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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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
(范本)
责任双方:
中建三局**公司(分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项目部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建总公司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中建三局项目管理实施手册》及有关规定,工程实行项目目标管理和项目经理负责制。
为全面履行总承包合同及对业主承诺,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优质、高速、安全、文明、低耗地组织好项目施工,强化项目目标管理,明确项目责、权、利,甲方聘任同志为项目经理组成工程项目部,对外代表公司(局)全面履行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履约责任,对内接受公司(分公司)各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结构形式
层数
建筑面积
合同造价
质量等级
合同工期
开、竣工日期
备注
第二条项目部组建
本工程承包方式为施工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除 之外的所有工作,其中
包括三部分内容:
总承包商自身承包范围内工作、业主指定分包商实施的工作、业主直接分包及市政设施连接工程。
1.管理层:
甲方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组建项目部,设置相应管理人员。
2.劳务层:
项目劳务层由甲方根据企业劳务、分包招标有关规定以招标方式确定。
第三条风险抵押金
项目实行目标责任管理风险抵押金制度。
本责任书签订后天内,项目经理一次性交纳元作为个人风险抵押金,项
目部领导层其他人员及管理层主要成员须按下表规定交纳风险抵押金。
参加工作未满三
年的管理人员,交纳风险抵押金确有困难的,可以减免其交纳额度,
艮甲方批准备案。
序号
姓名
职务
风险抵押金
备注
1
2
3
1.未交纳抵押金人员不参与项目兑现;在规定时间内未交齐风险抵押金的,不得
参加项目各种形式的奖金分配。
甲方有权撤换未按时交纳风险抵押金的项目班子成员,或降低其岗位薪酬,直至其交清为止。
2.风险抵押金考核设置比例:
成本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质量目标竣工结算—%,资金回收经公司审计,项目没有完成相应指标,风险抵押金按相应比例抵扣项目上交,余额部分按比例返还。
3.其它参照《中建三局项目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兑现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项目管理责任指标
根据《项目管理策划书》各项计划目标约定如下:
(一)总承包合同管理目标:
1.工期目标: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总工期为—日历天。
除建设单位及甲方认可的工期可延长外,其他情况均不得延长工期。
2.工程质量目标:
工程质量必须确保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中所要求的质量等级,即:
O
根据甲方工程质量创优计划,本工程力争达到O
3.安全生产目标:
工伤频率不得超过—,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发生。
根据甲方管理要求,本工程应达到级的安全达标施工现场标准。
4.CI、文明施工目标:
根据甲方管理要求,本工程应达到—级文明工地。
根据甲方创优计划,本工程应达到—级CI工地。
5.总分包结算目标:
总分包进度报量、预结算按照总分包合同约定完成,分包结算按公司(分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每次支付工程款扣除总承包管理费。
6.工程资料管理目标
指导分包单位按要求编写、填报、收集、管理工程技术资料,确保工程顺利竣工决算、验收备案。
(二)内部责任管理目标:
1.工程成本目标:
经甲方审核,项目目标责任成本:
—元;与合同收入相比上交比率:
—%。
具体组成详见项目目标责任成本测算书。
其中开办费:
万元;
总承包管理费:
万元。
2.风险化解目标:
详见下表。
序号
风险因素
合同单价(条款)
责任目标
备注
一
合同风险
1
工期
2
质量
3
工程款回收
4
履约保函
5
总承包
二
清单风险
1
量差
2
价差
3
漏项
三
其他风险
3.资金管理目标
确保工程款收入100%进入企业帐户,按合同约定及付款流程支付分包工程款;及时办理各种履约保证金的回收和返还。
4.物资管理指标
乙方应在目标责任成本的基础上达到以下控制目标:
钢筋损耗率控制在翻样量的1.5%以内,商品校按图纸量扣除钢筋体积后与送货小票累积数量相比的最小值控制,现场搅拌校材料用量按实际配合比的103%进行控制,其他主材的损耗率不得超过消耗量定额损耗率的70%;钢管损耗率控制在1%以内,扣件损耗率控制2%以内,项目临建费用控制在自行施工合同价1%以内(大型及以上项目1%,其它1.5%)。
5.科技管理目标
科技研发课题、科技示范工程、工法、论文、专利、科技创效、五小成果等按公司(分公司)科技工作计划执行。
6.印章管理目标
按局、公司(分公司)印章管理要求管理和使用项目印章,做好印章使用登记记录,确保不因印章使用不善造成经济纠纷。
