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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设备维护管理办法

通信设备维护管理办法

电源与环境检测

 

总则3

通信电源及环境监测维护管理办法4

1.1一般规定4

1.2设备管理5

1.3设备维护11

1.4质量标准27

 

总则

铁路是国民经济大动脉、是国家交通运输支柱。

近年来,我局跨越式大发展,随着电气化区段的开通,三四线的建设,对铁路通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服务标准。

为了加强铁路通信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减少系统故障,缩短故障延时,延长通信系统的使用年限,提高全程全网的通信维护流程和设备质量,确保通信的安全畅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本管理办法涵盖的容:

本管理办法涵盖铁路通信网络的传输设备、通信线路、数调系统、接入网系统、电视会议系统、电报、广播与站场通信、通信电源和环境监控、应急通信与视频监视系统、专线电路及接入设备、铁路数据网的技术标准和作业标准。

二、本管理办法的基本任务:

1、明确通信设备维护操作作业标准。

2、明确通信设备的技术标准。

3、明确通信设备维护过程中的作业流程。

 

通信电源及环境监控管理办法

1.1一般规定

1.1.1通信电源应保证对通信设备不间断、质量良好地供电。

通信电源的容量及各项指标应能满足通信设备对电源的要求。

1.1.2通信电源应接入两路交流电源,并能实现自动不间断切换。

相关维护单位应配备固定式或移动式发电机组作为备用应急交流电源。

1.1.3本规则中的通信电源设备包括交直流配电设备、高频开关电源、UPS电源、逆变器、蓄电池组、备用发电机组、供电线路、接地装置、电源集中监控管理系统设备等。

1.1.4中间站通信电源设备必须纳入电源环境监控系统进行监控。

1.1.5电源环境监控系统必须完好可用,能够实时反映被监控机房的烟雾、湿度、温度、水浸、门禁、空调等的状况,实时反映被监控设备的电源供应情况,电源设备运行情况,故障报警等情况。

1.1.6电源环境监控系统网管设置在电务段网管中心,网管应具有声光报警功能。

1.1.7各种技术资料、设备的原始资料和检修记录准确、齐全。

1.1.8设备维护分界规定如下:

1.电源机房至各通信机房的交、直流馈电线,以引入专业通信机房的进线第一端子(含进线第一端子)或主干汇流排末端分界。

2.馈电线进入(或通过)各通信机房,其清扫、整理工作由相关通信机房负责。

1.1.9交流供电引入线路的维护分界规定如下:

1.低压引入:

(1)当采用明线引入时,以终端线担分界。

线担以外由供电单位负责维护;线担至室引入部分:

当建筑物产权单位设有专用的交流配电屏时,以配电屏出线端子分界,出线端子以上由产权单位负责维护;当建筑物产权单位未设专用配电屏时,分界点移至电源机房交流配电屏的进线第一端子。

(2)当采用电缆引入时,以室电缆终端盒分界,电缆终端盒以外由供电单位负责。

(3)高压引入应符合当地供电单位有关规定。

1.2设备管理

1.2.1通信电源设备

1.2.1.1中间站通信机房交流引入电源需装设空气开关,并安装避雷装置。

空调、照明等设备交流用电需分路控制。

1.2.1.2电源设备的进出配线应整齐、牢固,必须绝缘良好。

应采用具有阻燃绝缘层的铜芯软电缆。

馈电线应按以下规定颜色配置:

交流电缆(线):

A相:

黄色,B相:

绿色,C相:

红色,零线:

天蓝色或黑色,保护地线:

黄绿双色。

直流电缆(线):

正极:

红色;负极:

蓝色。

1.2.1.3在同一路径,交流与直流电源线间隔100mm以上,若因条件

限制而不能达到要求时,交流电源线必须采用阻燃PVC管进行隔离防护。

1.2.1.4直流电源仅允许供给通信设备及事故照明使用。

1.2.1.5直流电源总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值应为各分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值之和的2倍;分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值应为负荷电流的1.5倍。

