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系学生会工作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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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系学生会工作手册.doc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

经贸与管理工程系系学生会工作手册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

经贸与管理工程系学生会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经贸与管理工程系学生会工作手册编委会编

二○一○年八月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

经贸与管理工程系学生会

工作手册编委会

顾问:

黄培伦苏来英易耀勇刘继红

编委会主任:

徐达郑梅

副主任:

李玲殷文彬祁健

编辑:

彭芃杨俊明

目录

第一篇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经贸与管理工程系学生会章程(草案)

第二篇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经贸与管理工程系学生会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能(草案)

第三篇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经贸与管理工程系学生会会议制度(草案)

第四篇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经贸与管理工程系学生会活动室使用制度(草案)

第五篇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经贸与管理工程系学生会物资申请借用制度(草案)

第六篇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经贸与管理工程系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草案)

第七篇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经贸与管理工程系学生会艺术队章程(草案)

第八篇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经贸与管理工程系学生会考核制度(草案)

第九篇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经贸与管理工程系学生会组织架构表

附录一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经贸与管理工程系学生会《活动工作总结表》

附录二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经贸与管理工程系学生会《物资借用申请表》

附录三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经贸与管理工程系学生会《物资损失及赔偿登记表》

附录四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经贸与管理工程系学生会《校园文化活动申请表》

附录五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经贸与管理工程系学生会活动场馆申请表

附录六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经贸与管理工程系项目考核标准表

附录七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经贸与管理工程系活动问卷满意度调查表

附录八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经贸与管理工程系考核工作表

第一篇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经贸与管理工程系

学生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经贸与管理工程系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经贸与管理工程系学生会是在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经贸与管理工程系党支部的领导和系团总支指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依靠全系学生开展工作。

第三条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培养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熟练的专业技能的本科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为根本任务,团结和引导全系学生,以学习为中心,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 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积极发展学生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学术、科技、文体等活动,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接班人。

(三) 做系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学生参与社会事务和社会监督,代表学生参与系的教育与管理事务,维护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协助学院创造良好的教育秩序和优雅的学习、生活环境,积极反映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

(四) 组织社会实践活动,积极投身青年志愿者活动,提高广大学生与实践结合、服务社会的自觉性,引导学生走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成才之路。

(五) 指导各系学生会开展工作。

密切与各兄弟各系学生组织的联系,增进友谊,互相促进。

第四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本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

会员行使民主权力的最高机构是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经贸与管理工程系学生代表大会。

第五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凡取得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留校察看处分期间者除外)的经贸与管理工程系学生,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系学生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章程的程序,会员对学生会工作有批评、建议、咨询和监督的权利。

(二)在本会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会员有参加学生会主办、承办或与其它学生组织联合举办的各项活动,并利用学生会提供的一切条件的权利。

(四)会员有向学生会反映,或通过学生会向学院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问题和改进措施的权利。

(五)除学生代表大会外,本会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剥夺会员的权利。

第八条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二)积极参加学生会主办或与其它学生组织联合举办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三)维护本会利益和名誉的义务。

(四)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尊师爱友,加强自身的文化修养的义务。

(五)刻苦钻研科学文化知识,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义务。

第三章学生代表大会

第九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经贸与管理工程系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条本系学生代表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报请系党支部或团总支批准,方可提前或延迟召开。

第十一条学生代表大会应有五分之四以上的当选代表参加方可召开。

第十二条参加本系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由大会筹备委员会按各班人数比例分配给各班,代表由各班全体学生以一定的标准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查和批准上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讨论和通过提案报告。

(五)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

(六)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它事项。

第十四条学生会委员会:

(一)学生会委员会是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构,学生会委员会在系党支部和系团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向学生代表大会负责。

(二)学生会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通过民主协商讨论后,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每届两任,每任任期一年,委员接受全体会员监督。

(三)学生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四)委员会全体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定期举行,委员会全体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召开。

