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商法》复习题集第4887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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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商法》复习题集第4887篇

2019年国家法考《商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2014年6月经法院受理,甲公司进入破产程序。

现查明,甲公司所占有的一台精密仪器,实为乙公司委托甲公司承运而交付给甲公司的。

关于乙公司的取回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2014年卷三31题,单选)

A、取回权的行使,应在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之前

B、乙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取回权,则其取回权即归于消灭

C、管理人否认乙公司的取回权时,乙公司可以诉讼方式主张其权利

D、乙公司未支付相关运输、保管等费用时,保管人可拒绝其取回该仪器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4节>取回权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一般取回权。

A、B项:

《企业破产法》第38条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

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题意,甲公司所占用的精密仪器为乙公司委托甲公司承运的,不属于甲公司的财产,因此,乙公司有权取回。

《企业破产法解释

(二)》第26条规定:

“权利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行使取回权,应当在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者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前向管理人提出。

权利人在上述期限后主张取回相关财产的,应当承担延迟行使取回

2.下列有关公司权利能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公司自其依法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享有民事权利能力,自其解散之日起终止其民事权利能力

B、公司的经营范围必须依法登记,经依法登记的,才产生法律效力

C、公司权利能力所受到的限制,也同样适用于公司行为能力

D、公司的意思能力是一种社团的意思能力,公司的对外行为须通过公司的法人机关表示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1节>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答案】:

C

【解析】:

考查公司的能力。

A选项错误,解散须注销方能终止其民事权利能力:

B选项错误,公司的经营范围经依法登记的才产生公示的法律效力,而在登记前即具有对内效力;D选项错误,公司的对外行为可以由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来实施:

C选项正确,公司作为法人,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范围是一致的。

3.华昌有限公司有8个股东,麻某为董事长。

2013年5月,公司经股东会决议,决定变更为股份公司,由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华昌股份公司。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卷三69题,多选)

A、该股东会决议应由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B、发起人所认购的股份,应在股份公司成立后两年内缴足

C、变更后股份公司的董事长,当然由麻某担任

D、变更后的股份公司在其企业名称中,可继续使用“华昌”字号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11节>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答案】:

D

【解析】:

本题公司形式变更。

A项:

《公司法》第43条规定: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据此,华昌有限公司变更为华昌股份公司,需要经过代表2/3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而非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故A项错误。

B项:

《公司法》第80条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在发起人认购的股

4.下列属于共益债务的是:

()

A、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B、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C、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D、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4节>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共益债务。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5.甲、乙、丙、丁打算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三29题,单选)

A、各合伙人不得以劳务作为出资

B、如乙仅以其房屋使用权作为出资,则不必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

C、该合伙企业名称中不得以任何一个合伙人的名字作为商号或字号

D、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并经登记后生效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章>第2节>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A项:

《合伙企业法》第16条第1款规定: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故A项错误。

B项:

《合伙企业法》第17条第2款规定: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合伙人以房屋出资时,既可以用房屋所有权出资,也可以用房屋使用权出资。

如果用房屋所有权出资,需要办理所有权过户登记;如果用房屋使用权出资,则不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故B项正确。

C项

6.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

A、负面清单,是指国家规定在特定领域对外商投资实施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B、国家对负面清单之内的外商投资,给予国民待遇

C、负面清单须南国务院统一发布

D、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限制投资的领域,外国投资者不可以投资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2节>准入前国民待遇与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答案】:

A

【解析】:

B选项错在应当是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给予国民待遇:

C选项错在负面清单也可以由国务院批准发布;D选项错在外国投资者符合合负面清单规定的条件的可以对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限制投资的领域投资。

依据为《外商投资法》第4条规定。

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前款所称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在投资准入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

所称负面清单,是指国家规定在特定领域对外商投资实施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国家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给予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由国务院发布或者

7.甲公司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交付给乙公司,乙公司工作人员将汇票遗失。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和乙公司均可向付款行挂失止付

B、应先挂失止付,再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C、公示催告期间,有人提出权利申报,法院终结公示催告

D、公示催告期满无人申报权利,法院应作出除权判决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6章>第3节>票据的丧失和补救

【答案】:

C

【解析】:

考查票据遗失之后的法律措施。

A选项不正确。

根据《票据法》第15条的规定,只有失票人有权利采取失票后的救济措施。

B选项不正确。

失票人可以挂失止付,也可以直接申请公示催告。

C选项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221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

D选项不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2条的规定,公告期满无人申报权利的,应由失票人申请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而不是法院主动作出除权判决。

8.逐道茶业是一家生产销售野生茶叶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分别为赵、钱、孙。

合伙协议约定如下:

第一,赵、钱共同担任合伙事务执行人;第二,赵、钱共同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签约时,单笔标的额不得超过30万元。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卷三29题,单选)

