届高考政治二轮复习练习专题复习专题二十四 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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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高考政治二轮复习练习专题复习专题二十四法
考点二 诉讼的基本程序和证据
问题导思
知识梳理
1.什么是管辖?
它的具体形式有哪些?
(1)含义:
管辖是依法确定①各级或②同级法院之间受理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活动
(2)具体形式:
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2.什么是起诉和受理?
法院受理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1)起诉俗称“③告状”,是原告向法院提出④诉讼请求的行为。
起诉是迈向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如果符合条件,即可在⑤7日内立案,接受起诉,这种活动称为受理
(2)基本条件:
是否属于法院的管辖范围;原告是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没有明确的被告;是否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3.开庭审理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我国的审判制度是什么?
(1)开庭审理包括开庭准备、⑥法庭调查、⑦法庭辩论、评议与⑧宣判五个阶段
(2)我国的审判制度是实行两审终审制
4.什么是证据?
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1)含义:
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是指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⑨案件事实的一切凭证或根据
(2)种类:
包括⑩物证、⑪书证、⑫证人证言、视听资料、⑬鉴定结论和笔录
5.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应坚持什么举证原则?
(1)民事诉讼实行“⑭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2)行政诉讼实行“⑮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比较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
例外规定
民事诉讼
谁主张,谁举证
当事人处于弱势难以举证时,“举证责任倒置”
行政诉讼
“举证责任倒置”,行政机关提供证据
对行政不作为案件起诉,原告有提供申请证据的责任。
对行政赔偿案件,原告对于损害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刑事诉讼
司法机关举证,自诉案件原告举证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由被告举证
1.只要向法院起诉,就必然导致诉讼成立。
纠错 起诉并不必然导致诉讼的成立。
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法院接到起诉状后,要审查起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如果符合条件,则立案接受起诉。
如果不符合条件,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刑事诉讼不同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它是以立案为起点的。
2.偷拍、偷录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
纠错 证据的取得要合法,收集证据的手段与结果不能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
如果偷拍、偷录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如窃入别人家庭),这种资料就不能作为证据;如果不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则可以作为诉讼证据。
诉讼的基本程序
例1 (2016·浙江4月选考)甲诉乙侵权一案经某市东区法院一审终结,判决乙赔偿甲6万元。
乙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了乙的上诉请求。
乙居住在该市南区,家中没有什么值钱的财产,但其在该市西区集贸市场存有价值5万元的货物。
甲应当向哪一个法院申请执行( )
①该市东区法院 ②该市南区法院 ③该市西区法院 ④该市中级法院
A.①②B.③④
C.①③D.②④
答案 C
解析 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故选①③。
变式训练1 (2016·绍兴期末)2015年12月13日,北京平谷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行政诉讼案,平谷区蒋里庄村村委会将区政府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涉案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法院在法庭调查中发现,平谷区政府在颁发该涉案国有土地使用证时,从程序上是合法的,但相关的手续可能有所欠缺,甚至在颁证过程中存在程序上的瑕疵。
合议庭经过评议,对此案进行了宣判。
法院认为,被告平谷区政府核发的涉案国有土地使用证,违反了法定程序,应予撤销。
(1)运用管辖的知识,说明此案为什么由平谷区法院审理?
(2)这一案件体现了哪些诉讼的基本程序?
答案
(1)从级别管辖看,本案属于村委会组织对基层政府的行政行为不服,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从地域管辖看,行政诉讼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确定管辖,因此本案是由平谷区政府作出行政行为的平谷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此案体现的诉讼程序有:
①起诉:
蒋里村委会状告平谷区政府。
②开庭审理:
核心是法庭调查,即平谷区法院调查区政府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否合法、手续是否齐全;然后合议庭评议,最后做出宣判,判决平谷区政府撤销所颁发的土地使用证。
对举证责任的理解和辨别
例2 (2016·温州选考模拟)从小被叫做“万眼镜”的万语向王芳借钱以解燃眉之急,借条上借款人写的是“万眼镜”。
到期时,王芳要万语还钱,而他却以借款人是“万眼镜”为由拒绝。
于是,王芳将其诉至法院。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由王芳举证“万眼镜”就是万语 ②根据“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法院举证“万眼镜”就是万语 ③万语违背了诚实守信原则,应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④王芳可能因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承担不利后果
A.①③B.②④
C.①④D.②③
答案 C
解析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举证责任倒置”是处于劣势的当事人难以举证时,赋予当事人的权利,①应选,②排除;万语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但不是其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③不选;材料中王芳如不能证明“万眼镜”就是万语就可能要不回自己的钱,故④应选。
变式训练2 (2016·浙江4月选考)2010年,金某申请的“非诚勿来”商标被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核定服务项目为“交友服务、婚姻介绍所”等,随即他以“非诚勿来”为名开设婚姻介绍所。
同年,S电视台婚恋交友节目《非诚勿来》开播并收取大量广告费,影响了金某商标正常使用,金某将其告上法庭。
在诉讼过程中,S电视台进行了抗辩并向法院提交版权登记证书、《非诚勿来》视频内容等。
近日终审法院判决该电视台构成侵权。