7.成本核算和考核划分:
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项目部应按(阶段节点或时间节点)进行成本核算、分析与考核,各节点具体为、、,与合同收入相比上交比率依次为%、%、%。
第五条双方的责任与权利
(一)甲方:
1.负责按项目管理规定,通过竞选或指定方式产生总承包项目经理,成立总承包项目部并配备相应管理人员。
2.负责督促、指导项目履行公司(局)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
3.负责组织生产要素的集中招标采购并与要素供应单位签订劳务分包、工程分包(采购)合同,及时解决项目所需的人、财、物。
4.负责编制或指导项目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其它专业方案并负责按程序进行审批。
5.确定项目目标责任成本,组织签订《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
6.督促并参与项目成本核算分析,审批其过程兑现奖。
7.对项目部进行合同交底,明确合同实施目标及注意事项。
8.指导项目部办理竣工结算并协助收取工程款。
9.有对不称职的项目经理的罢免权。
10.审核工程完工总结,对结算完项目进行项目综合效益审计并《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对项目部进行奖罚兑现。
11.监督、指导项目部的施工过程管理、安排竣工后的回访与保修工作。
(二)乙方:
1.项目经理受企业法人代表委托,组织总承包项目部全面履行施工总承包合同。
2.参与项目管理班子的组建,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制订项目总承包管理规定等,保证施工管理的高效有序。
3.编制或参与编制《项目策划书》、《施工组织设计》及其它专业方案,临建设施方案、安全措施方案、CI方案需按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严格遵照执行。
4.参与工程分承包、劳务、材料供应招标工作,对不能满足项目施工生产要求的分包商有辞退权。
5.与分包单位的协调配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 配合业主、监理对分包单位进行管理,施工中发现不能履行责任或义务,影响合同目标兑现时,有权采取一切措施,要求业主劝其退场或更换分包单位。
b) 要求分包单位严格按照总进度计划编制“实施进度计划”,建立健全三大保证体系,并纳入总承包部统一领导,服从总包及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严格按总包的进度计划要求时间安排组织施工、进退场,确保工程总进度目标实施。
c) 在总包控制网络计划指导下,加强对分包单位的计划管理和协调配合,科学安排各工序,实现结构工程、粗装修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与业主指定专业分包队伍的立体交叉和空间流水作业,确保实现业主要求的工期目标。
d) 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教育,督促各分包单位教育增强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对产品的保护意识,并认真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监督。
6.负责工程的签证索赔工作,确保工程款按合同约定及时回收;乙方必须在甲方与业主的施工合同约定期限内收回履约保证金。
7.提交完工总结,具备兑现审计条件后,按规定提出兑现审计申请并有权根据审计结果提出兑现要求。
8.接受上级检查、监督,按要求进行落实整改。
9.负责按公司(分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进行过程成本核算与分析,确保各项经济指标的实现。
第六条考核兑现与奖罚
(一)考核兑现及各种奖项
甲方每季度(节点)对本责任书规定的各项指标进行考核,达到目标要求乙方可进行阶段兑现奖及终结兑现奖的申请。
1.阶段兑现奖:
项目阶段兑现的时点以项目成本核算和考核的阶段(节点)为准。
过程预兑现额=(核算期利润总额-经审定阶段上缴额)X_%x50%-核算期前累计预兑现额。
2.终结兑现奖:
项目完成《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中各项管理目标并提交工程完工总结,经成本还原且审计完毕后符合兑现条件,则按下面公式计算终结兑现奖,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发放。
终结兑现额=基奖(上缴额的—%)+超额上缴奖(超上缴额的—%)+风险化解奖-(核算期前累计预兑现额+过程商务策划奖)。
(项目兑现奖金的发放标准参照《中建三局项目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兑现办法》及其补充规定执行。
)
3.项目商务策划奖:
项目商务策划风险化解清单计划目标实现后,按最终化解风险金额的—给予乙方奖励(奖金分配人员项目经理、书记、商务经理或成本工程师、技术总工或技术工程师等),其中项目经理其他人员由项目经理确定。
对未化解风险部份,按未化解风险额度的—进行处罚(处罚人员同上);处罚金额从终结兑现奖中扣除。
项目投标风险由甲方在总包合同交底时给予明确项目风险范围,项目化解风险金额由乙方申报,经甲方审批后发放。
4.物资管理指标奖、风险化解奖进入项目兑现前的实际成本,但不从阶段兑现奖、终结兑现奖中扣除。
5.项目结算奖:
根据项目在结算书报出前与分公司签订的结算协议书进行奖励。
6.其他专项奖:
技术创新奖、安全奖、创优奖等按局、公司有关奖励办法执行。
业主、政府、上级管理部门发放的质量、工期、文明施工奖收入甲、乙双方按规定的比例分配。
7.上述各种奖金由项目领导班子提出分配方案,报公司(分公司)批准,所有涉及的个人收入(包括兑现收入)税,按规定缴纳。
项目经理兑现奖金不少于兑现奖金总额的20-30%。
(二)违约处罚:
因乙方管理原因项目总承包管理目标、内部责任目标达不到要求,按以下标准予以处罚。
1.项目达不到责任成本目标,按局、公司(分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质量目标:
若项目原因造成工程返工或质量达不到合同目标,造成经济损失以及业主的罚款100%进入项目实际成本,按局、公司(分公司)有关质量处罚条款执行,并扣应得奖金的
3.安全目标:
出现重大责任伤亡事故,按局、公司(分公司)有关安全处罚规定执行,并扣项目最终兑现奖励额的_%;出现死亡事故,按局、公司(分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工期达不到合同目标,业主有罚款,罚款额100%进入项目成本,并扣应得奖金
的 %o
5.物资管理指标:
钢材节约率达不到控制标准扣相关责任人兑现奖金总额的—%;其它控制指标混凝土、钢管和扣件、项目临建费用等达不到控制指标每项扣相关责任人兑现奖金总额的物资超耗部分从项目最终兑现奖励总额中扣除。
6.凡局、公司项目管理检查,达不到原定标准(或者80分)给予项目—元罚款;局、公司内审(包括外审)检查,出现一项主要不符合项或同一问题屡次出现,给予项目—元罚款;中建总公司CI验收达不到标准,给予项目—元罚款;受地方政府检查通报批评的,给予项目—元罚款;业主投诉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每发生一次给予项目—元罚款。
(以上罚款由项目领导班子共同承担,从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第七条项目部解散与延续
1.项目完工后,甲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解散总承包项目部的决定,乙方根据安排,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后续的结算、工程维修、回访等工作。
2.甲方鼓励乙方在原施工合同范围外承接后续工程,该后续工程的上交比例及兑现比例同原有工程。
但后续工程达到或超过本工程合同造价的20%或与业主重新签订施工合同的,项目目标责任成本则重新测算,《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重新签订。
第八条补充条款:
1.通过项目单方努力所得的经营性收入可全额计入项目目标责任成本总额,项目努力、公司(分公司)配合所得经营性收入—%可计入项目目标责任成本总额,公司(分公司)努力、项目配合所得的经营性收入—%可计入项目目标责任成本总额,公司(分公司)单方努力所得经营性收入不得计入项目目标责任成本总额。
2.目标上交比例确定后原则上不作调整。
如确须调整,乙方应根据原始资料和项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签证索赔单或其他有效资料)编制项目责任目标调整表,报甲方审批,并签订《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补充协议》以作为考核兑现的依据。
第九条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及审计兑现完毕后失效。
第十条本责任书未尽事宜,按公司(分公司)相关制度、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本责任书系内部目标责任管理合同,执行中若有争议,甲、乙双方可向上级提出仲裁。
第十二条本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壹式卷份,双方各执壹份,另一份报公司商务管理部备案。
附件项目风险化解清单(略)
甲方:
中建三局**公司(分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
***项目部 项目经理: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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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理规定和制度
公司资质、法人委托书的管理制度
1、 公司的各种资质证书、样本、IS09001质量证书、IS014001环境证书、IS018001安全证书由工程管理部统一进行管理。
2、 各工程处对外洽谈工程前,应填写资质领取申请表,提供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工程详细地址和工程具体情况后方可登记领取公司资质复印件壹套。
工程信息由公司统一编号,统一发资质文件。
该资质所加盖公司证件章上注明工程名称、有效期、编号。
此资质复印无效。
无具体工程名称者不得领取资质。
3、 领取资质文件须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和缴纳管理费。
否则,公司拒绝出据任何资料。
4、 工程项目登记以谁先登记,谁为主的原则。
5、 资质应由各工程处负责人到工程管理部领取。
若负责人确实无法亲自领取资质的,由负责人委托1-2A办理领取资质事宜。
委托应注明被委托人的姓名、职务、详细联系方式。
被委托人对登记的项目应跟踪落实,及时了解详细项目进展情况。
