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五语文第14讲人称的作用学生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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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五语文第14讲人称的作用学生版

第14讲人称的作用

人称及作用

第一人称:

我、我们

第二人称:

你、你们

第三人称:

他、他们、它、它们

第一人称的作用:

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拉近作者与读者的距离,使情境显得更为真切,便于抒发情感和进行心理描写。

第二人称的作用:

这种写法像是“我”向“你”诉说衷肠,一下子把“我”与“你”的距离拉近了,也把读者和主人公的距离拉近了。

读时令人倍感亲切。

第三人称的作用:

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能够比较自由灵活地反映客观内容。

有比较广阔的活动范围,作者可以在这当中选择最典型的事例来展开情节,而没有第一人称写法所受的限制。

1、分辨人称

2、结合文章分析人称的作用

 

那盆水仙花

上学期我到横河村小支教。

那天正在上课,突然,隔壁教室里传来了李老师愤怒的呵斥声:

“你又来了,出去!

出去!

”很多学生也跟着喊。

  嘈杂声影响了我的课堂,我连忙打开教室门,只见李老师正连拉带拽地把一个老头推出教室。

老头六十来岁,满身邋遢,拖着个大麻袋,傻笑着一步一顿地离去。

  课后,李老师告诉我,老头子是本地的孤寡老人,脾气古怪倔强,不管你上没上课,常常旁若无人地闯入教室乱找乱动,把垃圾桶翻得一片狼藉。

  正说着,我班有个学生跑来,“杨老师,快,快去,陈业被那老头打了!

  当我赶到时,陈业已被老头推倒坐在地上哭喊着:

“还我……我还没喝完啊,臭老头!

”原来老头盯上了他手中的饮料瓶,没等他喝完就抢去了,在他眼里,能卖的垃圾简直就是“宝”。

校长也赶来了,一边骂一边把老头踉踉跄跄地推出了校门。

  几天后,我班正在朗读课文。

“嘭”的一声巨响,教室门猛地被撞开,大家吓了一跳。

一看,又是那老头。

一手拖着麻袋,一手紧攥拳头,朝教室后面的垃圾桶大摇大摆地走去,那架势随时等着反抗我来推他。

  “臭老头,出去!

”“臭老头,快出去!

”很多学生异口同声地喊着,整个课堂一片喧哗。

当老头走近我时,我出人意料地让开了道,并向学生作了个安静的手势。

  “继续朗读吧,不要打扰老爷爷捡东西了!

”我平静地说。

犹豫间,琅琅书声又逐渐响起。

我们反常的举动让老头有些发愣。

他从垃圾桶里翻出了几个饮料瓶后,竟加快了脚步往外走,饮料瓶掉出了一个也不知道。

我捡起来送到他手中,他疑惑地看了看我……

  又过了几天,我正在上课,教室的门又突然被推开,老头刚探进半个身子,一看是我,竟缩了回去,还轻轻地带上了门离开了。

我们发现老头和以前都不大一样了!

  我问学生:

“老爷爷为什么会变了呢?

  “我知道,因为前几天老头子没有被老师推出去。

  “杨老师没骂他,还帮他捡瓶子!

”陈业若有所思地说,“老头……老,老爷爷好像知道杨老师对他好!

  我说道:

“老爷爷一个人孤零零的,每天起早贪黑到处捡破烂不容易呀,老师有个办法可以帮帮他:

大家平时把丢弃的那些废品专门放进一个袋子收集起来,送给老爷爷,谁愿意负责这件事?

  “我愿意!

”“我也愿意!

”……好多学生都争着说。

没想到陈业也抢着举手,我把这件事交给陈业负责。

  从那以后,我班无论上什么课,老头子再也没有闯进教室了。

  临近期末的一天,我一进教室就看见讲台上多了一盆水仙花,我惊讶地问:

“这花是哪位同学放在这里的呀?

”陈业兴奋地说:

“老师,花是老爷爷从菜市场买来的,他让我带到教室摆在讲台上,说是谢谢同学们,谢谢您呢!

”这是我万万没想到的,那节课上得特别开心。

  转眼间,一个学期就过去了。

暑假里我又被临时通知回到原单位。

教师节那天,遇到了李老师,我问起老头子的事。

李老师说:

“他死啦。

”“啊,怎么死了呢?

