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和县委办公室 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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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和县委办公室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云和县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委办〔2010〕13号

2010-03-17

云和县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实现人口计生工作稳步、健康、和谐发展,根据《国家计生委关于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的通知》(国计生发〔2002〕39号、《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人口厅发〔2008〕33号文件精神和省人口计生委关于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为核心,以加强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小县大城”核心战略,按照“科学发展、和谐计生”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提质提速,率先发展,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尽快享有高质量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二、目标任务

在巩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的基础上,通过扎实有效的措施,达到“六个好”(领导重视好、政策引导好、依法行政好、服务质量好、民主管理好、队伍作风好的创建活动目标,稳定低生育水平,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并最终通过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的评估验收。

三、重点评估指标

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重点评估指标如下:

(一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各部门责任落实。

确保公民享受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落实。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人均事业经费投入符合中央和省的要求。

确保免费基本服务项目及相关经常性工作经费拨付到位。

县、乡、村计生工作人员工资报酬落实率达100%。

(三县、乡级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机构健全稳定,依法开展服务,三年无技术服务事故发生。

村级服务室满足群众需要。

(四服务人员编制落实,结构合理,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注册及晋升等渠道畅通,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符合执业要求。

(五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群众应享有的基本权利知晓率达90%,避孕方法基本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

(六已婚育龄夫妇享有免费的基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率达100%。

药具服务满足育龄人群的需求。

流动人口免费服务率达到80%以上。

(七育龄群众获得规范的技术服务,术后随访服务率、落实避孕措施及时率达90%,出生人流比0.30以下。

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率达90%以上。

全面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和生

殖保健服务。

(八建立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决策服务机制和人口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信息准确率达95%以上。

(九三年符合政策生育率高于本省(区、市平均水平。

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或偏高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得到遏制并出现稳步下降的态势。

(十县级服务机构达到“四优一满意”要求。

群众对计划生育服务和作风建设满意率达90%以上。

四、创建活动主要内容

(一深化宣传教育。

强化宣传教育在整个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首位作用,紧紧围绕“弘扬婚育新风,促进生育文明、建设新型农村”的主题,充分利用在“5.29”计生协会纪念日、“7.11”世界人口日、“12.1”艾滋病宣传日、乡村文化艺术节等有利时机,重点开展以知情选择、生殖道感染防治、出生缺陷干预、人口理论知识、利益导向政策等为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倡导群众树立少生优生、男女平等的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同时,强化“一街一园一牌”和“一校三室”生育文化阵地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已婚育龄夫妇和小学高年级及初中学生、更年期妇女、新任职村干部等特殊人群的教育和培训,提升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二加强依法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制、行政执法检查制和行政过错追究制。

积极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适时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严格落实“七个不准”规定。

切实加强违法生育源头管理,确保外出重点对象联系制度、社会抚养费征收和长效可靠节育等措施落实到位。

依法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将成年育龄妇女纳入重点办证登记管理对象。

继续完善流动人口协管员绩效考核机制,建立“信息统一采集、证件统一查验、数据统一应用、绩效统一考核”工作机制。

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让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得到更多的实惠。

(三提升服务水平。

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必然选择和需要。

一方面,实施县计生指导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计生队伍职业化教育和培训,推行乡村计生服务员上门跟踪随访和代理服务制度,完善以县计生指导站为中心,乡村级服务室为基础、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

另一方面,通过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开展“三优”教育和预防艾滋病宣传咨询和培训、健全避孕药具发放网络、推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等措施,不断完善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工作机制,让全县育龄夫妇普遍享受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

(四强化综合治理。

结合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标准和省、市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坚持合理设置评价指标,将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程度作为衡量各单位工作水平的重要内容。

进一步细化、量化目标责任制评估标准,通过分级管理、层层签订责任状的方式,明确县、乡、村各单位管理职责。

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政绩考核和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各相关部门特别是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依法履行人口计生工作职责,实现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等重点难点工作的综合治理。

坚持奖罚分明,依照考核评估结果,对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对未完成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单位严格执行“一票否决”、“黄牌警告”和“责任追究”制度。

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审查备案制度,严格按照云委办〔2007〕43号文件要求审核把关。

(五推进村(居民自治。

坚持把人口计生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以实施“计划生育固本强基工程”和“计划生育标准化乡村创建工程”为载体,继续深化乡

村计划生育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活动。

积极推行村级计生服务员竞聘上岗制,完善村级计划生育工作措施,切实把宣传教育、生育管理、统计、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等工作任务下移到村,力争到2010年底,全县90%以上行政村党支部(村委能自主开展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

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组织在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生力军的作用,进一步加强计生协会评估定级活动和企业计生协会建设。

加大村级计生队伍建设,确保到“十一五”期末,村级计生服务员年报酬在“十五”基础上翻一番。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

准备发动阶段(2010年1月—3月

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全县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动员大会,明确各乡镇、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和要求。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本单位创建领导小组,制定出具体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

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4月—8月

认真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完成计划生育宣传阵地建设,全面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切实营造好宣传氛围。

