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项目经费相关会计核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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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项目经费相关会计核算

 

科技项目经费相关会计核算

和会计法规汇编

 

一、经费使用总体要求

二、经费使用开支范围

三、经费会计核算规定

四、相关会计制度汇编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二○○六年九月

编辑委员会

主编:

李兴华

副主编:

刘庆茂卢金贵卢进

成员:

卢景昌张衡王亚萍胡羚赵行旺肖田野

 

前言

近年来,广东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步伐加快,广东科技事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随着科技项目数量及科技项目经费的逐年增长,相应地对我省科技项目经费的管理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为了规范和加强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经费的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帮助项目承担单位更多地了解和更好地理解相关会计处理法规,进而做好经费会计核算,根据有关科技经费管理的规定及财务规章制度,广东省科技厅编制了本《科技项目经费相关会计核算和合计法规汇编》,内容主要包括总体要求、经费使用开支范围、经费的会计核算规定和相关会计制度汇编四个部分。

除法律、法规或合同另有规定外,凡获得省科技厅科技经费资助的单位,应参照本汇编进行会计核算。

如有与法规和原文件不符合之处,以法规和原文件为准。

一、经费使用总体要求

(1)遵守国家财经纪律,执行国家财会制度;

(2)专款专用,不得弄虚作假、截留、挤占、挪用;

(3)项目经费实行合同制管理;

(4)单独核算,单独列帐,建立备查簿;

(5)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二、经费使用开支范围

项目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计划管理费和项目费。

(一)计划管理费,指由科技管理部门为组织项目,开展项目遴选、评审(评估)、招标、跟踪检查、结题验收及绩效考评等工作发生的费用。

(二)项目费,指项目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一般包括:

人员费、设备费、能源材料费、试验运行费、信息费、会议费、差旅费、管理费和与其它相关费用。

1.人员费,指直接参加科技项目研究开发的研究人员支出的工资性费用。

项目研究人员所在单位有事业费拨款的,其人员经费仍从原渠道列支,不得在资助的科学项目经费中重复列支。

科研院所可按事业费削减比例在项目经费中列支人员费。

2.设备费:

指项目研究中所必须的专用仪器设备购置和维修费用,样品、样机购置费用,以及为此发生的运输、安装费用。

其中从国外引进的仪器、设备、样品、样机的购置费包括海关关税和运输保险费用。

3.能源材料费:

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支付的原材料、燃料动力、低值易耗品的购置等费用。

4.试验运行费:

指项目研究所需的专用仪器、设备、样机等进行生产试验、设备调试、运行维护等费用,包括为项目租赁外单位的专用仪器、设备、场地、试验基地等发生的费用。

5.信息费:

指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及书籍购买费、资料费、文献检索费、入网费、通信费和知识产权事务费。

6.会议费:

指项目研发过程中需要召开或项目研究人员需要参加的各种会议费。

7.差旅费,指在科技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科技项目研究开发而进行国内调研考察、现场试验等工作所发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

出境(含港澳台)差旅费只能通过申请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项目列支。

8.管理费:

是指难以直接计入课题成本的费用,包括课题依托单位为课题提供服务的管理人员费用和其他相关管理支出、房屋占用费和现有仪器设备使用费或折旧费等。

9.其它相关费用:

指除上述费用之外与项目研究开发有关的其它费用。

如有合同规定的,按合同规定为准;有关科技项目的前期预研所发生的费用,由科技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

三、经费的会计核算规定

(一)科学事业单位会计核算

1、科学事业单位收到省科技厅下拨的科技经费时,应做会计

分录:

借:

银行存款

贷:

合同预收款——××课题

或借:

银行存款

贷:

财政补助收入——××课题

2、科学事业单位发生课题经费支出时(科技三项经费及事业费同),应做会计分录:

借:

科研成本——××课题

贷:

银行存款

3、科学事业单位年底确认支出及收入时,应做会计分录:

①确认支出时

借:

事业支出——××课题

贷:

科研成本——××课题

②确认收入时

如属科技三项经费,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结转

借:

合同预收款一一××课题

贷:

科研收入———××课题

同时

借:

科技收入——××课题

贷:

事业结余一一××课题

如属科学事业费,按当年收款全部结转

借:

财政补助收入——××课题

贷:

事业结余——××课题

③结转支出(科三费、事业费同)

借:

事业结余——××课题

贷:

事业支出——××课题

期末,使用科学事业费的课题在“事业结余”科目中,计算出应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财政补助收入专款余额。

如:

借:

事业结余——××课题结存

货:

财政补助结存——××课题结存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

1、行政事业单位收到省科技厅下拨的科技经费时,应做会计

分录:

借:

银行存款

贷:

拨入专款—一一××课题

2、行政事业单位发生课题经费支出时,应做会计分录:

借:

专款支出——××课题

贷:

银行存款

若为购置固定资产,需同时做

借:

固定资产

贷:

固定基金

3、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底确认时,应做会计分录:

借:

拨入专款——××课题

贷:

专款支出———××课题

结题时,将剩余专款直接转入事业基金,或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规定由拨款单位确定。

(三)企业会计核算

1、企业收到省科技厅下拨的科技经费时,应做会计分录:

借:

银行存款

贷:

专项应付款---(××课题)

2、企业发生课题经费支出时,应做会计分录:

①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实际发生时,应按与企业自己生产的产品相同的方法进行归集,并在“生产成本”科目下单列项目核算

借:

生产成本——技术开发(或服务)(××课题)

贷:

银行存款

②若有关支出最终将形成固定资产

借:

在建工程——××课题

贷:

银行存款

3、企业在课题完成后结转处理,应做会计分录:

①形成固定资产并按规定留给企业的部分,作为国家资助,计入“资本公积”科目;

借:

固定资产———××课题

贷:

在建工程——××课题

同时

借:

专项应付款——××课题

贷:

资本公积一一拨款转入(××课题)

②形成产品并按规定留给企业的部分,作为国家资助,计入“资本公积”科目;

借:

库存商品

贷:

生产成本——技术开发(或服务)(××课题)

同时:

借:

专项应付款——××课题

贷:

资本公积一一拨款转入(××课题)

③费用支出未形成资产需核销的部分,经省科技厅批准予以核销

借:

专项应付款——××课题

贷:

生产成本——技术开发(或服务)(××课题)

在建工程——××课题

④结余的专项拨款计入“资本公积”科目。

借:

专项应付款——××课题

贷:

资本公积一一拨款转入(××课题)

四、相关会计制度汇编

(一)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关规定

《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财预字[1997]460号

第204号科目合同预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按合同约定预收的合同款项。

包括政府专项合同款及其他委托合同款。

二、收到预收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按照合同或按完成进度确认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科研收入”、“技术收入”、“试制产品收入”、“经营收入”等科目。

按合同规定转拨外单位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为贷方余额,反映未完工项目合同预收款。

四、本科目应按合同预收款种类和项目设置明细帐。

第302号科目 固定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因购入、自制、调入、融资租入(有所有权的)、接受捐赠以及盘盈、盘亏固定资产所形成的基金。

二、科学事业单位增加固定基金时:

1.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或成本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2.购入需要安装和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完工、验收并交付使用时,按购置费加安装费或自行建造的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第304号科目财政补助结存

一、本科目核算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主管部门及代行拨款职能的科学事业单位,由于当年财政补助收入应拨未拨而形成的期末结存;二是科学事业单位取得的财政补助收入中具有专门用途的专项资金,需结转下年继续使用而在期末形成的结存。

二、期末计算出结存金额时,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主管部门或代行拨款职能的科学事业单位,在以后年度用财政补助结存款项拨付下属科学事业单位时,借记“拨出经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年末结转时,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拨出经费”科目,同时,借记“财政补助结存”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

科学事业单位在使用财政补助结存时,借记“事业支出”或成本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期末结转时,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事业支出”科目,同时,按结转“事业支出”的数额,借记“财政补助结存”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

经确认专项任务完成时,将其余额借记“财政补助结存”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

四、本科目为贷方余额,反映尚未拨出的财政补助款及专项资金的结存余额。

第306号科目事业结余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除经营性收支外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

二、科学事业单位期末计算事业结余时,借记“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科研收入”、“试制产品收入”、“技术收入”、“学术活动收入”、“科普活动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上缴上级支出”、“结转自筹基建”、“拨出经费”等科目。

科学事业单位收回以前年度支出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期末,计算出应拨未拨的财政补助收入结存额和应结转下期继续使用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财政补助收入结存额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结存”科目,当支出大于收入时,作相反分录。

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单位,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将应上缴财政的预算外资金结余转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

三、期末将事业结余转入“事业结余分配”科目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分配”科目。

如为借方余额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401号科目财政补助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收到财政部门和财政部门通过财务主管部门及上级单位转拨的科学事业费,包括经常性经费和专项经费。

科学事业单位取得的由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以科研课题和项目形式下达的科学事业费,也属于财政补助收入。