”我很是惊愕。

  “暑假里,他跳入水中救上了一个小孩,自己却因体力不支被淹死啦。

听村里人说老头也不怎么会游泳。

”李老师补充道,“对了,他救的小孩就是你班的陈业……”

  我听着,心里酸酸的,竟有些想流泪,朦胧间眼前就浮现出了那盆水仙花……

  (选自2009年第6期《小小说月刊》作者:

杨聪有删改)

1.小说主要刻画了两个人物,一个是老头,一个是杨老师(“我”),你最欣赏哪个人物?

请说明理由。

 

2.许多小说往往用第一人称“我”来讲故事,如《斑羚飞度》、《我的叔叔于勒》……本文也是如此,请简要分析这种写法有什么好处。

 

地下森林断想(节选)

然而那幽暗的峡谷,却依然如故。

黑黝黝、光秃秃、阴森森、静悄悄。

樵夫听得见泉水在谷底的石洞里激起的滴答回声,猎人追踪狼嗥虎啸。

至此,除了厚厚的青苔外什么也没有。

几千年过去了,大自然的生命无处不在,峡谷却没有资格得到哪怕一株小草……

也许鸟儿掠过山崖,衔叼的草茎曾在这里落下过草籽儿,但是草籽儿没有发芽;也许山泉流过谷底,携带过几粒花种,但是小花儿没有长大。

都说阳光是公平的,在这里却不,不!

它沉湎于高山.大川.平野对它的欢呼致意,却从来没有到这深深的峡谷的底部来过。

它吝啬地在崖口徘徊,装模作样地点头。

它从没有留意过这陷落的大坑,而早已将它遗忘了。

即使夏日的正午偶有几束光线由于好奇而向谷底窥测,也是斜视着,没有几丝暖意。

  阳光不喜欢峡谷,峡谷莫非不知道?

 阳光是公平的吗?

峡谷莫非不明白?

  不幸的峡谷,它本可以变成一串明珠似的小湖,像德都县的高山堰塞湖“五大连池”那样,轻而易举就可赢得人们的赞美。

可是它却不。

它悄然无声地躺在这断壁底下,并不急于到世上去炫耀自己;它隐姓埋名,安于这荒僻的大山之间,总好像在期待着什么,希望着什么。

它究竟在期待和希望着什么呢?

  长空的大风经过这里,停下脚步。

不等探询,便很快理解了它。

它把坑口的石块碾成粉末,一点一点地撒落到峡谷的石缝里去。

 洁净的山泉日日与它相伴,也终于明白了它。

它从石洞里流出来,又一滴一滴渗进石缝里去,把石块碾成的粉末变成了泥土。

  山顶的鱼鳞松时时顾盼着它。

虽然相对无言,却是心心相通。

它敬仰峡谷深沉的品格,钦佩峡谷坚忍的毅力,它为阳光的偏爱愤懑,为深渊的遭遇不平。

秋天,它结下了沉甸甸的种子,种子便毅然跳进了峡谷的怀抱,献身于那没有阳光的“地下”。

也许为它所感召,纯洁的白桦.挺拔的青杨.秀美的黄菠萝,它们勇敢的种子,都来了,来了。

一粒、几十粒、几百粒。

不是出于怜悯,而是为了试一试大自然的生命力究竟有多强……

  几千年过去了,几万年过去了。

  孱弱的小苗曾在寒冷霜冻中死去,但总有强者活下来了,长起来了,从没有阳光的深坑里长起来。

  几千年过去了,几万年过去了,进入了人类的文明时代。

终于有一天,人们在昔日的死火山口发现了一个奇迹,一个生命史上的奇迹——幽暗的峡谷里竟然柞木苍郁,松树成林。

整整齐齐.密密麻麻地耸立着一片蔚为壮观的森林。

只因为它集于井底一般的深谷之中,而又黑森森不见阳光,有人便为它起了一个恰如其分的名字,叫做地下森林。

  如果它早已变成漂亮的小湖,奇丽的深潭,也许早就免除了这“地下”的一切艰辛。

但是它不愿意。

它懂得阳光虽然嫌弃它,时间却是公正的。

为此它宁可付出几万年的代价。

它在黑暗中苦苦挣扎向上,爱生命竟爱得那样热烈真挚。

尽管阳光一千次对它背过脸去,它却终于把粗壮的双臂伸向了光明的天顶,把伟岸的成材无私奉献给人们,得到了自己期待已久的荣光。

1、本文表现了怎样的主题?

