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工程环境影响分析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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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工程环境影响分析汇总
10工程环境影响分析
10.1沿线环境特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国家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有关规定,凡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新建、扩建或迁建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项目环境保护评价。
环评工作将在调查建设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的基础上,预测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提出必要的环境防治措施,以尽可能降低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为优化设计、合理施工和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1、生物环境
1)土壤植被
拟建项目选线区地跨淮河两岸,属淮河沿岸水网平原区,地面高程多在28~13m之间。
蚌埠幅区的土壤分为7个土类,16个亚类,48个土属,87个土种。
棕壤:
大部分分布在沿河两侧的缓坡和岗坡地带,有白黄土、坡黄土、淤坡土、淤坡黄土等土属,占总面积30%左右。
砂姜黑土:
分布在河间平原地区,有黄土、黑土、清白土,白碱土等土属,一般地表以下40~80cm即有砂姜,土质较瘠薄。
占总面积40%左右。
潮土:
分布在沿淮河湾地及北淝河一带。
有砂土、两合土、淤土等土属,土质肥沃,占总面积的20%左右。
水稻土:
建国后,发展灌溉,改种水稻,各种土壤经过长期熟化而生成水稻土,目前占总面积10%以上。
黄棕壤:
大多数分布在丘陵地区,有麻石土、扁石土、马肝土、黄白土等土属。
紫色土、石灰岩土:
主要分布在五河县朱顶和怀远县的大洪山、平阿山等残丘地带,有红色石灰土、棕色石灰土等土属。
项目所处区域内地势平坦,水网密布,淮河、北淝河、怀洪新河、香涧湖、沱湖、天井湖(天岗湖)等水系交错纵横。
沿线所经区域内植被以草本植被和农业植被为主;草本植被主要分布于沿线河流、湖泊沿岸河滩洼地区域,农业植被广泛分布于本区域内的平原地带。
草本在植被:
在区域河流、湖泊沿岸河滩洼地以草本植被覆盖为主,包括陆生草本植被和挺水草本植被,其中陆生草本植被以结缕草、紫苜蓿、苍耳为优势种群,伴生莎草、荔枝草、猪殃殃等;挺水草本以芦苇、黄背草为优势种群,少伴生猪殃殃、野豌豆、结缕草等。
农业植被:
项目所经区域大多数属淮北平原,农业生产发达,耕地较丰富,旱地、水田均有广泛分布;农田作物主要为小麦、水稻、玉米、大豆、油菜、杂粮和蔬菜等。
2)动、植物资源
项目所经过区域生物资源丰富,有大鸨、白鹳、黑鹳、白鹤等鸟类及野生兽类120多种;以及黄牛、猪、羊、鸡、鸭、鹅等各类家禽家畜。
另外还有青、草、鲢、鳙、鲤、鲫、鳊、黑等鱼类以及鳗、黄鳝、泥鳅等经济鱼类和龟、鳖等常见水生动物。
项目所经过区域地带性植被类型为落叶阔叶林,由于农业耕作历史悠久,自然植被已无保存,现皆为人工植被。
人工植被主要有农业栽培作物、人工林、四旁植物和农田防护林等。
农作物中,粮食种类繁多,以小麦、水稻、山芋、玉米、大豆为主;经济作物主要有棉花、油料、烟叶、瓜菜、薄荷、药材等。
主要栽培树种有:
泡桐、杨、椿、苦楝、刺槐、中槐、桑、榆、枫杨、柳、栗、水杉、池杉、枣、杏、苹果。
此外项目经过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地处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的西北部,以沱湖和香涧湖水域为主体,包括岸边堤坝内的防护林带及草滩,范围涉及沱湖乡、双忠庙镇、小圩镇、申集镇等7个乡镇,总面积11000公顷。
主要保护对象为河迹洼地型湖泊湿地生态系统、珍稀濒危物种以及淡水水产资源,在全球同一生物带中具有生态系统多样性和稀有性。
保护区内的野菱、野莲、和野大豆均为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保护区内众多的湖泊湿地也为大量迁徙水禽提供了良好的栖息和迁徙停歇的场所。
区内大鸨、白鹳、黑鹳、白鹤等鸟类,均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2、社会环境
1)社会环境一般情况
本项目经凤阳县、蚌埠市、五河县。
沿线市县的有关人口、耕地面积情况详见表6-1(蚌埠及五河县为2008年底数据,凤阳为2005年底数据)。
