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学校安全风险点责任管理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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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学校安全风险点责任管理细则.doc

金塔县第三中学安全风险点责任管理细则

风险内容

责任主体

责任划分

责任追究

险点

第一责任人

安全工作综合管理

安全教育与演练

校长

分管领导

治安室主任年级主任班主任

第一责任人:

1.制定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制度并对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2.制定安全演练预案,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演练。

3.制定安全教育月活动方案(三月份、九月份)。

4.安排印发学生安全告家长书。

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演练制度不落实,安全教育月活动方案不具体,学生安全告家长书不印发,造成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主要责任人:

1.对学生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2.参与现场组织并指挥学生开展安全演练。

3.组织分年级召开学生安全家长培训会议,督办安全教育月活动方案的实施和学生安全告家长书发放。

学生安全教育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演练活动未落实,安全教育月活动方案未执行,学生安全告家长书未发放,发生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

直接责任人:

1.落实学生安全教育制度。

2.指导、组织学生按照学校演练方案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学生安全自护、自救能力。

3.执行安全教育月活动方案。

4.向家长印发学生安全告家长书,组织和要求家长学习并完成签收手续,做好整理归档工作。

学生安全教育制度落实不好,安全演练活动无实效,安全教育月活动走过场,学生安全告家长书学习、签收不符合要求,学校提出批评并责令整改;演练活动组织不力,在演练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视情节和损失,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安全工作组织领导

校长

分管领导

相关室主

级部主任

班主任

第一责任人: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定期召开研究安全工作的制度并按时召集会议(每月一次)。

2.建立学校安全工作层级管理组织和责任机制。

3.建立学校安全资料专柜并确定专人保管。

安全工作会议制度、安全层级管理组织及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的工作机制不健全,无安全资料专柜或资料不完善,造成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主要责任人:

1.安排并监督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各项决议。

2.督促各个层面及相关人员落实安全责任书的签订与各类安全资料的归档入柜。

3.协调、指导各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工作。

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各项决议及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的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

直接责任人:

1.具体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各项决议。

2.完成相关安全责任书的签订。

3.与安全资料专柜保管人员积极配合做好各类安全资料的存档工作,确保各类安全资料齐全、无缺项。

4.具体落实各管理组织职责。

没有落实学校安全会议决议及各管理组织职责,各层面责任书签订不到位、留空白,专柜(政教处、治安室)安全资料管理不规范,由主要责任人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影响个人学年管理工作考核结果;由此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应责任,有经济赔偿纠纷的,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门卫

校长

分管领导

治安室主任

治安保卫

人员

第一责任人:

1.负责制定学校门卫各项管理制度。

2.配备满足基本需要的门卫人员。

3.不断加强技防设施建设,添置必要的安全保障设施,值班室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械,重点部门和场所配置监控设备。

4.对学校门卫值班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

管理制度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当,安全防护设施、器械缺少,值班情况不检查,出现安全事故,第一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主要责任人:

1.督促门卫值班人员严格落实门卫各项制度和措施。

2.对学校门卫值班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除。

履行职责不到位,由校长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造成一般安全事故的,在学校班子会上做检查;造成较大安全事故的,向教育局做出书面检查,并影响本人年度考核结果。

直接责任人:

1.严格落实24小时守岗值班制度。

2.认真做好值班记载,严格落实来客、来访登记、预约制度。

3.严格落实学生出入校门请假备查制度。

4.严格落实车辆出入检查、审核、登记制度。

5.严厉阻止社会闲散人员、精神失常人员、言行诡异仪表特异人员进入校门。

6.查验校内门店、食堂外来务工人员出入证,阻止无证人员进入校门。

履行职责不认真,由学校批评教育,改正不彻底的调整岗位,造成一般安全事故的,向学校做出书面检查;出现较大安全事故的,在全校教职工大会做检讨,影响本人年度考核,造成财产损失或引发经济赔偿的,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造成重大事故或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校园