请谈谈你的理解。

 

2、文中作者以第二人称“你”来称呼地下森林,这样写具有怎样的表达效果?

 

A

奶奶活了101岁

奶奶的眼睛因老年性白内障失明了,几次手术都未治愈,情绪非常低落。

在跟大伯、姑姑生活期间,多次流露出不想活的念头,原因不是他们待她不好,而是奶奶对自己从此成了一个无用的人感到不能容忍。

有一年春天,爸爸把她接来和我们一起生活,有次听她对我父亲说,这辈子已经到头了,其实,那一年奶奶才76岁。

妈妈是教师,也是个孝顺的儿媳,每当奶奶说这话的时候,妈妈总是这样劝她:

有我们做儿女的在,你没有必要担心以后的日子。

然而,这样的话不能安慰奶奶。

她依旧烦躁,悲观,甚至发呆不吃饭。

全家人都为奶奶担心,怕她从此倒下去。

为了改变她的坏心情,家里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想了很多办法。

给她买了收音机;推她去公园,陪她说话。

但是,这些都无济于事。

也是黑暗太久了就不黑暗了,也许寂寞本身就是一味药。

一天,在爸妈上班干部时候,奶奶一个在家摸索着剥了一小筐花生米。

又有一天,她把家里的几只脏油桶给刷得干干净净。

爸妈从外面回来,见奶奶坐在那儿,嘴角边破天荒地挂着微笑,他们既惊喜又不知该说什么。

不让她做吧,她从劳动中得到喜悦,让她做吧,她年龄又那么大了。

最后爸妈采取既不鼓励也不阻止的态度。

每当奶奶做完一件事后,只向她表示感谢。

有一次,奶奶把我的一件新棉袄当做1日的给拆洗了,爸妈也是这么做,向她说谢谢,说给家里帮了那么大的忙。

在接下去的日子里,奶奶刷过鞋,洗过衣服,整理过妈妈的备课笔记,甚至上街帮家里买过一次菜。

奶奶不在消沉,她做的事越来越多,她发现她还能做很多事。

奶奶从76岁失明,到101岁去世,她在黑暗中生活了25年,也在黑暗中劳动了25年,直到去世的前几天,她还在剥花生米,奶奶除了眼睛之外,没有什么病,她是无疾而终的。

现在每当人谈论劳动能挣多少钱的时候,我常想起奶奶。

我想,也许只有奶奶才真正体会到劳动对人的意义和价值。

书上说,劳动创造了人,但是,谁也无法否认,也导演了其他奇迹,尽管劳动本身平淡无奇。

1、本文是用第几人称进行叙述的?

 

B

零点降生的女孩  乔叶

我的家乡有一种说法,凡是子夜零点降生的女孩都是十分幸运的,将来一定会出人头地,业有所成。

村里就有一个零点出生的女孩,她家境优裕,工作顺利,婚恋幸福,是全村女孩子羡慕的对象。

人们一说起她,就要谈到她的零点降生之兆。

她成了大家心目中零点降生幸运儿的有力例证。

  

你知道,我的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都不怎么好,所以从懂事起对自己就没有信心。

村里那个幸福女孩更让我相信:

生死有命,成败在天。

上天既然已经安排好了你的命运,你再努力也没有用。

我变得对一切都无所谓,在惰性的驱使下,整日无所事事,随波逐流。

任凭母亲怎么劝说也不回头。

一次,母亲被我气急了,忍不住狠狠责骂了我一顿。

我居然蛮不讲理地顶撞她:

“你怎么不把我生到零点?

那样我就有福气了,还用你操这么多心!

