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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培训考试题

安全知识考试题

一、填空题

1、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并确保其熟悉和掌握有关内容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2、在施工中发生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3、根据《铁路隧道设计施工有关标准补充规定》,软弱破碎围岩宜积极采用(岩土控制变形分析法)施工技术。

4、隧道拱部超挖部分应采用与二次衬砌(同强度等级)混凝土一次灌筑。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

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6、隧道内仰拱、底板混凝土应(整体)浇筑,仰拱与仰拱填充混凝土应分开浇筑,仰拱底部虚砟、杂物、积水必须清理干净。

7、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维修单位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投入使用前应办理(使用许可证)。

8、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火雷管)和导火索不再使用,硝铵炸药也属于淘汰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9、隧道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培训并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的放炮制度。

10、为了减小使用人员在坠落过程中所受到的冲击,安全带的正确使用方法是(高挂低用)。

11、基坑开挖应快速进行,努力减少无支撑暴露时间,达到控制基坑变形在(允许范围内)的目的。

12、爆破作业必须采用煤矿许用安全炸药。

瓦斯隧道采用电雷管起爆时,严禁(反向)装药。

13、铁路隧道工程的施工,对软岩及不良地质,必须采取小循环的施工方法。

小循环施工方法包括(弱爆破、短开挖、强支护、早衬砌)等措施。

14、铁路隧道施工应根据《铁路隧道监控量测技术规程》的规定开展监控量测工作,监控量测工作要纳入正常(施工工序)。

15、(盾构法)修筑隧道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主要是起重伤害、运输车辆伤害、掌子面(岩石)土体坍塌、影响区地面设施变形或构筑物沉降等。

16、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17、打桩机的轨道应设置在稳定而坚固的地基上,轨距误差不得超过(±5)mm,两轨面水平高差不得超过(5)mm。

18、铁路机车安全监察(不)适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9、钢板桩围堰的钢板桩起吊需要改变吊点位置时,其(吊点)位置不得低于桩顶下1/3的桩长。

20、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1、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与原系统保持一致。

(不能)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22、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PE零线应单独敷设。

重复接地线必须与(PE)线相连接,严禁与(N)线相连接。

2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不包括)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

24、隧道施工通风,导坑开挖面风流中,按体积计氧气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

25、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

(2)台及

(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26、根据铁道部相关规定,为了保证隧道施工安全,Ⅲ级围岩仰拱距掌子面的安全距离应不大于(90)m、二次衬砌距离掌子面的安全距离应不大于(120)m。

27、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者用电设备的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时,必须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8、局党政工团联合下发的中铁四安〔2008〕569号文件决定开展大反思、大讨论、大排查、(大整改、大提高)五大安全活动。

29、在盾构施工过程中为防止建筑物变形.必须在建筑上设置适当的观测点,根据建筑物的重要程度,测量其(位移、倾斜、应力)等。

30、深基坑施工井点降水应在开挖前(20)天进行,并且降水深度达到坑底

(1)m以下;深基坑施工应在8小时内完成钢支撑的安装,当支撑安装施工完成后,才能继续沿纵向开挖。

31、地铁基坑开挖应按设计进行(分层、分段)、限时开挖;当支撑应力损失时应及时复加支撑预应力。

32、根据《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铁路工程和地铁工程安全费用的提起比例分别是工程造价的为(1.5)%和

(1)%。

33、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有:

(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等。

34、盾构法修筑隧道造成隧道沉降的主要原因是对(开挖地层的扰动)和地基土的重新固结,另一个原因是隧道的(渗漏水)。

35、高地应力区域的隧道施工措施主要是:

做好施工支护和安全防护,调整围岩应力状态、消除或减轻岩爆,岩体内部形成一个(爆破松动圈)、截断岩体内部应力的集中,采用浅孔爆破等。

36、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37、箱梁的运输和架设是施工组织的一个关键工序,较短的运输距离可确保箱梁运输安全和提高架梁的施工进度,运距越短越合理,一般不超过(15)km。

