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夜间安全管理方案与桥梁夜间施工专项安全方案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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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夜间安全管理方案与桥梁夜间施工专项安全方案汇编

桥梁夜间安全管理方案与桥梁夜间施工专项安全方案汇编

桥梁夜间安全管理方案

为了加强施工的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文明管理、保障职工人身安全,根据福建省环保管理条例,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我部考虑工期、工程质量等因素,制定夜间施工的主要项目有:

(1)、桩基施工,包括挖孔、下钢筋笼、砼浇筑等;

(2)、T梁预制生产等。

从安全方面考虑,高空作业内的施工尽量不考虑在夜间施工,如墩柱、盖梁架模、砼浇筑等。

夜间施工要求照明条件一定要好,这既要保证人员安全作业,又要保证照明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1、桩基施工必须保证连贯性,所以近期夜间施工的主要内容就是桩基生产。

而考虑工期的原因其它工作的夜间施工,无特殊情况,夜间施工应在22:

00前结束。

2、我部根据施工进度安排无法避免在夜间施工的,应提前向有关部门申报夜间施工的有关手续。

3、估计当天22:

00不能停止作业的班组,班组长应提前向队部相关管理人员做好有关工作,及时上报项目部经理室审批,经项目部审批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申请书内容包括:

作业部位、作业人数,照明安排申请作业时间,值班负责人安排,职工安全技术交底情况等。

4、夜间施工必须照国家及市安全和生产管理条例,严禁盲目施工,不准安排由年老体弱带病、疲劳及一切不适合夜间作业的工人进行施工。

5、对于工期不紧(非网络图关键路线)的工序,尽量不安排夜间施工。

6、对于工期较紧(网络图关键路线)的工序及不能中途停止施工的工序,需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日、夜分班,并适当缩短夜间作业班组的作业时间,安排夜间作业人员适当的休息时间,并提供夜餐,减轻夜间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

7、必须保证夜间施工期间的照明

在一切需要照明的工作区、作业场所、料具堆场、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和宿舍等均设一般、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以保障作业和生活安全。

a.本工程室外主要采用钠灯作为主要照明灯,固定布置在场地适当位置,保证整个施工场地均有较好的照明。

b.采用碘钨灯作为临时可移动照明灯具,用于重要施工部位,作为对固定式照明的补充。

8、充分考虑施工安全问题,不能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时在夜间进行。

9、夜间施工时,各项工序或作业区的结合部位在夜间施工时要有明显的发光标志,各道工序夜间施工除当班的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到位外,还要建立冶安主管人员巡查制度。

10、而经批准后的夜间施工,我部会事先向周边社区告示夜间施工情况和降低噪声措施,按规定减少噪声排放,而且不得将强光照明灯直接照射居民窗户。

11、特殊情况需夜间作业,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工地所在的区、县有关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

为了降低夜间施工中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采用如下措施:

(1)、人为噪声的控制措施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

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a、通过统筹安排,合理计划,最大限度地减少深夜噪声施工的时间和次数;

b、在某些特殊时期内,现场尽量不安排施工;

c、砼施工均采用商品砼,可降低砼搅拌而产生的噪声;

d、教育工人在砼振捣时振动棒尽量不触及钢筋;

e、车辆进出现场,专人指挥,减少或不鸣笛;

(2)、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

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监测,采取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测量结果凡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12、夜间施工安全保证

(1)、用电安全

照明器具的形式和防护等级必须与使用环境条件相适应,其质量应符合规范、标准的规定,室外灯具采用防水型。

照明电压

1)、一般场所为220V;

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场所为≯24V;

3)、特别潮湿场所和锅炉、容器内为≯12V;

4)、手持行灯照明和灯具离地高度<2.5m。

5)、照明配电应单独设置,若与动力配电合用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设置,并有漏电保护、过负荷保护。

6)、灯具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应作接零保护;

7)、采用安全电压照明线路应清晰,布线整齐,接头处用绝缘布包扎;