”  

母亲怔住了。

  

晚上睡觉的时候,母亲坐到我的床边,温柔地掖着我的被角,轻轻地告诉我:

“妞妞,其实你也是零点生的。

这些年妈一直没有说出来,是因为你的心太浮,怕别人的好话捧坏了你。

不过,你要知道,即使你是零点出生的,也并不是生下来什么都有的。

天上掉不下白面馍。

咱村的那个女孩要是不学好,现在也不会是这样子。

你要是不努力,将来照样没出息。

”  我哭了,我开始后悔自己以前的自暴自弃。

那一夜,我没有睡。

我在心里暗暗发誓:

今后决不吝惜自己的心血与汗水,决不辜负自己零点降生的这份幸运。

  

8年以后,我考上了大学。

我是村里第一个正式大学生——这时已经完全相信自己是命运的宠儿。

临走的那一天,恰好是我的20岁生日,母亲给我做了一顿丰盛的午餐,郑重地告诉我:

“妞妞,其实你不是零点生的。

”  

我吃惊地看着她,好一会儿才明白她在说什么。

我早已不在乎零点不零点的事了,可她却还一直放在心上——也许只有母亲才会把这样的事情放在心上。

  

“我不过是为了给你鼓鼓劲儿才那样说的。

”母亲解释的神态像一个犯了错误的小孩子,愧疚而不安。

我的眼前忽然浮现出8年前的那个夜晚,耳边也一字字地响起了母亲当初的话语。

我忍不住泪如泉涌。

其实愧疚不安的应当是我,不是吗?

  

从那一刻起,我彻底觉悟了:

如果一个人只听从上天的安排而忽略了自己的力量,是多么愚蠢啊!

无论什么时候,一个人都没有理由听天由命。

其实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潜藏着许多好机会,但你只能靠自己的双手去挖掘。

天会刮风天会下雨但是永远也不会掉下白面馍。

你只能用自己的双手,自己为自己开掘出一眼源源不绝的幸运之泉。

1、从文章看,你认为作者用第几人称的口吻写出了自己的愧疚之情?

 

2、有人说,第九段中作者一会用“你”,一会儿用“我”,使人称发生了变化,这样做不仅造成了人称的混乱,而且使读者不易理解。

你认为呢?

请说明理由。

 

C

兄弟 韩松落

他和小虎在一个院子里长大,上同一个小学、中学,一起逃课去游泳。

十四岁的时候,他们学武侠小说里的样子,结拜兄弟。

小虎问他,我们现在是兄弟,你会怎么对待我?

他说,如果有人用刀砍你,我就替你挡着。

小虎说,你净拿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发誓,谁一辈子老遇到刀砍啊?

他想一想,就说,如果你死了,我就替你养你爹妈和你弟弟。

小虎于是和他笑着打成一团。

  没想到成了真的。

他医学院毕业,当医生的第二年,有天深夜,有人敲门,他打开门,门口站着小虎的弟弟小江,浑身是伤,缠着绷带。

小江告诉他,他们全家人,包括小虎在内,在这天早晨去郊游的时候,遇到了车祸,只有小江幸存。

从此,他在这世界上没有亲人,也没有人可以投奔,只有来找他。

十二岁的小江,带着他的游戏机,还有一双破球鞋,来投奔他。

他大哭着,留下小江。

那一年,他二十四岁。

  他的女朋友问:

“这个孩子什么时候走?

”他大怒:

“他还能到哪里去?

”温室长大的女孩子,没有被人这样吼骂过,转身离开,再也没回来。

他没去追她,从此下定决心,如果要结婚,就必须是个能接受小江的女子。

此后的十六年,他没有遇到这样的人。

  他爹妈接受了这个孩子,但是很多问题,还是要他解决。

他没想到,家里添个半大的上学的孩子,真不是添双碗筷那么简单。

他拼命加班,生活还是紧张。

有一天,他去学校看小江踢球,这孩子穿着一双绽了口的球鞋,已经破了很久,不敢跟他要新的。

他转身去卖血,用那钱买了五双球鞋。

那年,他二十八岁。

  小江高中毕业,死也不肯考大学,怕给他增添负担。

他绑着小江,把他送进考场。

那一年,他三十岁。

小江快要毕业的时候,他得到一次机会,去美国进修。

他放弃了。

这一年,他三十四岁。

  电视台和报社知道了他们家的事,要他上一个“人间真情”之类的节目,他拒绝了:

“我把弟弟养大,很正常啊,怎么就要上电视了?