表10-1沿线人口、耕地情况表
市、县
蚌埠市
五河
凤阳县
耕地面积(千公顷)
287.382
71.334
72
人口(万人)
355.2702
72.0387
72.93
农业人口(万人)
258.5030
63.3377
62.64
人均耕地(亩)
1.21
1.49
1.72
2)文化资源概况
蚌埠市滨临淮河,山水相连,自然风光秀丽多姿,人文景观、名胜古迹很多,主要有龙子湖和涂荆山两处风景区,现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水上乐园、烈士陵园、风情园、度假村及涂荆山景区内的三皇庙、洞天府地、启王殿等古迹风景名胜。
还有固镇县内楚汉争霸之处——垓下古战场、凤阳境内的明中都皇故城和明代皇陵,明中都鼓楼、古钟离子城遗址、龙兴寺、蝉窟寺摩崖石刻、陈德墓及石马金石刻,韭山洞和禅窟寺。
蚌埠还是观赏淮河风光的理想之地,自上而下形成的凤台峡山峡,怀远荆山峡、五河浮山峡为著名的淮河“三峡"。
10.2推荐方案对工程环境的影响
1、对生物环境可能的影响
公路沿线各级政府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和林业保护工作,多次发布有关政策、法令。
就国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采取多种形式对干部群众进行教育,并制定了一些可行的实施措施和政策,使区域内的野生动物和林业得到较好保护。
道路建设是在沿线的地表层进行,不可避免地破坏沿线的植被和自然环境,主要是对农田的土地征用和破坏,破坏的农作物植被有各类蔬菜、稻田、树林等。
因此,道路建设时应搞好绿化建设,尽量降低项目造成生态方面的损失。
拟建项目的建设,改变了自然廊道的组成,提高了景观功能的异质性,不可避免地会对沿线的动物造成一定的影响;项目的建设,对大多数动物起着屏障和过滤器作用,会使其速度减缓或改变原来的运动方向。
车辆运行时产生的废气和噪声将使部分的哺乳类、鸟类、两栖类、爬行类发生一定的迁移,数量有一定的减少。
拟建项目沿线经过区域由于农业耕作历史悠久,天然植被较少,人工植被占绝对优势。
公路建设占用的植被将由公路工程的绿化进行补偿。
2、对社会环境可能的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将现有公路连接成网,增加公路网密度,方便交通出行,有利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但会有一定数量的拆迁、占用一部分良田,对沿线居民的日常生产和生活也有一定的影响。
3、公路建设期及运营期的环境质量影响
1)公路建设期的环境质量影响
对水环境的影响:
砂石材料冲洗、混凝土搅拌机等排放的废水,以及灰石料的运输、装卸、拌合、堆放等产生的TSP(固体总悬浮物)沉积于地面,降雨时会随着雨水被冲刷至附近的沟渠和农田;施工队的生活污水,排放点多,分散排入沿线施工场地附近的沟渠和农田,对农田灌溉产生一定的影响。
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主要污染环节为路基施工中灰石料的装卸、运输、拌合及混凝土搅拌等过程,其次为材料的堆放、土石方的开挖和回填等作业过程,这些环节产生的TSP随着风力(尤其在天晴风大时)吹向下风向的一些敏感点(如学校、村镇聚集点、农田等),会给人们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沥青的熬炼、搅拌及铺设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气中含有THC、TSP及苯并芘等有害物质,对操作人员和周围居民的身体有害。
对声环境的影响:
各种施工机械(柴油机、钻井机、混凝土搅拌机械等)运转时的强大噪声,距声源15m的噪声值在75~105dB之间,这些突发性非稳定声源严重影响敏感点处人的学习和工作。
2)公路营运期的环境质量影响
对水环境的影响:
机动车行驶产生一定的污染(汽车尾气的有害物质、路面状况差引起的或一些有害化学品的泄露等),积压在路面或积聚扩散在公路两侧,降雨时将随着雨水被冲刷至附近的沟渠或农田;综合服务区的洗车废水和生活污水含有大量有机物和石油类污染物,若直接排放,其污染更大。
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机动车尾气排放的污染有:
CO、NOx、THC、Pb以及多环芳烃化合物等。
在综合服务区、收费站等敏感点处污染尤为严重,应予以充分重视。
对声环境的影响:
汽车在公路上行驶,产生的噪声影响周围环境,其噪声的大小与多种因素有关,如发动机的性能、汽油类型、路面状况等。
10.3减缓工程环境影响的对策
10.3.1路线方案的对策
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选线、设计应注意以下几个原则,以确保将工程建设对沿线自然和社会环境所带来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路线设计应做到:
①少占良田、林地,尽量占用难以为农业所利用的荒地及低产农田;
②避开、绕过文物古迹;