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席召集。

(五)在任期内,常务委员会在任期内有权根据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及工作需要进行人事安排和变动;有权根据广大同学的意见及其本人表现,提出罢免不称职委员和增选新委员的建议,由全体委员会讨论通过。

(六)委员会设若干职能部门,职能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当选的全体委员会根据需要确定。

第四章学生会的活动

第十五条学生会在不违反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的前提下,在与自身的各项管理制度不发生冲突的基础上,应满足学生会会员合理的活动要求。

第十六条学生会在开展活动时,不得出现下列情况:

(一)擅自开展违反学院有关规定的活动。

(二)账目经费不明,无法做出合理解释。

(三)开展活动时损坏学院公物。

(四)活动安排影响学院的正常教学秩序。

(五)进行其他有损学院利益的活动。

第十七条学生会开展的活动,应以学生自我管理为基本原则,支持单位或其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包办、代办或以其他方式干涉学生会的工作或活动。

第十八条学生会举办活动时,应以为广大同学服务为宗旨;所开展的涉及收费的活动,须按学院和系的有关规定执行细节工作。

第五章学生会的经费

第十九条本会的经费来源是:

(一)由学院拨款。

(二)由本系拨款。

(三)争取社会资助。

(四)其他合理收入。

第二十条本会的经费用于学生会的基本建设及举办学术、宣传、体育、卫生、福利等各种活动及学生会的日常办公开支,任何人不得挪用或占用。

第二十一条本会的经费来源及经费的使用与管理,须按照《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经贸与管理工程系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的修订须经过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经贸与管理工程系学生代表大会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经贸与管理工程系学生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第二篇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经贸与管理工程系

学生会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能

第一条学生会设以下职能机构:

常务委员会、秘书部、人力资源部、宣传部、信息部、公关部、学术部、生活部、文娱部、女生部、体育部。

第二条常务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是根据章程由委员会选举产生的、负责主持本会日常工作的机构。

主席、副主席由常务委员会委员担任,主席主持本会全面工作和常委会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行使职权,分管各项工作。

常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召集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等须常务委员会召集的会议。

2、决定该任委员会的工作方向和制定总体工作计划。

  3、代表本会向上级组织汇报工作,传达和执行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4、进行委员会的人事安排和调动。

  5、向委员会提出委员的免职和增补提案。

  6、管理本会名义的使用,代表本会对外参加工作和活动。

  7、领导和安排各职能部门及各院系分会的工作。

  8、管理本会的经费。

9、向学生代表大会汇报工作。

10、大型活动的统一指挥、干部考核、各部门工作考核、干部培训。

11、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关系,使学生会成为一个“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的学生团体,更好地为学生服务,体现了学生会的宗旨。

第三条秘书部

秘书部是本会的信息枢纽,负责本会日常行政事务,后勤保障的职能部门。

秘书部主要的主要职责:

1、根据本会的工作要求及方针收集、整理和管理本会、各院系分会的资料、档案。

2、负责本会的办公室值勤及日常事务处理。

3、起草本会规章制度的草案及修订草案。

4、起草和发送本会文件、报告、信函等文字材料。

5、协助常务委员会召集全体委员会议、主席团会议、部长会等跨部门会议,并负责其会务工作。

6、管理本会系统公共物品

7、收集、整理和发布本会系统工作信息,编发主席团工作文件,促进本会各部门,其他各系学生会之间的信息交流。

8、贯彻本会工作方针政策,协调各部门履行职责。

9、为本会工作提供后勤支持。

10、管理学生会活动经费和财产,定期向主席和常委会报告。

11、负责学生会内部发起的活动记录、会议记录及有关会议的通知、考勤情况。

12、学生会宣传材料的保管及整理。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是本会发展和管理自身人力资源的职能部门。

人力资源部的主要职责:

1、根据学生会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拟定学生会人力资源招新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及协助各部门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学生会人事管理制度、培训大纲等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人力资源部工作程序,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针对本会工作需要,制订人力资源部专业培训计划对本会干部进行业务和素质培训,为新任干部提供岗位培训,提高干部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4、组织办理成员绩效考核工作并负责审查各项考核、例如培训结果,为常委会进行人事任免提供参考信息和方案。

