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级建筑企业经营管理奖罚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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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级建筑企业经营管理奖罚准则

特级建筑企业经营管理奖罚准则

一、业务信息管理奖罚准则(文件编号:

JZJT–ZZ-01)

序号

奖罚要点

奖罚金额

奖罚权行使人

备注

1

分公司业务衔接不上

罚分公司经理、经营科长2000元/每人/每次;相应扣0.5分。

总公司经理层

2

分公司因素导致应该能够承接而不能主动承揽

罚分公司经理5000元/每次、经营科长3000元/每次,相应扣分公司经理、经营科长各1分。

总公司经理层

因素包括短期行为、思想保守等

3

总公司常务副总、总经理发现分公司因素导致应该能够承接而不能主动承揽的类似行为不及时制止并进行处罚

罚总经理、常务副总5000元/每人/每次;相应扣1分

董事长

4

分公司未做好业务跟踪信息台帐,未及时进行决策并派出信息员对信息进行跟踪

每条信息罚分公司经理、经营科长100元/人,各扣0.5分。

市场经营管理部

5

经营科长未及时对当地市场进行分析,并上报经营管理部《市场分析报告》

罚分公司经营科长100元,扣0.5分。

市场经营管理部

6

利用公司名义帮助别人承接工程业务,或利用职务之便在公司之外私自经营与公司性质相同的业务,均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八至六十三条的规定

罚没上年度和本年度工资,如果是业务主管和信息员,还要赔偿不低于20万元的信息费、企业无形资产费和日常业务费,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并按照公司法第五十八至六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相应扣12分并拉闸培训或者开除。

市场经营管理部经理、法务部经理

7

所承接项目因业务合同评审时未能有效把关等原因导致亏损

亏损部分的10%有分公司经营人员承担,分配比例同奖励比例,根据亏损金额多少扣分。

常务副总

8

所承接项目因业务合同评审时未能有效把关等原因导致亏损

亏损部分的10%有总公司参与评审人员的责任者承担,根据亏损金额多少扣分。

董事长

9

因合同条款出现漏洞而导致公司最终蒙受损失

根据存在漏洞条款的性质,损失部分的10%由分公司合同起草人、直接评审责任人承担,根据亏损金额多少扣分。

常务副总

10

因合同条款出现漏洞而导致公司最终蒙受损失

根据存在漏洞条款的性质,损失部分的10%由总公司直接评审责任人承担,根据亏损金额多少扣分。

董事长

11

因合同条款出现漏洞而导致公司最终蒙受损失,而当事人明确对该条款提出异议而未被采纳

当事人免于处罚

董事长

12

合同文本未经评审程序而擅自签订

损失部分合同签订人承担10%的处罚,根据亏损金额多少扣分。

总公司经理层

13

两个以上分公司出现业务衔接不上

罚总公司市场经营管理部经理500元/次,总经理2000元/次,常务副总4000元/次,相应扣总经理、常务副总各1分。

董事长

14

因分公司提供虚假信息导致公司决策失误

罚分公司经理、经营科长2000-3000元,相应扣1分。

总公司经理层

二、信息评审管理奖罚准则(文件编号:

JZJT–ZZ-02)

序号

奖罚要点

奖罚金额

奖罚权行使人

备注

1

信息员未填写《企业情况介绍材料》

罚信息员100元/次,扣0.5分。

分公司经营科长

2

信息员未及时填写《考察情况汇报》

罚信息员50元/次,扣0.5分。

分公司经营科长

3

经营科长未按要求填写《业务承接评审表》

罚经营科长100元/次,扣0.5分。

市场经营管理部经理

三、工程投标管理奖罚准则(文件编号:

JZJT–ZZ-03)

序号

奖罚要点

奖罚金额

奖罚权行使人

备注

1

由于我方项目管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与甲方建立了良好的关系,业主对我方质量、进度、安全比较满意,愿意继续提供后续项目

奖励项目经理1-5万元

常务副总

2

由于项目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原因,甲方对我方不满意,导致不能承接后续项目

项目经理罚款5000-25000元,1万元以内扣2分,1万元以上(含1万元)扣3分,严重者开除

常务副总

3

承接工程中包含安装或装璜施工内容时,安装、装潢公司相关人员必须全力配合,若出现安装、装璜相关人员借故拖延或配合不力

分公司经理可提请常务副总对安装或装璜预算科长每次罚款500-3000元,扣相应责任人0.5分。

常务副总

4

投标过程中,由于我方重大过错,导致不能中标

对责任人按100折1000元的标准处罚,部门负责人处罚加倍。

同时取消对责任者的补贴,根据具体工资标准扣分。

经营副总

5

要求的评审或记录缺少

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每次,扣0.5分

经营副总

四、合同洽谈管理奖罚准则(文件编号:

JZJT–ZZ-04)

序号

奖罚要点

奖罚金额

奖罚权行使人

备注

1

与建设单位洽谈前,经营科长未进行合同条款分析

罚款200元/次,扣0.5分

经营副总

罚经营科长

2

与建设单位洽谈有关重要条款,经营科长未进行记录的

罚款200元/次,扣0.5分

经营副总

罚经营科长

3

与建设单位洽谈有关重要条款,由经营科长记录,未要求我方参加合同谈判的人员在《合同洽商记录表》签字确认的。

罚款200元/次,扣0.5分

经营副总

罚经营科长

4

对双方分歧的条款分公司未进行分析和评审。

罚款200元/次,扣0.5分

经营副总

罚经营科长

5

对双方分歧的条款分公司进行分析和评审,未经分公司经理签署意见后上报总公司的。

罚款200元/次,扣0.5分

经营副总

罚经营科长、分公司经理

6

根据评审内容再次与建设单位洽谈,如有继续存在重大分歧,未报上级单位进行二次评审的。

罚款200元/次,扣0.5分

经营副总

罚经营科长、分公司经理

7

对于超过10万平米的工程或者存在重大风险的工程经营部经理、经营副总未全程参与合同的谈判的。

罚款200元/次,扣0.5分

总经理

罚市场经营管理部经理、常务副总

8

最后一次洽谈未通知经营副总参加

分公司经理罚款300元,扣1分

经营副总

罚分公司经理

五、合同评审管理奖罚准则(文件编号:

JZJT–ZZ-05)

序号

奖罚要点

奖罚办法

奖罚权行使人

备注

1

未按制度规定进行合同评审,签订合同的。

对擅自签订者罚款2000元以上,由此给公司造成损失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严重者开除,相应扣6分。

经营副总、

总经理、

董事长

2

当业主条款有变更且条件比较苛刻的,未及时提交进行复议评审,擅自表态同意的,特殊情况又未向经营副总请示。

勒定与甲方重新签订补充协议,修正该条款,甲方不同意修改的,对擅自表态人和合同签订人给予1000元以上的罚款,该条款造成公司的损失,由责任人酌情赔偿,根据具体罚款金额扣分,严重者开除。

经营副总、

总经理

3

未按规定在ERP系统中评审。

每发生一次对经营科长处于200元的罚款,扣0.5分。

市场经营管理部经理

4

合同评审在ERP系统中录入数据错误或漏项或表述错误。

对经营科长每处处于50元的罚款,超过五处以上扣0.5分。

市场经营管理部经理

5

如因为合同中存在的漏洞、缺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造成公司蒙受损失

对合同起草人,评审中的直接责任人,处以损失总额5-10%的罚款,根据损失额多少扣分。

董事长

6

对无故拖延评审者包括总公司评审人员超过24小时以上。

对无故拖延评审者每次罚款300元以上,因此延误工程承接的对责任人处于2000元以上的罚款,相应扣直接责任人1分。

总经理

出国期间及其他特殊情况除外

7

提交合同评审后,签订的合同,不按评审意见签订,争议条款又不提交复议的。

对责任人处于2000~10000的罚款,5000元以下扣1分,5000元以上(含5000元)扣2分

市场经营管理部经理、经营副总、总经理

8

对业主提供的合同范本和合同条款内容,分公司未经与业主洽谈,并把争议条款列出,直接发总公司评审。

对分公司经理、经营科长分别处于200元和500元不作为的罚款,扣1分。

市场经营管理部经理、经营副总

六、合同签订管理奖罚准则(文件编号:

JZJT–ZZ-06)

序号

奖罚要点

奖罚办法

奖罚权行使人

备注

1

合同签订前未再次复核业主有关的前期手续、合同文件及全部附件

对责任人(分公司经理、经营科长)给予500元以上的罚款,根据具体罚款金额扣分。

经营副总

2

合同签订,签约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

对合同签约人处于500元以上的罚款,根据具体罚款金额扣分。

经营副总

3

合同签订未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骑缝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