8)、灯具离地高度室外>3m,室内>2.5m,大功率的金属卤化灯和钠灯应>5m;

9)、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局部照明。

(2)、其它安全

对于夜间车辆安全运行的在建工程或机械设备,包括开挖基坑等场所,必按规定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以示警戒。

开挖的基坑及其它危险源必须做好围挡设施,并设置安全警示牌和夜间照明。

绿色环保保证措施

1)、加强节约用电宣传,教育职工节约用电意识;

2)、设专业叫工负责检查电线、电源、用电设备等,对老化电线及时更换,不符合节电标准的用电设备严禁使用,进行更换;

3)、用电设备使用完毕后应时切断电源;

4)、严禁工人私接电线,严禁宿舍内使用电炉等用品;

5)、严禁施工现场用职工宿舍白天照明,做到人离开随手关好电源。

桥梁夜间施工专项安全方案

1目的

为确保桥梁夜间施工人员、设备处于安全状态下作业,结合本标段桥梁施工现场实际,最大程度降低施工危险因素,实现安全、有序、连续、合理施工,有效控制起重、高处、车辆、高处作业安全用电危险性较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专项安全方案。

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

4、《关于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2011年第140号总局令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6、《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7、《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

8、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东段A4标段相关施工设计图

3危险源

1、起重作业过程中的物体滑落、碰撞、断绳、脱钩等物体打击、机械伤害。

2、高处作业过程中的人员坠落、滑跌、物体打击等伤害。

3、脚手架坍塌造成的各类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

4、电器设备、照明线路隐患造成的地面触电、空中触电引发的坠落事故。

5、车辆倾翻、伤害事故。

4事故原因分析

4.1起重事故原因分析

1、起重作业人员处于起重臂或起吊重物下方作业。

2、吊具、吊索未牢固连接、钢丝绳磨损、锈蚀未及时更换。

3、起吊在大臂运行速度过快,来不及停车,脚手架上人员无躲闪空间。

4、钢丝绳与起重挂钩未挂牢固,超吊主钩活动卡环损坏未卡住钢丝绳。

5、起吊水泥吊罐、运装片石使用的钢丝绳断丝、毛刺造成断绳。

6、水泥吊罐碰撞脚手架、平台上操作人员造成人员碰撞或失衡高处坠落事故。

7、现场地面、高处灯光设置不足。

4.2高处坠落事故原因分析

1、徒手攀登上下脚手架未抓稳、失手或失足。

2、操作平台、脚手架通道上工具、物件未稳固滑落打伤地面或下层操作人员。

3、未用吊篮装运工具、物件,上下抛掷工具、扣件,向下丢钢管。

4、未佩戴安全帽被高处物体打伤。

5、固定位置操作后未系好安全带,或安全带未系在牢固构件上,未高挂低用。

6、操作平台无安全网或安全网损坏未及时恢复。

7、操作平台上未满铺木板或栏杆高度低于1.2米。

8、通道、平台未铺设木板或有挠头板。

9、未穿防滑鞋子在脚手架作业或登高架设作业。

10、患职业禁忌人员登高架设作业或高处作业人员酒后上岗。

11、脚手架不符合设计标准,基础未稳固、立杆间距、步距过大、扣件未交错、无上下通道等。

12、负重上下脚手架,在操作平台、走道上跳跃奔跑或嬉戏打闹。

13、现场地面、高处灯光设置不足。

4.3脚手架坍塌事故原因分析

1、基础未夯实、连续降雨、吊车碰撞。

2、立杆间距、横杆步距超过设计标准,低于1.5米。

3、扣件连接不牢固。

4、两立杆、横杆接头未错开500mm。