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知识,结合本案,回答问题。
指出在本案诉讼过程中S电视台是否应承担举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答案 应该承担举证责任。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
在诉讼中,S电视台进行抗辩,有责任向法院提供证据。
命题感悟] 诉讼程序、举证责任是重要的命题点,常结合具体案例考查,命题形式既有选择题,也有综合题。
从考查方式看,诉讼程序主要是让学生理解诉讼的不同阶段,举证责任主要是让学生结合典型案例分析不同诉讼中的举证原则。
一、选择题
1.(2016·丽水模拟)诉讼法是规定诉讼程序的法律规范。
根据诉讼种类的不同,我国的诉讼法包括( )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A.①②③B.①②④
C.②③④D.①③④
答案 B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不属于规定诉讼程序的法律规范,③不选;三大诉讼是指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①②④是其相对应的三大诉讼法。
2.B县农民孙某,平时游手好闲、好吃懒做。
一天,听人说到省会做假乞丐赚钱很容易,便搭车到了省会A区,沿街乞讨。
不久,适逢A区公安分局整顿该区治安环境,孙某被公安分局送至省会设在D区的收容站里,关押7天后被遣送回B县。
若孙某对A区公安分局的行为不服起诉,以下法院拥有管辖权的是( )
①孙某户籍所在地的B县人民法院 ②A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A区人民法院 ③孙某被限制人身自由的D区人民法院 ④只有在被告A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A区人民法院拥有管辖权
A.①②③B.②③④
C.①②④D.①③④
答案 A
解析 对被告行政机关所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由原告或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原告住所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①②③符合题意。
3.(2016·诸暨期中)甲因盗窃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一审宣判后,甲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二审宣判后,甲得知本案主审法官丙曾是自己以前的仇家,且甲有确切证据证明,丙在本案中故意加重了自己的刑罚。
在此情况下,甲考虑的下列救助方法中,不可行的是( )
A.请求检察院起诉
B.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C.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D.向公安机关请求重新调查
答案 D
解析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判决不能再上诉。
但如果当事人认为二审裁判仍确有错误,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如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人员发现已生效的裁判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的,可以启动再审程序。
故答案选D。
4.(2016·诸暨期中)某投毒案中,犯罪分子用液体毒剂A使被害人中毒,投毒后该液体即迅速挥发为气体,融入空气中,后经专家现场检测才认定空气中的A气体。
在本案中,A属于( )
A.物证B.鉴定意见
C.书证D.既是物证又是鉴定结论
答案 A
解析 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物品属性、存在状况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和痕迹。
本案中以A气体的属性证明案件事实,故应属于物证。
5.(2015·浙江10月选考)张某创办了提供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公司,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现该公司未履行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等义务,决定对张某的公司处10万元罚款。
张某对此处罚不服,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诉至法院。
此案中负有举证责任的是( )
A.张某B.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C.人民法院D.公安机关
答案 B
解析 在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选B,排除A;在诉讼案件中负有举证责任的是原告或者被告,C、D与题意无关。
二、综合题
6.(2016·宁波联考)某公司给种植户李某发了份传真:
急需水果200箱,要求价格100元/箱左右,3天内供货,如果愿意供应,请来电告知。
李某回电应允,双方约定如果发生争议,提请仲裁解决。
李某马上组织货源发往该公司,却由于道路崎艰,致使货车翻车,无法按期送达。
该公司要求李某承担违约责任,李某则认为道路崎岖致使翻车是不可抗力,要求该公司按约定收货。
双方争执不下,遂依约定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常识,回答以下问题。
(1)你是否赞同李某的辩解?
为什么?
(2)如果经仲裁后一方对裁决不服而拒绝履行,另一方可以采取什么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说明法律依据。
答案
(1)不赞同。
因为合同法的免责条款中所指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情况。
遇到道路崎岖、路况不良时,当事人应当预见有翻车的可能,愈加谨慎驾驶,所以不能作为法定免责的缘由。
(2)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国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一经作出,便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能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7.家住南京的63岁老人林以祖与郑玉秀再婚,遭到同住一起的女儿林浩的再三阻挠,但他们最终成婚并生活在了一起。
后来老林生病住院,女儿对他不闻不问,老林很生气,与林浩多次吵架,一怒之下将林浩赶走。
经过这次住院,老林的身体每况愈下,终于一病不起。
老林去世之后,因为老林房子的问题,林浩与郑玉秀闹到了法庭上。
在庭审中,二人都出示了一份林以祖写给自己的遗嘱。
不过郑玉秀遗嘱上所署的时间比林浩的晚且有公证,郑玉秀还出示了林以祖把房子赠与自己的遗嘱录音带一盒。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把房子所有权判给了郑玉秀。
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依据是什么?
林浩为什么会输了这场官司?
答案
(1)证据是指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凭证或根据。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
本案中郑玉秀与林浩都提供了证据,但是郑玉秀提供的遗嘱要晚且有公证,另外还有视听资料作为证明,证据更充分,所以赢得了官司。
(2)当事人有责任对自己的说法负责,依法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来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
如果提供不出证据,就要承担败诉的风险,这种责任就是举证责任。
在民事诉讼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本案中林浩所举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自己的主张,因此,最终输了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