二、科学事业单位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缴回时,作相反会计分录。

平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财政补助收入累计数。

三、期末,将本科目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

四、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405号科目科研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承担的科研课题(项目)和接受委托研制样品、样机取得的收入。

二、科学事业单位在确认科研收入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合同预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

四、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照科研收入的来源或种类设置明细帐。

第504号科目 事业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发生及结转各项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库存材料“、“科技产品”、“科研成本”、“技术成本”、“试制成本”、”学术成本”、“科普成本”、“应付账款”、“税金及附加”、“专用基金”、“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应付工资”等科目。

当年支出收回冲减事业支出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期末将本科目借方余额结转“事业结余”时,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照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和其他费用等支出类别和种类设置明细账。

第521号科目科研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内部成本费用核算的科学事业单位进行科学研究活动发生的各项科研费用。

二、发生直接科研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材料”、“应付工资”、“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

分摊间接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研究室(车间)费用”。

三、研制完成或期末结转成本时,借记“事业支出”或“无形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年末无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照“事业支出”的明细科目和科研项目设置明细账。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关规定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财预字[1997]288号

第120号科目固定资产

事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时,应按资金来源分别借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事业支出”、“专款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第301号科目事业基金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主要包括滚存结余资金等。

本科目应按核算的业务内容下设“一般基金”和“投资基金”两个明细科目。

“一般基金”主要用以核算滚存结余资金:

“投资基金”用以核算对外投资部分的基金。

2.年终,单位应将当期未分配结余转入本科目,借记“结余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一般基金)。

对于项目已经完成的拨入专款结余,按规定留归本单位使用的,转入本科目核算,借记“拨入专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一般基金)。

第302号科目 固定基金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购入、自制、调入、融资租入(有所有权的)、接受捐赠以及盘盈固定资产所形成的基金。

2.新建、购入固定资产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第404号科目拨入专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有指定用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

2.收到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缴回拨款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平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拨入专款累计数。

3.年终结账时,对已完工的项目,将本科目与“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其余额按拨款单位规定办理。

4.本科目应按资金来源和项目设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503号科目专款支出

1.本科目核算由财政部门、上级单位和其他单位拨入的指定项目或用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的实际支出数。

2.专款支出主要有科研课题经费、挖潜改造资金、科技三项费用等指定项目或用途的支出。

3.事业单位按指定的项目或用途开支工、料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材料”等科目;项目完工向有关部门单独列报时,借记“拨入专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按专款的项目设明细账。

(三)企业会计制度相关规定

关于对国家专项科研开发费用核算的复函

财会便[2002]36号

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国家产品研发专项资金或拨款会计处理问题的请示”收悉,就来函所述情况,经研究,答复如下:

  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拨款项目完成后形成的资产部分,从“专项应付款”科目转入资本公积;未形成资产需核销的部分,经批准冲减专项应付款。

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产品研究开发专项资金或拨款,应先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为完成承担的国家专项拨款指定的研发产品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应按企业自己生产的产品相同的方法进行归集,并在“生产成本”中单列项目核算。

待研发成功后,如将研发成果交给国家,并经批准核销专项应付款的,按应核销金额,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 贷记“生产成本”科目;如研发成果留给你公司的,除将发生的费用从“生产成本”科目结转至“库存商品”科目外,还应同时将专项应付款转入资本公积。

如研发的项目将形成固定资产的,则应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费用,待项目完成结转固定资产或经批准核销时,再按上述原则进行处理。

                                                   财政部会计司                        

 二00二年八月十六日

财政部对专项拨款的会计处理解答

“22个问题解答”与《关于对国家专项科研开发费用核算的复函》(财会便[2002]36号,中注协专家技术援助小组公告第1号)对于专项拨款的会计处理规定了同样的原则,即应当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相关帐务处理具体如下:

拨款项目的相关研发费用的处理

企业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如专项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在为完成承担的国家专项拨款所指定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实际发生时,应按与企业自己生产的产品相同的方法进行归集,并在“生产成本”科目下单列项目核算。

如能确定有关支出最终将形成固定资产,则应在“在建工程”科目下单列项目归集所发生的费用。

拨款项目完工后的处理

待有关拨款项目完工后,对于形成固定资产并按规定留给企业的,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专项应付款”、贷记“资本公积”。

对形成产品并按规定将产品留归企业的,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科目,同时,借记“专项应付款”,贷记“资本公积”,对未形成资产,需核销的拨款部分,报经批准后,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生产成本”、“在建工程”等科目;对形成的资产按规定应上交国家的,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生产成本”、“在建工程”等科目;对规定应上交结余的专项拨款,应在上交时,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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