”这年,他三十六岁。

  小江有了女友,带回家给他看,那女孩子明知道他的身世,事后却还问他:

“你这个所谓的哥哥怎么还不结婚,是不是有问题?

”小江站在街上,悲哀地看看这个纯洁清白的女孩子,转身离开,任她在背后连哭带叫。

小江从此下定决心,一定要找一个能够接受哥哥的女子做妻子。

这一年,小江二十五岁。

  终于遇到一个善良的女孩子,是一年后。

在二十八岁那年,小江结婚。

这个女孩子和小江本不打算举行婚礼,但是,他不愿意,他拿出他十年来积攒下的所有加班费、手术费,为他们操办了婚事。

婚礼上,新娘和小江郑重地叫他“哥哥”。

全场安静了整整一分钟。

那天晚上,他被闹新房的人灌醉了,新人让他睡在新房里。

恍惚中,他觉得自己真是老了。

这一年,他四十岁。

1、本文采用第三人称写法有什么作用?

 

2、你是如何看待本文中兄弟情谊的?

他这样做值吗?

 

教授的救心丸

①车厢在晃动。

满头华发的心理学教授沉浸在遐想中,偶尔也调过头来瞟一眼陌生的旅伴——斜对座那未脱尽稚气的小伙子。

不过,当这个长发小伙子发现教授的目光后,即刻就离开座位,再没有归席。

 

  ②当抵达旅行目的地时,教授才发觉自己的圆筒包插袋里的那只小黑包不见了。

好在里面也没有什么特别贵重的东西,除了三五十元钱,就是两盒速效救心丸,那是因为老板有心脏病。

想到这里,老教授又恢复了平静而愉快的情绪。

 

③他是应邀到风景极美的海滨城市讲学的。

抵城的当天,他在东道主S校长的陪同下,去海滩溜达。

游人云集……初夏的海滨傍晚,另外有一番迷人风光。

突然,教授的眼睛一亮,不远处那个彩色的大凉伞下,有一个很面熟的人影,是那个留长发的未脱稚气的陌生旅伴,不错,正是他!

在此同时,教授德尔心脏猛地跳动一下,他感到浑身不适,胸闷异常,少顷,便瘫坐在沙滩上。

 

④S校长吓坏了:

“教授,您怎么了?

怎么了?

”教授不语,手捂胸口,作痛苦状。

宽阔的额头上,沁出细密的汗珠。

 

⑤S校长顿悟,急中生智,亮嗓:

“哪位有救心丸?

这里有位……哪位有医心脏病的药?

谁又救心丸?

”于是有数人围过来,却都无奈地摇摇头。

有人送来矿泉水,也有人学着S校长的样子,向游人发出征药的呼吁。

⑥大凉伞下的长发小伙子,显然闻悉此事,犹豫了一下,就疾步赶去。

见瘫坐的病人是同趟车厢上的教授,他露出了极惊讶又恐惧的表情。

而教授却用痛苦的目光鼓励他。

长发小伙子终于从随身携带的拎包里,取出一盒救心丸,打开盒子时,他的手指颤抖得很厉害。

 

⑦教授接过小小的救心丸,放在唇边,喝了一口水,却并不急于服药。

教授紧拉着小伙子的手,慈祥、欣慰中兼含着责备的眼神,使得这位白发老者的脸孔格外生动:

“我知道,你还有救。

你还这么年轻,振作起来。

生活第一要自尊……你还有救!

”表达出这个意思后,他便松开手,爽朗地笑了。

旁人皆懵懂。

⑧小伙子走远了,S校长发觉教授的膝下,多了一个小黑包。

 

1、本文以第()人称进行叙述。

2、老教授根本没有心脏病,请你从文中至少找出三个依据来证明。

(3分)

 

12、本文塑造“老教授”这一人物形象,有什么社会意义?