③避开人口密集区、学校、机关医院等环境敏感小区;
④避开重要基础设施,如铁路、高压电网、输油管线、电缆,大型工矿企业;
⑤避开自然保护区;
⑥尽量减少居民搬迁数量。
10.3.2路基边坡防护对策
路基填方边坡采用草灌混植、拱形骨架+草灌混植的防护形式,桥头路段及锥坡采用实心六棱块、浆砌片石护面等防护措施,挖方路段采用浆砌片石护面防护。
对于互通区占地范围内的挖方边坡根据地形可放缓边坡,采用草灌混植防护形式。
防护后的路基能和沿线自然景观协调和相得益彰。
10.3.3借方、弃方及水土保持对策
公路建设取、弃土将改变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原有地形地貌,破坏地表植被,改变原有地面坡度,使原有的地表受到扰动。
并且中短期内不能快速恢复,从而改变土地的使用功能和生态功能;遇到雨季集中降水,将难以避免产生新的水土流失;土方运输扬尘对周围环境和农作物会造成不利影响等等。
项目区居民主要经济来源为农业,土地资源十分珍贵。
在路基设计中充分考虑填、挖方平衡问题,采用横向、纵向调运方式,移挖作填,尽可能地避免、减少弃方或借方。
本路段沿线地形复杂,本着少占良田,尽量减少破坏植被、诱发新的地质病害,不影响路基稳定,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原则,设置弃土场。
弃土场一般选择在河流边滩荒地、无水流或水流极小且沟底坡度较缓的支沟内或沟谷弃土。
为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弃土场周围设置护坡防护,并作好排水设施,防止水土流失。
10.3.4绿化恢复植被对策
公路建设必将对沿线自然景观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为将这种减少到最低程度或变害为利,使其与自然景观达到最大限度的。
设计中针对本项目特点,将工程、经济、环保三者融为一体,综合研究。
在定线过程中反复比较,使平纵线形尽量与地形、地貌相吻合。
合理布设桥涵通道,不打乱原有水系,设置足够的构造物满足沿线居民生产、生活、经济交往、城乡互动等活动的要求,尽可能减少高填,降低填土高度,避免过多地破坏自然地貌。
对填方较高路段采用拱形骨架护脚+植物生态防护的形式,采用此种防护方式,绿化面积大,增加了防护的美观性,与周围自然环境协调统一,并且圬工的数量较少,工程造价相对较低,施工工艺简单。
在路基坡脚、坡口外公路用地范围内进行植树,从而防止边坡冲刷,水土流失带来的公害。
弃土场则选择在荒地或沟谷里,不得乱堆乱放,弃土后加以修整绿化。
通过上述一系列措施,不仅消除或减轻了公害,而且还建立了新的生态平衡,尽可能保持了与沿线环境的协调和相得益彰。
10.3.5其他对策
1、公路施工期间的环保措施
Ø施工期社会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加强宣传,通过电视等相关媒体的宣传,使工程沿线居民认识项目建设的蕈要性;通过在项目沿线设立告示牌和宣传栏,让受影响群众了解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影响,了解有关征地、拆迁安置的政策,以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1)征地影响减缓措施
(1)工程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有关政策,进行征地和征地补偿工作;
(2)严格按照征地补偿标准给予补偿,对征用的耕地、林地等分别按照相应标准进行补偿,同时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由地方政府负责被征地后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
(3)根据项目沿线实际情况,多方渠道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如:
由地方政府协调,就近安排在园区、镇办、私人企业工作;利用征地补偿费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开办商铺、建房出租、购买车辆从事运输等;当地村委会或村民组织利用部分征地款,开办企业或建厂房租赁获取红利等。
地方政府应给予一定优惠政策,加以扶持。
2)拆迁影响缓解措施
(1)工程建设单位应与蚌埠市、五河县各级人民政府做好协调,坚持“统筹安排,充分协商,妥善安置”的原则,制定拆迁安置计划。
拆迁安置应不降低拆迁居民的生活水平;
(2)建设单位聘请专业人员对拆迁房进行估价,当地政府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列安置补助费进行相应调整,务必保征拆迁户有屋可居,且居住水平应不低于拆迁之前;
(3)当地政府应做好拆迁和安置的衔接过渡工作,避免发生拆迁户没有安身之所、没有工作机会的情况;
(4)对于沿线拆迁量较小的村庄,可利用村中宅基地或空闲地,将拆迁户分散安置在原来所在的村或组;而拆迁户数较多的、村中剩余宅基地不足的村庄,建议地方政府结合新农剌规划建设,在定区域作为拆迁户的集中安置点,形成一定舰模的新村。