1.2.1.6通信工区(或专门维护工区)应根据维护需要配备必要的仪器、仪表,如数字万用表、容量测试仪、数字钳形电流表、接地电阻测试仪、兆欧表、杂音计等。

1.2.1.7所有通信电源设备必须保持完好。

其标准是:

1.机械性能良好。

2.电气特性良好。

3.运行稳定、可靠。

4.技术资料、原始记录及测试记录齐全。

1.2.2电源与环境监控系统

1.2.2.1电源环境监控系统包括:

网管、监控模块及前端采集设备。

1.2.2.2电源环境监控系统的前端采集设备应从高频开关电源单路供电,网管及配套设备应由不间断电源供电。

1.2.2.3电源环境监控系统必选的监控点:

①开关电源供电系统智能接口能送出的所有信息;②无人值守通信机房的温、湿度(对于不具有加湿设备的机房,湿度可作为选项);③无人值守通信机房空调、门禁、水浸;④无人值守机房消防温感、消防烟感;⑤无人值守交流电源的供电情况。

⑥无人值守通信机房蓄电池电压、电流情况。

1.2.2.4电源环境监控设备应良好接地,并有防雷措施,防雷应符ITU-TK.20《电信交换设备耐过电压和过电流能力》中对防雷与过压保护能力的要求。

1.2.2.5电源环境监控系统的维护部门应备有完整、正确的技术资料、软件备份资料,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每年核对一次,遇有变动时应及时修改。

应具备的主要技术资料如下:

1.系统结构总图以及各级监控中心的结构图及配线图;

2.IP地址分配表;

3.与各级监控中心及区域监控站相配套的安装手册、用户手册与技术手册;

4.操作系统软件光盘、配套(杀毒)软件光盘、环境监控系统安装光盘以及系统恢复镜像光盘等软件;

1.2.2.6对于通过拨号进入电源环境监控系统的接入不得对外公开,确保监控使用。

1.2.2.7电源环境监控系统的使用、维护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则,遵守人机命令管理规定,未经批准不做超越职责围的操作。

1.2.3设备接地与防雷

1.2.3.1接地系统有两种设置方式,即分设方式(每种地线单独具有一套接地装置)与合设方式(各种地线共用一组接地装置),但每处只允许一种设置方式。

高层综合通信楼应采用合设接地方式,一般中小通信站根据条件宜采用合设接地方式,亦可采用分设接地方式。

1.2.3.2接地系统采用分设方式时要求如下:

1.各接地装置的地下接地体、地下裸引线之间的距离应大于20m,接地装置埋设地点应设地线桩。

2.在电源机房应分别设置工作地线排,保护地线排和零线排。

3.接地系统的室外引接线与房屋避雷泄流线的空间距离一般应大于2m。

1.2.3.3接地系统采用合设方式(联合接地)时要求如下:

1.联合接地体、保护接地体、房屋防雷接地体、地线电缆金属外护套、混凝土电极、房屋钢筋骨架以及金属水管等,应接成一个接地系统,并采取熔焊和防腐措施。

2.严禁利用室通信设备的金属部分构成雷电流的泄流通路。

1.2.3.4接地体(包括防雷、交流零线的重复接地,保护接地,联合接地、电缆金属外护套,以及各站自然接地体等),地下引接线及地上裸导体的连接,应采用以下减少电化学腐蚀的措施:

1.接地体(包括地线的引接线)应采用镀锌钢材、铸钢材、铜材或石墨电极;

2.减少联合接地系统的直流工作电流;

3.保护接地系统应没有直流或交流电流;

4.引入电缆应采用有绝缘外护套的电缆或将电缆金属外护套与室接地系统加绝缘措施;

5.两种不同金属线连接时,应尽量采用熔接,保证无假焊虚焊。

当采用紧固件连接时,其连接处应进行防腐处理。

1.2.3.6接地导线应采用具有一定强度的铜芯绝缘导线,接地体的引线应采取绝缘措施,并严禁采用钢管保护。

1.2.3.7以下设备的连接处应分别接入工作地接地排:

1.各种直流电源母线(正极);

2.引入架(电气化区段的引入架机架必须对地绝缘),试验架,测量台的测试用地,以及试验仪表的接地;

