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大建设项目投融资创新情况的调研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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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大建设项目投融资创新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拓宽和创新企业债券等融资功能对重点建设项目的支持,2015年4-5月,由省发改委徐幸副主任带领委财金处、基综办(省重点办)、法规处、省招标办、省信用中心、宏观经济研究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赴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惠誉(北京)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等中介机构及湖南、湖北等省份就如何拓宽我省重大建设项目融资路径创新问题进行专题调研。

力求准确把脉重大项目建设特点及投融资创新,及早谋划并拓展我省重点项目融资思路和渠道。

一、券商、信用评级等中介机构业务开展基本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大型综合证券公司,其前身为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61亿元,在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设有205家营业网点,并设有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建投(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子公司。

公司拥有350万客户,客户资产规模4000亿元。

业务范围涉及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等,并搭建了研究咨询、信息技术、运营管理、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等专业高效的业务支持体系,同时中信建投证券也是浙江企业债发行的主要承销商之一。

大公国际是中国行业、地区、国家信用评级标准创立者,大公国际参加了国内大部分债务工具的创新设计与推广应用,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结构融资债券等信用评级市场占有率均名列前茅。

此外,作为中国国际化程度最高的评级机构,大公受国家财政部推荐参加亚洲债券市场建设,并作为亚洲信用评级机构协会会员,中日韩三国信用评级机构合作的倡导者,大公在亚洲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惠誉评级是全球三大评级公司之一,侧重于金融机构的评级。

惠誉的评级类型主要包括企业、金融机构、结构融资和地方政府、国家主权等方面。

惠誉对新兴市场的敏感度较高,尤其是在新兴市场企业债券发行方面有着较为深入的研究。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是根据国际通行规则组建的全国性、专业化信用评级机构,并全资控股一家专业数据咨询公司。

这四家机构在与政府合作的过程中都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并具有良好业务水平。

尤其是中信集团凭借其强大的综合实力,在与政府合作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中信金融控股平台业务涵盖了证券、基金、银行、期货、信托、保险、资管等,能够为相关产业基金运作和项目融资等提供全方位的资本运作支持。

此外,中信集团约4万亿的资产形成的实业网络庞大,涉及能源和资源业务、文化传媒产业、制造业、海外平台、基础设施、房地产、工程承包、商贸服务业等,也会带来良好的投资机会和协同效应。

2008年,中信集团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立中信产业基金,基金重点关注领域包括医疗服务、医疗与器械、环保与公用设施、金融服务、商业服务、科技、工业与能源、消费与零售,特别是在环保领域市场影响力获得各界一致认可。

在2014年底财政部公布的首批30个ppp示范项目名单中,就有中信产业基金主导推进的南明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入围。

大公国际在信用评级方面也与各级政府、机构有着广泛合作,大公国际不仅是北京、上海、深圳等十八个省市信用评级选定机构,还担任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XX市金融办等八个地方政府、银行和企业的信用风险管理顾问,为提高地区与企业的综合融资能力,规模化解决经济发展所需资金做出了重要贡献。

目前,上述专业金融机构对浙江企业债发行承销、信用评级已发挥了重要作用。

调研中我们感受到加强与专业金融机构合作是拓展重大建设项目融资渠道的重要途径,可以进一步拓展合作对象与合作项目。

中信建投证券公司是浙江企业债发行的主要承销商之一。

湖南、湖北两省在利用债券资金支持了重点建设项目,特别是武汉地铁项目成功利用债券等金融工具进行建设有许多成功的经验。

二、金融机构的业务创新精彩纷呈,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有效资金渠道

从调研情况看,当前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积极性很高,各类金融机构或管理部门十分重视业务拓展和工作创新。

信贷、债券、上市、基金、票据、信托、租赁、保险计划等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多渠道组合融资,正在改变重大建设项目过分依赖银行贷款的局面,直接融资比例稳步增长。

与此同时,银行贷款规模也平稳增长,许多好项目银行都争着给贷款规模、主动给予授信额度或利率优惠。

1、债券融资发展迅速,未来仍有较大空间

债券是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企业的主要直接融资工具,美国企业投资直接融资比例超过80%,主要是企业债券融资。

我国企业投资中直接融资比例一直很低,2009年以前不到12%。

2009年以后,企业债券的直接融资功能逐步体现,最近五年由发改委管理的企业债券、由证监会管理的公司债、由人民银行管理的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以及财政部管理的政府债券都得到较快发展。

2014年债券市场年度发行总量增长迅速,全年发行数量6773只,发行量118749.8亿元,同比增长36.47%。

债券市场托管总量继续平稳增长,全市场共托管11075只,余额356449.55亿元。

特别是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接连印发《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功能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通知》等多个专项文件,并召开专题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落实。

