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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工程概况

1.1参建单位情况:

1.1.1工程名称:

1.1.2工程地址:

顺德北滘镇工业大道中发西路五号

1.1.3建设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真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1.4施工单位:

1.1.5监理单位:

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2建筑结构设计概况:

1.2.1建筑面积为69706.23㎡,建筑层数为地上12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为42.95m。

1.2.2首层5.5m,二层至天面层高均为3.25m,梯顶层4.7m,落地脚手架搭设高度最高为43.5m。

第二节编制依据

2.1主要规程、规范

2.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2002年版)

2.1.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006年版)

2.1.3《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02

2.1.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2.1.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1.6《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2.2本工程建筑及结构施工图纸

第三节外脚手架材料选择及搭设方法概要

3.1材料选用

3.1.1本工程全部采用落地式扣件式钢管外脚手架。

立杆、纵横水平拉杆、剪刀撑等均采用φ48×

3.5钢管,扣件采用与其配套的扣件。

根据使用功能不同,扣件包括直角扣件、旋转扣件和对接扣件。

3.2外脚手架搭设方法概要

3.2.1落地式扣件式钢管外脚手架设置为单立杆双排架,其横向间距为800mm,内侧立杆距建筑物(结构外边缘);

水平杆步距均设置为1800mm,立杆最大纵距按1500mm设置。

连墙件采用两步三跨;

3.2.2双排外脚手架安装脚手板处需增设一道纵向水平杆,且在其外侧设置防护栏杆2道,高度分别为0.6m和1.2m,并设置安全网。

3.2.3、连墙件设置

高度超过24m的外脚手架连墙件均设置为刚性连墙件,均以双扣件进行连接。

按二步三跨设置。

因为在原有建筑设置连墙件,只能采用植入膨胀螺栓的办法,膨胀螺栓大小为Ф12。

3.2.4剪刀撑的设置

高度超过24m的外脚手架在外立面设置连续纵向剪刀撑。

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为5根,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

~60°

之间,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3.2.5立杆基础做法

为原砼地面或者天面且有排水。

立杆底座设置200×

200×

100砼垫块。

第四节构造要求及技术措施

4.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构造要求及技术措施

4.1.1立杆

立杆接头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立杆与大横杆采用直角扣件连接。

接头交错布置,两个相邻立柱接头避免出现在同步同跨内,并且在高度方向至少错开50cm;

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的距离不大于步距的1/3。

立杆在顶部搭接时,搭接长度不小于1m,必须等间距以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小于100mm。

4.1.2大横杆

大横杆置于小横杆之上,立柱的内侧,用直角扣件与立杆扣紧,采用至少6m且同一步大横杆四周要交圈。

大横杆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其接头交错布置,不在同步同跨内;

相邻接头水平距离不小于50cm,各接头距立柱距离不大于纵距的1/3(本工程不大于50cm),大横杆在同一步架内纵向水平高差不超过全长的1/300,局部高差不超过5cm。

4.1.3小横杆

每一立杆与大横杆相交处(主节点)都必须设置一根小横杆,并采用直角扣件扣紧在大横杆上,该杆轴线偏离主节点不大于15cm。

小横杆间距与立杆纵距相同,且根据作业层脚手板搭设的需要,在两立柱之间等距离设置1根小横杆,最大间距不超过75cm。

小横杆伸出外排大横杆边缘距离不小于10cm,伸出里排大横杆距离结构外边缘15cm。

上下层小横杆在立杆处错开布置,同层的相邻小横杆在立杆处相向布置。

4.1.4纵、横向扫地杆

纵向扫地杆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离底座上皮20cm的立柱上,横向扫地杆则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柱上。

对于立杆存在较大高低差时,扫地杆错开,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底处延长两跨与立柱固定。

4.1.5剪刀撑

高度超过24m的外脚手架在外立面设置连续纵向剪刀撑;

高度超过24m的外脚手架采用剪刀撑与横向斜撑相结合的方式,随立柱、纵横向水平杆同步搭设,用通长剪刀撑沿架高连续布置,全部采用单杆通长剪刀撑。

剪刀撑每5步设置一道,斜杆与地面的夹角在45°

~60°

之间。

斜杆相交点处于同一条直线上,并沿架高连续布置,剪刀撑的一根斜杆扣在立杆上,另一根扣在小横杆伸出的端头上,两端分别用旋转扣件固定,在其中间增加2~4个扣节点。

所有固定点距主节点距离不大于15cm。

剪刀撑采用搭接连接,搭接长度不小于1m,采用3个扣件连接。

高度超过24m的外脚手架,除在每一拐角处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每隔6跨设置一道。