38、隧道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粉尘容许浓度,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不得大于

(2)mg。

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下的游离二氧化硅的矿物性粉尘不得大于(4)mg。

39、隧道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二氧化碳按体积计不得大于(0.5)%;

40、隧道施工通风应能提供洞内各项作业所需的最小风量,每人应供应新鲜空气3m3/min,采用内燃机械作业时,供风量不应小于(3m3)/(min,kw)。

41、隧道内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必须采用(防爆)型机电设备。

42、隧道爆破采用(电雷管)起爆时,起爆宜采用非电毫秒雷管、导爆管或导爆索。

43、照明和动力电线路安装在同一侧时,必须分层架设。

电线悬挂高度应满足:

400V以下不小于2m,6~10kV不小于(3.5)m;

44、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

45、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它有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46、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47、预防伤亡事故三不伤害是:

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8、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49、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0、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51、施工现场安全,实行总承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

52、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53、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帽)、安全带,严禁向下随意(抛物)。

54、进入施工现场首先要正确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55、焊工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必须放置在离明火( 10 )m以上的安全距离。

56、现场使用的移动电器、手持电动工具、潜水泵等(必须)有可靠的接零和使用漏电保护器。

57、施工作业前应对脚手架、跳板、安全网、(跑道)、警戒范围等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开始工作。

58、施工期间,各施工队不得安排员工(疲劳)作业 ,严禁   (酒)后作业。

59、施工过程中,遇到六级以上大风、大雨、大雪、(大雾)时禁止露天起重作业及高空作业。

60、《安全生产法》规定:

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危险物品的车间、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幢建筑物内,在同一幢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61、《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62、《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

63、电箱一般情况分三级,即总开关箱、配电箱和开关箱。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30)m,开关箱与所控制的用电设备距(5)m。

64、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均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必须实行“一机一漏”,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 30 )毫安,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 0.1)秒。

65、高于地面

(2)m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必须拴好安全带,严禁向下随意抛物;脚手架必须设操作平台及(安全防护)栏杆。

66、安全带的正确使用方法是(高挂)低用。

67、每天吊装作业前必须对机电设备和(钢丝绳)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完好后方可作业。

68、架桥机的金属结构不得出现裂纹、(腐蚀)等缺陷。

69、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70、通常说安全管理要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71、基坑开挖时,应观测坡面稳定情况。

当发现坑壁顶面出现裂缝、或遇坑壁松塌或遇涌水、涌砂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加固处理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72、钢板桩围堰的钢板桩起吊需要改变吊点位置时,其吊点位置不得低于桩顶下(1/3)的桩长。

73、施工现场危险地段应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防止坠落”、“严禁翻越”、“有电危险”等明显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74、临边作业是指施工现场中,工作面边沿无围护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80)cm时的高处作业。

75、安全生产必须坚持的“四全”管理,“四全”是指全员、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

76.安全生产是指经营管理者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的策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改进(安全)生产是指的一系列活动。

77、运梁车对线路的要求:

运梁线路填筑要达到路基质量要求,其纵向坡度不大于30‰,横向坡度(人字坡)不大于4%,最小曲率半径不小于运梁车(允许半径)。

78、起吊梁片应平稳,两端高差(不得大于)30cm。

梁片下放时,应先落稳一端,再落另一端。

79.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组织保证。

80.职业危害因素是指与生产有关的劳动条件包括生产过程、劳动过程和生产环境,对劳动者健康和(劳动)能力产生有害作用的职业因素。

81.应急预案的内容有:

应急防范重点区域和单位;应急救援准备和快速反应详细方案;应急救援(现场)处置和善后工作安排计划;应急救援物资保障计划;应急救援请示报告制度。

82.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步骤是:

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组织事故调查组;现场勘查;分析事故原因,明确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预防)措施;写出调查报告;事故的处理结案。