进一步加强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计生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各项优质服务。

继续完善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加大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补助力度。

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管理,稳定低生育水平。

总体工作达到创国优各项指标要求。

第三阶段:

申报迎检阶段(2010年9月—10月

对照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重点评估指标和创建活动的工作要求,对全县各乡(镇和各职责部门工作进行检查,找准差距,认真整改,进一步完善工作,认真准备申报材料,迎接上级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

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是县委、县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全面提高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

全县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举全县之力,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今年年底顺利通过评估验收。

(二加强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办、县府办、纪委、组织、宣传、计生、财政、法院、公安、卫生、民政、教育、人劳社保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领导小组。

各相关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组织,并结合各自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制定创建实施计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落实工作责任。

(三强化督促检查。

创建工作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责检查指导,检查采取平时检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

同时,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相关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在平时暗访和督查中发现领导不力、影响创建工作开展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对在创建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

全县各相关单位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具体职责

附件:

全县各相关单位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

优质服务先进县具体职责

一、乡(镇职责

(一文件类

1、乡(镇创建领导小组成立文件。

2、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文件。

3、乡(镇结合实际情况建立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的文件。

4、乡(镇对驻村干部、计生专干、村两委、村计生服务员进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考核的文件,村计生服务员工作报酬达到省定以上标准(文件、发放清册。

5、乡(镇、行政村计划生育协会理事会人员名单的文件,村里有会员花名册,会员人口至少占总人口的10%。

(二会议类

1、召开乡(镇创建工作动员会议。

2、驻村干部对所住村计划生育情况每月汇报一次;乡(镇班子会议至少每两个月研究创建工作一次。

3、每个行政村召开育龄妇女会议两次以上。

4、村协会要有会议和活动记录四次以上。

(三宣传教育类

1、每个乡(镇至少设一个示范生育文化园地,有一个政务公开栏和宣传栏。

2、每个乡(镇至少设一块中型计生宣传牌(40㎡左右。

3、每个村(社区至少设三块小型宣传牌或三条永久性宣传标语。

4、每户至少得到一份计划生育宣传品。

5、“一校三室”(人口学校、村计生服务室、村计生服务员办公室、村人口计生书籍阅览室生育文化阵地建设到位。

6、乡(镇定期开展自查,要求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避孕方法基本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

7、乡(镇计生专干和村计生服务员要加强学习培训,全力提高业务水平。

(四服务与优惠类

1、积极加强乡(镇、村(社区计生服务设施建设,努力完善乡(镇、村(社区计生服务体系,基本满足服务需要。

2、加强育龄妇女信息排摸,完善人口信息库建设,全员人口基础信息管理率90%以上,统计信息及时率和准确率100%,已婚育龄妇女信息覆盖率达98%以上。

3、应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已婚育龄夫妇全部及时(生育3个月内落实安全的避孕节育措施(尽可能引导长效节育措施,已婚育龄夫妇免费享有基本的避孕节育技术服务。

4、每一位应查已婚育龄妇女都得到一年两次的“三查”服务。

5、每一个应随访对象都得到随访服务,《随访手册》上有记录。

6、全面开展优生“两免”和“三生”服务工作。

7、每个外来人口都纳入现居住地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运用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通报流入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对计划外生育要进行有效控制。

、认真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殊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采取积极主动方式,使每位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户都落实县级与乡镇制定的优惠与奖励措施,已婚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包括应享有的计划生育基本权利达90%以上。

9、转变服务态度,方便群众办事,依法发放《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审批《生育证》,加强再生育全程管理,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五依法管理类

1、计划生育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

2、出生误差率在3%以内。

3、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主体、程序、依据、内容、文书规范,近三年无违法行政行为。

4、依法及时办理信访事项,无上访老户、无集体访、无恶性案件,按期结案率达95%。

(六基层基础类

1、各行政村有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村两委重视计生工作,主要领导掌握全村计生工作,每季向乡(镇汇报一次计生工作情况,村每季商讨一次计生工作,基本达到村(居自管理标准。

2、开展基层计生协会评估定级工作,会员之家创建率90%以上,其中协会示范村两个以上,优秀会员之家达50%以上,“三星”计生协会占20%以上。

3、村计生服务员“人员、职责、报酬”落实到位,其中工作报酬达到省定以上标准。

4、对新上任的村两委干部培训至少有一课计划生育内容。

5、制订以下职责:

①乡(镇驻村干部职责;②乡(镇计生专干职责;③村支部书记、村民主任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④村计生服务员职责;⑤村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职责。

6、村一级应建立以下工作制度:

①村规民约或村民自治章程,其中应有计划生育奖惩规定;②宣传教育制度;③随访服务制度;④外出育龄妇女(重点对象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含党员干部联系重点对象制度;⑤计划生育村务公开与民主监督制度;⑥计生协会活动和会员联系户制度;⑦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7、村(居里有计划生育(协会活动室,室内有计划生育宣传品,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上墙,有条件的村(居建成生育文化村(苑。

村里每年举办不少于一次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知识培训。

8、工作成效要求:

①有效控制计划外生育,当年有计划外生育的村不能评为村自管理示范村;②出现计划外生育的,社会抚养费应征收到位,征收不到位的村不能评为村自管理规范化达标村;③村级计划生育月报告单、台帐要准确、规范,变更及时,妥善保管;④外出人员去向掌握清楚,联系及时;⑤查环查孕查病率达到100%;⑥当年计划内生育的应落实以放环为主的长效节育避孕措施,对计划外生育二胎及以上的对象应落实以结扎为主的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⑦村(居协会定期评议计生工作,反映群众意见和需求。

二、县有关部门职责:

1、县委办、县府办:

县政府与乡(镇、部门签订计划生育责任状。

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各乡(镇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的重要职责,列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督促、协调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推进部门齐抓共管。

2、县纪委:

监督、检查各级党委、政府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违纪案件。

3、县委组织部:

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考核干部政绩和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

4、县委宣传部:

把计划生育工作、新家庭计划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指导协调文化、广播、电视等部门搞好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报道,把人口理论列入党校干部培训学习内容。

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切实做好计划生育公益宣传,引导全社会积极支持、参与创建活动。

5、县人口计生局:

负责创“国优”活动的日常工作,搞好组织协调,指导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创建工作任务。

加强计生宣传,优化服务体系建设,稳定低生育水平,确保上级下达的各项人口计划指标的完成。

6、县法院:

及时审理各类计划生育违法案件和计划生育行政民事案件,加大对违反计

划生育强制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提高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强制执行结案率。

7、县公安局:

确定人口信息交换责任人,并按规定及时交换人口信息。

对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发生妨碍公务、围攻、殴打和行凶报复工作人员及弃婴、溺婴等违法行为的人和事,及时调查,依法严肃处理。

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把关审查制度。

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职责纳入己配备的流动人口协管员工作职责中,在日常治安管理或查验流动人口暂住证时,一同查验成年育龄妇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8、县教育局:

组织小学高年级和初中学生开展青春期健康教育活动,把国情教育、生理卫生教育等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提高青少年计划生育法律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9、县文广新局、县广播电视台、县新闻中心:

积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

加强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正反面典型宣传,组织计划生育文艺宣传队到乡镇开展巡回演出。

10、县卫生局:

指导卫生医疗机构做到:

①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测工作;②在为孕妇实行孕期检查或者分娩前,应当要求出示《生殖健康服务证》或《再生育证》;对没有生育证明者,及时做好登记,协助计生部门做好查对工作;③对临产时无《生殖健康服务证》或《再生育证》的,及时向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当地计划生育部门报告;④对经查证属计划外怀孕的,应当协助有关管理部门落实补救措施;⑤对第二胎及以上的产后妇女应当协助落实节育措施。

⑥有对各医疗单位严禁进行B超胎儿性别鉴定和其它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私自取环、私自引产、出具假证明等违法行为的督查制度。

⑦确定人口信息交换责任人,并按规定及时交换人口信息。

11、县民政局:

开展对未婚青年、新婚夫妇的婚育法律知识、优生优育、晚婚晚育的教育,积极动员婚姻登记对象先行免费婚检再办理登记手续,严格把好结婚登记关,协同有关部门制止流动人口中的违法婚姻。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办理社会收养登记工作,制止非法领(抚)养行为,确定人口信息交换责任人,并按规定及时交换人口信息。

12、县人劳社保局:

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考核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绩以及晋升、录用、评聘等工作的重要条件。

制订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保障制度。

落实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编制,促进结构合理,相关业务人员职称晋升等渠道畅通。

13、县财政(地税)局:

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人均事业经费投入符合中央和省的要求。

确保免费基本服务项目、“优生两免”及相关经常性工作经费拨付到位。

县、乡、村计生工作人员工资报酬落实率达100%。

指导各乡(镇)社会抚养费管理工作,做到专款专用,实行不定期的督查,同时协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对违法生育人员高收入家庭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调查取证和核定工作。

14、团县委:

把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纳入共青团组织经常性活动之中。

组织青年志愿者、红领巾服务队与“独生子女夭亡家庭”结对,开展“亲情牵手”,定期上门为老人提供力所能及的生活照料等服务。

15、县工商局:

抓好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计生管理,对外来个体工商户严格把好计划生育婚育证明查验关,加强对个体私营企业的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

协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对违法生育人员高收入家庭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调查取证和核定工作。

16、县工业园区:

加强宣传教育,全面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援助服务,建立规模企业流动人口、企业主、管理人员信息档案,在落实工业用地政策、扶持项目报批等过程中对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

协助户籍地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对高收入家庭难以确定其收入的,企业主违法生育的会同相关部门提供其相关收入证明,企业职工违法生育的督促所在企业提供职工人收入证明。

17、县建设局:

负责督查外出、外来建筑企业育龄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督查直属物业管理企业和出租房户主按照计划生育规定做好住户的人口计生管理,建立向相关部门通报管

理信息制度。

主题词:

卫生计划生育方案通知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云和县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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