巡查●

校长

分管领导

治安室主任

治安

保卫人员

周人员

第一责任人:

1.负责制定校园治安巡查各项管理制度。

2.明确各区域各时段的治安人员的具体责任。

3.适时安排灾害性天气、重大活动及空校、课外活动、午晚休和黎明等特殊时段的校园巡查。

4.建立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学校领导轮流值班制度。

5.对治安、值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校园治安巡查各项制度不健全,治安人员安排不合理,治安、值周情况不检查,学校领导轮流值班不落实,造成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主要责任人:

1.督促治安、值周人员严格落实各项治安、值周制度和措施。

2.组织人力在特殊时段进行校园集中巡查。

3.及时处理校内突发事件和学生矛盾纠纷。

4.落实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学校领导轮流值班制度。

5.定期对治安、值周情况进行检查。

校园治安、值周巡查各项管理制度督促不力、落实不好,由校长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造成一般安全事故的,在学校班子会上做检查;造成较大安全事故的,向教育局做出书面检查,影响个人年度考核结果;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由教育局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直接责任人:

1.坚持24小时守岗值班制度、昼夜重点时段巡查制度。

2.及时发现和制止校内学生纠纷和不安全事故发生。

3.加强学生管制刀具和危险物品管理。

4、治安人员要留意和发现校园周边行人,值周人员加强管理区域巡查,若发现可疑情况要在采取果断有效防范措施的同时报告学校领导和公安部门,谨防不法分子侵害学校,伤害师生。

5.学生上下学或人员出入高峰时坚守在校门口执勤。

6.对校内门店、食堂外来务工人员登记备案、签发出入证,不定期进行核查,杜绝非登记人员在校留宿。

校园治安、值周巡查和校门口执勤各项管理制度落实不好,造成一般安全事故的,向学校递交书面检查;造成较大事故的,在全校教职工大会做检查,影响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并承担相应的由事故引发的经济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学校提出处理意见,报教育局进行处理。

损失重大,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校舍

排查

校长

分管领导

总务主任

第一责任人:

1.制定校舍安全排查制度。

2.每学期开校前及大风、大雨、大雪等灾害性天气时,安排并亲自组织对所有校舍、厕所、围墙等进行拉网式安全检查。

3.制定校舍险情及隐患排除措施。

4.对主要责任人反映的校舍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制度不健全,排查除险措施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第一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主要责任人:

1.每周对学校校舍安全情况检查一次。

2.督促相关人员落实好校舍安全排查制度,及时向校长报告校舍安全问题。

不落实检查、督查报告制度,由校长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造成校舍倒塌事故的,在学校班子会上做检查;造成校舍倒塌并导致人员伤亡的,视情节和后果,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直接责任人:

经常性检查校舍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并向校领导报告校舍安全问题,并按第一责任人的要求组织实施险情和隐患整改排除。

排查制度不落实,由学校进行批评教育,造成一般安全事故的,在全校教职工大会做检查;校舍倒塌致人员伤亡的,视情节和后果,依法追究责任。

项目

建设

校长

分管领导

总务

主任和驻工地代表

第一责任人:

1.制定项目建设施工的各项安全工作措施。

2.负责与施工单位签订建设项目的安全协议。

项目建设安全措施不健全,引发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主要责任人:

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和学校相关人员落实各项安全工作措施。

对施工企业和学校相关人员落实项目建设相关安全措施督促检查不力,引发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追究相应责任。

直接责任人:

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建设工地与学生活动区域的隔离封闭措施,在工地附近醒目位置设置“施工现场闲人免进”的警示标志。

没有设置警示标志,没有落实建设工地与学生活动区域的隔离封闭措施,导致安全事故的,全县通报批评,影响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影响严重的依纪追究责任。

饮食

卫生

安全

管理

校长

分管领导

餐饮中心主任

食堂

管理

人员

经营业主

第一责任人:

1.负责制定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各项制度。

2.每周检查一次学校饮食卫生安全,排查饮食卫生安全隐患,提出明确整改意见。

3.邀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来校检查指导食品安全工作。

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制度不健全,检查制度不落实,卫生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出现食品卫生事故,第一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主要责任人:

1.督促餐饮业主落实饮食卫生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经常检查饮食卫生安全,查验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并督促其定期参加相关部门的培训。

3.排查学校饮食卫生安全隐患并督促管理员和业主及时予以整改。

4.定期检查食堂消毒、灭蝇等工作。

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制度督促不力、落实不好,造成一般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在学校班子会上做检查;造成较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由学校提出处理意见,报教育局调查处理追究责任;出现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撤销职务,依法追究责任。

直接责任人:

1.落实24小时值班、无关人员禁入制度及饮食卫生各项安全措施。

2.洗、消、保鲜、防蝇、防鼠、防虫设施及其它各种用具、设施齐全并按要求正常使用。

3.每周排查操作间、宿舍、库房的安全情况,及时排除食堂员工给学校、学生造成不安全的隐患。

值班及饮食卫生安全措施落实不好,由学校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整改无效者,停业或解除合同;造成一般性饮食卫生安全事故的,承担事故引发的经济责任;出现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依法追究责任。

采购

存贮

校长

分管领导

餐饮中心主任

食堂

管理

人员

经营业主

第一责任人:

制定食品采购、存储安全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

食品采购、存储安全制度不健全,引发饮食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主要责任人:

1.督促相关人员落实食品采购、存储安全制度。

2.经常性检查食堂定点采购索证情况并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3.签订食品定点采购合同。

学校食堂原料采购存储安全制度督促不力、落实不好、合同未签,出现一般原料采购、存储安全事故,在学校班子会上做检查;因采购“三无”原料或存储有毒有害食品而造成饮食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和影响,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直接责任人:

1.落实食品定点采购制度,食品采购时索取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销售凭证,粮油等食品有“QS”标志。

2.食品出入食堂有详细登记。

3.食品储存做到离地离墙、分类存放并有标识。

4.储藏室内无有毒、有害物品。

5.冰箱、冰柜内肉食生熟分开存放、有标识。

食堂原料采购存储安全制度落实不好,由学校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整改无效者,停业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较大事故的,承担事故引发的经济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加工

销售

及留

校长

分管领导

餐饮中心主任

食堂

管理

人员

经营业主

第一责任人:

制定食品加工、销售及留样安全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

食堂加工销售及留样安全制度不健全,检查制度不落实,引发饮食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主要责任人:

督促相关人员落实食品加工、销售及留样制度,并进行经常性检查。

食品加工销售及留样制度督促不力、落实不好,造成一般性饮食安全事故的,在学校班子会上做检查;存在违规加工和销售劣质食品现象,造成较大或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直接责任人:

1.食品加工按原料、半成品到成品的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加工处理。

2.从原料清洗、加工到销售的全过程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3.食堂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或凉菜、豆浆等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4.每餐的各种饭菜应取不少于250克的样品并分别留置于专门的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食堂加工销售及留样安全制度落实不好,由学校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整改无效者,停业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较大事故的,承担事故损失及由此引发的经济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校长

分管领导

年级主任

级部主任

班主

第一责任人:

1.负责制定学校预防保健、常见病、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及学校卫生日常检查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

2.亲自负责协调防控突发性重大疫情。

学校卫生保健、疾病预防与控制制度不健全,突发性疫情报告不及时或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疫情蔓延或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主要责任人:

1.积极配合卫生防疫、卫生监督部门开展卫生防疫工作的宣传教育。

2.安排好学生的体检工作。

3.加大对各类传染性疾病的预防、监控力度,检查晨检、消毒制度的落实,提高学生的防病保健能力,预防和杜绝校园群体性疾病蔓延事故发生。

对卫生防疫卫生监督部门开展卫生保健宣传配合不力,对传染性疾病预防、监控措施不到位,导致疫情蔓延,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

