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文件汇编.doc
《安全生产管理文件汇编.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文件汇编.doc(24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目录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4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7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1
安全培训及交底制度 12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3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4
森林防火制度 16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17
安全预测及预防措施 18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办法 19
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办法 22
生活区管理制度 22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2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第一章编制依据及目的
第一条为了加强花亭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I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
“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责任,保证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规程、制度的实施,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和财产安全,特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第二条本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法律、法规编制而成。
第二章管理方针和目标
第三条安全生产的管理方针为: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现场施工做到安全、文明、环保。
努力实现人身死亡事故“零目标”,坚决杜绝以下五种事故:
(1)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2)重大施工设备损坏事故;
(3)重大火灾事故;
(4)重大交通事故;
(5)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第五条我公司将按照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要求和工程安全管理的要求,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对各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考核。
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和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工程安全的检查和安全责任制的考核,并对各部门、各工作面的安全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和裁决。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特点,制定严格的安全奖惩制度,对工程安全贯彻执行好的或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的有功部门和个人,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反之,给予处罚。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决策层设一名安全总监主管整个项目的安全工作,设安全部具体执行安全检查和督导工作。
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安全总监任副组长,组员由安全部、质量部、物资部、办公室等部门的主要人员组成。
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召开安全工作分析会议,检查、分析安全措施、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以推动和改进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环境监察部设安全工程师,施工队设专职安全员。
本工程安全保证体系如图1所示。
第七条安全保证体系应接受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的安全监督,当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后,本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组织,并合理配置资源进行整改,以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安全监管机构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一)从事安全监管工作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二)配备人员数量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需要,专业搭配合理,分工明确,并有岗位责任规定。
图8-1-1安全保证体系框图
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东义军
安全责任制
安全教育
安全工作体系
安全工作内容
安全检查
安全活动经费
安全奖惩条例
安全管理措施
系统安全教育
广播及黑板报
三工教育
安全领导小组
各部门主任
专职安全员
定期检查
不定期检查
奖惩兑现
提高安全意识
班组安全员
实现安全生产
消除事故隐患
各工序安全
防高空坠落
防爆、防坍塌
防淹亡、治安等
防机械伤害
防电防火防汛
副组长:
王峰
副组长:
汤国辉
宣传员:
稽红光
监察员:
李胜涛
提高预测预防能力
(三)安全监管人员应经常深入工地,指导专职安全员和班组兼职安全员开展工作
第九条安全监管部门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议,并将工作报告向主管领导汇报,对有关的安全问题积极向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各职能部门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第十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及时组织对各施工队的工程施工情况进行安全评价和风险评估工作,对有关的危险源进行分析或形成报告,报单位负责人审阅。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责
(一)对全标段安全生产监管负全面管理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规程、制度
(三)定期召开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分析会议,总结和部署全标段安全工作。
(四)制定和下发项目部安全监管制度、规定、安全监控方案,监督和监察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
(五)检查和考核各施工队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章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程序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核心是根据工程设计文件、技术标准、施工方案、工作环境、施工工艺,作业指导书、相关制度、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要求,将安全生产的责任分解到个人,以“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逐级落实到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从而达到确保安全生产的目的。
项目部工程管理部负责对工作环境进行评价,负责施工方案、施工工艺、作业指导书、安全措施的编制和交底,项目部安全部负责安全生产的过程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第五章过程控制及工作要求
第十三条项目部各级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必须坚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的逐级监督管理”的方法。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进入生产区域、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时,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有权对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现场抽查、调查,对提出的事故隐患不按期整改的,有权进行纠正和向上级反映。
第十五条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履行职责时,应文明执法,对现场发现的违章行为,在纠正其做法可能带来的危害时,要当面解释清楚,不得简单粗暴,营造良好的企业安全文化,充分体现企业安全为文化是一个“良心”工程的要求。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险和调查,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第十七条对已发生事故进行调查时,要按照程序办理。
在向有关人员了解事故情况时,有为当事人保密的义务,对有隐瞒事故情节或处理不当时,应当组织重新调查取证。
第十八条项目部应将安全生产保证措施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一项内容,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项目总工签字以及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第十九条项目部向现场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作业人员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危害。
第二十条项目部工程技术人员在工程开工前应就有关安全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进行详细说明和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一条施工队在施工现场入口处和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等危险部位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第六章考核制度及评判标准