对责任人处于500元以上的罚款,根据具体罚款金额扣分。

市场经营管理部经理

4

在没有订立合同的情况下开始施工。

特殊情况下,又未经总经理或董事长同意

对分公司经理、经营科长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于3000~5000元和1000~3000元的罚款。

造成公司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相应扣1分。

总经理、

董事长

5

合同专用、骑缝章由分公司经营科长负责保管,法人代表章由经营副科长(业务)负责保管

不按规定保管,或保管不符合要求,给予保管人处于500~1000元的罚款,扣1分。

市场经营管理部经理、经营副总

6

合同专用章的刻制由总公司总经理批准,总公司办公室负责统一办理,其他部门擅自刻制合同专用章

对责任人处于5000元以上的罚款,同时公司将严肃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1万元以内扣2分,1万元以上(含1万元)扣3分,严重者开除。

总经理

7

未按规定建立印章使用报批手续、台账,如遇工作需要须携带外出,事先未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又不立即归还

对用章人处于300~2000元的罚款,因此造成公司损失的,全额由责任人赔偿,相应扣5分。

经营副总、

总经理

8

公章代用、混用。

利用公章进行违法活动或损害公司利益

对责任人处于1000~20000元的罚款,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根据具体金额扣分,严重者开除。

经营副总、

总经理

9

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未在空白页上写上“本页无正文”。

对责任人处于10000元以上罚款,因此造成公司损失的,全额由责任人赔偿,根据具体金额扣分。

经营副总、

总经理

10

经总经理或董事长同意的特殊情况未签合同先进场施工,但在开工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合同的签订

对责任人处于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扣1分。

经营副总

七、合同管理奖罚准则(文件编号:

JZJT–ZZ-07)

1、合同档案管理奖罚准则

序号

奖罚要点

奖罚办法

奖罚权行使人

备注

1

分公司经营科未按规定建立合同档案

给予责任人处于300元的罚款,扣1分

市场经营管理部经理

2

合同壹份正本、壹份副本未及时提交总公司的

给经营科长处于200元/份的罚款,扣0.5分。

市场经营管理部经理

3

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分公司预算科长未将合同原始资料及结算资料在一年内转交集团公司档案室保管

给予预算科长处于500元/项目的罚款,扣0.5分。

市场经营管理部经理

2、合同档案保管奖罚准则

序号

奖罚要点

奖罚办法

奖罚权行使人

备注

1

合同档案资料包括:

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②对方当事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③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④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⑤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照片、信函及视听资料等;⑥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⑦合同正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标的验收记录。

每缺一项

1、合同档案资料每缺一项500元的罚款,扣0.5分。

2、未按规定建立档案的罚款300元,扣0.5分。

3、未按规定将相应合同资料交集团档案室的每一份罚款200元,扣0.5分。

市场经营管理部经理

处罚对象为经营科长

2

未否按照公司统一规定进行编号,未建立和保存合同管理台账

对经营科长给予100元/份的罚款,扣1分。

市场经营管理部经理

3

合同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信函、签证、变更通知、工作联系单、收发文记录等未按规定妥善保管

对经营科长给予200元的罚款,扣1分。

市场经营管理部经理

3、合同专用章管理奖罚准则

序号

奖罚要点

奖罚办法

奖罚权行使人

备注

1

私刻、伪造公司印章者

予以辞退、开除处分,并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

由此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由该个人承担。

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相应扣3分~12分,严重者开除。

总经理

2

保管人保管不力,致使公司印章毁损、被盗的

罚保管人200元,导致损失的由保管人承担全部损失,扣6分。

经营副总

3

因公司印章毁损、被盗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损失部分由保管人赔偿,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扣6分以上。

分公司经理、经营副总

4

未按规定程序用印章的

每发生一次,对保管人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经济损失,扣2分。

总经理

5

印章保管不严而被偷盖的

罚保管人1000元,扣3分。

分公司经理、经营副总

6

偷盖印章造成损失的

罚偷盖人1000元,损失部分的20%由保管人赔偿,损失部分的80%由偷盖人赔偿,并追究偷盖人的法律责任,分别扣1分、6分。

总经理

4、合同履约管理奖罚准则

序号

奖罚要点

奖罚办法

奖罚权行使人

备注

1

合同签订内容与合同评审内容不一致,对于不按照评审内容签订合同的

对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处于1000元以上罚款,根据具体罚款金额扣分。

市场经营管理部经理、经营副总

2

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履行合同约定,分公司未进行及时的发文。

对合同外涉及经济利益的文件,分公司未直接参与把关工作等

每次对责任人处于200元的罚款,扣1分。

经营副总

3

分公司及项目部未及时对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的风险进行及时的分析和化解,采取有效的规避措施