(3分) 

 

                                

绝版的周庄王剑冰

①你可以说不算太美,你是以自然朴实动人的。

粗布的灰色上衣,白色的裙裾,缀以些许红色白色的小花及绿色的柳枝。

清凌的流水柔成你的肌肤,双桥的钥匙恰到好处地挂在腰间,最紧要的还在于眼睛的窗子,仲春时节半开半闭,掩不住招人的妩媚。

仍是明代的晨阳吧,斜斜地照在你的肩头,将你半晦半明地写意出来。

②我真的不知道,你在那里等我,等我好久好久。

我今天才来,我来晚了,以致使你这样沧桑。

而你依然很美,周身透着迷人的韵致。

真的,你还是那样纯秀、古典。

只是不再含羞,大方地看着每一位来人。

周庄,我呼唤着你的名字,呼唤好久了,却不知你在这里。

周庄,我叫着你的名字,你比我想象的还要动人。

我真想揽你入怀。

只是扑向你的人太多太多,你有些猝不及防,你本来已习惯的清静与孤寂被打破了。

我看得出来,你已经有些厌倦与无奈。

周庄,我来晚了。

③有人说,周庄是以苏州的毁灭为代价的,眼前即刻闪现出古苏州的模样。

是的,苏州脱掉了罗衫长褂,苏州现代得多了。

尽管手里还拿着丝绣的团扇,却已远不是躲在深闺的旧模样。

这样,周庄这位江南的古典秀女便名播四海了。

然而,霓虹闪烁的舞厅和酒楼正在周庄四周崛起,周庄的操守能持久吗?

④参加“富贵茶庄”奠基仪式。

颇负盛名的富贵企业和颇负盛名的周庄联姻。

而周庄的代表人物沈万三也名富,真是巧合。

代表富贵茶庄讲话的,是一位长发飘逸的女郎,周庄的首席则是位短发女子,又是巧合。

富贵、茶、周庄、女子,几个字词在春雨中格外亮丽。

回头望去,白蚬湖正闪着粼粼波光。

⑤想起了台湾作家三毛,三毛爱浪游,三毛的足迹遍布全世界,三毛的长发沾的什么风都有。

三毛一来到周庄就哭了,三毛搂着周庄像搂着久别的祖母。

三毛心里其实很孤独。

三毛没日没夜地跟周庄唠叨,吃着周庄做的小吃。

三毛说,我还会来的,我一定会来的。

三毛是哭着离去的,三毛离去时最后亲了亲黄黄的油菜花,那是周庄递给她的黄手帕。

周庄的遗憾在于没让三毛久久留下,三毛一离开周庄便陷入了更大的孤独,终于把自己交给了一双袜子。

三毛临死时还念叨了一声周庄,周庄知道,周庄总这么说。

⑥入夜,乘一只小船,让桨轻轻划拨。

时间刚过九点,周庄就早早睡了,是从没有电的明清时代就养成的习惯?

没有喧闹的声音,没有电视的声音,没有狗吠的声音。

⑦周庄睡在水上。

水便是周庄的床。

床很柔软,有时轻微地晃荡两下,那是周庄变换了一下姿势。

周庄睡得很沉实。

一只只船儿,是周庄摆放的鞋子。

鞋子多半旧了,沾满了岁月的征尘。

我为周庄守夜,守夜的还有桥头一株粲然的樱花。

这花原本不是周庄的,如同我。

我知道,打着鼾息的周庄,民族味儿很浓。

⑧忽就闻到了一股股沁心润肺的芳香,幽幽长长的经过斜风细雨的过滤,纯净而湿润。

这是油菜花。

早上来时,一片一片的黄花浓浓地包裹了古老的周庄。

远远望去,色彩的反差那般强烈。

现在这种香气正氤氲着周庄的梦境,那梦必也是有颜色的。

⑨坐在桥上,我就这么定定地看着周庄,从一块石板、一株小树、一只灯笼,到一幢老屋、一道流水。

这么看着的时候,就慢慢沉入进去,感到时间的走动。

感到水巷深处,哪家屋门开启,走出一位苍髯老者或纤秀女子。

那是沈万三还是迷楼的阿金姑娘?

周庄的夜,太容易让人生出幻觉。

1、文章第一段用“你”称呼周庄有什么表达效果?

