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水库管理所度部门决算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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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红塔区水库管理所度部门决算说明
玉溪市红塔区水库管理所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玉溪市红塔区水库管理所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溪市红塔区水库管理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玉溪市红塔区水库管理所主要职责
1.负债主副坝、涵洞、溢洪道等枢纽工程、灌区干渠及附属设施的运行、维修和养护等日常管理工作;
2.按照水库防洪工程管理规范要求,负债水库大坝枢纽工程的安全运行、检查观测工作,建立健全工程技术档案;
3.对涉及水库工程安全的各项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参与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的各类建筑项目及水域开发利用规划的审查;
4.依法制止侵占、破坏、毁坏水库工程等违章、违法行为;
5.依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律,搞好综合经营,增强单位经济实力;
6.做好水费征收工作;
7.严格财务和资金管理,做好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确保运行;
8.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1.历史变迁:
根据玉红机编〔2011〕23号文件,经玉溪市红塔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合并四个水库管理所(红塔区飞井海水库管理所、红塔区红旗水库管理所、红塔区凤凰水库管理所、红塔区新寨水库管理所),整合现有的人员和资产,成立玉溪市红塔区水库管理所,为玉溪市红塔区水利局直属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2.机构情况:
本单位现辖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飞井水库、红旗水库、凤凰水库、新寨水库、龙母箐水库、清水河引水工程(包括清水河泵站、清水河引水渠道及管道管理、薄片坝塘)。
3.人员情况:
本年度正式编制24人,周转编制7人,政府购买岗位27人;年末实有人员68人,其中:
编制内在职30人,编制外在岗26人,退休12人。
4.车辆情况:
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附件GK0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附件GK02:
收入决算表
三、附件GK03:
支出决算表
四、附件GK0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附件GK0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附件GK0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附件GK0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附件GK08: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附件GK09: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决算总收入817.17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817.1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决算总支出849.2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418.49万元,占总支出的49.27%;项目支出430.77万元,占总支出的50.73%。
(一)2016年总支出中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水库管理所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400.35万元,与上年333.31万元相比增加了67.04万元,增长率为20.11%,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增加。
2016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红塔区水库管理所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8.14万元,与上年17.90万元相比增加了0.24万元,增长率为1.34%,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造成的公用经费增加,包括办公费、福利费等。
(二)2016年总支出中项目支出情况
为了保障玉溪市红塔区水库管理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2016年度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项目经费支出430.77万元。
与上年713.99万元相比减少了283.22万元,减少原因是资金需缺紧张,工程项目减少。
2016年度玉溪市红塔区水库管理所农林水项目支出430.77万元,水利项目支出430.77万元,其中:
(1)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 8.51万元
(2)其他水利422.2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为840.75万元,占本年总支出的98.99%,与上年768.44相比增加72.31万元,增长率为9.41%,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8.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0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06.6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0.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00元+7932元+4560元=1.73万元;其它资本性支出0.2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92万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13.31万元)。
3、医疗卫生支出23.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84万元,公务员补助支出9.6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7.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4.08万元,退休人员购房补贴支出3.2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红塔区水库管理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5.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42万元。
同预算相比,玉溪市红塔区水库管理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97万元,支出决算为5.22万元,完成预算的87.44%。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80万元,完成预算的80.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完成预算的7.04%。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财政经费支出,厉行节约。
同去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5.22比2015年减少0.75万元,下降12.56%。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5万元,减少64.10%。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去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财政经费支出,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相较于内部比重而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5.22万元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万元,占91.95%;公务接待费支出0.42万元,占8.05%。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玉溪市红塔区水库管理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玉溪市红塔区水库管理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0万元。
其中:
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4.80万元,与2015年持平,主要用于保障水利工程建设及日常业务运转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4.公务接待费
2015年玉溪市红塔区水库管理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105人,接待费开支0.42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减少0.75万元,主要由于压缩财政经费支出,厉行节约。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非行政机关单位,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无。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6年初固定资产总额7527.41万元,2016年新增通用资产2.27万元,2016年末固定资产总额7529.68万元。
具体而言,土地房屋构筑物资产原值为7374.44万元,累计折旧为3363.51万元,资产净值为4010.93万元;通用设备资产原值为120.99万元,累计折旧为74.41万元,资产净值为46.58万元;专用设备资产原值为34.25万元,累计折旧为18.43万元,资产净值为15.82万元。
玉溪市红塔区水库管理所不存在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如担保、未决诉讼或仲裁造成的财务影响。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
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5.玉溪市红塔区水库管理所为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差额拨款),2016年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暂行)(财政部文件(94)财农字第397号),为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在对接事业财务报表_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与之对应: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政部文件财会〔2012〕22号))上,不可能如事业财务会计制度完美衔接。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
玉溪市红塔区水库管理所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