对责任人处于300元以上1000元以内的罚款,扣2分。

两级检查组

4

没有进行每月一次合同履行检查记录,就工期、质量、付款、违约责任等进行明确并在ERP系统中录入的

对责任人处于200元/次的罚款,扣1分。

市场经营管理部经理

5

在合同履约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项目无法解决的问题分公司不给予解决的、分公司不能解决的未填写《建设单位合同履约问题评审表》直接上报经营管理部的。

对相关责任人给予500元/次的罚款,扣2分。

经营副总

6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营管理部接到分公司经营科长提交的《建设单位合同履约问题评审表》后,如涉及甲方问题经营管理部经理未建议经营副总、总经理进行评审采取应对措施,如涉及内部人、材、物调配等问题,未建议生产副总、总经理进行评审并采取措施的

对市场经营管理部经理给予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扣2分。

总经理

7

在总公司部门合同履行检查中发现甲方的违约情况或违反合同的干扰事件,未督促分公司经营科长及时协助项目部查明原因,通过取证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导致公司损失的

对总公司对口部门处于1000元以上的罚款,视损失大小,相关责任赔偿因此造成损失的50%,根据具体罚款金额扣分。

总经理

8

当我方收到甲方的索赔(含违约、罚款)通知后,经营管理部未及时与法律部取得联系,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答疑、举证或提出反诉,力求与对方协商解决

对市场经营管理部经理给予1000元的罚款,扣1分。

经营副总

9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对合同条款理解上的争议,继续履行将造成公司损失的,经营管理部未督促分公司及时分析并查明原因,必要时未参与同对方进行洽谈,力争达成补充协议。

出现类似情况又未在十日内落实的

对经营副总、市场经营管理部经理给予1000元~3000元的罚款,2000元以下扣0.5分,2000元以上(含2000元)扣1分。

总经理

10

如因项目在工期、质量等方面未能按照合同履行导致公司蒙受损失的

对分公司经理、副经理、项目经理各处以2000-3000元罚款,相应扣1分。

生产副总、

常务副总

11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重大的签证、索赔和非项目所能解决的问题,分公司经理、经营科长、预算科长未与甲方交涉,导致公司损失的。

对分公司经理、经营科长、预算科长各处以1000-2000元罚款,同时因此造成实际损失由上述人员按5:

3;2的比例分摊,相应扣1分。

经营副总

常务副总

总经理

5、合同变更与解除管理奖罚准则

序号

奖罚要点

奖罚办法

奖罚权行使人

备注

1

重大设计变更、功能变化、市场形势及环境变化、业主无法履行合同所引发的变动,经营管理部未及时督促分公司经营科长签订补充协议的

对相关责任人处于500~2000元的罚款,相应扣0.5分。

总经理

2

变更、解除、撤销合同系理由正当且符合法律规定的,经营管理部未督促分公司经营科长上报,并组织法律部按照法定程序对合同进行变更、解除或撤销的

对相关责任人处于1000元的罚款,相应扣0.5分

总经理

3

我方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经营管理部未督促分公司经营科长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对相关责任人处于2000元以上的罚款,5000元以下扣1分,1万元以下扣2分,1万元以上(含1万元)扣3分。

总经理

4

变更、解除系甲方提出的,分公司经理未上报经营管理部,经营管理部经理未及时通知常务副总、法律服务部、总经理或董事长进行研究的

对责任人每延误一天500元的罚款,扣0.5分

总经理

5

我方在履行合同时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经营管理部未督促分公司经营科长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的

对相关责任人处于1000元以上的罚款,根据具体罚款金额扣分。

总经理

6

检查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经营管理部未督促分公司经营科长催促对方当事人全面履行合同,督促项目部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的

对相关责任人处于1000元以上的罚款,根据具体罚款金额扣分。

总经理

6、合同中止与恢复奖罚准则

序号

奖罚要点

奖罚办法

奖罚权行使人

备注

1

在合同履行中由于甲方原因出现中止(包括工程停缓建)情形的,经营管理部未督促分公司经营科长及时与对方办理中止手续,并协助和督促项目部收集因中止合同给我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证据资料,向对方提出索赔的

