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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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

广州市白云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

移动执法标准化项目采购人需求

广州市白云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8月

第1章项目概述

1.1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区两级环保部门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按照国家环保部《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关于加强环境监察移动执法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2]49号)的要求,广州市白云区环境保护局需结合本区环境监察工作实际情况,在广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综合移动执法系统的市区两级功能架构下,分析归纳出共性与个性需求,将共性需求纳入区一级环保移动执法系统的功能需求,充分整合共享环境信息化资源,避免重复建设、低效建设,形成统一融合的环境监察执法管理体系,最终形成全市统一、规范、高效的移动监察智能化管理系统,从而为进一步落实环境执法责任,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提升环境执法效能,以信息化推动全市环境执法网格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1.2建设目标

遵循环保部和广州市环境保护局相关要求,针对白云区环境监察信息化现状,统筹规划、分级实施,采用现代化的无线通讯、数据库及信息安全等技术,以整合的网络和整合的数据为基础依托,以移动终端设备为载体,实现现场环境执法信息的动态采集和综合应用,为实现环境现场执法统一平台,规范执法流程,统一执法文书,实现环境执法信息互联共享奠定基础,全面推进环境监察机构移动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效能,提升环境监察工作水平,从制度上保护监察执法人员。

本项目的总体建设目标:

为用户建立一套覆盖全面化、综合查询化、高效管理化、便携移动化的环境监察系统。

实现“统一管理、统一监管、统一执法、统一标准、统一资源、共享信息”的“五统一,一共享”的建设目标。

全面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实现监察执法信息的快速共享、传输、管理;建立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提高办案质量、执法水平;完善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环保行政权力运行机制。

本项目主要为实现以下建设目标:

(一)在已经建成的广州市环保局移动执法系统的基础上,根据白云区环境监察管理特点和需求,搭建统一、规范、高效的移动监察智能化管理系统,进一步落实环境执法责任,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提升环境执法效能,以信息化推动全市环境执法网格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二)充分整合共享市、区两级的环境执法信息资源,构建广州市与白云区两级融合的环境执法信息数据平台,整合优化资源,减少信息孤岛,避免本项目出现数据孤岛,满足环境监察执法业务数据融合、统一和共享。

实现市、区两级环境立案业务信息、环境信访办理业务信息、重点污染源环境信息、在线监控数据、环境应急资源等信息资源的互通共享。

(三)根据环境全覆盖责任管理体系的“空间全覆盖、工作全覆盖、任务全覆盖、责任全覆盖、手段全覆盖”要求,利用无线通讯、4G网络、GIS等技术,建立满足白云区环境监察需求的移动执法系统,创新环境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实现支撑全覆盖责任体系;通过标准化的数据接入规范,实现白云区环境监察执法业务办理流程化、结构化、模块,业务流程相互衔接,提高白云区环境监察工作的灵活性与机动性、主动性,提升环境监管效果。

(四)建立统一的数据交换与集成平台,将各种不同业务类型的环境资源数据进行有效整合,统一采集、分析、处理、存储,方便执法系统对数据的调用。

实现与白云区相关业务信息系统和广州市环境监察综合管理平台集成。

1.3建设内容

1.3.1软件系统建设内容

本项目软件系统建设内容如下图所示:

序号

功能模块

数量

1

环境监察移动执法资源数据中心

1套

2

后台支撑与前端应用系统

1套

3

“一源一档”历史资料入库

1套

4

系统交换与集成设计

1套

1.3.2基础软硬件建设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参数要求

数量

1

服务器

提供服务器租用5年服务,配置不低于E5-2650v4*2/散热片*2/8GDDR4*8/300G2.5吋10K12GbSAS硬盘*5/S1:

板载RAID,千兆双口高端/3PCIE,2条12G背板4B/Z20电源模块套件(550W双模块,3m电源线)/双口千兆RJ45网卡/USBDVD-RW/滑轨。

2台

2

交换机

24个10/100/1000Base-T以太网端口,4个复用的SFP千兆端口(Combo),两个扩展槽位

1套

*备注:

市环保局服务器操作系统Windows2012serverr2标准版,数据库达梦DM7,所有设备要与市环保局无缝对接。

1.3.3移动执法设备建设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参数要求

数量

1

平板电脑

处理器类型:

八核

处理器主频:

4×2.0GHz+4×1.5GHz

存储容量:

64GB

存储扩展:

支持TF卡(microSD卡),最大支持128GB扩展

屏幕尺寸:

10英寸

支持4G网络

WiFi功能:

内置WIFI

蓝牙功能:

支持蓝牙

GPS功能:

支持GPS导航

28台

2

便携打印机

自带充电电池供电;打印速度黑白22ppm,彩色18ppm;最高分辨率4800x1200dpi;最大打印幅面A4;网络打印:

无线/有线网络打印;双面打印:

支持双面打印;打印:

打印内存64MB;打印语言PCL3GUI;接口类型:

USB2.0、PictBridge端口、蓝牙端口

6台

3

彩色复印机

复印/网络打印/网络扫描(黑白/彩色同速):

30页/分,130页双面输稿器+副本双面扫描头,2纸盘(2*500页)+90页手送、8寸触摸真彩屏。

1200*2400dpi,扫描速度80页/分(黑白/彩色)内存4G,160G硬盘、可打印1.2米长纸(特点:

可选配SWG服务包,网络打印复印网络扫描功能,黑彩同速

1台

4

流量卡套餐

支持4G网络支持,每月流量不小于4Gb,广东省内流量套餐。

28张

5

声级计

测量范围:

35dB-130dB

精确度:

±2.8dB

显示:

三位半数值显示,解析度0.1dB

6台

6

执法手机

CPU频率:

4*CortexA722.3GHz+4*CortexA531.8GHz+微智核I5

CPU核数:

八核

ROM:

32GB

RAM:

4GB

存储卡:

支持MicroSD(TF)

最大存储扩展容量:

128GB

主屏幕尺寸(英寸):

5.2英寸

指纹识别:

支持

GPS:

支持

6台

7

U盘

64G

6个

8

GPS定位仪

支持:

GPS+北斗、GPS、北斗

支持坐标系:

WGS84、北京54、西安80、CGCS2000、自定义坐标系统;

支持坐标点采集

可自动记录轨迹

防水

6台

第2章系统功能要求

2.1环境监察移动执法资源数据中心

2.1.1环境监察执法数据标准规范

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的建设必须基于统一标准,需要根据用户业务需求定义元数据标准规范、环境监察业务资源目录标准规范、数据交换与共享服务标准等,保障数据的规范性以及安全性。

2.1.2环境监察执法资源数据中心架构

图环境监察移动执法数资源据中心架构图

2.1.3环境监察执法基本库

环境监察执法基本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监察队伍信息、执法任务信息、设施检查信息、现场笔录信息、现场取证信息等。

2.1.4环境监察执法汇集库

环境监察执法汇集库应包括如下基本业务数据:

企业基本信息、建设项目审批信息、排污许可信息、环评三同时信息、排污收费信息、污染源在线监控信息、环境质量信息、12369热线信息、应急基础信息、办公信息。

2.1.5环境空间矢量数据库

针对白云区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的实际业务需求,采用与广州市局移动执法相同的天地图服务,地图数据比例尺满足建成区1:

10000、全辖区1:

50000或1:

100000要求,能够支持白云区行政区划内容的网格划分数据信息。

2.2后台支撑与前端应用系统基本功能

2.2.1信息首页及任务提醒

根据区级用户要求,显示区级用户最关心的最近信息,即信访、执法检查、立案管理、在线监测、排污收费等模块的业务信息,有助于用户更直接了解到与自己密切相关的信息,并能够快速处理。

