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管理人员岗位工资考核分配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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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管理人员岗位工资考核分配办法.doc

电保人发[2006]18号

管理人员岗位效益工资考核分配办法

依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并按照集团公司《公共电汽车管理人员岗位效益工资制实施办法》,以及分公司《保修分公司管理人员岗位效益工资实施细则》、《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电车保修厂管理人员的实际情况,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各项管理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经厂办公会议多次专题讨论研究,对原有的《管理人员岗位工资考核分配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决定从2006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

望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一、管理人员岗位效益工资兑现的标准和原则

在执行《保修分公司管理人员岗位效益工资实施细则》、《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我厂管理人员岗位效益工资要严格与企业的经济效益和个人履职情况紧密挂钩。

在完成厂各项经济效益和经营管理指标的基础上,重点突出效益优先的原则;在严格执行分公司管理人员岗位工资及效益工资标准指导线的基础上,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的原则。

为此,厂实行管理人员的工资兑现与保修收入相挂钩的分配办法,并随着企业经营效益的高低而上下浮动。

厂保修收入每降低10万元,管理人员月效益工资下浮10%;保修收入每提高10万元,管理人员效益工资上浮10%;如管理人员效益工资扣清,则保修收入每降低10万元,管理人员浮动工资下浮5%,以此类推。

此外,各管理岗位当月的效益工资经过厂确定后,各单位在依据《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进行考核兑现。

二、管理人员岗位效益工资的考核内容

管理人员岗位效益工资的考核要突出与质量、安全、服务、效益等四大指标紧密挂钩。

(一)通过严格对管理人员进行个人履职、事例和重大失误考核,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

要重点落实好质量服务、安全环境、效率效益等管理的指标考核,确保企业各项考核指标的全面完成。

(二)要把保养后中途坏车及场内、站内的责任坏车指标的完成情况作为重点考核内容。

以保证全厂质量指标的完成,从而全面提高车辆保修质量和质量管理水平,落实好维车保运的服务宗旨。

(三)通过实行全成本考核管理,突出解决保修生产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劳动效率,从而保证企业经济效益的稳步提高。

(四)各车间、部室要修订完善好管理人员岗位效益工资的二次考核分配方案。

各单位要按照分公司、厂有关考核实施细则和办法每月对管理人员进行严格的考核、分析、讲评,并从每名管理人员的月效益工资中提取10-15%进行二次分配。

每月初将二次考核分配兑现表,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非编管理岗位人员定编及工资调整标准

为认真贯彻分公司《管理人员岗位效益工资制实施细则》及有关政策精神,进一步缩小由于上级下达的管理岗位人员编制职数所限造成的在同一管理岗位而因身份不同所产生的工资待遇不同的差距,进而体现出按需设岗,高效定编,严格入岗,按岗定酬,公平分配的原则。

最大限度的调动全体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努力做到敬业履职,更好地完成厂各项管理工作。

(一)、非编管理岗位人员的认定

未在分公司下达的管理岗编制之内,厂根据管理工作实际需要,并严格按照分公司管理岗位职位说明书有关内容要求,认定的厂内管理岗位,称为非编管理岗。

在非编管理岗位上工作,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称为非编管理人员。

(二)非编管理岗位及工人管理岗的认定程序

1、成立由厂班子成员和人力资源部、两办等相关人员组成的电车保修厂管理岗位人员定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

2、成立由人力资源部、两办相关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管理和实施。

⑴制定厂管理岗位职责标准及管理人员入职条件,拟订全厂管理岗位职位说明书。

⑵、确定全厂管理岗位人员编制。

⑶、制定厂内管理人员岗位工资考核分配办法。

3、厂管理岗位及人员定编工作小组,将制定的相关条件和标准,以及《管理人员岗位工资考核分配办法》与各车间、部室进行沟通,征求意见建议后,报厂管理岗位定编领导小组审批。

(三)非编管理岗位及工人管理岗入职条件

1、非编管理人员入职条件

⑴、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⑵、初级以上管理职称。

⑶、具有公交集团管理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合格证书或首聘管理人员手续。

⑷、从事管理岗位工作5年以上。

⑸、厂认定的非编管理岗位。

2、工人管理岗人员入职条件

⑴、高中以上学历。

⑵、从事本岗位管理工作5年以上。

⑶、厂认定的工人管理岗位。

(四)非编管理岗位及工人管理岗工资标准的确定

1、在厂认定的非编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符合全部条件的,参照分公司在编管理人员工资增资标准进行调整,最高增资额度不得突破700元。

2、在本岗位上工作,有一项条件不符合,参照分公司在编管理人员工资增资标准进行调整,最高增资额度不得突破500元。

3、原在认定管理岗位上工作,而自身不符合条件者,按分公司工人管理岗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岗资标准:

初级1600元、中级1800元、高级2100元;绩效工资360元),增资限额不突破460元。

4、非编管理人员岗位效益工资考核分配,严格按照分公司管理人员岗位效益工资制实施细则执行。

(五)厂任命在编及非编挂职管理岗人员工资标准的确定

1、厂任命在编挂职管理岗人员且主持全面工作的副职,按分公司车间副职岗位一档工资及效益工资兑现。

2、厂任命在编挂职管理岗的副职人员,岗位工资按分公司

车间副职岗位工资兑现,效益工资按一般管理人员兑现。

3、厂任命非在编车间挂职管理岗的副职人员,按分公司车间副职岗位三档工资及效益工资入档,工资调整上限为800元。

(六)非编管理岗位人员的绩效工资与工人绩效工资兑现工作将同步进行。

四、调整完善管理人员工资制度,不断提高管理工作水平

此次调整完善管理人员工资制度,是两级公司领导对全体管理人员的关心、理解和肯定。

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对管理人员的管理,做到指标、责任落实到位、检查、考核严格到位,激励管理人员高效、勤奋的工作,不断提高管理工作水平和履职能力,为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附表一《电车保修厂部室、车间管理岗位定编定岗明细表》

附表二《电车保修厂部室、车间管理岗位定员表》

附表三《电车保修厂部室工人管理岗位定编定员表》

二00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

管理人员工资分配办法

北京公交集团公司保修分公司电车保修厂2006年8月31日印发共印:

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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