接错位等外观缺陷,责令整改,并处罚施工单位1000元。
工程项目部负责监督整改,整改不及时或未整改处罚工程项目部100元;
2.4钢结构、管道、设备制造安装安产品、构件防腐观感(外观)质量未达到规范要求,如钢构、管道制造安装后未矫正、表面有毛刺、明显的凹面或损伤、设备安装后未清除杂物和油污,责令整改,并处罚施工单位1000元。
工程项目部负责监督整改,整改不及时或未整改处罚工程项目部100元;
2.5构件安装垂直度、水平度超差,垫铁摆放不规范,责令整改,并处罚1000元。
项目部负责监督整改,整改不及时或未整改处罚项目部100元;
2.6钢结构、管道、设备防腐施工过程中,工件未除锈或除锈不彻底、没有按照设计要求或施工验收规范刷漆,责令整改,并处罚施工单位1000元。
项目部负责监督整改,整改不及时或未整改处罚项目部100元;
2.7钢结构防腐未进行工序报验、材料进场报验的、偷工减料的,责令整改,处罚施工单位10000元/次。
项目部负责监督整改,整改不及时或未整改处罚工程项目部500元;
3项目交、竣工阶段质量控制考核内容
3.1单位、单项、分部、分项工程交工验收后未对成品采取保护措施或保护不力,导致成品损坏、遗失等现象,视情节轻重处罚项目部、责任单位或个人10000-50000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2工程项目部在试生产阶段,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技术经济指标、数据收集和上报,影响项目竣工验收的,视情况处罚项目部5000-50000元。
3.3工程项目部未按规定进行竣工预验收或未按流程上报竣工验收申请的,处罚项目部1000-5000元。
附录
XXXXXXXXXXXX质量、安全、环保违章考核通知单
责任主体
工程名称
违规类别
违规地点
或者部位
违规
违章
事项
考核建议:
为严肃质量安全专业管理,规范质量安全行为,促进质量安全管理改进,根据条的有关规定,对上述违规违章事项给予如下考核建议:
考核公司¥元整(大写:
元)
建议人:
初审意见:
审核人:
日期:
审核意见:
审核人:
日期:
批准意见:
批准人:
日期
工作联系函
编号:
XBHY—
致:
公司
主题:
内容:
XXXXXX有限公司
XXXXXXXXXXXXXX项目工程指挥部
年月日
处理记录/回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