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修编(2016-202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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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规划原则及指导思想 3

第三章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定位和目标 4

第四章规划的总体思路 5

第五章城市空间“面”的控制 6

第六章城市空间“线”的控制 12

第七章城市空间“点”的控制 16

第八章户外广告设施亮化控制 25

第九章户外广告设施低碳控制 26

第十章户外广告设施风貌及内容控制 27

第十一章户外广告设施的控制 29

第十二章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工程技术要求 36

第十三章重要节点整治规划 37

第十四章公益广告规划 38

第十五章规划实施建议 3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背景

随着亳州市“南进、西拓、东跨”空间发展战略的展开,亳州市中心城区快速发展、人口不断增加、城市规模迅速扩大,亳州市现行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相关法规和规划已不能有效指导亳州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发展及建设。

为亳州市城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健康、有序、合理、规范、科学的发展,盘活城市空间资源,中标单位技术人员现场踏勘亳州市老城区、建成区及新建区后,编制了《亳州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修编(2016-2030)》(初步方案)。

第二条规划依据

1、《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2月1日起实施)

2、《城市容貌标准》(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9年5月1日起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自2015年9月1日起实施)

4、《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5、亳州市有关产业发展的其他专项规划与政策报告

6、《亳州市中心城区管理单元规划指引》(2015--2030)。

第三条规划范围

1、规划研究的对象

户外广告设施包括在城市建(构)筑物、交通工具等载体的外部空间和城市道路及各类公共场地设置(安装、悬挂、粘贴、绘制、放送、投映等)的各种形式的视觉信息传播设施,具体分为四大类:

独立户外媒体、城市家具附属媒体、户外招牌与标识。

户外独立媒体包括屋顶广告、墙体广告、大高炮、小高炮和各种独立落地媒体。

城市家具附属媒体包括公交候车厅媒体、路名牌媒体、阅报栏媒体、路灯杆灯箱、报刊亭媒体、电话亭媒体、休息椅子媒体、垃圾箱媒体、暖气管附属跨街媒体、交通指示牌背面媒体。

2、规划控制区范围

在《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内,与亳州市政府对各专项规划范围一致,东到涡河、307省道;南到亳芜大道;西到古井大道;北到北一环,共144平方公里。

第四条规划期限

 规划年限与城市总体规划保持一致,规划年限为2016-2030年,其中近期2016-2021年,远期2022-2030年。

第二章规划原则及指导思想

第五条规划原则

在贯彻亳州市总体规划要求的前提下,遵循“合理布局、科学设置、总量控制、提档升级,盘活资源”的总体原则,力求使亳州市区户外广告在美化城市环境、塑造城市形象、展现城市精神文明的城市形象建设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并盘活公共空间资源,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第六条规划指导思想

1、与亳州市的人文环境相协调。

2、与城市环境相协调。

3、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

4、盘活城市空间资源。

第三章亳州市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定位和目标

第七条性质定位

《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将亳州市中心城区定位为:

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中华药都、以中医药和食品加工为主的新型轻工商贸旅游城市。

在现状空间格局的基础上,通过用地评定和发展方向影响因素综合分析,确定了“一带二轴六区”的城市结构形态,为亳州市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发展确立了新的方向,也为户外广告行业发展和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指明了方向。

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必须与城市的性质和职能定位相符合,并能突出和渲染城市的特色。

根据亳州市城市的定位,本次户外广告设施专项规划修编定位为:

与亳州市城市定位和历史文化空间景观及风貌相协调,安全、美观的新亳州市户外广告设施。

第八条规划目标

面向皖西北地区的“户外招牌设置示范区、户外媒体科学发展示范区、高品质标识系统和城市家具设置示范区”,把亳州市中心城区打造成“安徽省视觉最清洁的城市”前列,最终达到的目标是:

对亳州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进行规划引导,严格控制,营造有序的视觉空间环境。

第四章规划的总体思路

第九条规划总体思路

1、编制与《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规划范围及规划年限相一致的《亳州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修编》(2016-2030),制定设置分区和分类控制体系,利于下一步分街分片分期编制户外广告设置修建性详细规划。

2、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分区及导向:

(1)亳州市老城区:

环境空间宜人,生活气息浓郁,具有沿淮古城特色的文化窗口。

(2)亳州市新城区:

体现政府职能形象,产业形象突出,人文关怀备至,具有科教文化精神的现代化产业窗口。

3、规划的基本思路:

本次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主要对“两个对象”进行控制,两个对象分别指:

(1)城市空间:

结合经济、环境、景观等因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按不同的空间进行控制。

(2)户外广告设施:

对不同类型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位置、大小、密度等进行控制。

其中城市空间是按“点、线、面”三个层面来控制

“面”的控制——主要目标对象为城市各类功能区和特殊地块。

“线”的控制——主要目标对象为道路、廊道,按不同等级和性质分别进行控制。

“点”的控制——主要目标对象为交叉口、街头绿地、标志性建筑等具有代表性的交通或景观节点。

4、经营城市:

结合亳州市新城区待建地块较多和人气商气不足的现状,筛选出亳州市新区可经营的户外媒体品种,盘活城市空间资源,节省财政支出,营造商业氛围,利于对外招商引资。

5、广告设施整治:

拆除近年来累积的未经审批的各类违法违章户外广告,先破而后立。

第五章城市空间“面”的控制

第十条四级分区控制

根据《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的土地利用性质将亳州市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控制划分为开放设置区、一般控制区、严格控制区和禁止设置区。

1、开放设置区:

集中体现城市的繁华景象和商业活动的多样性,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在类型、密度、亮化等控制都较宽松,鼓励商业广告繁华多样(包含Ⅰ类用地、Ⅱ类用地)。

Ⅰ类用地

主要为城市商业地段,是城市人流最多、最能体现亳州市日益繁荣的商品经济和商业活动多样性的地区,主要包括繁华商业区、大型交易中心等。

对应城市用地:

商业用地B1(B11\B12\B13\B14)、B2(B21\B22\B29)。

对应地块:

一个市级商业中心(南部新区商业中心)、一个市级副商业中心(老城商业副中心)和37个社区级商业中心。

设置目标:

集中体现城市的繁华景象和商业活动的多样性,增强消费意识。

Ⅱ类用地

主要为休闲娱乐区,是城市人群停留时间较长,最能体现亳州市日益提升的生活品质的地区。

对应城市用地:

商业用地B3(B31)。

对应地块:

涡河景观带休闲商业发展带、希夷大道风尚商业带、涡河夜生活商业带、北关文化旅游特色商业街区、康美华佗中药特色商业街区、古井酒文化休闲街区。

设置目标:

集中体现城市丰富多样的城市生活与娱乐生活、体现欢快的气氛,营造舒适怡人的氛围。

2、一般控制设置区:

相对于Ⅰ类用地而言人流不够集中,广告的作用较弱,数量也较少,对户外广告设施在布点、尺度、管理上需作进一步控制(包含Ⅲ类用地、Ⅳ类用地)。

属于Ⅶ类用地范围的地块不包括在本范围内。

Ⅲ类用地:

主要为城市商务活动聚集地段,主要包括金融保险、非行政办公集中区及文化娱乐区等。

对应城市用地:

商业用地B2(B21\B22\B29)、B3(B31)。

设置目标:

体现城市高效、简洁、大方和时尚的行业发展特点。

Ⅳ类用地

主要指体现亳州市区城市门户形象的对外窗口地区,包括城市交通枢纽、入城节点、景观大道、旅游接待等地区。

对应城市用地:

交通设施用地S(S1\S2\S3)、旅馆业用地B14。

对应地块:

亳州飞机场、亳州高铁站、亳州火车站、汽车西站、汽车南站、汽车东站等。

设置目标:

体现亳州市城市历史文化和旅游特色,塑造良好的城市景观。

3、严格控制设置区:

(包含Ⅴ类用地、Ⅵ类用地)

指对城市景观形象、城市建筑形象、设施使用功能等产生较大影响的用地,户外广告设施部分可以设置,但需严格控制户外广告的形式和密度等。

属于Ⅶ类用地范围的地块不包括在本范围内。

Ⅴ类用地

主要为各类工业区、仓储物流区和部分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体育医疗用地、广场、社会停车场用地等。

对应城市用地:

工业用地M(M1\M2)、仓储用地W(W1\W2)、共用设施用地U、体育用地A4、医疗用地A5、广场用地G、社会停车场用地S42。

对应地块:

亳芜产业园区、亳州经济开发区、谯城经济开发区等。

设置目标:

体现亳州市区工业仓储、体育、医疗、养生等行业发展状况,有利于药材、养生事业的发展,及产品的推广和促销,带动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Ⅵ类用地

设置区域:

主要为规划范围内集中成片的居住用地,居住用地内的商业中心片区可按Ⅱ类用地的要求进行控制;居住用地内的公共服务用地按VII类用地控制。

对应城市用地:

居住用地R(居住区内部的非商业区域只能设置公共信息标识,禁止设置商业广告)。

对应地块:

百合小区、翡翠庄园、富荣花园、和谐佳苑、国购名城、锦绣年华、药都蓝湾等。

设置目标:

营造居住环境宁静氛围,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4、禁止设置区:

(Ⅶ类用地)

党政机关、学校的教学区、绿地、风景名胜、文物古迹、宗教、军事、外事等不宜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地段,以及对城市设施功能、城市景观、重要景观视线节点、居住生活环境等会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禁止设置户外媒体;户外招牌、标识牌和城市家具要控制体量、密度、色彩。

Ⅶ类用地

设置区域:

《亳州市绿地系统规划》确定的绿地范围、《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确定的历史文化保护区以及教学、军事、国家机关用地等。

对应城市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A1、教育科研用地A35、文物古迹用地A7、其他公共设施用地A9(宗教活动,社会福利院)、水域及其他用地E。

对应地块:

亳州市市委市政府、亳州市区各职能部门、各大中专学的教学区、涡阳河、中央公园、曹操公园、宋汤公园、宋汤河、亳州中药科技学校,亳州职业技术学院、亳州师专等。

设置目标:

创造安静和谐的办公和生活环境,保证街区的整体风貌协调一致。

5、控制范围检索表:

亳州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施控制区域划分

控制用地类别

控制范围

开放设置区

I类用地

主要为城市商业地段,是城市人流最多、最能体现亳州市日益繁荣的商品经济和商业活动多样性的地区,主要包括繁华商业区、大型交易中心等。

对应城市用地:

商业用地B1(B11\B12\B13\B14)、B2(B21\B22\B29)。

II类用地

主要为休闲娱乐区,是城市人群停留时间较长,最能体现亳州市日益提升的生活品质的地区。

对应城市用地:

商业用地B3(B31)。

一般控制设置区

III类用地

主要为城市商务活动聚集地段,主要包括金融保险、非行政办公集中区及文化娱乐区等。

对应城市用地:

商业用地B2(B21\B22\B29)、B3(B31)

IV类用地

主要指体现亳州市城市门户形象的对外窗口地区,包括城市交通枢纽、入城节点、景观大道、旅游接待等地区。

对应城市用地:

交通设施用地S(S1\S2\S3)、旅馆业用地B14。

严格控制设置区

V类用地

主要为各类工业区、仓储物流区和部分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体育医疗用地、广场、社会停车场用地等。

对应城市用地:

工业用地M(M1\M2)、仓储用地W(W1\W2)、共用设施用地U、体育用地A4、医疗用地A5、广场用地G、社会停车场用地S42。

VI类用地

设置区域:

主要为规划范围内集中成片的居住用地,居住用地内的商业中心片区可按Ⅱ类用地的要求进行控制;居住用地内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则按区域内的建筑功能进行分类后控制。

对应城市用地:

居住用地R(居住区内部的非商业区域只能设置公共信息标识,禁止设置商业广告)。

禁止设置区

VII类用地

党政机关、学校的教学区、绿地、风景名胜、文物古迹、宗教、军事、外事等不宜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地段,以及对城市设施功能、城市景观、重要景观视线节点、居住生活环境等会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禁止设置商业性户外广告设施。

对应城市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A1、教育科研用地A35、文物古迹用地A7、其他公共设施用地A9(宗教活动,社会福利院)、水域及其他用地E。

第十一条特殊地块控制指引

规划提取代表亳州市中心城区的八种职能的重要地块,作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控制的重点,结合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着力打造亳州市户外广告的七张名片,分别代表不同的城市的形象、品质。

1、亳州市市级行政服务中心

控制区域:

北至芍花路,东至三曹路、南至市府南路、西至宋汤河。

该区域集合了亳州市委市政府各个委办局,是亳州市市级行政服务中心,整体环境应庄重、大气、肃静。

标识导视应清楚明了,方便办事人员;户外招牌要简洁大方,控制亮度;城市家具应设置健全;候车亭附属户外媒体应发布纯公益广告。

标识、招牌和城市家具色彩应与行政中心的建筑风格谐调,建议采用灰色系列。

本区域禁止设置商业性户外广告。

2、国家级中药材交易中心

亳州市是中国最大的中药材交易和生产基地,涉药企业用地相当于目前亳州新城区的一半,主要包括《亳州市中药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规划》的用地、谯城经开区现代中药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亳州青年电商产业园(中药材电商企业“孵化器”)。