直接责任人:

1.根据季节和社会传染病流行情况及时进行知识宣传、报告和预防,关注学生健康状况,落实晨检制度和防控措施,谨防疾病蔓延。

2及时记载学生晨检和缺课病因追查记录。

3.认真组织和安排学生根据学校的要求进行体检。

4.对特异体质学生予以特别关注并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

5.做好消毒工作。

不认真履行职责,由学校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对待特异体质学生未按照医疗机构体检结果予以特殊对待并与家长签订相关协议,造成事故的,依纪追究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校长

分管领导

总务主任

总务

餐饮

门店

宿舍管理人员

第一责任人: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2.按规定配齐消防器材和设施并提供保障正常使用的基本条件。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设施不齐全,检查不落实,存在安全隐患,造成重大事故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主要责任人:

1.监督、指导相关人员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

2.安排学校兼职消防员、司炉工参加相关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3、定期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提出隐患治理意见并安排整改。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督促不力,落实不好,存在安全隐患由学校校长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出现消防安全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撤销职务,依法追究责任。

直接责任人:

1.对学校消防(各自管理区域)、供暖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2.对锅炉房、茶炉房、食堂的柴草、燃煤等燃料的堆放储存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禁止学生在宿舍使用明火。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好,排查不力,存在安全隐患的,由校长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影响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出现消防安全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依法追究责任。

水用

校长

分管领导

年级主任

级部级部

班主

第一责任人:

制定预防师生溺水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检查不力,学生中存在违规现象,出现个别溺水事故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主要责任人:

1.督促级部组长、班主任落实预防师生溺水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2.有组织地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加强学生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的安全管理。

因教育缺位、管理疏漏,造成学生出现溺水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和影响追究其责任。

直接责任人:

管理和教育学生严禁在河坝、沟渠、湖塘、水库等没有安全保障设施和救护人员的水域中滑冰、游泳或戏水。

因教育管理措施不到位,出现学生溺水的,视情节和损失追究相关责任。

用水●

校长

分管领导

总务

主任

电工

宿舍管理员

第一责任人:

1.制定用电、用水安全制度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2.负责规范学校用电用水管线。

3.制定学校停电、停水安全应急预案。

4.安排电工参加培训。

用电、用水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检查不力,电路、水路存在安全隐患,出现用电、用水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主要责任人:

1.监督相关人员落实用电用水安全制度和停电停水安全应急预案。

2.定期检查学校用电用水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安排解决。

3.协调电工培训。

4.督促落实好饮用水井、水管的安全管理措施。

用电、用水安全管理制度督促不力,落实不好,电路、水路存在安全隐患,在学校班子会上做检查;造成安全事故的,视情节和损失,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直接责任人:

1.经常性检查学校电路、水路安全,特别是对隐性电路、水路要重点检查,对连接不规范和年久失修、破损的电线、水管要及时检修、更换,严禁“带病”运行。

2.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3宿舍管理员要禁止学生在宿舍使用自备电器。

4.严格落实饮用水井、水管安全管理制度

电路、水路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报告、除险和演练不到位或学生违规使用自备电器、饮用水井水管管理不当,造成一般性安全事故的,分别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学生

放学返校

校长

分管领导

年级主任

级部主任

班主任

第一责任人:

制定学生放学和返校安全制度和措施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学生放学和返校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检查不到位,出现安全事故,第一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主要责任人:

1.督促相关人员落实学生放学和返校安全制度和措施。

2.经常性检查学生放学和返校安全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学生放学和返校安全管理制度督查不力、落实不好,存在安全隐患,在学校班子会上做检查;造成安全事故的,视情节和损失,追究相应的责任。

直接责任人:

1.学生放学前签字,放学时亲自清点人数,组织有序乘坐公交车或带队和护送学生安全(走人行道,遵守红绿灯)、文明、有序、准时到客运汽车站乘车回家,落实学生到家电话报平安制度。