 

 

橘子与毛衣  程永健

我八岁时,父亲病逝了。

母亲在一家小商店里当职工,工资微薄,拉扯着我和姐姐过日子。

我生病住院。

母亲总是下班后,匆匆赶来医院陪伴我,一边做着布鞋。

 一个黄昏,我走到医院的门口,等候着母亲的到来。

那正是金橘上市的季节。

恰巧,橘子是我特别喜爱的水果。

但是,像我这样的家庭,生活拮据,橘子当然是可望不可及的奢侈品。

寡母收入菲薄,供我读书,住院看病又花费了不少钱。

购买日常品也愈来愈困难,更别提橘子之类的水果了。

 突然,一块橘皮不知从哪里落下来,我茫然地盯住这片橘皮,想像着这水果到底是什么样的滋味。

我再也抵挡不住那种诱惑,趁人不注意时,拾起那块橘皮,放在鼻子下面吮吸着那令人心醉的芬芳。

在梦中,我好像在吃一只又一只橘子。

 我被一阵呜咽声惊醒了。

朦胧的灯光里,母亲正坐在我的床上,背对着我,她的手里紧紧地攥着那块橘皮。

当时,我还不明白她为什么啜泣,我把自己的小脸紧紧地贴在她的背脊上。

她一下子惊起来,急忙擦干了双眼,转过身来,有力地搂住我。

我抬起头来,看见她微笑着,两只眼睛依然红肿着,这是种虚弱的,苍白的笑容,不知为什么。

我再也忍不住自己的眼泪,号啕大哭起来。

 母亲弯下了腰来,脸贴着我的头,温柔地说:

“不要哭,孩子,妈妈要给你买橘子。

”说完,她就走了。

  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母亲回来了,她真的提着满满的一篮子橘子。

  母亲靠在床上。

当我动手把那些鲜艳的金橘整齐地码在枕头边时,她静静地观察着,我抚摸那些金子般的橘子,忘记了所有的一切甚至没有察觉到母亲是什么时候离去的。

隔壁的病床的大娘正斜眼看着我,轻声地对她的儿子说:

“她的母亲用她的毛线衣才换了一篮子的金橘。

为了孩子,当母亲的什么都可以舍去。

 橘子?

毛衣?

我的母亲的毛线衣?

刹那间,我仿佛看到了母亲那苦涩的微笑和虚弱的身体。

1、本文叙述了一个非常感人的故事,从人称的运用角度谈谈达到这种效果的原因。

 

最美的善举张建军

从第一次踏进这间病房时起,我便有些讨厌3号床那个陪床的男人。

男人姓苏,四十出头的样子,穿一件皱皱巴巴的短衫,浓眉凹目,络腮胡子,看上去挺吓人的。

“络腮胡子”大大咧咧的,说话时声带像是安了喇叭,从不掩饰自己的喜怒哀乐。

他非常爱吃肉,羊排、猪杂儿、红烧牛肉是他食谱上的主角。

尤其是到了中午,他总是喜欢买回五六个酱紫色的猪蹄儿,啃得啧啧作响,弄得那张原本就腻乎乎的脸像是刚从油锅里浸过一般。

每天中午只要一吃完饭,“络腮胡子”便毫不客气地把挨着窗台的那个空床据为己有,人往上面一躺,两分钟不到便鼾声大作,给人的感觉这儿不是病房倒像是他的家。

同“络腮胡子”形成鲜明对比的是1号床的那对母子,他们总是安安静静的。

1号床的女人患乳腺癌,刚刚做了手术。

她有两个孩子,女儿读高三,儿子上小学。

她的男人只靠种地养些鸡鸭挣生活。

正值夏播季节,男人极少来探望,更多的时候只有那个十二三岁的男孩守候着母亲。

男孩很懂事,主动包揽了整个病房里的热水供应,每次有人帮他扶着母亲去做检查,男孩总忘不了说声“谢谢”。

1号床的桌上基本没什么水果,偶尔有个苹果或一两块西瓜,母子俩也是推来让去的。

有时男人会从街上买点儿卤肉来,女人就埋怨他乱花钱,然后把大部分肉夹到孩子的碗里。

一天,男人来探视时竟带了一小袋炸蝉蛹来,黄灿灿、香脆脆的。

男人给我和“络腮胡子”各抓了一把,一屋子人都嚼出了满嘴的香。

尤其是“络腮胡子”,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一再恳求1号床的男人帮自己弄点儿来。

说在饭店里吃过这东西,25块钱一盘,却没这个新鲜。

只要能帮着弄些来,愿意按一元一个买他的。

1号床的男人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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