财政部加大政府债券置换力度,证监会积极试点私募企业债,人民银行延长中期票据期限等等创新举措。

国家有关部门的政策和管理创新,都围绕“稳增长,促投资”这一主题,只要有好的企业载体、好的项目,债券融资仍然是有效途径。

因此,通过债券直接融资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仍然有较大空间。

2、产业投资基金等股权类投资已成为重点建设项目直接融资的重要手段

产业投资基金在国家试点期间就十分引人注目,天津渤海基金,四川绵阳基金以及我省的中银投资浙商产业投资基金都是在地方政府积极参与下轰轰烈烈地筹建。

当前国家层面的产业投资基金正在紧锣密鼓推进之中,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丝绸之路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先进制造业投资基金等一批大规模、高层次的产业投资基金正在筹建。

与此同时,国家支持地方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鼓励设立引导基金等方式支持其发展。

这两年由地方政府主导发起的各类基金不但种类多,而且对地方发展影响较大,宣传或鼓动效果也十分明显。

河南省已经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由河南投资集团筹备ppp发展投资基金,总规模1000亿元,成为第一只获得国家批复的ppp基金。

山东省已经基本完成总规模500亿元的铁路投资基金募集。

当前,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也已经从早期试点期间的扶持产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转向各具针对性的基金品种,银行等金融机构纷纷利用表外资金等积极参与发起专业性或地方性产业投资基金。

从我们走访中信建投等证券公司,以及与银行、大型国有投融资平台、资产(基金)管理公司座谈调研过程中了解的情况看,当前各方对于利用产业投资基金模式参与投融资的积极性很高,并且认为是一种可行的方式。

投融资平台与金融机构联合设立基金,对投融资平台来说可以减少资本金出资比例,也就是花更少的钱做同样的事,可有效解决地方政府配套资本金出资问题;对金融机构而言,可以在日后投资项目的选择、投贷结合、债贷投组合、基金托管等等方面获得额外利益。

因此,设立产业投资基金这种投融资方式正在被广泛应用。

3、ppp模式正在成为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融资创新流行风尚

ppp模式被认为是重大建设项目融资的一个重要手段,国家和地方政府都在大力推行。

去年底,财政部公布了首批30个ppp示范项目,总投资规模约1800亿元,涉及供水、供暖、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环境综合整治、交通、新能源汽车、医疗、体育等领域。

目前,财政部又在组织申报第二批示范项目,预计总数为60个,估计各地上报的备选项目会超过1000个。

我省已推出70个省级层面鼓励社会投资的示范项目,总投资3626亿元,其中已明确社会投资主体的推进类项目46个,总投资1006亿元,未明确社会投资主体的推介类项目24个,总投资2620亿元。

地方重大项目建设采用ppp模式将会是未来一段时期的重要方式。

当前ppp模式在舆论方面声势浩大,但由于没有规范的指引,成为风尚容易,真正实施却存在不确定性。

对于ppp模式,西方发达国家的实践还是十分谨慎的,既要考虑发展,也要考虑公平。

涉及公共和私营部门共同投资的项目,也比较复杂。

从调研情况看,私营部门或金融机构在认识上看好,但在实际参与的积极性方面还有待开发。

4、保险投资计划等融资创新手段在重点建设项目投资中得到有效利用与发展

保监会出台《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后,保险资金通过债权投资计划直接参与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很高。

2013年注册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就有103个,注册规模3688亿元,超过过去7年总和。

2014年注册产品175个,规模达到3781亿元,这些资管计划的大部分资金投向周期较长的基础设施项目。

浙江省目前已在养老产业等领域有效使用保险债权投资计划资金,截至6月底存量规模约572.3亿元。

这类资金的最大优点是期限长、规模大,能有效满足重点建设项目对资金的需求。

缺点是需要了解融资途径,满足相关建设要求,没有银行资金灵活方便。

我国的融资租赁业务发展迅速,截止今年6月底达到3185家,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36550亿元。

预计到2016年,全国融资租赁业务总量达到50000亿元,成为世界第一租赁大国。

另外,企业上市融资、信托等,为重点建设项目融资提供了多元化选择。

我省的融资租赁规模约2300亿元,其中60%以上使用在重点建设领域。

5、银行贷款仍然是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的主要来源

去年底我国银行贷款余额为86.8万亿元,今年上半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8.81万亿元,是资金供给的主渠道。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项目建设直接融资的渠道不畅通,比例也低,加上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等特点,其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仍然是银行贷款。

浙江省2015年1499个重点建设项目,投资总规模2485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15000亿元,占60%。

三、创新我省重点建设项目融资方式的几点启示

重点建设项目具有投资规模大、引领性强、技术先进、经济社会环境综合效益高的特点。

强化重点项目建设事关我省全局和长远发展,既是扩大有效投资、促进经济平稳高效增长的直接抓手,又是加快转型升级、增强发展后劲的有效措施。

涉及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的因素很多,资金保障往往是重中之重,是“牛鼻子”。

浙江目前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不少优秀的证券公司在与政府合作过程中已积累了丰富经验,并具有良好基础,因此双方存在着广阔的合作空间。

