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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政29号

 

全政〔2011〕29号

 

关于对太平文化街区建设项目房屋进行征收的公告

因太平文化街区项目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本机关依法作出《关于太平文化街区建设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全政〔2011〕28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公共事业建设的需要。

二、征收对象:

太平文化街区建设项目范围内(南片:

太平桥至古城巷。

北片:

太平桥至城东小学)的房屋及附属物。

(具体范围见太平文化街区建设用地范围示意图)。

三、征收主体:

全椒县人民政府。

四、组织实施部门:

全椒县房产和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五、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具体补偿方式和补偿标准见《太平文化街区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六、征收时间:

2011年5月3日—2011年6月18日。

被征收人应当在征收时间内达成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完毕。

七、房屋征收范围内,不得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

八、被征收人对《关于太平文化街区建设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有异议的,自该决定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向滁州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自该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太平文化街区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二O一一年五月二日

 

主题词:

城乡建设房屋征收公告

抄送:

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全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5月2日印发

                   共印100份

太平文化街区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为保证太平文化街区建设项目房屋征收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征收补偿方案。

一、征收范围

太平文化街区改造地块范围内(南片:

太平桥至古城巷。

北片:

太平桥至城东小学)的房屋及附属物。

(详见本方案附件一:

太平文化街区建设用地范围示意图)。

该地块征收房屋面积约11.6万m2,涉及747户(其中单位14家)。

二、被征收房屋属性认定

(一)被征收房屋的权属、结构、用途及面积,以房地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记载为依据。

(二)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国土资源局、城乡建设局、房产和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等部门配合,进行认定。

认定原则:

1、凡在2006年11月22日前建房,至今未履行建房手续,在规定时间内(2011年5月3日至6月18日,下同)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补交相关办证费用的,予以补偿安置;否则按“两违”规定处理。

2、凡在2006年11月22日之后建房,经相关部门确定属“两违”清查对象,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付给一定的材料费,不予安置;否则按“两违”规定处理。

3、具有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在2006年11月22日后旧房翻建的,但未办理翻建工程规划和土地变更手续,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按原体量建筑面积进行补偿安置(若原体量建筑面积达不到人均15㎡保障面积的,可按人均15㎡选择安置房),超出部分只付给材料费;否则按“两违”规定处理。

4、若合法建筑的测绘面积与证载面积不符,测绘面积大于证载面积在3㎡以下的,以测绘面积为准,3㎡以上的,重新核定面积;证载面积大于测绘面积在3㎡以下的,以证载面积为准,3㎡以上的,重新核定面积。

同栋楼、同单元、同户型的产权面积应相同。

三、补偿标准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低于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和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价值以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结果为依据。

评估机构按《全椒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定暂行办法》规定确定。

四、补偿方式、结算方式及安置地点

(一)补偿方式。

凡在规定时间内(2011年5月3日至2011年6月18日)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可优先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

(二)货币补偿。

被征收房屋有有效权属证明或有效建房批准手续的,或者无证房屋经认定为合法产权的,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补交相关办证费用的,根据被征收人要求,可以按市场评估价格给予货币补偿。

(三)产权调换。

征收人依据被征收人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根据被征收人要求,提供相当于被征收房屋面积的安置房,并据实计算安置房与被征收房屋的差价。

1、原则上在被征收房屋面积的基础上,上靠最接近的户型面积予以安置;选择多层住宅五、六层安置房的,可跨户型安置。

上述两种安置方式,原面积部分,执行安置价格;超出部分在10㎡以内(包括10㎡)的,执行安置市场价格;10㎡以上的,执行市场价格。

2、对被征收房屋面积大于安置面积的部分(即部分放弃产权的),按评估价予以货币补偿。

3、对被征收房屋面积在50㎡内的,按最小户型(面积约50㎡)予以安置,执行安置价格。

4、对被征收人家庭人均住宅面积不足15㎡的,按人均15㎡靠近户型安置,人均15㎡部分,执行安置价格;超出部分在10㎡以内(包括10㎡)的,执行安置市场价格;大于10㎡以上的,执行市场价格。

5、人口安置条件。

(1)现长期实际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属三代直系亲属,对旁系亲属、户口挂靠人员等一律不予安置。

(2)家庭所有成员均属2009年12月31日之前迁入现有户籍且实际生活在一起;2009年12月31日之后,因新婚或新生儿增加的人口,符合人口安置条件。

(3)申请按人口安置的家庭成员必须在外均无房产。

(4)现长期实际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属农业户口的,须在农村无房产、无承包土地、无宅基地,方可申请安置。

(5)凡要求按人口安置的,由被征收人提出申请,工作组初审,县监察局牵头,公安局、国土资源局、房产和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指挥部办公室、襄河镇及所在社区参加,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审核确认,经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按方案办理。