A、赵单独以合伙企业名义,与甲茶农达成协议,以12万元的价格收购其茶园的茶叶,该协议为有效约定

B、孙单独以合伙企业名义,与乙茶农达成协议,以10万元的价格收购其茶园的茶叶,该协议为无效约定

C、赵、钱共同以合伙企业名义,与丙茶叶公司签订价值28万元的明前茶销售合同,该合同为有效约定

D、赵、钱共同以合伙企业名义,与丁茶叶公司签订价值35万元的明前茶销售合同,该合同为无效约定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章>第4节>合伙事务的执行方式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普通合伙事务的执行。

本题的基本法律依据有二:

《合伙企业法》第26条第1、2款规定,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第37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选项A、B:

约定“共同执行”,若赵单独执行,则区分甲茶农是否是“善意第三人”,从而确定合同的效力状态,而并非一定“有效”或“无效”,A、B错误。

选项C:

在“共同执行”且“28万元”的情

9.2015年3月1日董大、何凯、张晓山出资设立瑞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未对股权转让做出规定。

2017年5月1日,董大壮在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也未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征求其他股东意见的情况下,将所持公司股权转让给李小兵,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关于本次股权转让,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哪一项?

A、章程可以约定公司股权对外转让需要经过全体股东同意

B、张晓山可单独提出确认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

C、如果公司章程规定的优先购买权行使期间短于三十日,使期间为三十日

D、董大壮和李小兵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10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答案】:

A

【解析】:

①《公司法》第71条第4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故A选项正确,当选。

②《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21条第2款规定,前款规定的其他股东仅提出确认股权转让合同及股权变动效力等请求,未同时主张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转让股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他股东非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行使优先购买权,请求损害赔偿的除外。

因此,张晓山不可以单独提出确认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

故B选项错误,不当选。

③《公司法》第19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主张优先购买转让股权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在公司章程规定

10.一张汇票的出票人是甲,乙、丙、丁、戊分别是背书人,己是持票人。

现查出这张汇票的金额被变造,且确定丁、戊是在变造之后签章,乙是在变造之前签章,但不能确定丙是在变造之前或变造之后签章的。

则下列说法中哪项是正确的?

()

A、汇票中的金额被变造导致这张汇票无效

B、甲、乙、丙、丁、戊均只就变造前的票据金额对己负责

C、甲、乙就变造之前的票据金额对己负责,丙、丁、戊就变造后的金额对己负责

D、甲、乙、丙就变造之前的票据金额对己负责,丁、戊就变造后的金额对己负责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6章>第2节>票据权利

【答案】:

D

【解析】:

考查票据的变造。

法律依据为《票据法》第14条第3款的规定。

11.招商证券作为基金托管人托管海润基金管理公司的某个基金品种,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下列哪些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

A、海润基金管理公司不公平地对待自己管理的多只基金

B、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其日常机构不得直接参与或干涉基金的投资管理活动

C、海润将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自己的固有财产

D、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7章>第7节>证券投资基金关系中的当事人

【答案】:

B

【解析】:

①《证券投资基金法》第20条第2项规定,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二)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故A选项错误,不当选。

②《证券投资基金法》第49条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其日常机构不得直接参与或者干涉基金的投资管理活动。

故B选项正确,当选。

③《证券投资基金法》第5条第2款规定,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

故C选项错误,不当选。

④《证券投资基金法》第50条

12.某有限责任公司是由15名股东设立的。

下列对于该公司股东会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常设机构和必设机构

B、股东会的临时会议,经代表1/1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或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

C、股东会的首次会议应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主持

D、对于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等事项须经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10节>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答案】:

A

【解析】:

考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议制度。

A选项错误。

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39条,股东会会议分定期会议与临时会议两种,除此之外并无必要召开股东会,可见股东会并非常设机构。

B选项正确。

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39条。

C选项正确。

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38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

D选项正确。

《公司法》第43条第2款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13.甲为蓝天股份公司的股东,由于其所持的该公司的记名股票被盗,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可以通知公司股票被盗事宜,公司即可宣布该被盗股票作废,并为甲补发等值股票

B、甲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股票失效

C、设在公示催告期间,乙从朋友手中购得该股票,则乙有权要求蓝天公司给以股东名义变更

D、设乙并不知情,则乙属于善意取得该股票权利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11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与转让

【答案】:

B

【解析】:

《公司法》第143条规定,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

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

故A选项说法错误,B选项说法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220条规定,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应当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

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故C、D选项说法错误。

14.赢鑫投资公司业绩骄人。

公司拟开展非公开募集基金业务,首期募集1000万元。

李某等老客户知悉后纷纷表示支持,愿意将自己的资金继续交其运作。

关于此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等合格投资者的人数可以超过200人

B、赢鑫公司可在全国性报纸上推介其业绩及拟募集的基金

C、赢鑫公司可用所募集的基金购买其他的基金份额

D、赢鑫公司就其非公开募集基金业务应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7章>第7节>非公开募集基金的法律规则

【答案】:

C

【解析】: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法》)第87条规定:

“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

”因此,A选项错误。

②《证券投资基金法》第91条规定:

“非公开募集基金,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因此,B选项错误在于,赢鑫公司不可在全国性报纸上推介其业绩及拟募集的基金。

③《证券投资基金法》第94条第二款规定:

“非公开募集基金财产的证券

15.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组建一有限公司。

出资协议约定甲以现金十万元出资,甲已缴纳六万元出资,尚有四万元未缴纳。

某次公司股东会上,甲请求免除其四万元的出资义务。

股东会五名股东,其中四名表示同意,投反对票的股东丙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该股东会决议无效。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三25题,单选)

A、该决议无效,甲的债务未免除

B、该决议有效,甲的债务已经免除

C、该决议需经全体股东同意才能有效

D、该决议属于可撤销,除甲以外的任一股东均享有撤销权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3节>股东的权利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股东会决议的效力及股东出资制度。

《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第22条第1款规定: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出资是我国《公司法》强制规定的股东的法定义务,本题公司股东会决议免除甲的出资义务,在内容上违反法律规定,所以无效,故A项正确。

16.某市房地产主管部门领导王大伟退休后,与其友张三、李四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

王大伟不想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在未告知其弟王小伟的情况下,直接持王小伟的身份证等证件,将王小伟登记为公司股东。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三26题,单选)

A、公司股东应是王大伟

B、公司股东应是王小伟

C、王大伟和王小伟均为公司股东

D、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王小伟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3节>公司股东的概念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冒名股东问题。

《公司法解释(三)》第28条规定:

“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该条规定冒名入股时,被冒名的人并不是股东,不承担股东的出资义务,从侧面肯定冒名入股时的股权归属冒名者,即实际出资人或者认缴出资人。

A、B、C项:

故王大伟是股东,而王小伟不是股东。

所以,A项正确,B、C项错误。

17.张某和李某拟设立一合伙企业,张某只愿意在出资范围内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某律师给出的下列法律意见中不正确的是:

()

A、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能超过50人

B、李某可以用劳务出资

C、张某和李某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D、如果合伙企业只有张某和李某二人,李某对合伙企业债务必须承担无限责任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章>第8节>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答案】:

C

【解析】:

考查有限合伙的特殊性。

法律依据为《合伙企业法》第61条、第68条的规定。

根据题意,张某在合伙企业中担任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18.下列关于一人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项?

A、公司可以出资设立多家个人独资企业

B、公司只能出资设立一家一人公司

C、一人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

D、自然人可以设立多个个人独资企业,同时再设立一家一人公司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1节>个人独资企业和相关经济组织的区别

【答案】:

D

【解析】:

①《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因此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能为自然人,不能为公司(法人)。

故A选项错误,不当选。

②《公司法》第2条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并没有限制公司只能出资设立一家一人公司,故B选项错误,不当选。

③《公司法》第61条第1句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

19.甲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管理人的清算结果表明:

甲公司的破产财产共1900万元,发生破产清算费用110万元,欠职工工资140万元,欠税款1500万元,破产债权3000万元,其中乙公司拥有破产债权1000万元。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乙公司就破产债权受偿的金额为()万元。

A、150

B、50

C、35

D、15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9节>破产分配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破产财产的分配。

乙公司受偿的金额=破产债权×清偿率=(1900-110-140-1500)÷3000×1000=50万元。

20.宏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有股东甲、乙、丙、丁四人,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成立后的2年内股东全部出资实缴到位。

2017年6月,甲尚未出资,也不想继续参与经营,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方敏,并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和方敏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B、甲如果将股权转让给丁,至少要经过乙或丙一个人的同意

C、宏达公司可以章程约定不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红和行使表决权

D、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直接解除甲的股东资格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章>第10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答案】:

C

【解析】:

①损害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不仅仅因为损害股东优先购买权认定合同无效、撤销合同,而应当严格依照合同法规定进行认定。

故A选项错误,不当选。

②《公司法》第71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内转让股权时,无须征得其他股东同意。

故B选项错误,当选。

③《公司法》第34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

21.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关于此规定在合伙法原理上的称谓,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三33题,单选)

A、事实合伙

B、表见普通合伙

C、特殊普通合伙

D、隐名合伙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2章>第8节>表见普通合伙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有限合伙中的表见普通合伙制度。

A项:

《民通意见》第50条规定:

“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本条规定的是事实合伙。

而本题中描述的是有限合伙,即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是存在合伙协议基础的,A项错误。

B项:

《合伙企业法》第76条第1款规定:

“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有限合伙人原本无权代表

22.王某拾得一张汇票,伪造了汇票上的收款人甲公司的签章将汇票背书转让给李某,李某向付款人提示付款被拒绝。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有权向王某和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B、李某有权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C、李某有权向王某行使追索权

D、李某无权向王某和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6章>第2节>票据权利

【答案】:

D

【解析】:

考查票据签章被伪造的法律后果。

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被伪造人不承担票据责任。

如果票据上没有伪造人的真实签章,伪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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