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的实施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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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的
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管理体制改革,以激励机制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聘任管理,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依据《教师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推进岗位设置管理,创新聘用方式,规范用人秩序,完善激励机制,激发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教师管理,优胜劣汰,完善教师退出机制,进一步优化教师结构,打造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二、聘任原则
1、按需设岗。
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和教育教学实际需要为先导,科学设置各类别工作岗位。
2、择优聘任。
聘任以年度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以学历、资历、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为参考,优秀者优先聘任,不合格者不予聘任。
3、合同管理。
教职工聘任到相应岗位后,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并严格依合同约定履职。
4、民主公开。
做到聘任政策公开、聘任方案公开、聘任岗位公开、聘任条件公开、聘任结果公开。
三、聘任范围、条件及办法
(一)聘任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单位)的校长(负责人)、学校(单位)中层领导及全体教职工。
(二)聘任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具有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学识水平、业务能力,遵守职业道德,具有敬业精神;
4、学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其以上的。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任或予以解聘:
⑴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
⑵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者;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者; 受到开除处分者;
⑶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⑷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⑸二次竞争上岗而被淘汰者。
(三)聘任办法
以“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双向选择、择优聘任”为原则,逐步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能近能远”的教职工调配管理机制。
一是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聘任。
校长任期五年一届,任期届满后,根据任期绩效考评(重点考评学校德育工作、教学改革、队伍管理、教学质量等学校内涵发展指标),结合个人申请择优聘任;关于副校长的聘任,由校长提名副校长人选,报教体局组织考核,经局党委研究同意后,由校长聘任;关于学校中层领导的聘任,通过组织竞聘会的形式,择优聘任学校中层领导正职,报教体局备案后,校长聘任。
二是教学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实行学年聘任制。
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由学校按“因事设岗、专兼结合、一人多岗”的原则确定,所占教职工比例不能超过规定标准。
每年8月初,经双向选择后,竞聘上岗者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聘期为一学年,合同期满后重新竞聘。
关于每年聘任工作的组织,各学校依据学年度绩效考评量化结果,落聘人员数量不得少于本单位教职工总数的3%。
落聘人员给予待岗学习1年的处理。
待岗期间,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待岗学习期满后,重新竞聘上岗。
若未竞聘到岗位的,乡镇学校落聘教师交流到教学点任教,县直学校落聘教师交流到乡镇学校任教。
经两次竞争上岗而被淘汰者,予以解聘。
四、相关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推行教师全员聘任制,是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途径,是加强教师队伍管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创造性的重要举措。
各单位、学校要充分认识推行聘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复杂性,做好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处理好实施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实施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要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推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涉及人员多,工作任务繁重,各单位、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要妥善处理好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做到既积极推进,又稳慎实施,最大限度地维护教职工的切身利益,确保聘任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三要严守纪律,阳光操作。
实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的根本目的,在于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本着对社会负责、对学生负责、对本人负责的态度,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体现自身的价值。
因此,各单位、学校要充分发挥工会、教代会、职代会在教师聘任过程中的参与管理、参与监督的作用,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对在聘任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组织程序从严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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