(6)所有申请人口安置的被征收人都要写承诺书,若实际情况与安置条件不符,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本次按照人口安置的协议无效,服从重新安置,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6、居民安置地点。

汪塘安置点、千佛庵安置点和城南小区少量安置房(襄河穿城段第三指挥部在城南一期没有安置完的房源)。

7、安置房价格。

见附件二:

太平文化街区房屋征收安置房价格表。

五、操作方式及奖励政策

(一)为鼓励被征收人尽快搬迁,给予被征收人提前搬迁奖励(仅限住房和营业用房),奖励期限:

自2011年5月3日至2011年6月3日。

在2011年5月25日前(含5月25日)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时间腾空被征收房屋交付拆除的,每户按认定的被征收房屋面积给予100元/㎡奖励,超过5月25日,每推迟一天,递减10元/㎡。

(二)对选择产权调换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被征收人可按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先后,优先选择安置房。

2、住宅房按认定的被征收房屋面积奖励300元/㎡(若有部分放弃安置的,放弃面积部分不享受奖励),经营性用房按征收面积奖励500元/㎡。

住宅房用于经营,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工商、税务证照齐全有效,目前正在经营且连续三年以上,并交纳税费连续三年以上),按确定的经营面积奖励500元/㎡。

3、选择多层住宅五、六层安置房的,按调换在该楼层的被征收房屋面积,五层奖励100元/㎡,六层奖励200元/㎡。

4、住宅房用于经营,并符合相关条件的,按确定的经营面积,给予一次性回购经营房补贴,沿主干道一层一进最高补偿不超过750元/㎡,沿次干道一层一进最高补偿不超过300元/㎡,沿内街巷道一层一进最高补偿不超过150元/㎡,同时给予停产停业补偿,至回迁之日止。

若放弃回购经营房,主干道的给予1200元/㎡一次性补偿,次干道的给予800元/㎡一次性补偿,内街巷道的给予400元/㎡一次性补偿。

5、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由征收人帮助被征收人免费办理。

(住房维修基金不属办证费用,应予交纳)

6、选择小高层安置的,给予无偿奖励面积。

奖励标准:

按认定的被征收房屋面积的15%给予奖励。

7、小高层物业管理费比照多层收取。

(三)帮助解决被征收人子女就学问题。

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由征收工作组出具情况说明,经指挥部批准,由县教育部门就近统筹给予安排,并免收转学、择校等相关费用。

1、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的;

2、过渡房属新学校区域内的(其租房协议须经租房所在地居委会出具证明材料);

3、属九年义务教育范围内的。

六、房屋转让后产权未过户问题的处理

按以下条件确认现使用人的合法产权:

(一)现使用人需提供原产权证书或土地证书;

(二)提供原房主的身份证明和转让协议;

(三)现使用人出具书面材料并说明事由;

(四)现使用人需提供承担民事责任的书面承诺;

(五)发生多次转让的需提供多次转让协议,由居委会和征收工作组出具多次转让相关情况的书面说明,并对转让的真实性负责。

七、房屋用途确定

(一)根据初始登记,按证载确定的用途对应补偿安置。

(二)住宅房用于经营的,按住宅评估。

沿城市主、次干道、内街巷道一层一进的住宅房用于经营性活动,且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工商、税务证照齐全有效,目前正在经营且连续三年以上,并交纳税费连续三年以上的被征收人,可购买经营房。

由相关部门确定实际经营面积,安置经营房与实际经营面积相等部分,执行安置价格,超面积部分在10㎡以内(包括10㎡)的执行安置市场价格,大于10㎡其余部分执行市场价格。

按照县城规划,本次征收范围内吴敬梓路为征收补偿主干道,太平路、千佛庵路为征收补偿次干道,其它道路为内街巷道。

八、临时过渡方式及各项补助费标准

(一)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自行解决周转用房的,征收人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

(二)被征收人的临时安置费、非住宅停产停业补偿费、搬迁费及附属物、装潢等各项费用的补偿按规定标准执行。

(见附件三:

全椒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临时安置费等标准)

(三)原则上安置房回迁时间暂定为12个月,临时安置费和停产停业补偿均先支付12个月;在12个月内未能安置的,按原标准再支付6个月临时安置费;超过18个月的,临时安置费双倍支付。

九、机关、企事业单位房屋征收补偿

机关、企事业单位公有房屋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房屋产权单位负责处理好承租人的搬迁工作,在规定期限内腾空房屋并交付拆除。

十、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十一、在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后,被征收人不得拆卸房屋的材料和设施,一经发现,扣除补偿费用。