横向斜撑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形连续布置,斜杆采用通长杆件,使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立杆或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上。

4.1.6脚手板

作业层脚手板采用钢筋焊接网片两端设直径为4mm的镀锌钢丝箍两道。

在作业层下部加设一道水平兜网,同时作业层不超过两层。

并设置安全网及防护栏杆。

脚手板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并在两端8cm处用直径14号镀锌钢丝箍绕2-3圈固定。

脚手板应平铺、满铺、铺稳,各杆距离接缝的距离均不大于15cm。

靠墙一侧的脚手板距离结构墙的距离不大于15cm。

拐角处两个方向的脚手板重叠放置,避免出现探头及空挡现象。

4.1.7连墙件

高度超过24m的外脚手架,连墙件采用刚性连接,连墙件用φ48×

3.5的钢管,其与脚手架的连接采用直角扣件,连墙件尽量靠近主节点,偏离主节点不大于300mm。

连墙件中的连墙杆尽量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斜连接,不得采用上斜连接;

当脚手架暂时不能设置连墙件时可搭设抛撑,抛撑采用通长杆与脚手架可靠连接,与地面成45°

夹角。

4.1.8立杆基础

要求地基承载力达到100KN/m2,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已有砼地面满足承载力要求。

4.2材质要求

4.2.1立杆、大横杆、小横杆、剪刀撑及连墙件均选用外径48mm,壁厚3.50mm的钢管,钢材强度等级Q235-A,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纹、分层、压痕、划道和硬弯,新用的钢管要有出厂合格证。

4.2.2本工程钢管脚手架的搭设使用的扣件,应符合有关要求,由有扣件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提供,不得有裂纹、气孔、缩松、砂眼等锻造缺陷,扣件的规格应与钢管相匹配,贴和面应干整,活动部位灵活,夹紧钢管时开口处最小距离不小于5mm。

钢管螺栓拧紧力矩达在45~65N.m之间。

4.2.3脚手板采用符合有关要求的钢筋焊接网脚手板,当供应不足时,也可以采用符合有关要求的竹脚手板。

4.2.4安全网采用密目式安全网。

要求阻燃,使用的安全网必须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合格证,以及送有资质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检验,获得合格证。

4.2.5所有材料在使用前必须严格检查,不合格的材料严禁使用。

4.3安全防(围)护规定

脚手架必须按以下规定设置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架上作业和作业影响区域内的安全:

4.3.1作业层距地(楼)面高度≥2.5m时,在其外侧边缘必须设置挡护高度为1.2m的栏杆和挡脚板。

4.3.2作业层脚手架立杆于0.6m和1.2m处设两道防护栏杆,底部侧面设20cm高的挡脚板。

第五节安全防护措施

本工程为外立面改造工程,一般已经有结构临边防护,如果因施工需要,出现临边防护的,按以下做法实施安全防护。

5.1结构临边防护措施

在结构出入阳台的门窗洞口处设置封闭式防护栏杆,使用材料采用φ48×

3.5钢管。

其高度不低于1.2m,立杆间距不大于2m,竖向每隔0.6m设一道通长大横杆,每隔一根立杆设一道三脚架。

沿钢管长度方向刷黄黑间隔的油漆、挂醒目标志牌;

护身栏杆满挂密目安全网,白天设警示牌、夜间设红色标志灯。

5.2楼梯间防护措施

楼梯的侧边利用脚手架做安全防护,架子立管从楼梯井内搭设,侧边沿楼梯坡度方向做一道1.2m高的护身栏,侧边底部设18cm高的挡脚板。

5.3防雷避电措施

本工程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标准。

工程采用避雷针与大横杆连通、接地线与整栋建筑物楼层内避雷系统连成一体的措施。

接地线采用40×

4的镀锌扁钢,将立杆分别与建筑物楼层内的避雷系统连成一体。

接地线的连接牢靠,与立杆连接采用2道螺栓卡箍连接,螺钉加弹簧垫圈以防止松动,并保证接触面积不小于10mm2,并将表面的油漆及氧化层清除干净,露出金属光泽并涂以中性凡士林。