6、 对工程情况不详细的,公司有权不办理资质登记手续。
如登记项目名称相似,以甲方正确名称和详细工程地址为准。
7、 各分公司应设立信息员,每天及时将本区域的项目信息电话及传真报公司登记。
8、 资质有效期为三个月,三个月内,工程处对所跟踪项目应主动续领资质,如不申报将视为自动放弃,公司不再进行核实,其他工程处有权直接登记和领取资质。
9、 各工程处领取资质后应积极主动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如遇到两个工程处相遇且不让出项目,又不报名参加投标,对此公司将作出处罚,同时取消该工程处项目登记优先权。
10、 工程处在工程管理部领取公司样本及承接工程的加盖证件章的公司资质文件,须交纳工本费。
11、 公司要求工程处施工现场使用统一制度牌,统一着装,统一佩带胸卡。
由公司统一制作,工程处到工程管理部付费领取。
12、 项目登记后,招标文件下发之前,可由公司开据介绍信进行工程洽谈。
13、 公司的法人委托书由工程管理部登记签发,招标文件获取后,各工程处在领取资质的基础上,填写法人委托书申请表,内容包括:
被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项目名称、对应的资质编号、项目名称、被委托事宜。
经法人或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
14、 委托代理人应为各工程处负责人。
若确实需要第二代理人时,由工程处负责人出据委托书,并将第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工作简历、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留工程管理部备案,否则有权不予办理。
公司资质证书管理规定
一、 公司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IC投标卡、三个认证及公司的各项获奖证书等资质原件均由工程管理部统一进行管理。
二、 各工程处对外洽谈工程,需使用资质原件,应事先向工程管理部提供工程名称及相关招标文件或邀请函登记使用。
三、 凡是借用公司资质,工程管理部须派人员同去,以缩短资质使用的周转时间。
四、 各工程处如需在外地投标、施工或办理相关手续,须出示有关证明提前通知工程管理部。
工程管理部指派专人陪同前去,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使用单位承担。
五、 各工程处建造师证书和岗位证书及获奖证书,统一由工程管理部进行保管。
六、 异地IC卡的使用规定执行公司《关于省级施工许可证和省级以下备案证的管理办法》
七、 凡是需要公证公司资质,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工程管理部陪同办理手续,并在工程管理部登记备案,使用完毕及时交回工程管理部保存。
八、 公司资质扫描件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统一管理,根据招标文件或预审文件要求提供,并登记备案。
九、 为保证公司各种资质证书完好,凡使用证书均需爱护,保证资质证书干净、整洁、不损坏。
十、凡未在公司登记备案和登记内容不符,对外所发生的一切事宜均与公司无关,由责任方自负。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一、 公司印签及法人印签、设计专用章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各工程处因工程等需盖公司章,应到工程管理部登记备案,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联系到办公室盖章登记。
二、 凡是需要盖设计专用章,应到办公室登记备案,由办公室负责办理。
三、 各工程处如需盖安全、消防等章,应到公司工程管理部登记备案,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办理。
四、 公司的合同章归工程管理部管理,各工程处签订工程合同时,按照公司《合同管理规定》执行。
五、 工程竣工后,需盖竣工图专用章和决算章,各工程处应按照公司《关于工程资料管理规定》执行,将竣工资料交公司后,由工程管理部登记并签订汇签单,方可盖章。
六、 负责管理印签人员严格按相关要求审核和批准,详细做好登记工作。
特殊情况工程处负责人书面提出申请和说明,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方可盖章。
七、 各分公司、工程处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公章使用管理规定,不准私刻公章,否贝0,公司将追究其责任人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
八、 以下各类情况之一均须到公司盖章,具体情况如下:
1、 投标书及资格预审文件盖章,由工程管理部(经营部)审核后,根据具体情况加盖公司章或投标专用章及封标专用章。
2、 凡是以公司名誉对外发布的公函、往来文件等经公司负责人审核登记后,盖公司公章。
3、 工程预算书盖章,工程管理部需留存复印件一份备案后,盖预算专用章。
4、 工程结算盖章,工程管理部留存经甲方确认后的原件备案。
5、 工程管理部盖章,一般工程性往来文件、信函、洽商等文件的使用范围,需盖工程管理部印章。
项目部印章管理使用暂行办法
依据公司印章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1、 凡是施工合同在100万元以上的工程,该工程项目部可向工程管理部申请刻制“公司某工程项目部”印章壹枚,并办理相关手续。
2、 项目部印鉴由工程管理部资信部负责联系,指定刻章单位统一刻制,项目部无权自行刻制印鉴。