3.凡不接入交流电源的金属机架;

4.通信设备的工作地;

5.引入电缆的绝缘金属护套,配线电缆的金属屏蔽层;

6.容易产生噪声干扰的盘架单独接地。

1.2.3.8以下设备连接处应分别接入保护接地排:

1.交流配电盘、整流器、其它交流电源设备以及接入交流电源的机架、机壳;

2.交流电源线的金属外皮;

3.交流三相四线制配电系统的中性线重复接地。

不准用三相四线制的中性线代替保护接地。

1.2.3.9接地系统采用分设方式时,工作地线的接地电阻必须小于或等于4欧姆,保护地线的接地电阻必须小于或等于10欧姆,防雷地线的接地电阻必须小于或等于10欧姆。

接地系统采用合设方式时,其接地电阻按最小值确定。

1.2.3.10直流工作地线和保护地线严禁使用铝导线或铝排,其导线的截面积不应小于4mm2,当线芯截面在6mm2以下时,应采用多芯软铜导线。

1.2.3.11高层综合通信楼的电源机房,由于接地馈电线数量多,不宜采用接地排,应装设专用接地引出柜。

1.2.3.12交流供电系统的高压架空引入线、高压配电柜、低压架空引入线、低压配电柜、交流稳压器、UPS、油机控制屏等设备均应安装避雷器。

在一个交流供电系统中至少应不少于三级防雷。

1.2.3.13各通信电源机房每年最少应进行一次接地电阻测量,并作记录。

接地电阻测量应选择在当地最干燥的季节进行。

1.3设备维护

1.3.1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1.3.1.1在维修工作中,应经常检查密封阀控式蓄电池的外观、极柱,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及时更换:

a)电池槽、盖发生破裂;

b)电池槽、盖的结合部渗漏电解液;

c)极柱周围出现爬酸现象或渗漏电解液。

1.3.1.2蓄电池在使用中应进行端电压、充电电流、电池温度的测量,防止各个电池端电压偏差过大(超过±50mV/只)而产生过充电和充电不足。

1.3.1.3蓄电池的端子应连接紧固,保持清洁,且不应对端子产生扭曲应力。

1.3.1.4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在投入使用前无需进行初充电,但应进行补充充电,并进行一次容量试验。

补充充电电压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补充充电电压为2.30V~2.35V/只,当环境温度为21~32℃时充电12小时,如环境温度为10~15℃时,充电时间应延长至24小时。

1.3.1.5密封阀控式蓄电池在深度放电后,应采取低电压衡压充电法进行恢复性充电,其充电电流严禁超过0.25C10A(C10为蓄电池10小时率容量),一般应采用0.1C10A。

1.3.1.6蓄电池组的均衡充电

均衡充电应定期进行,一般应每三个月进行一次。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均衡充电:

1.全组中单体电池的浮充电压有两只以上低于2.18V(2V/只);

2.浮充电时蓄电池端电压不均衡达到0.25V(12V/只)或0.05V(2V/

只)及以上;

3.过量放电或强放电(放电电流大于3小时率);

4.小电流深度放电超过48小时;

5.放电容量达到额定容量的20%以上;

6.蓄电池经常充电(或浮充)不足;

7.搁置或停用时间超过3个月;

8.设备或蓄电池经重点整修后。

1.3.1.7密封阀控式蓄电池的浮充电压和均充电压必须满足电池生产厂家和被供电设备的技术要求。

一般浮充电压(48V电池组)应为53.52~54.48V,均充电压为55.2~56.4V。

1.3.1.8阀控式蓄电池的浮充电压与温度有着密切的关系。

环境温度自25℃每上升(或下降)1℃,每只电池的浮充电压应降低(或提高)0.003V。

1.3.1.9蓄电池组的放电

长期连续浮充电的蓄电池,应定期进行容量试验或核对性容量试验,其周期为:

1.2V蓄电池在投入运行后的前四年,12V蓄电池在投入运行后的前

二年,每年应以实际负载进行一次核对性放电试验,放出标称容量的30~40%.