第二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并实行逐级考核检查制度,具体考核制度和奖惩办法详见《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规程要求,结合花凉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I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项目部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督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项目部通过与各施工队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明确项目部各施工队的安全生产责任,各施工队要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基层。
第四条项目部及所属各施工队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领导班子必须确立一名成员主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项目部全体员工必须对各自岗位上的安全生产负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相互支持,密切配合。
第六条项目部全体员工除应履行本规定所列的安全生产职责外,还应完成项目部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章岗位安全职责
第七条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项目经理是本标段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业主和监理单位等上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结合本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生产全过程,组织审定项目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安全工作规划、投入、重大举措进行决策,保证安全经费的投入和使用,主持施工安全工作会议,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安全、文明、环保施工。
当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时,必须及时、如实按安全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和程序上报和处置,并制定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
第八条副经理安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本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履行项目经理委托的相应职责,对主管的施工队安全作业负第一责任;并督促相关部门履行相应安全职能,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本施工队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做到迅速组织抢救伤员,要求现场人员妥善保护现场,协助项目经理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组织落实防范措施。
第九条总工程师岗位安全职责
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承担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技术监督方面的安全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有关规范、标准,并组织落实;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指导现场安全技术方案的实施。
组织编制并审批现场施工规程和规定,并根据情况及时组织修改、补充、完善。
参加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项目部及时消除隐患。
参加伤亡事故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参加安全大检查,及时组织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项目工程在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时要组织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参加伤亡事故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第十条安全总监安全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分管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项目经理委托的相应职责,协助项目经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组织制定、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组织制定实施项目部的年度安全工作规划,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查,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督促设备管理部门开展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组织每月的安全大检查及安全生产例会。
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与考核、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危险因素辨识监控、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监管;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制定本项目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和演练;组织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并协调与地方、业主、对口部门的工作。
第十一条安全部主任安全职责
在项目经理和项目安全总监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其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铁路建设管理单位、集团公司、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规定、指令;
2、组织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
4、参与生产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督促落实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5、负责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环保和文明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纠正违章,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6、负责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工作;
7、负责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向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8、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信息统计、报告、建档管理工作;
9、负责向项目部领导和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各类事故,重、特大事故在当天及时向集团公司各领导报告;
10、配合参加事故的调查,参加项目内部事故处理工作;
11、做好劳动环境、尘、毒、噪声危害的监测管理和督促治理;
12、督促各施工队做好危险源辨识、评价和监控措施制定工作,负责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或指导工作;
13、负责本项目环境保护归口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协助组织召开项目安全工作会议的准备工作;
3、负责收集、整理、汇报各部门对施工安全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报导工作;
4、做好办公楼、宿舍、后勤服务设的施防火防盗和生活用电、饮食和饮用水卫生、食堂防火等日常安全宣传管理工作;
5、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节日前后的用电、消防设施和保卫检查,对重大隐患要报告上级领导,并及时落实措施整改;
6、负责安全生产相关简报、文件的收发、归档管理,做好安全生产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7、做好新工入厂前和转岗人员的培训工作;
8、积极配合事故抢险和重大事故外理。
第十三条质检部主任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制定施工技术方案及措施,经审定后监督执行;
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中组织贯彻落实;
3、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从技术上提供施工的安全保障;
4、参加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分析工作;
第十四条合同部主任安全职责
1、负责编制安全生产计划的执行文件,编制安全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2、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规,特别注意评价工程施工的环境影响;
第十五条工程管理部主任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卫生安全的法规及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教育各级人员认真执行安全规定;
3、平衡调度生产计划时,必须符合安全第一的要求;在执行作业计划的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
4、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规定施工现场特种作业的防护设施、设备,组织安排危险区域安全标志的设置;
5、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列入整改计划的事故隐患的处理进行监督、检查;
