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标兵评选活动方案(与本人提交的总结配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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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
师德标兵评选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深入推进师德规范的学习,全面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让学生尊重、家长信赖、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树立一批具有高尚师德,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教书育人的先进教师典型,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特制订本方案。
二、评选范围
本校在职在岗的教师,以一线教师为主。
三、评选标准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践行“三个代表”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思想,模范遵守法律法规;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师德事迹突出、感人;
3、锐意改革,勇于创新,严谨治学,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学校教育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4、既教书又育人,把学生德育放在教育教学工作的首位,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
5、依法执教,廉洁从教,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具有高尚的人格魅力,在师生中威信较高;
6、团结协作,发扬奉献精神;乐于助人,勇挑重担,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维护学校各项荣誉,为和谐校园的建设贡献力量。
7、在广大教师和学生、家长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和较强的示范性、榜样性。
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陈锋
成 员:
黄专、肖敏、张高、胡婷、杨建祥、易芳、王友良、陈敏、彭金华
五、评选程序
1、教师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由个人写出师德先进材料交学校办公室。
2、评选领导小组和教研组长对照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组织考核初选产生“师德标兵”候选人名单
3、在全校公示候选人名单,宣传候选人事迹。
4、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和学生代表会议,为“师德标兵”候选教师评分。
5、召开评选领导小组会议,考核产生“师德标兵”,并张榜公布。
六、评选考核方案
由在校表现、学生评分、教师评分三大块组成
具体如下:
在校表现,得分数/满分数×20%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从事教育工作3年以上;(5分)
2、近三年坚持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教学工作做到不缺席,不迟到早退。
事假一天扣1分,病假一天扣0.1分早退一节扣2分,迟到一节扣1分。
(10分)
3、团结同志,不在教师之间搬弄是非、散布谣言或吵架等;(5分)
4、女教师不穿奇装异服,浓妆艳抹;男教师不穿背心、短裤、拖鞋进课堂;(6分)
5、上课时间不接听电话,不吸烟,工作期间不饮酒;(5分)
6、不向学生及家长索要钱物和推销商品;不以教谋私,通过家长为自己办理私事;(5分)
7、不强行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不进行有偿补课(5分)
8、仪表端庄,言谈举止文明,穿着得体,树立教师良好形象,为人师表;(5分)
9、坚持以人为本,关爱学生。
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一视同仁,不歧视差生;(5分)
10、有较强的育人能力,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够及时有效的疏导学生的心理困惑;(5分)
11、坚持继续教育学习,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学校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
获得省、市、县表彰,分别加5分、4分、3分。
12、积极参加新课改,不断改进自己的教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公开课在省级、市级、县级、获奖分别加5分、4分、3分;)
13、有师德方面典型经验或论文在刊物或会议上发表交流;(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县级4分)
14、教师、考核组评分
(一)教研组长推荐出9位候选人,后勤1位共10位。
(二)教师代表以及领导投票,投票数/总投票数×20%
15、学生评分(5分)
学生填写《师德师风调查问卷》,获优秀评价数/总填表数×60%
七、凡有下列情况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参评资格。
1、工作不服从学校安排者;
2、凡有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者;
4、教学成绩居全年级单科名次倒数第一名者(单指平均分,时间近三年);
5、上班时间参与赌博者。
八、计分方式:
在校表现,得分数/满分数×20%
教师投票:
得票数/总投票数×20%
学生投票:
获优秀评价数/总填表数×60%
九、奖励方式
1、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评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2、前两名推荐评选上一级“师德标兵”。
2012年6月
民丰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