2.2V蓄电池从投入运行后的第五年起,12V蓄电池从投入运行后第

三年起,每年应进行一次容量试验。

3.蓄电池放电期间,应每小时测量一次端电压和环境温度,2V蓄电池放电终止电压不得低于1.80V,12V放电终止电压不得低于10.8V。

1.3.1.10密封阀控式蓄电池组的更新周期:

12V系列使用5年以上或实存容量低于80%标称容量;2V系列使用8年以上或实存容量低于80%标称容量。

1.3.1.10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的维修测试项目与周期规定如下:

顺号

类别

项目与容

周期

备注

1

1.负载电压、电流测试、电池组浮充电流测试

2.全组各电池浮充电压、阻测试

每月一次

3.电池槽、电池架清扫

4.检查外壳是否有膨胀变形或破裂

5.检查是否有渗漏电解液

(1)极柱是否漏液

(2)槽、盖封口处是否渗漏

6.电池组均衡充电

每季一次

2

1.维修质量标准测试

2.连接排电压降测试

3.汇流排、电池架检查涂漆

4.容量试验或容量核对

每年一次

4条按10.3.1.9执行

3

重点

整修

1.落后电池处理

2.其它重点项目

根据需要

1.3.2中间站高频开关电源设备

1.3.2.1中间站高频开关电源柜的交流电源应采用单相三线制供电,并能接入两路交流电源,具有电气联锁功能,防止并路使用。

1.3.2.2中间站高频开关电源柜应设有停电、输入电压过高(大于285V)、输入电压过低(小于155V)等声光告警装置,并保证有效。

1.3.2.3设备的直流工作地线与保护地线必须分开设置。

设备的外壳及防雷保护单元必须接保护地线,其导线的截面积应≥4mm2,保护地线的接地电阻必须≤4Ω。

1.3.2.4中间站高频开关电源的防雷保护单元应定期检查、更换,若遭雷击时必须及时更换。

1.3.2.5高频开关电源的输出电流不应超出其额定值,各整流模块应能自动均流,在50%~100%负载围,其并联均分负载不平衡度应≤±5%。

1.3.2.6高频开关电源的直流配电屏(盘),应能同时接入两组蓄电池,并满足并组均充、浮充、放电的要求,操作时必须保证不中断供电。

1.3.2.7当直流配电设备容量大于600A时,可不设蓄电池低电压保护功能,必要时应设二次下电。

1.3.2.8高频开关电源必须设置直流输出欠压告警,并确保直流输出欠压告警先于负荷一次下电的电压门限值。

直流输出欠电压告警建议设置值-48V,一次下电门限告警建议设置值-44V,二次下电门限告警建议设置值-43.2V。

1.3.2.9中间站高频开关电源维修测试项目及周期规定如表所示:

类别

项目与容

周期

备注

日常维护

1.清扫检查

避雷装置检查在雨季应每月进行一次

2.交流主备倒换试验,交直流切换试验,告警系统试验,避雷装置检查

3.全组电池浮充电压、温度测试

4.电池极柱、外观检查转换开关及指示灯检查

1.核对性放电试验(单体电压测量)

 

2.电池组均衡充电

3.均浮充转换试验

4.均浮充均流检查、调整

5.停电及输入熔断器告警试验

集中检修

1.维修质量标准测试

 

 

2.直流负载电流测试及熔丝检查

3.直流馈电线电压降测试

4.输出杂音电压测试

5.直流工作地线、保护地线检查及接地电阻测量

6.强度检查、配线整理及电缆架(沟)清扫

7.蓄电池容量测试或容量核对

8.结合容量试验测试直流输出欠压告警

9.蓄电池连接线电压降测试

重点整治

1.更换整流(或DC/DC、DC/AC)模块

根据需要

 