首页界面包括任务提醒包括执法检查、信访、立案、排污收费、在线监控五大模块的待办任务提醒,且只显示出与用户自己相关联的此五大模块的待办任务提醒,通过对任务相关的业务办理节点做出提醒,起到督促的作用,最大程度保证业务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成。

2.2.2“一源一档”信息管理

以排污收费企业信息为基础,按照环境分类进行污染源“一源一档”信息管理,对企业基本情况,以及对与其所相关联的信访投诉、执法监察、立案管理、在线监测、排污收费、排污申报等各个业务数据以表格、图表等方式进行展现。

2.2.2.1污染源基本情况

提供对污染源企业基本情况进行查看功和维护能,对企业的基本信息、环境属性、管理属性、产品信息、原辅材料、生产设备等属性有一个直观全面的了解,以及可通过以附件的形式上传企业的工艺流程图、四置图、管理制度等基本信息。

2.2.2.2污染源档案管理

系统提供对污染源文档资料与纸质资料进行维护的入口界面。

污染源档案管理内容包括企业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所有资料信息。

污染源查询统计功能包括污染源统计、环境执法统计、排污申报统计、环境信访统计、环境应急统计、队伍建设情况统计、环境监察统计等信息内容。

2.2.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信息管理

系统可定期自动获取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中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信息公开栏目中的环评公示信息,供环保监察人员查询,为执法提供业务办理依据。

2.2.2.4污染源编码对照管理

为保证各业务系统之间的业务编码的一致性、准确性,系统提供各业务系统之间的编码对应情况管理功能,便于数据共享和交换的统一管理。

2.2.3一涌一册信息管理

实现白云区管辖范围内河涌“一涌一册”常态化管理,对影响河涌环境的污染源实现规范化监督检查管理。

深入推进白云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强化环境监管,提高水污染防治水平。

2.2.3.1.1基本信息管理

参考广州市现有广州市重点河涌“一涌一册”管理系统建立区级河涌“一涌一册”环境档案,进一步细化河涌划分规范,实现对河涌主支流基本数据信息的(包括文字、图片等)的输入、编辑。

2.2.3.1.2水环境监督管理

系统可实现对“一涌一册”水环境监管数据的录入、编辑管理功能。

系统主要实现对河涌水环境监督管理人员日常监管任务的记录管理。

2.2.3.1.3河涌水质监测管理

系统依据“统一布点、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发布”的原则,实现对河涌水质的监测管理,系统提供对河涌水质监测结果的录入功能。

2.2.3.1.4查询统计管理

根据管理者要求实现对河涌水质监测数据、“一涌一册”水环境监管数据等数据信息查询、统计、综合分析、图表打印等功能。

2.2.3.1.5数据对接管理

系统实现同广州市重点河涌“一涌一册”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确保河涌管理数据的对接共享。

2.2.4信访管理功能

在市局信访来源的基础上增加12345转到区级政府的转办件、区信访局转办件、区城管局转办件、现有环保综合业务平台案件或其他案件来源,实现对投诉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管理。

结合市局业务办理流程,规范工作人员记录的各种方式和来源的信访投诉案件。

信访管理功能包括:

信访待办管理、信访已办管理、信息业务查询和统计。

2.2.5执法检查功能

执法检查子系统的主要功能是在现场调查取证时录入笔录信息、现场检查信息,上传和关联照片等现场调查证据,同时通过详实的帮助功能辅助现场办公。

执法检查功能包括:

待办业务管理、已办业务管理、执法信息查询、执法统计、辐射安全检查等功能。

2.2.6巡查监管功能

白云区充分调用起镇街一线巡查人员,通过执法监察队会同属地街镇环保办开展环保执法巡查行动,坚持铁腕治污。

系统为22个镇街提供现场巡查检查表录入功能,镇街环保办人员可记录现场巡查情况以及结果,监察支队人员可随时查询巡查内容,根据巡查内容情况判断是否需要进行进一步执法检查。