对相关责任人处于1000元以上的罚款,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按损失额的50%进行赔偿,根据具体罚款金额扣分。

总经理

2

索赔数额较大而甲方不愿赔偿的,未会同法律部及相关部门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其责任的;

对相关责任人处于2000元以上的罚款,根据具体罚款金额扣分。

总经理

3

出现中止(包括工程停缓建)情形的,但不影响合同继续履行,而未与甲方办理复工手续及签订补充协议的

对相关责任人处于1000元以上的罚款,根据具体罚款金额扣分。

总经理

八、工程预算管理奖罚准则(文件编号:

JZJT–ZZ-08)

序号

奖罚要点

奖罚金额

奖罚权行使人

备注

1.

不能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相关资料

每拖延一天罚款100元,缺少一份罚款500元,扣0.5分

相关部门负责人

2.

上报的资料、数据不得伪造、变造,如有弄虚作假

每个数据罚款300元,满三次者罚款1000元,三次以上者,每次罚款2000元,满三次扣0.5分,三次以上扣1分。

成本管理部经理

3.

未能及时搜集、上报当地结算文件资料

对预算科长处于500元以上罚款,根据具体罚款金额扣分。

工程审计部经理

4.

各种经济方面的签证、设计变更、材料认价手续、索赔清单等必须保存原件。

未能按规定整理、保存的,发现一处罚预算员100元,扣0.5分

相关部门负责人

5.

预算员负责各项经济签证的测算和办理工作[包括索赔等],积极配合并督促项目技术员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施工技术核定单等手续的办理。

未能及时办理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造成公司损失的罚款500元,并由责任人承担损失的10%。

扣0.5分。

相关部门负责人

6.

项目预算员必须有计划分阶段编制工程结算书,结构封顶后45天内必须将主体阶段的结算书编制完;工程竣工后20天内完成整体工程结算书的编制、复核、汇总、对比工作,并按规定要求装订成册,填写工程结算会签单后报送分公司预算科进行复核。

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每推迟一天,罚预算员100元,扣0.5分。

相关部门负责人

7.

项目预算员在接到施工图纸或图纸会审记录后,分别于5天内将完整的施工图纸[蓝图]和图纸会审记录上报到分公司预算科

否则每拖延一天罚项目预算员100元,扣0.5分。

分公司预算科长

8.

预算员因工作需要异地调动后,预算员仍须无条件完成原项目的工程结算审计工作,项目经理、分公司经理及分公司预算科须全力给予配合和支持,当接到通知[以书面通知单为准]后一星期内未能按通知到达的

对预算员、项目经理、分公司经理及分公司预算科长处于每人每次各500~1000元罚款,并对不服从的报经营副总,由经营副总通知后拒不执行的,按上述标准加倍处罚,根据具体罚款金额扣分。

经营副总

9.

中途要求离职的预算员,必须提前3个月向主管领导书面申请,并将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整理成册后移交给新任预算员[办理交接手续],且须无条件配合新任预算员的对外结算审计工作,确保工程结算的正确性

若在审计过程中,对公司应得利润部分作无原则让利的,经工程审计部审计造成公司损失的,由其本人承担,扣5分。

经营副总

10.

对擅自离开公司的,公司将按工资标准额对其进行扣罚处理(因本人所做工作均为无效劳动)

对未办理任何交接手续的,还应承担对公司所造成的损失。

经营副总

九、工程结算管理奖罚准则(文件编号:

JZJT–ZZ-09)

序号

奖罚要点

奖罚金额

奖罚权行使人

备注

1

工程审计部根据调整后的结算值,30天内在结算会签单上签字并返回工程结算会签单

拖1天罚100元,对责任人扣0.5分。

经营副总

2

不能按规定时间及时编报结算

每拖延一天罚款100元,缺少一份罚款500元,分别扣0.5、1分。

相关部门负责人

3

审计结束后,未能将结算书按规定要求上报总部相关部门

每缺少一份罚分公司预算科长1000元,相应扣0.5分。

相关部门部门负责人

4

未经工程审计部审计而外报结算书

每发现一份对预算科长处于1000以上罚款,根据具体罚款金额扣分。

工程审计部、检查组负责人

5

未办理外报结算签收手续

给予分公司预算科长每份200元的罚款,扣1分。

工程审计部、检查组、市场经营管理部经理均可行使处罚权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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