83.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84.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85.施工现场、坑井、沟和各种孔洞,易燃易爆场所,变压器周围,都要指定(专人)设置围栏或盖板和安全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各种防护设施、警告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和拆除。

86.获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

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87.在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和通信设施、设备的保护。

总包单位应将地下管线及障碍物情况向(分包单位)详细交底,分包单位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问题或情况不明时要采取停止施工的保护措施,并及时向(总包单位)汇报。

88.事故是指人们在进行有目的的活动过程中,发生了违背人们遗愿的不幸事件,使其有目的的行动暂时或永久地停止。

企业员工伤亡可分为因工伤亡和(非因工伤亡)两类。

89.变压器应布置在现场边缘高压线接入处,四周设有高度大于1.7m的铁丝网防护,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不得把变压器布置在交通道口处。

90.行业标准是需要在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而又没有国家标准的技术要求,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行业标准是对国家标准的补充,行业标准在相应国家标准实施后,应该自行废止。

91.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92.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历,并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

93.分包单位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保险装置、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需拆除变动的,必须经(总包)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94、隧道施工锚杆端头必须设置(垫板),锚杆孔灌浆应密实,锚杆材质的断裂伸长率不得小于16%,允许抗拉力和极限抗拉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95、隧道施工拱部采用的中空锚杆或其他带排气装置的锚杆,必须采用沿(锚孔)进浆,以锚杆中孔或排气管做回浆孔的工艺。

96、隧道开挖、喷锚支护、衬砌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技术)、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97、根据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规定,隧道二衬施工距掌子面距离为:

Ⅰ、Ⅱ级围岩不超过(200)m;Ⅲ级围岩不超过(120)m;Ⅳ级以上围岩不超过(90)m或根据设计要求。

98、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99、两个相向贯通开挖的开挖面之间的距离只剩下(10-15m)时,隧道爆破作业只允许从一个开挖面掘进贯通,另一端应停止工作并撤走人员和机具设备,在安全距离处设置警告标志。

100、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101、在营业线施工不得使用(齿条式)起道机及未改进的轨缝调节器进行线路作业。

102、在自动闭塞和有轨道电路区段施工时使用的养路机具、万能道尺、撬棍等必须有(绝缘)装置。

103、在营业线区间或站场路肩、线下挖沟埋电缆要先进行(地下管线)的探测和确认。

104、邻近营业线进行爆破作业前,要按规定办理要点手续、设置防护;在已通电的电气化区段不得使用(电雷管)。

105、站改或营业线改造施工中,作业机械必须做到“(一机一人),

人随机行,跟班防护”。

106、站改或营业线改造施工收工前,施工负责人要详细检查确认(列车放行)条件后才能撤除防护设施。

107、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正常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整修作业,必须编制和申报(施工要点)申请计划。

108.在行车线上要点施工,施工单位必须做好点前准备,编制“两图一表”,即:

施工方案示意图、(施工作业流程)计划图、安全关键卡控表。

109、施工要点当日,驻站联络员必须提前40分钟到岗,与车站值班员对预登记内容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共同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上登记(签认)。

110、改建营业线和增建第二线铁路施工,当运输需要分段开通时,应按照“建成一段,(投产)一段”的原则,即使验收交接、拨接开通。

111、营业线封锁施工时,施工单位应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规定设置(行车)防护,并对施工人员人身、行车设备等进行施工防护。

112、储存民用爆炸物品要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民用爆炸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

113、专用仓库应当指定专人管理、看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区内,严禁在仓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其他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仓库区内,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

114、在爆破作业现场临时存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当具备临时存放民用(爆炸物品)的条件,并设专人管理、看护。

115、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如实记载领取、发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编号以及领取、发放人员姓名。

领取民用爆炸物品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作业后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当班)清退回库。

116、爆破器材库房的门应为两层,向(外)开,外层门应为铁皮包覆的耐火门,里层门应为栅栏门;贮存雷管和硝化甘油炸药的房屋,应为(金属丝网)门。

117、计算模板及支架或构件的强度、稳定性和连续强度时,用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