通过调研分析,提出拓展思路创新方式融资,支持省重点建设项目的融资建设思路:

1、切实把脉重点建设项目特点及融资需求

对重点建设项目的融资需求,首先需要分析其项目本身的性质和特点。

并不是所有的重点建设项目都存在融资问题,有些好的投资项目如杭州地铁等具有一定收益来源又有政府财政出资保障(补贴)的项目,并不缺资金,而是要考虑资金成本问题,长期建设投入的回报问题,以及改善债务结构等等可持续发展问题。

对于一些既无收益又无偿债保障的项目,需要考虑的是公共资金如何有效投入问题。

对于大多数通过努力可以解决融资问题的重点建设项目,是各级政府和金融机构需要密切配合做好工作的重点。

研究解决重点项目融资问题时,必须拓展思路,有效使用投融资机制创新成果。

对于能够采用ppp模式的一般公共投资,可尽量减少政府投入。

通过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既可以吸引金融机构出资资本金,也有利于投贷组合等后续创新,对于财政资金并不充裕的政府性平台投资在大项目大投入时,可以组建产业投资基金作为投资主体且风险可控,建议尽量采用,有效降低政府出资比例。

2、引导不同特点的项目选择合适的投融资创新方式,有针对性地拓展融资渠道

当前的融资渠道比较多,有债券、票据、产业基金、ppp、融资租赁、保险债权、银行贷款等。

大型设备投资难以通过产业基金投融资,但可能是融资租赁的好选择。

无法通过债券、票据融资的项目,也可能是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的潜在客户。

因此,我省重点建设项目的主体,在面对大规模融资需求时一定要拓展思路,要知道方向在哪里、路径有哪些,系统地、动态地搞好融资计划。

3、及时把脉政策导向,引导投融资主体开展多渠道融资

截止2015年6月底,浙江省存续债券191只,总量1864.04亿元,中期票据存量153只,总量1151.4亿元,为浙江省去年gdp总量40154亿元的7.51%。

按照国家发改委“稳增长,促投资”的最新部署,各地负债风险控制线占gdp比例放宽到12%,我省仍然具备较大的债券融资空间。

国家发改委陆续出台的一些专项债券指引,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功能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新举措,为我省扩大债券融资创造了良好的机遇。

国家ppp项目试点、地方政府债券借新还旧、企业私募债等新的融资渠道,都为重点建设项目融资提供了途径。

项目建设主体要充分利用各种融资渠道,政府有关部门也应该积极主动做好服务。

4、善打组合拳,综合发挥政府、社会、中央机构、外来资金共同参与重点建设

重点建设项目融资涉及方方面面,单一资金构成往往不能满足需求或成本较高。

如果能够将财政资金的四两拨千斤作用、以产业投资基金为投资主体降低资本金出资比例、债贷组合增信、投贷组合以及租赁等等金融创新系统有效地加以利用,肯定有助于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要善于利用当前券商等中介机构的业务创新能力,合理利用信用、评级、信托、租赁等融资服务功能。

浙江省良好的信用基础、企业质量和社会资金实力,如果能科学设立投融资平台,促进社会资金有效转化为投资资本,解决重点建设项目融资应该没有大的障碍。

5、利用好融资平台,加强合作,拓宽融资渠道

我省应加强与相关证券公司签订相关战略合作协议或建立战略伙伴关系。

当前,我省正在深入推进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温州金融综合改革、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等一系列国家重大战略,对浙江金融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为地方金融的创新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浙江可借助证券机构在资本市场上的影响力,在土地开发、市政债发行、企业改制上市、资产重组、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

同时,还可积极探索境外发债方式进行融资,降低融资成本。

6、加强与证券公司合作,支持ppp项目建设

借鉴各地经验,我省可与相关证券公司联合推进投融资机制创新支持ppp项目。

如在环保领域,可借助证券机构强大的综合实力与丰富的经验,为项目的融资、设计、运营等提供全方位服务;在轨道交通领域,可积极争取市政债和铁路土地综合开发试点,在建立地方政府债务全口径管理的基础上,开展地方市政债试点发行,成为城市轨道交通等项目建设资金的长期合法渠道,同时探索划拨用地授权经营方式,盘活铁路与轨道交通基础设施沿线土地。

7、设立基础设施发展基金,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浙江省有基础有条件,在重点项目建设领域可充分利用这一有效的投融资方式。

可通过与有关公司共同探索设立基础设施发展基金、海洋开发基金和科技产业基金等。

依托我省铁路投资集团,合作设立浙江省铁路发展基金。

建议采用母基金和子基金双层架构,针对具体项目,可采取一定的保底回报。

探索设立海洋投资基金,通过合资组建项目公司、发行企业债券等多种方式吸引各类资本参与,同时将省级涉海资产进行整合,组建省海洋投资开发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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