十二、权利救济

(一)签订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达成协议的,或者产权不明的,由征收部门报请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征收人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三、征收范围内房屋被依法征收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十四、本征收补偿方案由县房产和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

一、太平文化街区建设用地范围示意图。

二、太平文化街区房屋征收安置房价格表。

三、全椒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临时安置费等标准。

 

附件二:

太平文化街区房屋征收安置房价格表

千佛庵住宅安置房价格表

层次

安置价格(元/㎡)

安置市场价格(元/㎡)

市场价格(元/㎡)

阁楼

六加一

450

五加一

500

六层

2300

2500

3200

五层

2550

2750

3500

四层

2800

3000

3800

三层

2900

3100

3900

二层

2850

3050

3800

一层

2800

3000

3600

千佛庵经营安置房价格表

价格

安置价格(元/㎡)

安置市场价格(元/㎡)

市场价格(元/㎡)

主干道

9000

9500

10000

次干道

二层3000

二层3500

二层4000

一层3500

一层4500

一层6000

千佛庵小高层安置价格表

层数

安置价格(元/㎡)

安置市场价格(元/㎡)

市场价格(元/㎡)

十五层以上

3350

3850

4600

十二~十四层

3300

3800

4500

九~十一层

3250

3750

4400

六~八层

3200

3700

4300

三~五层

3050

3550

4200

二层

3000

3500

4100

一层

2950

3450

3900

汪塘住宅安置房价格表

层次

安置价格(元/㎡)

安置市场价格(元/㎡)

市场价格(元/㎡)

阁楼

六加一

450

五加一

500

六层

2350

2550

3400

五层

2600

2800

3700

四层

2850

3050

4000

三层

2950

3150

4100

二层

2900

3100

4000

一层

2850

3050

3800

汪塘经营安置房价格表

价格

安置价格(元/㎡)

安置市场价格(元/㎡)

市场价格(元/㎡)

次干道

3500

4500

6000

城南住宅安置房价格表

层次

安置价格(元/㎡)

安置市场价格(元/㎡)

市场价格(元/㎡)

阁楼

六加一

450

五加一

500

六层

2300

2500

3200

五层

2550

2750

3500

四层

2800

3000

3800

三层

2900

3100

3900

二层

2850

3050

3800

一层

2800

3000

3600

附件三:

全椒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临时安置费等标准

住宅房临时安置费、搬迁费标准

名称

单位

金额

备注

住宅房临时安置费

元/(月·平方米)

8

1、以协议产权调换面积为依据。

2、选择货币补偿的,付4个月的临时安置费,付一次搬迁费;选择产权调换的,付两次搬迁费。

住宅房

搬迁费

元/平方米

4

(低于400元的按400元计算)

 

非住宅房停产停业补偿费、搬迁费标准

非住宅房停产停业补偿费〔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房搬迁费〔元/(平方米·次)〕

类别

区位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商业、服务

50

40

30

20

17

15

12

办公、生产、仓储、其它

30

24

18

12

10

8

8

说明

1、选择货币补偿的,付4个月的停产停业补偿费,付一次搬迁费。

2、停产停业补偿费以被征收房屋协议产权调换面积为依据。

说明:

本次征收适用于二级区位。

 

房屋装潢成新综合补偿标准

名称

序号

装饰项目

单位

单价(元)

备注

107胶或油漆地面

20

——

地板砖、水磨石

40

各类地板砖地面

各类镜面砖

60

——

强化木地板

40

各类强化复合地板地面

木地板

80

一般木质地板,木板宽度9.1厘米或9.5厘米

140

木板宽度在12厘米以上,免漆,免刨实木地板

大理石地面

100

——

20

非标准或人造大理石

钙塑、仿瓷墙面

20

——

三合板、瓷砖墙裙

30

含外墙面砖

软、硬包木制墙裙

50

标准软包:

木工板基层加一层3—5厘米厚的泡沫垫或海绵然后再用布艺或者人造皮革或者真皮饰面;标准硬包:

直接把基层的木工板做成要的形状后然后把板材的边做成45度的斜边然后再布艺或者人造皮革或者真皮饰面

17

简易类

乳胶漆、喷塑墙面

15

表面细致光滑,无凸凹感

乳胶漆墙面

8

无底料

墙纸

20

——

无法移动固定墙柜

120

须设计为固定式墙柜,非立柜改造为固定式墙柜,双面费用增加50%单面木质,两边为墙体围护的不予补偿

纤维、钙塑、石膏板

30

硬质天棚

木吊顶

50

硬质天棚

其它

电话、宽带网拆装

以现行收费标准为准

有线电视迁址安装

100

水表

480

管道燃气

1600

电表

420

单项电表(以现行收费标准为准)

1800

三项四线电表(以供电部门登记户头为准)