2.落实学生返校后签字制度,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要查清原因、通知家长、组织寻找。

学生放学返校安全制度执行不好,造成安全事故的,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用车

安全

校长

分管领导治安室主任

级部主任

班主

第一责任人:

1.学校租车前,负责与承运方签定用车安全协议。

2.协调交通部门解决好学生回家返校的安全乘车问题。

3.制定教职工上下班安全管理制度。

因没有签订安全协议,用车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和纠纷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主要责任人:

1.在校门口设置“禁止农用车辆接送学生”的提示牌。

2.对教职工无证或酒后驾驶机动车进行管理。

因用车安全管理制度督查落实不到位,对学生乘坐车辆及教师驾车监控不力,出现安全事故的,视情节和损失追究相应的责任。

直接责任人:

对学生进行经常性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拒绝乘坐农用车等不符合载客规定的机动车辆和超员车辆,制止学生驾驶机动车辆上下学。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到位,存在学生乘车、驾车安全隐患,由分管领导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出现安全事故,视情节和损失追究责任。

体育

器械

安全

校长

分管领导

艺体组长

体育

教师

第一责任人:

1.制定体育器械安全制度和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

2.对拟购置体育器械的性能和标准把关,确保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体育器械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检查不力,出现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主要责任人:

1.监督相关人员落实体育器械安全使用制度。

2.每周对体育器械的安全性能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体育器械安全检查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应的责任。

直接责任人:

每周对器械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并详细记载和及时排除,每次使用前,体育教师负责对器械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指导学生正确使用,确保活动安全。

体育器械安全排除和使用前安检不到位,使用中指导不得当,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体育教师承担事故引发的经济责任及其它责任。

实验

药品

安全

校长

分管领导

相关负责人

实验室管理员

课任教师

第一责任人:

制定实验药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实验药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检查不力,出现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主要责任人:

1.督促相关人员落实实验药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2.对实验药品的管理使用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实验药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不力,排查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在学校班子会上做检查;出现安全事故,视情节和损失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直接责任人:

1.对有毒有害或易燃、易爆、放射性的药品要按照定点、专柜、上锁的要求进行严格管理。

2.严格落实实验药品出库、入库及储存登记管理制度。

3.指导学生正确使用实验药品,杜绝学生将化学药品带出实验室。

实验药品管理不善、使用不当,在全校教职工大会做检查并责令限期整改;发安全事故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组织管理和应急处置

校长

分管领导

年级主任

级部主任

班主

任及

相关

人员

第一责任人:

1.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校外活动时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参加社会活动的,要与主办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2.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集体活动安全管理方案不健全,应急措施不得力,出现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主要责任人:

1.督促指导级部组长、班主任及相关人员认真落实活动方案。

2.安排足够的人力负责安全工作,并全程负责活动的组织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

集体活动组织管理不得力、应急措施不到位,出现一般安全事故,在学校班子会上做检查;造成较大安全事故的,由学校提出处理意见,报教育局调查处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直接责任人:

1.自始至终随学生一起活动,按照活动方案中的责任分工,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2.必须做到活动前强调安全,活动中落实安全,活动后总结安全。

3.遇异常情况需要紧急撤离活动现场时,组织学生有序撤离,预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集体活动安全管理要求执行不到位,安全管理方案不落实,应急措施不得力,出现一般安全事故,在全校教职工大会做检查;造成重大事故,视情节和损失依法追究责任。

宿

寄宿

安全防卫

校长

分管领导

相关负责人

宿舍

管理

值周教师

第一责任人:

1.制定寄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人员管理职责并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保障学生宿舍内生活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3.设立寄宿学生家长接待室。

寄宿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检查不力,出现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主要责任人:

1.督促宿舍管理人员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

2.对宿舍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3.禁止学生在校外租房住宿或上课(自习)期间单独呆在宿舍。

寄宿安全管理制度督促不到位、预防和排查措施不力,存在安全隐患,在学校班子会上做检查;造成一般性安全事故,由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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