118、当用内部振捣器时,砼对模板侧压力属于(永久)荷载。

119、扣件螺栓拧紧时,其扭力力矩值不小于(40)KN.m,且不应大于65KN.m。

120、吊装大模板(必须)采用带卡环吊钩。

121、拼装高度为

(2)m以上的竖向模板,不得站在下层模板上拼装上层模板。

安装工程中应设置临时固定设施。

122、支架钢管立柱底部应设垫木和(底座),顶部应设(可调)支托。

U形支托如与楞梁两侧间如有间隙,必须楔紧。

123、钢管扫地杆、水平拉杆应采用对接,剪刀撑应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0)mm,并应采用2个旋转抠件分别在离杆端不小于100mm处进行固定。

124、当采用扣件式钢管作立柱支撑时,每根立柱底部应设置底座及垫板,垫板厚度不得小于(50)mm。

当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时,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不少于2跨,高低差不得大于

(1)m。

125、当采用扣件式钢管作立柱支撑时,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126、当钢模板高度超过15m时,应安设避雷设施,避雷设施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127、满堂模板和共享空间模板支架立柱,在外侧周围应设由下至上的竖向连续式(剪刀撑);中间在纵横向应每隔10m左右设由下至上的竖向连续式剪刀撑,其宽度宜为4-6m,并在剪刀撑部位的顶部、扫地杆处设置(水平)剪刀撑。

128、现浇钢筋混凝土梁,当跨度大于4m时,模板应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全跨长度的1/1000-(3/1000)。

129、承重的支架柱,其荷载应直接作用于立杆的轴线上,严禁承受(偏心)荷载,并应按单立杆(轴心)受压计算。

130、模板及其支架荷载效应组合计算时,验算扰度宜采用荷载(标准)值,计算承载能力宜采用荷载(设计)值。

二、选择题

1、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A)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A.技术人员;B.专职安全管理人员;C.项目总工;

2、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前(C)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A.技术人员;B.专职安全管理人员;C.作业人员;

3、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C),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A.生产(制造)许可证;B.产品合格证;C.生产(制造)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

4、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申办相应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C)。

A.生产(制造)许可证;B.产品合格证;C.生产(制造)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

5、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对产品质量负责,按照产品所依据的标准对产品进行自检,并出具(B)。

A.生产(制造)许可证;B.产品合格证.C.安全鉴定证;

6、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在出厂前应按批量接受省级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或国家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抽检。

检验合格的,检验机构按批量配给(C)。

A.生产(制造)许可证;B.产品合格证;C.安全鉴定证;

7、使用单位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A)验收。

A.安全技术部门;B.物资采购部门;C.财务部门;

8、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坚持“(A)”的原则。

A.谁用工、谁负责;B.谁采购、谁负责;C.作业人员自负;

9、施工作业人员所在企业(包括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企业等)必须按国家规定(B)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更换已损坏或已到使用期限的劳动保护用品。

A.有偿;B.免费;C.在收取一定费用基础上;

10、企业应建立完善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规章制度。

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管理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B),以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A.一年;B.两年;C.三年;

11、企业、施工作业人员,不得采购和使用无(C)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A.产品合格证;B.生产许可证;C.安全标记;

1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C)。

A.危险因素;B.防范措施;C.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13、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A)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A.一次;B.两次;C.三次;

14、公路水运工程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负责人。

包括(B)。

A.项目经理B.项目副经理和项目总工.C.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和项目总工;

15、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在工程中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式脚手架、滑模爬模、架桥机等自行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承租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验收合格后(C)日内,应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登记。

A.15;B.20;C.30;

16、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每(A)万元施工合同额配备一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一名。

A.5000;B.6000;C.10000;

17、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在工程报价中应当包含安全生产费用,一般不得低于投标价的(A),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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