5、按工作程序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横向联系,并及时对部门间争议提出界定要求。

6、负责人力资源部主管的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的培训、执行和检查。

7、审批经人事部核准的过失单和奖励单,为本会对成绩显著的干部实施奖励提供方案。

8、组织对各项工作和活动的现场考核,为年度考核和评定准备材料。

培训和发现人材,根据培训和发现人材,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申请招聘、调配直接下级,负责真直接下级岗位人员任用的提名。

9、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促进干部间的信息交流,做好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干部的成长,为本会干部解决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10、不定期组织学生会全体成员进行素质拓展活动,以提高全体成员的工作热情。

第五条宣传部

宣传部是开展学生思想政治自我教育以及管理和使用学生媒体的职能部门。

宣传部的主要职责:

1、为各活动进行前期、后期宣传,并在活动进行时进行实时的宣传,宣传的方式:

海报,宣传单,徽章,路标等。

2、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使各部门工作更好的完成,宣传的方式:

海报,宣传单,徽章,路标等。

4、组织策划与宣传方面有关的各类活动,并不定期的举办各类比赛

5、定期举办宣传技能培训,提高各宣传部成员宣传工作方面的水平。

6、各种活动现场的设计与布置。

7、围绕我系各阶段的中心工作和各项活动开展宣传发动和形象设计工作。

8、加强对海报等学生媒体的管理,规划和管理我校各种学生宣传文化阵地。

第六条信息部

信息部是本会收集、处理和发布学生活动和本会工作信息的职能部门。

信息中心的主要职能:

1、主要负责我系网页的建设与维护,培养有关网络建设的人才。

2、报道我系新闻,深入追踪.采访和调查同学们关心的线索和话题。

3、更新和维护我系主页,用互联网络对外发布本会工作动态信息。

4、管理和维护本会的网络资源,利用网络促进本会信息流通速度合工作效率的提高。

5、为本会各项工作的文字处理和电子媒体操作提供技术支持。

第七条公关部

公关部是本会发展和维护公共关系的职能部门。

公关部的主要职责:

1、通过公众认知差距的评估与分析,定位、设计和规范本会整体形象,建设宣传本会与学校的社会公众形象,与社会各单位保持联系,开展合作

2、发展和维护本会与学校各部门、其他学生组织等校内关系,并为其解决活动经费问题,为本会运作营造良好的外围关系环境。

发展和维护本会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的关系,加强学生会工作和学生的校际交流。

3、通过联谊、交流等形式与社会各界建立广泛的联系,增加社会各界对本校和本会的了解,争取社会各界关心学生成长和为本会的学生活动提供资源。

建立有关的信息档案,搜集外界资料,反映外界情况,为本会其他部门的对外联系工作提供信息服务。

4、对外发展与兄弟院校的友好关系,并保持联系以及友好的合作关系。

5、组织开展有意义的活动,丰富校园生活,达到锻炼学生能力的目的。

6、代表经管系形象,引导积极上进的大学生活,塑造健康人格。

第八条学术部

学术部是本会组织和管理学生学术、科技、实践活动的职能部门。

学术科技部的主要职责:

1、掌握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了解本校的培养目标,协助学院进行考勤等教学管理工作,促进我院优良学风的建设。

2、与学院教务部门建立和保持联系,配合学院的教务工作,反映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解决同学们在学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促进学院教学工作的进步和学生学习条件的改善。

3、根据同学们求知成才的需要,规划和组织学习竞赛.知识讲座等各种学术科技活动,并协助学校组织科技文化节等重大学术科技活动。

通过与各班学委沟通,加强各班的学习氛围。

促进严谨治学气氛的形成,活跃第二课堂。

4、了解学院党团组织关于社会实践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协助学院管理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提高社会实践活动的质量。

