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曾凤琴押尾款.doc

上传人:wj 文档编号:2840037 上传时间:2023-05-04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18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房屋买卖合同-曾凤琴押尾款.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房屋买卖合同-曾凤琴押尾款.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房屋买卖合同-曾凤琴押尾款.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房屋买卖合同-曾凤琴押尾款.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房屋买卖合同-曾凤琴押尾款.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房屋买卖合同-曾凤琴押尾款.doc_第6页
第6页 / 共6页
亲,该文档总共6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房屋买卖合同-曾凤琴押尾款.doc

《房屋买卖合同-曾凤琴押尾款.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房屋买卖合同-曾凤琴押尾款.doc(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房屋买卖合同-曾凤琴押尾款.doc

合同编号:

2011120201

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制定

贵州中房置业有限公司

房地产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

甘芝品身份证号:

52010219741218462X

甲方代

居间方(丙方):

贵州中房置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通过贵州中房置业有限公司居间介绍,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产权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筑房权证南明字第010096060号。

(二)房地产座落:

贵阳市南明区四方河路128号格林博邸A4栋4单元1层2号。

(三)房地产建筑面积:

93.59平方米。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

(四)随该房地产同时转让的设备及装饰情况见本合同附件一。

(五)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交房、租赁、户口等其他关系)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二条甲方保证该房地产权属无争议,在将房地产出售前,已经与其配偶及房地产权证内的权利人协商一致,若出售后配偶再提出异议的,由权利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代理人提供委托公证书,代理人曾凤琴承诺甲方全权委托代理人办理该房地产的产权过户、代收房款等与该房地产出售相关的一切事宜,代理人签署的相关过户文件及代收的房款甲方产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均予认可。

甲方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三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肆拾壹万元整净收,小写:

(¥410000.00)。

(若与到产权处和地税局申报的过户价格有冲突的,以本合同协定的价格为实际成交价格)。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给乙方。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交房方式和交房时间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约定明确,甲方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

乙方应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

查验后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双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甲、乙双方确认,在2011年12月20日之前,甲乙双方共同委托贵州中房置业有限公司办理该房地产的转委托公证手续(若遇特殊原因延长15作日),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办理手续,若到期未前来办理交易手续,按定金协议上的违约条款处理。

第八条  上述房地产交易产生的相关税费、中介服务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与该房地产交易相关的其他费用的承担和支付方式,按本合同附件三约定支付。

第九条若乙方采取贷款方式购买该房地产,甲乙双方有义务配合丙方为乙方办理贷款手续,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和银行征信符合贷款条件,如因乙方资料不属实或银行征信不符合贷款条件造成的贷款未果,乙方应使用现金补齐所差房款,继续履行该合同。

第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本合同附件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本合同附件条款为准。

第十一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签字):

电话:

乙方(签字):

电话:

丙方(签章):

贵州中房置业有限公司

置业顾问:

电话:

年月日附 件 一

随房地产同时转让的设备及装饰情况

1,甲方所售房价含:

房屋维修基金、配套设施费、固定设施及装修。

2,以上所列相关费用包含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房地产转让价款内,乙方不需另外支付费用,甲方不得拆除并应随房屋交付乙方。

附 件 二

交易方式、付款协议

1,乙方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乙方于2011年11月23日支付甲方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剩余定金尾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乙方于2011年12月20日内补足,定金折抵房款。

2,由于甲方代理人未能亲自办理该房地产的过户相关事宜,因此甲乙双方自愿采取以办理该房地产的转委托公证手续的形式进行该出售房的买卖交易,甲方代理人作为本次转委托手续中的委托人,乙方作为受托人,甲方办理转委托公证手续给乙方后,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购房首付款含定金壹万元在内共计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甲方得到售房款后交房给乙方,并将该出售房的一切资料及房屋钥匙交给乙方,剩余尾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整于乙方办理该房地产过户登记手续之日支付给甲方,乙方必须于该房地产满发证时间满5年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3,在该出售房办理产权过户之日,乙方的受托人持公证书及相关房屋资料,全权代理甲方办理该房地产的产权证、土地证、契税的过户手续。

4,卖售人或其共有人只要有一方收到售房款项则视为卖售方所有权利人收到售房款项。

附 件 三

相关税费、中介服务费、水、电、煤、物业等其他费用的支付

1,乙方预计用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来办理该出售房屋过户交易中产生的相关交易税费、过户,等与该出售房产权过户交易相关的一切费用,按国家现行税费征收标准执行,以实际产生费用为准,多退,少补,按地税局、产权处、相关部门开具的票据结账。

此笔款项款乙方于过户之日前支付给丙方,以便丙方为甲乙双方办理房屋交易过户相关手续,此费用不包含在房价在内。

公证处的转委托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2,丙方作为居间方为甲乙双方全程代为办理该出售房的委托公证、过户、等与该出售房交易相关的手续,收取乙方中介服务费为人民币壹万零贰佰伍拾元整(¥10250.00),此款乙方于办理完毕委托公证手续之日支付给丙方。

3,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电讯等费用,在交房前未支付和未结算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交房后,使用该房地产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房地产验收交接后,由丙方代为双方办理水、电、燃气、电话、有线电视等过户手续。

附 件 四

交房情况、户口迁移、租赁情况

1,甲方保证该出售房屋内为空户口,若有户口在内,甲方保证在过户之日起,三个月之内将该出售房内所有户口迁出,以便乙方能顺利入户,若有户口在内造成乙方不能入户的甲方承担乙方损失。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调解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