接地线与建筑物楼层内避雷系统的设置按脚手架的长度不超过50m设置一个,位置尽量避免人员经常走动的地方,以避免跨步电压的危害,防止接地线遭机械破坏。

两者的连接采用焊接,焊接长度大于2倍的扁钢宽度。

焊完后再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测定电阻,要求冲击电阻不大于10Ω,同时注意检查与其他金属物或埋地电缆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小于3m,以避免发生击穿事故。

第六节脚手架的搭设、使用及拆除施工工艺

6.1脚手架的搭设规定

6.1.1搭设场地应平整、夯实并设置排水措施。

6.1.2在搭设之前,必须对进场的脚手架杆配件进行严格的检查,禁止使用规格和质量不合格的杆配件。

6.1.3脚手架的搭设作业,必须在统一指挥下,严格按照以下规定程序进行:

6.2搭设顺序

在牢固的地基弹线、立杆定位→摆放扫地杆→竖立杆并与扫地杆扣紧→装扫地小横杆,并与立杆和扫地杆扣紧→装第一步大横杆并与各立杆扣紧→安第一步小横杆→安第二步大横杆→安第二步小横杆→加设临时斜撑杆,上端与第二步大横杆扣紧(装设与柱连接杆后拆除)→安第三、四步大横杆和小横杆→安装二层与柱拉杆→接立杆→加设剪力撑→铺设脚手板,绑扎防护及档脚板、立挂安全网。

6.2.1按施工设计放线、铺垫板、设置底座或标定立杆位置;

6.2.2周边脚手架应从一个角部开始并向两边延伸交圈搭设;

“一”字形脚手架应从一端开始并向另一端延伸搭设。

6.2.3应按定位依次竖起立杆,将立杆与纵、横向扫地杆连接固定,然后装设第1步的纵向和横向平杆,随校正立杆垂直之后予以固定,并按此要求继续向上搭设;

6.2.4在设置第一排连墙件前,“一”字形脚手架应设置必要数量的抛撑;

以确保构架稳定和架上工作人员的安全。

边长≥20m的周边脚手架,亦应适量设置抛撑;

6.2.5剪刀撑、斜杆等整体拉结杆件和连墙件应随搭升的架子一起及时设置。

6.2.6脚手架处于顶层连墙点之上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6m。

当作业层高出其下连墙件2步或4m以上、且其上尚无连墙件时,应采取适当的临时撑拉措施。

6.2.7脚手板或其它作业层板铺板的铺设应符合以下规定:

1)脚手板或其它铺板应铺平铺稳,必要时应予绑扎固定。

2)脚手板采用对接平铺时,在对接处,与其下两侧支承横杆的距离应控制在100~200mm之间;

3)铺板严禁出现端头超出支承横杆250mm以上未作固定的探头板。

4)铺脚手板应按以下规定部位与其下支承横杆绑扎固定:

脚手架的两端和拐角处;

其它可能发生滑动和翘起的部位。

6.2.8装设连墙件或其它撑拉杆件时,应注意掌握撑拉的松紧程度,避免引起杆件和整架的显著变形。

6.2.9工人在架上进行搭设作业时,作业面上宜铺设必要数量的脚手板并予临时固定。

工人必须戴安全帽和佩挂安全带。

不得单人进行装设较重杆配件和其它易发生失衡、脱手、碰撞、滑跌等不安全的作业。

6.2.10在搭设中不得随意改变构架设计、减少杆配件设置和对立杆纵距作≥100mm的构架尺寸放大。

确有实际情况,需要对构架作调整和改变时,应提交技术主管人员解决。

6.3脚手架的使用规定

脚手架的使用应遵守以下规定:

(1)作业层每1m2架面上的施工荷载(人员、材料和机具重量)不得超过以下的规定值:

装修脚手架取2kN/㎡。

(2)在架板上堆放的砂浆和容器总重量不得大于1.5kN;

施工设备单重不得大于1kN,使用人力在架上搬运和安装的构件的自重不得大于2.5kN。

(3)在架面上设置的材料应码放整齐稳固,不影响施工操作和人员通行。

(4)作业人员在架上的最大作业高度应以可进行正常操作为度,禁止在架板上加垫器物或单块脚手板以增加操作高度。

(5)在作业中,禁止随意拆除脚手架的基本构架杆件、整体性杆件、连接紧固件和连墙件。

确因操作要求需要临时拆除时,必须经主管人员同意,采取相应弥补措施,并在作业完毕后,及时予以恢复。

(6)工人在架上作业中,应注意自我安全保护和他人的安全,避免发生碰撞、闪失和落物。

严禁在架上戏闹和坐在栏杆上等不安全处休息。

(7)人员上下脚手架必须走设安全防护的出入通(梯)道,严禁攀援脚手架上下。

(8)每班工人上架作业时,应先行检查有无影响安全作业的问题存在,在排除和解决后方许开始作业。

在作业中发现在不安全的情况和迹象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检查,解决以后才能恢复正常作业;