安置地点一定要结合当地的长远规划,避免近期内出现二次拆迁的现象。
3)文物保护措施
拟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地下文物遗迹,根据国家有关文物法规,施工单位应保护好有关现场,及时通知安徽省及当地的文物部门进行抢救和处理,确保文物遗迹的安全和高速公路顺利建设。
Ø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措施
1)耕地减缓措施
(1)划定作业边界
拟建的工程在确定路基、桥涵、互通立交工程以及服务区、收费站等辅助设施等用地范围后,划定工程作业区的边界,严禁超界占用和破坏沿线的耕地。
(2)耕地保护方案
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对占用的耕地进行补偿。
按照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利建设的若干意见》,对项目建设占地要严格执行征地告知、调查确认、听证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赋予农民在征地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工作。
另外,要按照建设项日占用耕地“先补后占”的原则,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幽土地管理法》办法进行征地测算,并且按照有关行政法规编制有关征地税费,包括土地补偿费、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土地复垦费、青苗费以及劳动力安置费等相关费用。
同时,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政[2005]20号),要加强征地实施过程的管理。
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配合农业、民政等部门,加强对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使用和管理的监督,确保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严禁侵占、截留或挪用。
对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不落实、拖欠截留征地补偿安置费的,暂停审批建设用地。
另外,由项目直接影响区当地政府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好土地调整工作,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充分利用补偿费用开垦新的耕地,补偿占用的数量,保证当地的耕地数量不变。
(3)取弃土场的防护和恢复利用
本项目的取士场、弃渣场主要利用沿途现有的山地和荒地,占用农田很少。
拟建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期水土流失临时防治措施中,已规划将部分路基永久占地范围内的耕作土剥离,并临时堆放在渣场或料场角落平地。
对于渣场占地范围内的表层耕植土,也同时在堆渣前先行剥离,并与主体工程的表土集中堆放,以避免土壤养分流失,待堆渣完成后再回填覆盖于渣场表面。
这样既可以尽量恢复原有地貌景观,同时亦可起到保持水土的作用。
取上场、弃渣场为临时占地,根据临时占地尽量恢复原地貌的原则,结合取土场、弃渣场现状土地利用性质,规划取土场、弃渣场终期恢复为耕地或林草地。
另外,在实施各取弃土场的恢复利用时,建议建设单位征求当地政府和居民的意见,避免造成生态恢复的不利影响。
(4)其他临时占地的恢复措施
除取弃士场外,施工期占用的施工便道、预制场、拌和场及施工场地等临时用地,临时占用农用时,保留表层约30cm厚的土层,施工结束后恢复成耕地。
大桥施工、分离立交施工以及路面施工用地中一般有部分土地硬化用作预制场、拌和场和施工材料堆场,其余土地由于长期受到施工机械的碾压,土壤严重板结,难以恢复为耕地,建议在对地表进行清理后,进行土地平整和土壤翻松后播撒苜蓿、白三叶等种子,进行土壤改良,先恢复为草地,23年后再恢复为耕地。
2)动植物保护措施
(1)植被保护
①施工开始前,施工单位必须先与当地林业管理部门、同心林场等取得联系,协调有关施工场地、施工营地以及临时便道等问题,尽量减少对作业区周围的土壤和植被的破坏;
②若在施工过程中涉及古树名木,则在施工前采取围栏、标识牌等保护措施。
(2)其它保护政策
开工前,在土地及周边设立爱护野生动物和自然植被的宣传牌,并对承包商进行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施工人员进场后,立即进行生态保护教育。
宣传和教育的内容包括生物多样性的科普知识和相关法规、当地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简易识别及保护方法。