5、根据同学们的思想状况和不同专业同学的特点,规划和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及时向学生积极组织开展各种知识竞赛、演讲比赛、辩论赛等活动。

6、组织总结学术和实践的典型经验和方法,向同学们推广。

7、不定期组织学术部全体成员进行素质拓展活动,以提高全体成员的工作热情。

8、沟通学生与教师及教学研究机构之间的联系,及时向学生们提供有关的教学信息。

第九条生活部

生活部是学生会开展学生内务后勤管理和服务的职能部门,生活部的主要职责:

1、监督学生管理好各自的卫生,如宿舍、个人卫生。

定期开展对各班的学生宿舍的卫生内务检查和评比工作。

2、负责采购学生会各项活动的所需物品,配合学生会各部门做好后勤工作。

3、协助学院加强学生饭堂的管理,组织学生开展帮厨、清洁卫生等活动、维护就餐秩序。

4、协助学校搞好日常生活和环境卫生管理。

5、规划和组织内务评比等各项有利于宿舍文化建设的活动。

6、组织同学参与学院后勤工作管理,协助学院搞好食堂和宿舍的民主化管理。

7、在努力提高同学生活条件的同时,开展有关宿舍、饮食文化等多姿多彩的活动,加强学生生或精神文化建设。

第十条文娱部

文娱部是本会组织和管理学生文化艺术活动的职能部门。

文娱部的主要职责:

1、掌握党和国家的文艺工作方针,了解本院文艺工作意向,协助学院进行艺术教育等文艺工作,策划各类文娱活动,促进我院的校园文化建设。

2、与学院文艺工作部门和学院艺术团建立和保持联系,配合学院的文艺工作,反映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促进我院文艺工作的进步和同学们人文素质的提高。

3、根据学院对校园文化的总体需求,结合我院理工学校的人文特点,规划和组织各类同学们喜闻乐见的.深入同学生活的文化艺术和娱乐活动,并协助学院组织文化艺术节等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4、开展美育活动,提高学生的文化艺术鉴赏能力,促进健康文化的发展。

5、发挥文化载体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通过寓教于乐的形式,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6、通过文化艺术活动,发现和培养文化艺术活跃分子,加强文化艺术队伍建设,帮助文化艺术骨干解决实习.生活和文艺活动等方面的困难。

7、晚会及活动的策划构想,节目活动的质量提高及节目编排、联络演员其他部门及各个团总支和晚会及活动的后勤相关工作安排。

8、通过组织各班文娱委员沟通,举办文娱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9、根据活动需要协助各部门展开各项活动。

第十一条女生部

女生部是本会开展女生工作的职能部门。

女生部的主要职责:

1、掌握党和国家的妇女工作方针,了解学院女生工作意向,协助学院开展女生工作。

2、结合理工学校的特点,维护和争取女生的合法权益。

3、组织开展各种女性主题的活动,丰富女生的校园生活。

4、组织开展各类型的交流活动,促进我校男女生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5、结合女生的特点,利用女生的优势,组织社会公益活动及开展社交、礼仪等方面的教育。

6、选拔和管理礼仪队,管理本会礼仪用品。

7、承担我系各种活动的现场礼仪工作。

第十二条体育部

体育部是本会组织和管理学生体育活动的职能部门。

体育部的主要职责:

1、掌握党和国家的体育工作方针,了解本校体育工作意向,协助学校进行体育教育等体育工作,促进我院的校园群众体育运动的开展。

2、与学院体育工作部门建立和保持联系,配合学校的体育工作,反映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促进我院体育工作的进步和同学们的身体素质提高。

3、根据学院对体育工作的总体需求,规划和组织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并协助学院组织院运会等各类体育比赛。

4、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体育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同学们的体育观念,促进群众体育运动的开展,动员同学们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5、协助学院管理体育运动场地和设施,协调体育场地和设施的使用,促进体育场地和设施的合理利用。

6、通过体育活动,发现和培养体育积极分子,加强体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帮助体育骨干解决实习.生活和体育活动等方面的困难。