2.2.7立案管理功能

立案管理基于工作流(WorkFlow)技术,利用工作流程的计算模型,实现立案业务工作的流程化审核、审批管理。

操作用户可通过系统新增立案业务,以及查询自己待办立案,并对业务进行办理。

系统可实现与行政处罚、复议、诉讼信息系统数据的对接。

2.2.8清违备案管理

为更好的规范白云区环保全面清理整顿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工作,系统根据清违备案管理要求,提供录入功能,实现对相关单位的备案管理,并记录其是否领取排污许可证以及白云区排污登记证的发放情况。

2.2.9在线监测管理

系统可实现与白云区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集成,查看各类在线监测点的实时数据、历史数据。

并能够对异常监测数据进行查询,以及对监测情况、监测数据进行查询、统计和管理。

2.2.10环境应急管理

系统提供给用户对应急预案、污染事故案例、专家信息、危险化学品、环保手册、企业应急预案实现新增上传、下载、在线预览、修改、删除的管理。

2.2.11排污收费管理

系统可实现与排污费征收系统的集成,通过企业信息整合工具将企业的排污收费数据信息进行关联,实现排污收费数据的查询、统计和管理。

2.2.12环保审批信息管理

系统为建管科提供环评审批结果数据、验收审批结果数据录入管理功能,方便执法监察人员能够在执法过程中实时查询到环保审批结果数据,为执法提供业务办理依据。

系统可预留数据接口,实现与网办系统中环评审批相关模块的对接。

2.2.13监测报告信息管理

系统为监测站提供监测报告信息录入管理功能,方便执法监察人员能够在执法过程中实时查询到监测报告业务数据,为执法提供业务办理依据。

2.2.14监察考核功能

监察考核功能实现对信访、执法、立案等综合业务办理情况的统计分析、责任职责管理、绩效考核结果的管理。

其功能包括监察业务办理情况概述、监察执法统计分析、责任职责管理、考核结果展现、考核管理等功能。

2.2.15GIS地理信息系统

系统基于GIS的数据综合查询功能实现环境信息、环境业务与空间信息无缝链接,以及环境监察执法业务的网格化、可视化管理。

系统可通过电子地图全面地反映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的分布情况,真正实现环境业务数据与空间地理信息的数图联动查询,同时完成各类专题图的制作和分析管理,实现地理数据与环境业务数据信息的衔接,并可进行空间分析、对比、预测等高级查询,为环境决策提供依据。

2.2.16系统管理功能模块

主要包括角色管理、权限管理、定制管理、数据管理、日志管理。

后端支撑系统要求实现与前端应用系统互连互通,支撑前端实现设计功能,包括任务发送与接收、消息发送与接收、现场监察数据接收等功能。

2.2.17前端应用离线数据同步功能

系统可完成服务器和客户端数据传输同步,系统具备自动版本检测,自动数据更新。

在无网络或网络不佳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可以实现执法任务的终端离线操作,待网络恢复时,系统能将完成后的信息自动上传至后台服务器。

2.3“一源一档”历史资料入库

根据对白云区环保局历史数据整理需求的了解,本项目历史数据整理范围主要实现对白云区历史环境监察执法数据的采集入库。

本项目不包含纸质资料入库处理。

在本项目系统建成以后,将白云区原有历史环境监察执法系统中的档案数据(2012~2017年)采集到系统当中,并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整理入库。

需提供详细的历史资料入库方案确保历史数据的有效入库。

2.4数据交换与集成设计

根据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的需求,本项目数据交换与集成功能主要涉及与广州市环保监察移动执法系统数据交换,以及与白云区已有相关业务系统的数据集成。

2.4.1与广州市环境监察综合管理平台集成

本项目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实现与广州市环境监察综合管理平台集成,主要包括信访投诉、市区联动执法、立案功能集成,实现整合共享市、区两级的环境执法信息资源。