发现有异常和危险情况时,应立即通知所有架上人员撤离。

(9)在每步架的作业完成之后,必须将架上剩余材料物品移至上(下)步架或室内;

每日收工前应清理架面,将架面上的材料物品堆放整齐,垃圾清运出去;

在作业期间,应及时清理落入安全网内的材料和物品。

在任何情况下,严禁自架上向下抛掷材料物品和倾倒垃圾。

6.4脚手架的拆除规定

脚手架的拆除作业应按确定的拆除程序进行。

连墙件应在位于其上的全部可拆杆件都拆除之后才能拆除。

在拆除过程中,凡已松开连接的杆配件应及时拆除运走,避免误扶和误靠已松脱连接的杆件。

拆下的杆配件应以安全的方式运出和吊下,严禁向下抛掷。

在拆除过程中,应作好配合、协调动作,禁止单人进行拆除较重杆件等危险性的作业。

第七节质量保证

7.1构配件允许偏差(详见表7-1)

表7-1  构配件的允许偏差

7.2脚手架搭设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详见表7-2)

表7-2  脚手架搭设的技术要求、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

  注:

图中1―立杆;

2―纵向水平杆;

3―横向水平杆;

4―剪刀撑。

7.3扣件拧紧抽样检查数目及质量判定标准(详见表7-3)

表7-3  扣件拧紧抽样检查数目及质量判定标准

7.4质量保证注意事项

7.4.1脚手架必须经过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作业人员必须认真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7.4.2脚手架的验收和日常检查按照以下规定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允许使用或继续使用:

搭设完毕后;

连续使用达6个月;

施工中中途停止使用超过15天,在重新使用之前;

在受到暴风或大雨、地震等强力因素作用之后;

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显著变形、沉降、拆除杆件和拉结及安全隐患存在的情况时。

7.4.3操作架上严禁集中堆放不必要的施工材料或重大荷载。

7.4.4在架子的使用过程中,要做好日常的维护、保养工作,派专门人员定期检查钢管、扣件、脚手板及安全网的使用情况,遇有问题及时解决。

7.4.5外观质量

安全网总体颜色应当一致,每一立面安全网的颜色不得出现过大色差,安全网挂设必须紧凑,表面绷紧。

脚手架钢管颜色一致。

第八节安全施工措施

8.1材质及其使用的安全技术措施

8.1.1扣件的紧固程度宜在40~50N·

m,并不大于65N·

m,对接扣件的抗拉承载力为3kN。

对接扣件安装时其开口应向内,以防进雨,直角扣件安装时开口不得向下,以保证安全。

8.1.2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不小于100mm。

8.1.3钢管有严重锈蚀、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禁止使用有脆裂、变形、滑丝等现象的扣件。

8.1.4外脚手架严禁钢竹、钢木混搭,禁止扣件、绳索、钢丝、竹篾、塑料混用。

8.1.5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8.1.6钢管和扣件均要现场取样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8.2脚手架搭设的安全技术措施

8.2.1脚手架的基础必须经过硬化处理满足承载力要求,做到不积水、不沉陷,顶板基础的混凝土必须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才能施工。

8.2.2搭设过程中划出工作标志区,禁止行人进入,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严禁在无人指挥下作业。

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扣件时必须先告诉对方,并得到允许,以防坠落伤人。

8.2.3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8.2.4脚手架及时与结构拉结或采取临时支顶,以保证搭设过程安全,未完成脚手架在每日收工前,一定要确保架子稳定。

8.2.5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的高度不得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

8.2.6在搭设过程中应由安全员、架子班长等进行检查、验收和签证。

每两步验收一次,达到设计施工要求后挂合格牌。

8.3脚手架上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8.3.1结构外脚手架每支搭一层,支搭完毕后,经项目经理部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任何班组长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拆除脚手架部件。