5、未按设计设置剪刀撑。

6、钢管、扣件未进行检验,脚手架未进行合格检验投用。

7、场地未进行平整、夯实、硬化、基础承载力实验。

8、现场地面、脚手架上有人施工作业点灯光设置不足。

4.4触电事故原因分析

1、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中,未安装漏电保护器。

2、现场配电箱无门、无锁或任意放置于地上。

3、雨天作业配电箱无防雨设施。

4、配电箱离操作点超过6米。

5、线路接头超过3个。

6、接头未进行防漏电处理。

7、线路跨越道路未架空或穿管敷设。

8、线路与钢管连接未进行绝缘处理。

9、线路设置不合理,处于车辆、人员频繁通行点。

脚手架上线路处于人员上下通道处、起重物经过范围内。

10、现场地面、脚手架高处施工作业点灯光设置不足。

4.5车辆倾翻、伤害事故原因分析

1、便道路基不稳定未及时发现处理。

2、搅拌站转弯处丁字路交叉点未设置夜间反光标志,无夜间照明灯。

3、C匝道0号桥、成安渝G匝道下坡地段无照明,道路危险边沿无夜间反光标志。

4、施工现场照明不足,水泥罐倒车无专人确认。

5、吊车作业点不稳固,起重夹角低于30度。

6、水泥罐车、吊车停放位置未平整、夯实。

7、水泥罐车、吊车上无夜间反光标志。

8、现场地面、高处作业人员未穿反光衣。

9、现场地面、高处灯光设置不足。

5安全防范措施

5.1起重事故安全防范措施

1、起重作业严格遵守起重“起重作业十不吊”

2、工作前确认参与施工的人员,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地面、高处作业人员随时注意起重吊物所在位置,及时避让。

4、设专职起重指挥人员进行全过程指挥起吊作业,并严格相互确认。

5、中途更换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和危险告知。

6、现场地面、高处灯光合理设置,不影响起重司机、地面、高处作业人员操作。

5.2高处坠落事故安全防范措施

1、上岗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危险告知,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十不准”。

2、严禁上下抛掷物件。

3、高处作业“三宝”未齐备不许作业。

4、安全带系在牢固的构件上,高挂低用。

5、合理设置安全通道、平台。

6、患职业禁忌人员、酒后人员严禁登高架设作业。

7、脚手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经检验合格。

8、通道、平台铺设木板,及时处理挠头板现象。

9、严禁徒手上下攀登脚手架。

10、高处灯光合理设置,不影响起重司机、高处作业人员操作。

5.3脚手架坍塌事故安全防范措施

1、基础进行夯实。

2、立杆间距、横杆步距不超过1.5米。

3、扣件联结牢固。

4、两立杆、横杆接头错开500mm。

5、按设计设置剪刀撑。

6、钢管、扣件进行检验,脚手架进行合格检验投用。

7、场地进行平整、夯实、硬化、基础承载力实验。

8、水泥吊罐、吊篮严禁碰撞脚手架。

9、高处灯光合理设置,不影响起重司机、高处作业人员操作。

10、水泥吊罐、吊篮有可能碰撞到的脚手架最高点、面对吊车旋转方向垂直边脚手架设置反光标志。

5.4触电事故安全防范措施

1、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安装漏电保护器。

2、配电箱符合安全用电要求,并按规定放置使用。

3、雨天作业配电箱设防雨设施。

4、配电箱离操作点不超过6米。

5、线路接头不超过3个。

6、接头进行防漏电处理,严格拉扯电缆。

7、线路跨越道路架空或穿管敷设。

8、线路与钢管连接处进行绝缘处理。

9、合理设置电器线路,减少与机械、人员的接触。

10、电工全程跟踪施工过程,各岗位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用电十不准”,及时发现隐患并处理。