3)植被恢复和补偿
拟建高速公路会造成沿线植被覆盖率下降,为补偿这种损失.采取如下植被恢复和补偿措施:
(1)公路沿线绿化措施。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种植绿化林带,种植结构以乔、灌、草结合的形式为佳,尽量减少单一的草坪结构。
出于道路占用的多数为耕地,因此建立乔木为主体的森林绿地,可以最大限度地补偿因占用农阳而造成的植被生物量的损失;
(2)保护临时用地内的树木,要求施工单位在临时用地使用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应严格保护临时用地内的林木;
(3)对于难复耕的临时用地首先考虑种植经济作物,其次考虑植树;
(4)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临时占地,清理费用要纳入工程预算中,以便植被恢复。
Ø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1)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变差而导致噪声增加;
2)在利用现有道路运输施工物资时,应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并尽量在昼间进行运输。
此外,在途经村庄时,应减速慢行,需新修筑的便道应尽量远离村镇、学校、医院等;由于目前运输路线无法确定,因此建议建设单位对施工承包商的运输路线提出要求,要求承包商必须提供建材运输路线,并请环保监理或环保专业人员确认施工路线在减缓噪声影响方而的合理性。
建设单位根据确定后的运输路线进行监督,并可联合地方环保部门加强监督力度;
3)施工期噪声影响是短期行为,主要为夜间施工干扰居民休息,因此,高噪声施工机械夜间(22:
00—次日6:
00)严禁在沿线的声环境敏感点附近施工;昼间施工时也要进行良好的施工管理和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如临时声屏障等,以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相关标准;
4)在桥梁以及互通立交施工时,由于打桩等活动产生的噪声较大,对附近的敏感点有较大影响,所以施工时应禁止夜间打桩等高噪声施工力式,并采取降曝措施,避免对附近敏感点居民的生活和休息造成不利影响;
5)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可以采取临时性的降噪措施,如设置临时降噪声屏障等措施来保护敏感目标;
6)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发现噪声污染,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Ø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1)桥梁施工水环境保护措施
(1)跨河桥梁的施工应选择在枯水期或平水期进行桥梁水下部分施工,并采用先进施工工艺;桥梁施工中挖出的淤泥应运到岸边指定的地方堆放,不得抛入河流、沟渠;
(2)跨河桥梁水中桥墩施工的泥浆废水采用沉淀池处理,上清液回用,不得直排,泥浆干化后用于两侧桥梁锥体填筑;桥梁施工期的残油、废油,分别用不同容器收集、回收利用和处理;桥梁施工的砂石料冲洗水、混凝土搅拌设备冲洗水应经过沉淀后处理后,其废水尽可能回用于工地,洒水降低扬尘;
(3)在沿线水体不得设置机械或车辆维修点和清洗点;
(4)桥梁施工营地禁止设在沿线水体旁,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粪便要设化粪池集中处理,化粪池集中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可用作农用地肥料或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不得直接排放淮河、怀洪新河等水体;
(5)桥梁工地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物料垃圾等尽量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设置固废临时贮存设施,并具有防淋溶、防渗等设施,并联系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2)其他水污染防治措施
(1)路基施工期的残油、废油,分别用不同容器收集、回收利用和处理;路基施工的砂石料冲洗水、混凝土搅拌设备冲洗水应经过沉淀后处理后,其废水尽可能回用于工地,洒水降低扬尘;
(2)施工营地、建材堆场、拌和站和顶制场等尽量远离河流、沟渠等地表水体,施工产生的废弃物严禁倾倒或抛入水体,也不得随意堆放存水体旁,应及时清运;
(3)所有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必须经化粪池集中收集处理,并尽量还田农用;拌和站、预制场和物料堆场等施工场地产生的生产废水,如砂石材料的冲洗废水和机械设备的淋洗废水等,以及受暴雨冲刷产生的污水,需经施工现场的明沟、沉砂池初步处理,不得直接排入沟渠。