8.3.2严格控制施工荷载,脚手板上不得集中堆放荷载,施工荷载不得大于2kN/m2,确保较大安全储备。

8.3.3装修施工时同时作业层数不超过两层。

8.3.4当作业层高出其下连墙件3.1m以上,且其上尚无连墙件时应采取适

当的临时抛拉措施。

8.3.5各作业层之间设置可靠的防护栏杆,防止坠落物体伤人。

8.3.6定期检查脚手架,发现问题和隐患,在施工作业前及时维修加固,以达到坚固稳定,确保施工安全。

8.4脚手架拆除的安全技术措施

8.4.1脚手架搭拆人员必须是经过考核的专业架子工,并持证上岗。

8.4.2拆架前,全面检查待拆脚手架,根据检查结果,拟订出作业计划,报请批准,进行技术交底后才准备工作。

8.4.3架体拆除前,必须察看施工现场环境,包括架空线路、外脚手架、地面的设施等各类障碍物、地锚、揽风绳、连墙杆及被拆除架体各吊点、附件、电器装置情况,凡能提前拆除的尽量拆除掉。

8.4.4拆除时应划出作业区,周围设绳绑围栏或树立警示标志,地面设专人围护,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

8.4.5拆除时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扣件时必须先告诉对方并得到允许,以防坠落伤人。

8.4.6拆架时不得中途换人,如必须换人时,应将拆除情况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

8.4.7每天拆架下班时,不应留下隐患部位。

8.4.8拆架时严禁碰撞脚手架附近电源线,以防触电事故。

8.4.9在拆除过程中,凡松开连接的杆、配件应及时拆除运走,避免误扶、误靠已松脱的杆件。

拆除的杆、配件严禁向下抛掷,应吊至地面,同时做好配合协调工作,禁止单人进行拆除较重杆件等危险性作业。

8.4.10所有杆件和扣件在拆除时分离,不准在杆件上附着扣件或两杆连着送至地面。

8.4.11所有的脚手板,应自外向里竖立搬运,以防止脚手板和垃圾物从高处坠落伤人。

8.4.12拆除的零配件要装入容器内,用吊篮吊下;

拆下的钢管要绑扎牢靠,双点起吊,严禁从高空抛掷。

8.4.13六级风以上(含六级)时停止拆除脚手架施工。

第九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措施

1、概述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悬挑脚手架工程施工是本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一个分项工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

坍塌、火灾、物体打击、高空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等,应急措施的人力、物资、技术准备主要针对这几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措施立足于安全的救援,立足于工程项目自援自救,立足于接头工程所在地政府和当地社会资源的救助。

2、应急组织:

应急领导小组由专项施工指挥小组为主,组长为项目经理,副组长为项目技术负责人。

应急组织的分工及人数应根据事故现场需要灵活调配。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工地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工地抢救工作,向各抢救小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随时掌握各级且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第一时间向110、119、120企业救援指挥部、当地政府安监部门、公安部门救援或报告灾情。

平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轮流值班,值班者必须住在工地现场,手机24小时开通,发生紧急事故时,在项目部应急组长抵达成工地前,值班者即为临时就援组长。

现场抢救组职责:

采取紧急措施,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及被困人员,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后勤服务组职责:

负责交通车辆的调配,紧急救援物资的征集及人员的餐饮供应。

保安组职责:

负责工地的安全保卫,支援其他抢救组的工作,保护现场。

3、救援器材

应急领导小组应配备下列救援器材:

①医疗器材:

担架、氧气袋、塑料袋、小药箱;

②抢救工具:

一般工地常备工具即基本满足使用;

③照明器材:

手电筒、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灯具;

④通讯器材:

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

⑤交通工具:

工地常备一辆值班面包车,该车值班时不应跑长途;

⑥灭火器材:

灭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

4、应急知识培训

应急小组成员在项目安全教育时必须附带接受紧急救援培训。

培训内容:

伤员急救常识、灭火器材使用常识、各类重大事故他险常识等。

务必使应急小组成员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较熟练地履行抢救职责。

5、通信联络

项目部必须将110、119、120和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号码、企业应急领导组织成员手机号码、当地安全监督部门电话号码,明示于工地显要位置。

工地抢险指挥及保安员应熟知这些号码。

6、事故报告

若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后,项目部除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外,还应按下列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轻伤事故:

应由项目部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领导、生产办公室和企业工会。

重伤事故:

企业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2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工会组织。

重伤三人以上或死亡一至二人的事故:

企业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工会组织和人民检察机关,填报《事故快报表》,企业工程部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应到达现场。

死亡三人以上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

企业应立即报告当地市级人民政府,同时报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组织、人民检察机关和监督部门,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委托人)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

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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