5.5车辆倾翻、伤害事故安全防范措施

1、白天检查施工路段便道,确保夜间畅通无阻,行车严格遵守“行车安全十大禁令”。

2、搅拌站转弯丁字路设置夜间反光标志、照明灯。

3、C匝道0号桥、成安渝G匝道下坡地段设夜间照明及反光路标。

4、施工现场各点施工设置照明,水泥罐倒车安排专人确认。

5、起重夹角严禁低于30度。

6、水泥罐车、吊车停放位置平整、夯实。

7、水泥罐车、吊车上设置夜间反光标志。

8、现场地面、高处作业人员穿反光衣。

9、现场地面、高处灯光设置合理,满足各施工作业面通行、操作需要。

6夜间施工组织措施

1、非特殊原因不得夜间作业,如需夜间作业,必须经项目分管安全领导同意,并将参与施工的所有人员名单及施工管理人员联系电话书面上报项目部工程技术科。

2、夜间施工以下人员必须参加。

①管理人员:

项目部桥梁工程师、桥梁一队分管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桥梁一队施工员、安全员、施工班组长。

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吊车司机、吊车指挥员、挖掘机司机。

③特种作业人员:

电工、模板工、架子工。

④一般操作人员:

浇筑工、水泥罐车司机。

以上人员在施工前必须进行夜间施工安全教育和危险告知,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各参与施工人员必须恪尽职守、严守规程、令行禁止、步调一致。

4、管理人员作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安全确认、隐患排查、施工工序安全质量控制、收尾工作,清点完毕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

5、管理人员加强施工信息交流,及时发现施工进程中的安全问题,查找质量隐患,防止因质量事故引发安全事故。

6、各岗位人员按职责进行设备、工具、线路、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夜间施工安全。

7、各管理人员及各工种对所属起重、高处、电器、机械等措施进行落实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作业。

附件1:

高空作业十不准

附件1:

安全用电十不准

附件1:

起重作业十不吊

附件1:

行车安全十大禁令

高空作业十不准

一、没系安全带不准作业;

二、没戴安全帽不准作业;

三、没安装安全网不准作业;

四、不准赤臂作业;

五、不准穿硬底鞋(拖鞋)作业;

六、不准带病作业;

七、不准双层作业;

八、不准戏嬉戏打闹;

九、脚手架不准用劣质材料;

十、工具、物件、物料不准抛投。

1、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等登高禁忌症的人员不准登高。

2.无人监护不准登高。

3.没有戴安全帽、系安全带,不扎紧裤管不准登高。

4.六级以上大风、暴雨、大雾和大雪天气时不准登高。

5.高压线旁无遮拦不登高。

6.脚手架、操作平台、梯子、安全岗、跳板不牢不准登高。

7.梯子撑脚无防护措施、未穿防滑鞋不准登高。

8.光线不足不登高。

9、携带笨重物体不准登高。

10、不攀爬井架、脚手架、不坐非载人垂直运输设备登高。

安全用电十不准

1、不准在高压电线10米内开挖,不准雨天进行电器检修和露天操作。

2、不准在裸露的电线下面作业,不准使用绝缘损坏的工具。

3、不准拾捡断落的电线和拆切拉线、地线。

4、不准在电杆下面挖坑、起重作业。

5、不准上变压器台、爬电杆、拉线。

6、不准在电线下面停留,不准带电抢救设备和人员。

7、不准在配电箱里放物品,不准带电检修设备。

8、不准在架空线下抛掷物品,不准将电线与钢管架连接。

9、不准私拉乱接电灯等一切电气设备。

10、不准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取暖、做菜。

起重作业十不吊

1、信号指挥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起重臂半径范围内有人不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

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多人指挥不准吊、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行车安全十大禁令

1、严禁超速行驶、酒后驾驶。

2、严禁无证开车或学习、实习司机单独驾驶。

3、严禁空档放坡或采用直流供油。

4、严禁人货混装、超限装载或驾驶室超员。

5、严禁违反规定装运危险物品。

6、严禁迫使纵容驾驶员违章开车。

7、严禁车辆带病行驶或私自开车。

8、严禁非机动车辆或行人在机动车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

9、严禁吊车、叉车、铲车、翻斗车等工程车辆违章载人行驶或作业。

10、严禁撑伞、撒把、超速骑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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