7、加强与学院体育类协会的联系与合作,推动全院体育运动的发展,促进体育类协会及各系的协调工作。

第十三条本组织机构及职能由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经贸与管理工程系学生会委员会制定并解释。

第三篇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经贸与管理工程系

学生会会议制度(草案)

第一条会议通知必须由相应负责部门(学生会秘书部)的会议联系人员进行传达,联系人员必须准时、准确传递相关信息。

第二条部门会议通知下达后,被通知部门成员必须准时到会,若需请假应提前通知部门部长以及隶属常委,并解释请假原因,如来不及递交的则可以在请假获批后补交书面请假条。

所有请假条必须归档。

第三条所有会议需要的资料以及相关的活动和人事安排计划需提前准备,书面资料如活动策划书的分数要确保与会人员在会议期间迅速传阅。

第四条每次会议的出勤情况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做好记录,及时总结,并由人力资源部统计出席情况,并作出定期公布。

会议出勤情况与考核挂钩。

第五条根据经管系学生会考核制度相关条例规定,出现部门会议3次迟到或早退或请假者记缺勤一次,5次缺勤者视为自动退出部门。

第六条参加会议所有成员必须携带笔和笔记本,认真做好会议笔记。

第七条所有成员在参加会议期间必须将手机调至震动或关机状态,以保证会议的严肃。

第八条会议中途若有事离开须在会前告示负责人,得到其批准之后,方可离开。

第九条在会议进行时,注意个人品行,态度举止,而且发言内容需切合主题。

第十条参加会议的人员自觉维护会场秩序,并遵守会场纪律。

第十一条各部门在每次会议之后做好会议总结,人力资源部应定期收集各个部门会议总结,并作归档处理。

第十二条各个部门必须在开会时向秘书部申请办公室,并填写好办公室的使用表格,注明相关情况,如:

办公室使用时间、开会部门、申请人、会议主题等。

第十三条会议结束后,参与会议的成员须负责关好窗门,做好会场清理工作,保持会场的整洁。

第十四条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委派相关人员进行会议情况考核。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经贸与管理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所有。

第四篇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经贸与管理工程系

学生会办公室使用制度(草案)

第一条经贸与管理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位于C5一楼,是团总支、学生会办公及活动的主要场所,由学生会秘书部负责统一管理。

配置的4条办公室钥匙,分别交与学生会指导老师、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秘书部部长和学生会秘书部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保管。

第二条办公室主要用于团总支、学生会召开各类工作会议。

各部门除去例会之外,若需使用活动室召开会议,应至少提前一天向秘书部提出口头申请,并由秘书部部长分配干事统一安排;如遇突发情况,需召开紧急会议的应在会议召开前向秘书部说明情况,并由秘书部作好相关记录。

第三条非本系团总支、学生会成员需使用办公室时,需事先征得本系学生会常委同意或致电本系秘书部部长说明情况后,在不与本系各部门的活动相冲突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具体安排,并由秘书部作好记录。

第四条擅自使用办公室的,发现一次,须作出书面检讨,并在委员会议上,提出口头批评;发现两次及以上的,将在全体大会上点名提出批评。

第五条办公室的卫生值日安排统一与各部门例会召开时间相挂钩,每次开完例会的部门应自觉打扫办公室(包括扫地、拖地、倒垃圾等),确保办公室室内的清洁卫生。

第六条办公室的财物管理由生活部负责,购入、报废、转移物资需经指导老师或常委批准同意。

第七条活动室所有物资,必须得到秘书部的同意后,才能借出办公室。

第八条秘书部对办公室内的物资每月进行一次清点管理;如发现有物资遗失或损害等异常情况,需上报常委并查明原因。

第九条所有人员进入办公室应自觉保持室内清洁卫生,食物,饮料等包装不能扔到到办公室垃圾桶内,自觉维护室内一切财物的安全。

第十条所有人员在办公室进行活动的,在离开前必须保证办公室的清洁和财物的完整。

第十一条所有人员离开办公室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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