6、不违章指挥,并坚决纠正和制止他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7、科学地安排施工程序,尽量避免多单位、多层次的交叉施工作业。
如发生多层次施工作业,必须设安全防护设施;
8、发生伤亡事故,立即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如实地反映事故情况,积极落实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
第十六条物资设备部主任岗位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物资、机械管理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负责督促各施工队做好施工机械用、管、修、租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2、负责督促各施工队组织机械操作、维修、检验及管理等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
3、组织各施工队施工机械的定期技术检验和性能实验;
4、组织各施工队施工机械选型购置、修理改造、报废处理过程中的审查、鉴定工作;
5、组织各施工队物资对特种作业设备进行校验工作。
第十七条财务部主任安全职责
1、财务部主任是财务工作的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财务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督促本部门员工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工作规程,接受安全总监的监督检查;
3、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督促和检查项目部所属各施工队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4、保证项目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费用的开支,并负责监督其使用情况;
5、建立项目部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基金,及时支付安全生产用款;
6、负责项目部安全事故的罚款收缴和管理,安全奖金的支付和兑现;
7、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投入的财务收支管理。
第十八条专(兼)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程、规范、法令、制度及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常识;
2、负责对现场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不符合安全规范施工的班组及个人进行安全教育、处罚,并及时责令整改;
3、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处理,处理不了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同时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继续扩大;
4、督促有关部门人员按规定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监督安全作业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6、负责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员工安全学习,加强日常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搞好新工安全教育;
7、负责管理、维修、保养安全设施、标志和器材;
8、发生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参加或配合调查、分析。
按照规定进行安全事故的登记,统计和分析工作;
9、按时填写安全台帐,做好安全资料的管理工作,及时整理上报有关的报表、资料;
10、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考核。
审查外来施工队伍的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监督完成安全生产合同的鉴定。
第十九条施工队作业班(组)长安全职责
1、对本班组的施工安全负直接责任;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本工种岗位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
3、落实作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做好施工生产现场和本工种岗位的安全文明生产;
4、实施交接班制度,做好班前安全交底,检查岗位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器具的正确使用,班中安全督促检查、班后清理现场工作,及时纠正违章、消除隐患;
5、组织全班做好自检、互检、交接班检查和开展班组安全活动;
6、发生责任事故应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排查整改事故隐患,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检查分为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专业检查和综合检查等。
第二章组织实施
第三条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及实施
1、日常检查主要包括日常巡查及施工队检查、作业班组例行检查:
日常巡查由各施工队专(兼)职安全人员负责,每天对所管辖的施工区域进行巡回检查。
班组检查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对当班作业面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施工队检查由各施工队组织,对作业现场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2、专项检查和专业检查,由项目部或各施工队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开展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3、综合检查由项目部、各施工队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的全面大检查。
项目部每月举行一次综合大检查,工区每月应在施工现场组织两次综合检查。
第三章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
第四条日常检查主要是检查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排查事故隐患、纠正违章及各类安全规章制度及规程的执行。
第五条季节性检查主要包括冬季“三防”、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泥石流、防台风及雨季检查等。
第六条专项检查主要包括针对爆破、高边坡开挖、大型模板、脚手架等危险作业而进行的特殊检查。
第七条专业检查主要包括设备、用电、危险化学品、防火、交通和起重作业等而进行的单项集中检查。
第八条综合检查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和施工现场两方面。
第九条日常检查应按规定填写日常检查日志,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做好相关记录。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的基本要求
第十条季节性检查、专项检查及专业检查宜事先编制安全检查表或制定检查计划,检查结束后应编写检查报告,并填写《安全生产检查登记表》(附表1)。
第十一条项目部、各施工队组织的综合检查,应当依据《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及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考评表进行考评,做出评价。
第十二条项目部、各施工队组织的综合检查应形成书面材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落实责任人、整改期限及检查验收人员年终综合检查应做出自查评价。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检查登记表》(附表1)由检查人员填写,检查负责人和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由组织检查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存档备查。
第十四条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违章行为应立即纠正,对一般隐患应立即现场消除。
第五章事故隐患整改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或评价为不合格或需停工整顿的,应以《隐患整改通知书》(附表2)的形式具体明确下达:
1、整改部位和内容;
2、整改措施建议;
3、整改日期;
4、经费来源;
5、整改责任人和验收人员。
第十六条《隐患整改通知书》由检查负责人签字,整改责任人和验收人员签字认可,一式三份,各存一份。
第十七条隐患整改后,经验收人员验收、签验收意见后报送检查负责人。
《隐患整改通知书》由下发的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存档。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检查要注重实效,避免走过场。
检查人员和受检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做到既能查出隐患、发现违章,又能及时整改、立即纠正。
对敷衍了事、走过场的检查造成事故和损失的,依据项目部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表1:
安全生产检查登记表
受检单位:
(盖章)序号:
受检单位
检查类别
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年月日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和检查评价意见:
检查负责人:
受检单位负责人:
参加检查人员:
附表2:
隐患整改通知书
整改单位
受检时间
年月日
整改单位
负责人
整改单位
安全负责人
整改部位和整改内容:
整改措施:
整改负责人:
年月日
整改结果:
整改验收人:
年月日
检查负责人:
参加检查人员: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会议管理,结合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例会主要包括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的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和安全部每周召开的一次安全周会。
第二章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月度例会
第三条项目部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可由组长决定随时召开安全会议。
第四条项目部安全生产例会会议内容和主要议题:
1.研究、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