2.4.1.1任务集成整合

1)任务接收管理

可接收管理市级移动执法应用下发的相关任务信息,系统自动对执法任务分配到目标任务人员,并进行提醒。

2)任务结果上传

区执法工作人员在完成市下达的执法任务后,将执法任务完成结果反馈到市级移动执法应用中,相关人员可以在自己的账号上查看接收到的执法结果。

3)任务跟踪查询

提供任务的状态跟踪查询功能,对分派下去的任务处理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包括工作人员当前状态、事件处理情况等。

2.4.1.2相关数据资源整合

按照广州环保局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的相关要求,完成市、区两级的环境执法信息资源对接,实现全市环境立案业务信息、环境信访办理业务信息、重点污染源环境信息、在线监控数据、环境应急资源、排污收费等等信息资源的互通共享。

2.4.2与白云区已有相关业务系统数据集成

本项目系统将与白云区已有相关业务系统数据集成,实现各种业务数据的采集、分析、处理、存储,将各种不同业务类型的环境资源数据以统一的数据规范进行有效整合,方便执法系统对数据的调用。

相关业务系统数据集成主要包括:

1)环境信访办理业务信息

2)重点污染源环境信息

3)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

4)环境应急资源信息

5)排污收费数据信息

第3章验收和测试要求

软件系统的验收属于项目的合同验收,应符合广州市信息化项目相关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同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满足合同和招标文件中列举的全部要求。

2、实现合同和招标文件中列举的全部功能和非功能要求。

3、达到合同和招标文件中列举的全部指标。

4、文档齐全,符合合同和招标文件及相关标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档:

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系统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测试计划、测试报告、用户操作手册、系统安装维护手册、试运行报告、项目计划书、用户培训计划、会议记录和开发进度月报等。

5、验收项目包括按照合同和招标文件中所标明的软件系统,及相关的技术维护文档、培训教材、使用说明书等。

6、最终提供的软件产品应包括各种相关的软件系统、各阶段开发文档、运行稳定可靠的系统安装程序、注释清晰明了的能够编译生成目前正在运行的应用程序的源代码等。

7、当验收不合格时,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进行返工修改,并承担第二次验收相关专家评审及会务费用。

测试要求

(1)组织方式

软件开发完毕后,中标供应商可以提请用户进行测试,并提交详细设计文档、内部测试报告等文档资料。

测试按照测试方案执行。

测试方案由中标供应商在系统方案设计阶段制定,并且必须得到采购人的认可。

当测试不通过时,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进行返工。

(2)测试标准

测试的主要依据是用户需求规格说明书和设计方案。

(3)测试手段

从功能、性能、可靠性、安全性、易用性等方面作全面的系统测试。

测试类型包括稳固性检查、系统可靠性测试、系统稳定测试、性能调整调试、各模块功能测试、完整性测试等。

测试方法包括白盒测试、黑盒测试和灰盒测试等。

可根据需要选用合适的自动化测试工具辅助完成测试工作。

2.试运行

试运行阶段如果遇到测试过程中没有被发现的系统错误时,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进行返工。

试运行阶段如果遇到项目建设范围内的需求没有在系统中实现的情况,中标供应商需要立即修正系统,并完成测试、发布更新等工作。

 

第4章售后服务要求

项目终验后,中标供应商应提供1年的免费售后服务,提供技术支持,保证顺利运行系统。

对于电话方式无法解决的问题,中标供应商必须在2小时之内派员到现场维护。

 

第5章原型演示及答辩要求

(一)本项目由有效投标人于评标过程中进行原型演示及答辩,请投标人自行准备相关文件。

(二)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凭身份证原件参加原型演示或答辩,参加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含授权委托代理人在内)。

(三)如演示、答辩过程中需要用到电脑等设备,请投标人自带,评标现场仅提供电源和投影设备。

(四)演示、答辩时间约1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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