空调

180

分体式空调(移装费)

100

窗式空调(移装费)

热水器

80

电、燃气热水器(移装费)

300-500

太阳能热水器(移装费,结合管数,成新综合确定)

说明:

1、同时适用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

2、未列入本表内的新型装潢按重置完全价格结合成新率进行补偿。

房屋附属物综合补偿标准

项目

序号

名称

单位

单价(元)

备注

整砖院墙

60

整砖院墙厚度不小于18cm,低于18cm按30元/㎡给予补偿

30

碎砖、片石、土围墙

院落硬化地坪

60

8cm厚以上水泥沙浆面层,每薄1cm减10元

10

1—3cm厚水泥砂浆面层

院落木制门

200

宽度1.2m以上增加200元(含门楼)

院落普通铁制门

260

宽度1.2m以上增200元(含门楼)

防撬门

650

高2m以上、宽1.2m以上增加100元

成品套装门

350

——

防盗窗、门

100

含铁制、不锈钢、铁艺

铝合金卷帘门、广告牌

100

含玻璃拉门、地弹门

水井

砖水井

1000

井内径50cm以上,深度5m以上,每增1m,增加200元

涵水井

800

井内径30cm以上

手压井

200

——

洗池

30

——

面盆

150

含不锈钢

座便器

120

蹲式便器

260

座式便器

浴缸

150

陶瓷或铸铁浴缸

抽油烟机

80

移装费

单口灶

100

每增加一口,增加50元

30

简易

煤气灶台或煤池

100

——

其它

厕所、猪圈

80

——

简易搭盖

60-120

简易房顶,无围护结构的棚屋,不锈钢、铁质等固定遮阳棚

150-280

简易房顶,有围护结构的棚屋,不锈钢、铁质等固定遮阳棚

说明:

1、同时适用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

2、未列入本表房屋附属物补偿的项目按重置完全价格结合综合成新率进行补偿。

树木补偿标准

树种

规格

补偿单价款(元)

备注

桃、李、杏、柿、樱桃、枣树

低于D5cm

20.00

D5.1-10cm

40.00

D10.1-15cm

80.00

D16cm以上

150.00

蜀桧

Ø150cm以下

30.00

H50cm以下

2.00

H0.5m-1.0m

5.00

H1.1m-1.5m

10.00

H1.51m-2.0m

20.00

H2.01m-4.0m

40.00

H4.01m-6.0m

50.00

H6.01m以上

60.00

桂花

苗H1.0m以下

6.00

P50cm以下

16.00

P51-100cm

30.00

P101-150cm

50.00

P151-200cm

100.00

P201-250cm

150.00

P251-300cm

200.00

P3.1m-3.5m

700.00

P3.6m以上

1000.00

棕榈

H1.0m以下

5.00

H1.1m-1.5m

10.00

H1.51m-2.0m

20.00

H2.01m-2.5m

50.00

H2.51m-3.0m

70.00

H3.01m-3.5m

100.00

3.51m以上

150.00

红叶李

米径低于D3cm

10.00

D4-6cm

20.00

D6.1-8cm

65.00

D10-14cm

120.00

树种

规格

补偿单价款(元)

备注

香樟、紫玉兰、白玉兰、马褂木、高杆女贞等

低于D4cm

5.00

D4-5cm

12.00

D6-10cm

40.00

D11-14cm

60.00

D15-20cm

100.00

紫薇

低于D3cm

5.00

D4-5cm

15.00

D6-10cm

80.00

雪松

低于H2.0m

10.00

H2.1m-3.5m

30.00

H3.51m-4.5m

80.00

H4.51m-6.0m

200.00

H6.1m以上

450.00

观赏竹子

每棵

2.00

红梅、腊梅

每棵

30.00

石楠

小苗

1.00

Ø30-50cm

10.00

Ø1.0-1.5m

30.00

银杏

低于D5cm

20.00

D5.1-10cm

50.00

D10.1-15cm

300.00

D15.1-24cm

800.00

25cm以上

1000.00

桅子花

每丛

10.00

天竺

每丛

8.00

茶花、含笑

Ø50cm以下

30.00

Ø51cm以上

50.00

月季

每丛(株)

5.00

葡萄

每株

20.00

树种

规格

补偿单价款(元)

备注

枸杞

D3cm以下

15.00

D3-5cm

50.00

美国红枫

2cm以下

12.00

米径

3-4cm

18.00

5-6cm

38.00

海桐球

Ø31-50cm

10.00

Ø51-100cm

60.00

Ø101-150cm

80.00

Ø151-200cm

150.00

Ø201-300cm

200.00

Ø301cm以上

250.00

罗汉松、五针松

D5cm以下

50

地径

D5-10cm

100

无花果

每丛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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