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团委考核制度(新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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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团委考核制度(新版).doc

湖北**大学**学院院团委考核制度

为加强院团委自身建设,完善各项管理机制,更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同学、活跃校园学术、科技、文化、艺术氛围。

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强院团委干部、干事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意识,充分发挥我院团委干部、干事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我院团委队伍的整体素质,促使院团委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

特制定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院团委考核制度:

一.总则

1.本考核制度是根据《湖北**大学**学院院团委规章制度》制定;

2.考核制度的考核对象是院团委所有部长及干事;

3.院团委本学期对部长和干事的考核将实行月末小评、期末总评的方法;

4.审核评估主要由三部分组成:

考勤执勤情况、业绩评定和部长评价;

5.考勤和执勤情况以院团委秘书处记录的为准;

6.每人考核总分为100分,惩罚均在得分上减去;

7.部长评价实施方法如下:

期末时,部长将对各部员做总体评价,写出书面评语,并分为一般、良好和优秀三级。

考核分为:

(1)自我考核

(2)上级考核和审核,阶段考核评分=(自我评分数+负责人评分数)*1/2—扣分数;

8.院团委干事考核项目为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绩三方面,考核结果为:

A、B、C、D四个等级,依次表示极优秀,优秀,一般,较差。

考核分自我评分和部长级评分。

9.部门考核制度为部门按月末小评,期末总评方式进行,分为部门自我评定,负责人审评,书记老师审核三大步骤。

10.考核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制度中若有不妥之处,请与院团委秘书处商议,此解释权归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院团委所有。

二.细则:

部长考核

对干部在院团委期间为学院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鉴定。

一.考核目的与考核内容

前提:

是否遵守校纪校规及院团委各项制度,注意塑造良好学生干部形象。

(一)基本素质

1.政治素质:

要求院团委干部努力在工作实践中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应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正确分析和解决问题。

2.工作素质:

要求院团委干部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全局观念,勤于思考,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积极主动地在同学中开展工作。

3.作风素质:

要求院团委干部具有过硬的作风素质,即实事求是,敢想敢干,坚持原则,朝气蓬勃,能经常性地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

4.品德素质:

要求院团委干部具有较好的品德素质,为人诚实,即任劳任怨、助人为乐、团结同学、诚实谦虚,勇于开展自我批评、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二)能力水平

1.决策能力:

要求院团委干部在组织每一项活动时,能把握大局,抓住主要矛盾果断决策。

2.组织领导能力:

要求院团委干部能搞好团结,善于协作,带领干事高效率地完成各项任务。

3.公关能力:

要求院团委干部善于同干事交往,做干事的朋友。

4.调研能力:

要求院团委干部能够深入到干事中去,掌握干事中存在的问题和实际要求,通过分析研究,总结内在规律性,改进团队的工作。

二.考核准则

(一)例会考核

1.每次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

迟到或早退两次视作缺席一次。

2.请假需提前将请假条上交秘书处,得到部长准假后方可有效,否则按缺席处理。

3.学期请假次数不得超过会议总数的1/3,否则取消其评优资格。

评分规则:

迟到或早退(-2分/次);旷会(-5分/次);请假(-1分/次)

无佩戴工作证(—1分/次)

(二) 团队活动:

要求:

1)每位团干应佩带工作证准时参加院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

 2)活动不能参加者,应提前请假;

3)活动要认真负责、积极;

4)在活动结束后,应做好活动的事后工作,方可离开。

 评分标准:

    1)无故不参加活动者每人次扣5分;

    2)无佩带工作证者每人次扣2分;

    3)迟到、早退者每人次扣2分;

    4)活动不认真负责者每人次扣3分;

5)活动中请假者每人次扣1分。

(三)文书工作:

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活动策划和会议记录

要求:

1)每位团干应在一定时期里分别将个人计划或个人总结以书面形式交至各部负责人;

 2)各部责任人将制定的部门计划和总结同审批过的各部团干的计划、总结交至办公室;

 3)个人计划、总结要符合自身实际、有自己的见解和安排;

 4)各部计划总结要具体、目标明确、有创新;

 5)各种大型活动的计划或方案应提前一周交至办公室,活动总结应在活动结束一周内交至办公室存档。

评分标准:

1)迟交计划和总结者每人次扣2分,超过一周者算未交,每人次扣4分;

 2)计划或总结不符合要求者每人次扣2分;

3)迟上交活动策划每人次扣3分;

4)上交的文书内容不符合规范和要求每人次扣2分。

(四)学习生活方面的考核:

1).酗酒打架、考试作弊等违反校纪校规的现象取消其本学期评优资格,情节严重者立即开除出院团委,一般性长期违反者每人次扣5分;

2).被老师、其他学生会成员反映行为不检者,一经查实扣5分;

3).经和老师同学沟通,反映其学习态度不端正,未按时完成学习任务,一经查实扣4分;

4).在其他职务工作上的失职的扣3分。

(五)其他方面的考核:

1)对部门的积极作用较小。

(酌情扣分)

2)借团委或部门名义私自开展活动每人次扣5分。

3)发表的建设性建议和计划较少每人次扣3分。

4)在部门工作中受到的批评每人次扣2分。

5)在正式大型活动中表现不佳者每人次扣2分。

干事考核

对干事在院团委中的工作和工作表现进行考核,便于其以后在院团委中的评估和发展。

考核内容及准则

(一):

院团委干事考核项目表:

前提:

是否遵守校纪校规及院团委各项制度,注意塑造良好学生干部形象。

1.工作态度:

对工作重视度和认真负责程度;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2.工作能力:

组织能力,工作效率;处事,解决问题能力;;全局意识;对部门的建设贡献

3.工作成绩:

书面计划策划和总结质量;参加部门例会和活动情况

注:

干事考核表总分100分,十大考核项,每项10分。

每一项考核分A、B、C、D四个等级,分数依次是10—9、8—7、6—5、4—1。

评分过程中先确定等级,再在所属等级分数段中写出合理的分数,此分数精确到0.5,最后取各项相加得分为得分分数。

此考核分数包括自评分和部门部长级评分数,最终分为自评分和部门部长级评分数的均分。

考核内容及准则

(二):

(一)例会考核

1.每次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

迟到或早退两次视作缺席一次。

2.请假需提前将请假条上交秘书处,得到部长准假后方可不参加会议,否则按缺席处理。

3.学期请假次数不得超过会议总数的1/3,否则取消其评优资格。

评分规则:

迟到或早退(-2分/次);旷会(-5分/次);请假(-1分/次)

无佩戴工作证(—1分/次)

(二) 团队活动:

要求:

1)每位团干应佩带工作证准时参加院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

 2)活动不能参加者,应提前请假;

3)活动要认真负责、积极;

4)在活动结束后,应做好活动的事后工作,方可离开。

 评分标准:

    1)无故不参加活动者每人次扣5分;

    2)无佩带工作证者每人次扣2分;

    3)迟到、早退者每人次扣2分;

    4)活动不认真负责者每人次扣3分;

5)活动中请假者每人次扣1分。

(三)文书工作:

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活动策划和会议记录

要求:

1)每位团干应在一定时期里分别将个人计划或个人总结以书面形式交至各部负责人;

 2)各部责任人将制定的部门计划和总结同审批过的各部团干的计划、总结交至办公室;

 3)个人计划、总结要符合自身实际、有自己的见解和安排;

 4)各部计划总结要具体、目标明确、有创新;

 5)各种大型活动的计划或方案应提前一周交至办公室,活动总结应在活动结束一周内交至办公室存档。

评分标准:

1)迟交计划和总结者每人次扣2分,超过一周者算未交,每人次扣4分;

 2)计划或总结不符合要求者每人次扣2分;

3)迟上交活动策划每人次扣3分;

4)上交的文书内容不符合规范和要求每人次扣2分。

(四)学习生活方面的考核:

1).酗酒打架、考试作弊等违反校纪校规的现象取消其本学期评优资格,情节严重者立即开除出院团委,一般性长期违反者每人次扣5分。

2).被老师、其他学生会成员反映行为不检者,一经查实扣5分。

3).经和老师同学沟通,反映其学习态度不端正,未按时完成学习任务,一经查实扣4分。

4).在其他职务工作上的失职的扣3分。

(五)其他方面的考核:

1)对部门的积极作用较小。

(酌情扣分)

2)借团委或部门名义私自开展活动每次扣5分。

3)发表的建设性建议和计划较少每次扣3分。

4)在部门工作中受到的批评每次扣2分。

5)在正式大型活动中表现不佳者扣2分。

部门考核制度

(一)总则

1.部门考核按月末小评,期末总评方式进行,分为部门自我评定,负责人审评,书记老师审核大的三步骤。

2.各部门根据各部门开展工作的情况以及各项工和开展的原始资料进行自我月末小评。

3.团委负责人根据各部门的月末小评评语,综合有关情况,进行期末总评,总评结合各月的工作概况书写。

(二)细则

(1)各部门在工作中常出现的失误参考:

1.各部门未在规定时间填写本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不交或迟交。

2.各部门在干事素质培养和思想建设上的缺陷和不足。

3.各部门在组织部门活动时,未履行相关的必要程序。

6.各部门未按时完成计划的工作,部门没有积极组织开展各项特色活动。

7.各部门不服从组织安排,影响集体。

8.各部门在检查工作时或召开例会时,没有注重工作形象。

9.各部门在向各系部门安排工作时,由于个人疏忽而影响整体工作的开展。

10.各部门的成员没有保持谦虚谨慎,勤恳踏实,积极向上的工作作风。

(2)注:

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中若有不妥之处,请找院团委秘书处商议。

3.未尽事宜,由院团委负责人负责解释。

4.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院团委所有。

院团委“优秀干事”期末参评制度

一、参评内容:

①院团委秘书处进行的每月干事考核成绩及月评总分情况;

②由院团委大例会统一进行的本部门“优秀干事”民主投票结果;

③每学期本部门部长及对干事得到评价语情况。

二、参评方法:

(一)每位干事每月考核成绩注明成绩等级和成绩分数;

(二)月评总分为干事每月考核成绩分数的总合数;

(三)投票方式为每个干事写出本部门3-5名优秀干事(可包括自己)的名单,并在选票上注明投票人的姓名,投票结果写成的形式:

票数/总人数;

(四)部长评语内容包括对部门干事学期总体表现的评价,优缺点分析,及是否同意评定为优秀干事等;

(五)总成绩最终由部门部长在A(极优秀)、B(优秀)、C(一般)、D(较差)四个等级中选定;最终获得A(极优秀)等级的干事为优秀干事。

(六)此年终参评表中每月考核成绩和月评总分由院团委秘书处提供;

(七)此表最终上交由院团委秘书处审核并存档。

三、参评注意事项:

(一)有以下情况者可由院团委秘书处直接给予晋级“优秀干事”的机会:

①月末总评分大于或等于本学期工作月数乘以九十分所得分的分数者;

②在所在部门优秀干事投票结果中为全票者。

(二)有以下情况者可由院团委秘书处直接取消优秀干事评选的资格:

①严重违反院团委规章制度并受相应批评或处分者,此项最终由院团委学生负责人决定;

②每月考核成绩的登记属C等者;

③在参评表上部长评价语中不同意给予评优者;

④院团委本部门投票结果为零数者。

院团委秘书处

二○一二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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