标识、招牌、城市家具和户外独立媒体要突出中国中医药科技、文化的特质,体量不宜过大,其色彩、尺度、材质、必须与环境、建筑相协调。

3、省际和市际级交通枢纽

亳州普铁火车站、亳州高铁站成为京九线上的铁路中心枢纽,辐射河南东部、安徽西北部,湖北东北部;依托京九铁路、泗许高速公路和商阜高速公路,亳州飞机场将吸纳周边半径200公里内的旅客,在各个交通枢纽片区形成一个巨大客流集散区,将会是亳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的热点区域。

这些区域是亳州市最为重要对外交通的枢纽,也是城市的门户地带与展示城市形象的窗口。

户外广告设置应体现亳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特色,塑造良好的城市景观,强调广告的简洁性、整体性和韵律性,广告应白天美化、夜晚亮化,并采用科技含量高的广告设施。

4、现代化亳州都市商业中心

涡河景观养生休闲商业带、希夷大道-新华路城市商业景观轴、芍花路城市商业活力发展轴、城市历史文化特色商业街区、城市RBD核心区、康美中药市场特色商业街区、酒文化主题商业街区,是亳州市区现代化城市发展的承载地,是亳州市省际城市形象的新地标,是带动周边区域发展的重要辐射点,也是全市商业活动最为频繁和多样的地区,是展示城市形象的标志性区域。

标识、招牌、城市家具和户外媒体应结合建筑物的特性,着重以体现建筑物造型、建筑景观为目的,加强户外广告的造景功能,创造该类地区的繁华商业氛围。

户外广告应多采用新材料、新技术,广告设置应色彩鲜艳明快,形式多样,强调闪、亮、跳的夜间效果,尽量塑造繁华热闹的商业氛围。

允许在适当位置采用夸张尺度。

5、面向河南东北部、安徽西北部和湖北东北部的“创业之邦”

包括:

谯城经济开发区、亳州经济开发区、亳芜产业园区、涡北新城,是亳州市经济增长的基础和亳州市新区开发成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京九沿线的河南、安徽和湖北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高地。

该区域的广告设置应能突出现代产业(工业)的特征和高效、快速的特点,严格控制户外广告媒体的密度与形式,保证产业园区的整洁形象,有利于产品推广和促销,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6、亳州古城

亳州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首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是华佗和曹操故里,如花戏楼街、曹操运兵地道、曹操公园、华佗广场、魏武故居、白衣律院、曹腾墓和涡阳河古码头为代表,构成亳州古城的地标,也是具有旅游功能的特色区域。

这些区域是亳州市古建筑和旅游景点最为集中的区域,户外广告媒体应与整体环境相适应。

户外广告媒体应防止遮挡景观视廊,影响城市的景观通透,并集中体现城市丰富多样的文化生活与娱乐生活惬意的气氛。

7、最宜居的河滨高宅城市

包括:

和谐佳苑、富荣花园、翡翠庄园、东方帝维、紫苑花园和碧桂园等集中成片的一、二类居住用地,体现亳州的“亳”字是“高宅合一”。

这些区域内生活气息浓厚,氛围宁静,是城市居民最亲近的自然环境。

规划禁止设置商业广告,标识和招牌要求亲切宜人的特征,色彩和谐,灯光柔和,以不影响居民生活和休息为前提。

第六章城市空间“线”的控制

第十二条分段控制

根据道路所在的区域不同,当他们穿过四类不同控制区时,形成四种路段,户外广告设施及设置按照所处区域用地类型作相应控制。

1、开放设置区路段:

主要是城市商业集中的路段,应尽量以科技含量高的现代化广告设施为主,如橱窗、LED、投影广告等,此外要兼顾广告设施的夜景观,位于该路段的户外广告设施都要有夜间照明,以达到充分烘托商业地区繁华氛围的目的,沿主要人行道设置的户外媒体纵向间距不应小于50米。

2、一般设置区路段:

适当控制户外广告设施的密度,在保证整体和谐统一的前提下突出亮点,沿主要街道人行道设置的户外媒体纵向间距不应小于100米。

3、严格控制设置路段:

该路段内严格控制广告数量及设施类型,不提倡设置纯商业的户外广告,允许设置户外招牌,但在色彩和形态上要严格控制,不得出现与区内氛围不相符的类型,原则上人行道小于5米道路不得设置户外媒体和城市家具。

4、禁止设置路段:

此路段禁止设置一切商业性户外广告设施,户外招牌体量尽量小且亮化要弱,标识和城市家具可适当设置。

第十三条分类控制

1、交通性道路

主要以体现城市交通功能为主,具有联系城市各片区内外交通功能的城市主干路和城市环路、过境路等。

包括商阜高速、泗许高速、国道105、国道311、省道307,南高速环线、老子大道、三清大道等。

设置要求:

交通性道路户外广告应以展现城市风貌为主,既要展现亳州市的经济特色,又要塑造亳州市良好的城市景观和城市风采。

由于交通性道路主要以车行交通为主,考虑城市交通性道路交通流量大的特点,为保证道路车辆的通畅安全快速行驶,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不宜花哨和间距过密,宜简洁明了,更不宜横跨道路和影响安全三角视距,保证宽阔的道路和完整的道路视觉感受。

同时禁止设置动态画面播放速度大于1帧/100秒的广告设施,避免驾驶者分神和车辆滞留,减少对车辆行驶的干扰。

交通性道路沿线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列》、《非公路标志安全设置技术要求》(DB34/T789-2013)等相关规定,广告设施间距应符合《安徽省公路用地范围内广告标牌设施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

根据亳州实际情况,亳州市域内交通性道路两侧户外广告设施间距控制在300米—500米,广告设施与公路边沟的距离高速公路和国道控制在28.5米外、省道控制在23.5米外。

2、生活性道路

主要以体现城市生活文化气息为主的城市次干路、支路、小区道路等。

如三元路、木兰路、临涡北路等和部分有潜力成为亳州市文化生活代表的道路,一般生活性道路禁止设置商业性户外媒体。

设置要求:

由于生活性道路有车流也有人流,车速不是很快,并兼顾商业性与交通性的特性,道路断面多以一块板为主,故生活性道路户外广告设置既要提升城市的形象及软实力,又要展现美好生活的气息。

户外广告设置要求广告设施以能代表亳州市文化的实体广告为主,如与小品、雕塑、绿化等结合设置的实物广告,应当富有人情味,并能体现生活气息和民族文化,采用无噪音非强光的照明系统,以免打搅居民休息。

户外招牌可采用仿古的牌匾式和附着式。

3、商业街区道路

主要以体现现代商业文化气息为主的步行街和城市支路等。

包括新华南路、元化路、明清一条街、人民北街、白布大街、开发区商业街、花鸟古玩市场、薛阁路商业步行街、香港商业步行街、友阳路商业步行街、州后街服装专业街、鑫泰步行街、十字金街等。

设置要求:

由于商业街区道路主要以吸引人流、增进商业气氛为目的,故商业街区道路设置户外广告应以商业广告为主,既要充分反映亳州市经济繁荣景象,又要力求体现城市精神文明风貌,显示浓郁的现代商业气息。

为促进城市经济的进一步繁荣,商业街区户外广告设施置要求造型生动、鼓励新型材料的运用及夜晚的照明效果。

4、休闲景观带

主要依托江河、水系、绿带、步行交通系统等构成的城市休闲绿色景观通道等,如涡河、宋汤河及其滨河绿带、城市公园、绿地等生态景观带。

设置要求:

均不得设置商业性户外广告设施。

亳州市中心城区主要城市道路户外媒体、城市家具户外广告分段控制表

控制级别

路街

开放设置路段

密度≥50m

高度≥20m

一般设置路段

密度≥100m

高度≥15m

严格控制设置

密度≥200m

高度≥9m

禁止设置路段

(可设置城市家具)

魏武大道(宽60米)

芍花路—酒城大道涡河—北一环

涡河—芍花路

北一环—涡河

涡河两岸

希夷大道(宽50米)

人民路—文帝路

养生大道—亳芜大道

人民路—光明路

光明路—药都大道

汤王大道(宽50米)

和平路—光明路

光明路—宋汤河

宋汤河—亳芜大道

宋汤河段

药王大道(宽60米)

和平路—药都大道

泗许高速公路—洪河

药都大道—南高速环线

宋汤河段、涡河段、

洪河段

团结大道(宽60米)

光明路口、芍花路口、药都路口、古井路口、养生大道路口

养生大道—亳芜大道

311国道—养生大道

王河口段

建安路(宽50米)

古泉路—汤陵北路

光明路—养生大道

光明路—涡河

养生大道—南高速环线

涡河两岸

京港大道(宽50米)

光明路—养生大道

养生大道—亳芜大道

亳芜大道—南高速环线

京九铁路绿化带

光明路—涡河

世纪大道(宽60米)

杜仲路—养生大道

养生大道—亳芜大道

亳芜大道—南高速环线

公园段

文采路(宽60米)

养生大道—酒城大道

酒城大道大道—亳芜大道

亳芜大道—南高速环线

明王路(宽60米)

与亳芜大道交叉口南北各1000米

与养生大道交叉口南北各1000米

高速公路入口—药都大道

凤尾沟段和路西侧

古泉路(宽50米)

花戏楼路—京九线

原311国道

花戏楼路—药王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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