Ø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利制运输、选址及管理
①水泥、砂、石灰等易洒落散装物料在装卸、使用、运输、转运和临时存放等过程中,必须采取防风遮盖措施,以减少扬尘产生;
②水泥、砂和石灰等易洒落散装物料以陆路运输为主,运输时必须压实,填装高度禁止超过车斗防护栏;散装水泥运输采用水泥槽罐车,避免洒落引起二次扬尘;
③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堆场,应合理安排堆垛位置,选在附近敏感目标下风向200m外;并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拦,必要时在堆垛表面掺和外加剂或喷洒润滑剂使材利稳定,减少起尘量,并采取加盖篷布等表面抑尘措施。
2)施工便道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沿线设置的施工便道、进出堆场的道路上应及时进行洒水处理,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每个标段至少自备l台洒水车,一般每天可洒水二次,上午下午各一次,但在干燥炎热的夏季或大风天气,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3)拌和站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拌和站位置尚未明确,要求拌和站采用集中搅拌的方法,应尽量设置在公路永久占地范围内,并合理选址,应位于周围的村庄、学校等环境敏感点下风向200m外,并采取严格的全封闭作业。
4)沥青搅拌站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沥青搅拌站的设置方式和灰土搅拌站大体相同,应尽量设置在公路永久占地范围内,并距离居民区200rn以外,并设置在当地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一侧,采用到封闭式沥青熬炼设备。
2、公路营运期间的环保对策
Ø水环境保护措施
1)在公路沿线的截水沟、边沟和排水沟出水厂口设置沉淀缓冲池;在公路沿线跨河大桥两侧设置防护网,预防杂物弃落入河中;
2)拟建高速公路设置的服务区,其产生的生活污水采取二级生化处理装置,洗车废水需循环使用并先进行隔油、沉砂等预处理后再排入生活污水处理装置与生活污水一起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处理后污水尽量用于公路绿化、洒水,或沟渠;
3)在公路沿线设置的5处收费站,其产生的生活污水采用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处理达标后污水尽量用于公路绿化、洒水;
4)公路沿线的污水处理设施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应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Ø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拟建的高速公路辅助设施如服务区等,其饮食产生的油烟废气排放必须执行《饮食业油烟废气排放标准》(GBl8483—2001),并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油烟废气应经专用烟道排放,禁止无规则排放;
②安装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油烟净化措施,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不大于2mg/m3;
③应当定期剥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保证油烟净化设施的正常运行;
④餐饮使用能源要求采用清洁能源如电能、液化气等。
2)加强对高速公路管理,对上路车辆进行检查,禁止车况差、超载、装卸物品遮盖不严、容易洒落的车辆上路,同时加强对收费人员的技能培训,减少车辆滞速怠速状态,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对沿线环境空气的影响。
对于收费亭应设置强制通风设施,建议必要时对于长度较长及通风不畅的隧道依据规范改置强制通风设施。
Ø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公路用地范围全面绿化,可起到保护路基、防止土壤侵蚀、美化道路景观的作用,同时补偿因公路征地的生物量损失,起到调节沿线区域的生态作用。
因此本项目的绿化应由专业单位设计,报告书仅对本项目公路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