3、 项目部印章只可使用于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与甲方的洽商等文件往来。
4、 项目部印章须由指定专人保管、使用,并在使用过程中详细登记其用途。
5、 项目部不得使用于任何形式的合同签订、对甲方的结算,对供货商的付款承诺及欠款文书。
(特殊情况需主管领导批示,所对外盖章的资料原件须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6、 凡是违反第五项规定私自使用项目部印章的,公司均不予以承认;所产生的经济责任全部由项目部自行承担。
7、 各工程处因工程项目需要刻项目章,应由工程处负责人向工程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工程名称、使用时间、使用范围、保管人员等事宜,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公司(资信部)办理、备案后方可使用,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特殊情况另行说明)将项目部章和盖章登记薄交工程管理部备案,待该项目保修期满后,经公司核定后,集中销毁。
未按公司规定执行的,公司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承诺书
北京业之峰诺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我处因工程需要,特申请刻制工程项目印章一枚。
,做到以下承诺:
—、项目名称:
二、 使用范围:
1、与甲方项目洽商、设计变更、往来文件。
2、向公司申报有关资料。
三、 使用时间:
依据合同开、竣工日期,限定该项目章的有效使用日期
自 至 止。
四、 印章管理负责人:
一
五、 严格执行公司项目章使用登记管理制度,不准对外签订各项合同、协商和付款承诺及欠款文书。
六、 项目章交回公司的同时,一并将印章使用登记记录交回公司存档。
七、 该项目章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纠纷,均由我工程处自行承担和处理相
关事宜,公司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承诺人:
工程处
年月日
公司建造师、职称、上岗证等证书
管理规定
为了整合公司人力资源,充分发挥各工程处资源优势,达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目的,使各分公司、工程处在对外洽谈项目过程中,能够充分利用人力资源,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现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1、 公司的建造师证书、职称证及各种上岗证书的原件,由工程管理部统一管理。
2、 各工程处凡是以公司名称办理的各种证书,原件留存在工程管理部。
3、 工程管理部对所有证书原件进行统一建档、保存,并输入计算机管理,留存所有扫描件。
4、 各工程处如需借用建造师证书,须出示相关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并在工程管理部登记备案,由工程管理部统一调配使用,用完后保证按时返回工程管理部。
5、 工程管理部负责证书的年检、联系培训学习及办理新增证书的工作。
6、 各种证书的使用包括复印件,统一由工程管理部调配,凡使用本处各种证书原件、复印件,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如使用其它处证书原件、复印件,均须收取一定费用,使用范围包括:
预审文件、投标文件以上收取的费用由工程管理部代收,公司财务负责管理,此费用专款专用。
范围:
证书年检、专业培训、学习资料等。
7、 投标单位如需建造师或各岗位人员出现场,工程管理部负责与其它工程处协调联系,其费用由使用单位和被使用单位协商解决。
8、 各工程处使用证书原件,应保证证书原件干净、整洁、完璧归赵。
9、 凡使用公司一级建造师证书投标或资格预审的工程处(本工程处建造师除外),应提前向公司申报,避免发生工程项目重复使用建造师或废标等现象。
10、 凡是公司提供建造师证书或岗位证书复印件均需加盖红章,并写明用于XXX工程字样,如果在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没有公司加盖工程名称红章,公司不予盖章。
工程合同管理规定
为了建立健全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管理,使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1、 合同的签订,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计划,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2、 公司工程施工合同由工程管理部管理,设计合同由办公室管理。
3、 签订合同之前,必须取得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4、 签订合同人员必须是经过公司任命的各工程处负责人,特殊情况第二签订人须由第一签订人开据授权委托书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5、 签定工程合同必须提前2天,将合同文本交工程管理部进行审核对合同内容不严谨或不利于公司及工程处方面的条款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