2.防雷保护单元更换

3.直流馈电线绝缘测试

4.落后电池处理

1.3.3UPS电源和逆变器

1.3.3.1UPS电源和逆变器的交流输入和输出均应采用三相五线制或单相三线制供电。

1.3.3.2逆变器的直流工作地线与保护地线必须分开设置。

设备的外壳及防雷保护单元必须接保护地线,其导线的截面积应≥4mm2,保护地线的接地电阻必须≤4Ω。

1.3.3.3为提高系统供电的可靠性,在选择设备时,应选用在线式UPS电源和逆变器,并定期检查设备的自动旁路性能,保证其可靠有效。

1.3.3.4UPS和逆变器电源应在其额定容量围使用,禁止超载运行;对于并联冗余逆变系统,应在并机均分负载的方式下运行。

1.3.3.5UPS电源和逆变器应具有软启动功能,即在无市电的情况下带负载启动。

1.3.3.6UPS电源和逆变器的防雷保护单元应定期检查、更换,若遭雷击时必须及时更换。

1.3.3.7UPS电源和逆变器应设有停电,缺相,输入、输出电压过高、过低,旁路失效以及输出熔丝熔断(断路器跳闸)声光告警装置,并保证有效。

1.3.3.8UPS电源必须具有蓄电池过放电保护功能。

当蓄电池组放电电压达到平均单只电压10.8V(12V/只)时,应自动停机并发出声光告警信号。

1.3.3.9UPS在蓄电池深度放电后,应以自动均衡充电方式在6~10小时将蓄电池恢复到浮充状态。

10.3.3.10UPS电源应具有宽输入电压适应围。

当输入电压在额定输入电压的±20%,输入频率在规定同步围时,不应转电池供电。

1.3.3.11UPS电源应具有较宽的频率适应围,并应根据当地市电频率的变化情况,选择适当的频率跟踪速率。

对于市电频率变化过快的地区,宜采用时钟同步。

1.3.3.12重要通信机房(如数据网核心节点、汇聚节点机房等)的ups电源应具有冗余配置,采用N+1或双总线供电设计方案。

1.3.3.1逆变器和UPS的维修测试项目及周期规定如下表:

顺号

类别

项目与容

周期

备注

1

1.运行情况巡视检查

2.输出电压、电流测量、记录

3.部清扫检查

4.全组电池浮充电压、温度测试

5.电池表面清扫

6.电池槽、极柱外观检查

每月一次

7.输出频率测试

8.风扇及滤网的清洁检查

每季一次

2

1.维修质量标准测试

2.工作地线检查及接地电阻测量

3.保护地线检查

4.防雷保护单元检查及更换

5.强度检查及配线整理

6.电源线清扫检查

7.仪表校对

8.逆变及旁路转换试验

每年一次

防雷保护单元检查在雨季应每月进行一次

3

1.更换电路板或功率模块

2.落后电池处理

3.更换老化配线

4.输入、输出馈电线绝缘测试

5.仪表修理

6.其它重点整修项目

根据需要

1.3.4油机发电机组

1.3.4.1油机发电机组应保持清洁,保证无“四漏”(漏油、漏水、漏气、漏电)现象。

机组各部件应完好无损,仪表齐全、指示准确,螺丝无松动。

1.3.4.2油机发电机组经常检查的项目如下:

1.保持油机发电机组以及燃油及其容器的清洁,定期清洗或更换(燃油、机油、空气)滤清器;

2.检查和保持油箱中的燃油充足。

柴油机应添加静置12~24小时后的清洁柴油,加油时要经过过滤。

应根据地区及其气候的变化,选用适当标号的燃油和机油;

3.检查冷却水箱的水量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添加清洁的软水;

4.检查油底壳的机油存量应达到静满刻度,加注的机油一定要根据季节气候、机器类型按规定选择,如发现机油变质、变脏、变色,须查明原因进行更换;

5.启动电池应经常处于稳压浮充状态,电解液的比重应保持在1.280~1.300g/cm3围之。

线路及接线端子应紧固、接触良好;

6.发电机和控制配电屏各部分接线是否正确可靠,熔丝规格是否与电机铭牌上的标定电流相适应;

7.电机滑环和激磁机的换向器是否清洁和正常;

8.电刷是否正常,与换向器或滑环的接触是否良好;

9.保护接地是否完好;

10.1.3.4.3油机室的温度应不低于5℃,若冬季室温过低(0℃以下),油机的水箱应添加防冻剂,否则,在油机停用时必须放出冷却水。

1.3.4.3油机发电机组开机前的检查:

1.机组周围是否放置工具、零件或其他物品,在开机前应进行清理,以免发生意外;

2.机油、冷却水的液位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燃油箱中的燃油量是否充足;

4.启动电池的电压是否正常;

5.风冷机组的进、排风风道是否畅通;

6.环境温度过低时应给机组加热。

1.3.4.5油机发电机组启动及运转应注意以下事项:

1.启动机每启动一次不得超过10s;

2.当柴油机供油后,不得将减速器再倒向第一档,否则会引起启动机飞车;

3.注意各种仪表、指示灯指示是否正常;

4.倾听机器在运行时部有无异常的敲击声,观察机组运转时有无剧烈振动;

5.观察排烟是否正常;

6.当电压、频率(转速)达到规定要求并稳定运转后,方可供电;

7.柴油机在较长时间连续运转中,应以90%额定功率为宜,最大功率运转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并且必须在90%额定功率运转一小时后方可运行。

额定功率运转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柴油机不宜在低速长时间运转,禁止油机慢车重载和超速运转;

8.注意检查油箱的油量,不要用尽;

9.各人工加油润滑点应按规定时间加油。

1.3.4.6油机发电机组的维修应根据厂家说明,按规定运转时数进行一级和二级技术保养,以尽量延长其使用寿命和充分发挥效能。

三级技术保养属大修工作,应由工厂进行。

1.3.4.7机组应每月空载试机一次,每半年加载试机一次。

当外供电源停电时,油机发电机组应能迅速启动。

新装或实施三级技术保养后的机组应先试运行,当各项性能指标均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油机发电机组的测试项目与周期规定如下表:

顺号

类别

项目与容

周期

备注

1

1.各部清扫及螺丝紧固

2.启动系统检查及启动电池补充充电

3.润滑系统检查

4.燃油系统及油箱存油量检查

5.冷却水箱及存水量检查

6.空载运行检查(交流电压、频率、及漏水、漏油、漏气、漏电)

7.发电机系统的检查(包括发电机、激磁机、配电屏、开关、熔丝、导线)

8.冷却水、燃油、润滑油质量检查

每月一次

2

1.清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网及补充新机油

2.检查调整风扇皮带松紧度

3.检查调速机构全部运动部分及注油

4.检查启动蓄电池

5.检查油泵、气门、摇臂润滑情况及补充或更换润滑油

6.气门间隙检查调整

每累计运转100小时进行一次

3

1.清洗燃油箱、燃油滤清器、输油管

2.检查喷油泵、喷油器运转情况及调整,更换喷油头

3.清洗润滑器及换油

4.检查气门、排气管及清除积炭、烟灰

5.检查连杆轴承配气机构、冷却水泵、调速器等

6.检查发电机换向器、集流环及带负载运用时碳刷的火花

7.检查启动蓄电池

每累计运转150~300小时进行一次

1.3.5电源与环境监控设备

1.3.5.1电源环境监控中心的值班人员应实时监视系统的运行状况,对各种异常信息和声光告警,立即处理。

对于紧急告警,应立即通知被监控机房维护责任部门及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1.3.5.2电源环境监控系统须进行定期维护检测,其维护检测的项目及周期规定:

类别

维护项目

周期

说明

日常维护

1.交流电压

查看交流电压、温度、直流供电电压是否接近告警点;查看整流模块输出电压是否与电源系统的直流供电电压相符;查看单体蓄电池的端电压是否与(电池组总电压/电池组槽数)的数值相符。

2.温度

3.直流供电电压

4.整流模块输出电压

5.蓄电池总电压

6.单体蓄电池的端电压

7.观察记录环境监控系统运行状况

8.网管设备巡检

查看并记录有无误告警发生、显示的数据是否准确、数据传输有无中断。

1.查看操作记录

巡检网管设备(服务器、主机、业务台、打印机、音箱、大型显示设备等)的运行是否正常。

2.抽查电源环境监控系统的功能、性能指标

查看操作记录、操作系统和数据库记录是否有违规操作和错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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