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枚书签作文500字600字700字800字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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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素白的梅花的一瓣,静静地倚在书中的角落里。
窗外冷得刺骨,漫天飘飞着鹅絮样的雪花,将一切染成素白,又是那么冰冷的一天。
我拿起钥匙,径直朝楼下走去。
踩在柔软的雪地里,深一脚,浅一脚。
远远地看到有个人影,我朝人影走去。
你穿着棉袄,坐在塑料椅子上。
你叹了一口气,好像有些无奈。
塑料椅子边,摆着几幅画。
那是素白的,纯净的梅花开满了树,雪在梅花身上盖了厚厚的一层,雪白,花更白,有些凄惨。
我有些迟疑,为什么你不画些鲜艳的,浓烈的花,让更多的人来买呢?
你伸手撩了撩额前的发丝,微笑着说:
“不,我就喜欢梅花。
”你还说,每到这个时候,家乡总是开满了这样的花,好像又是一个春天。
从和你的谈话里,我知道了你是学美术的,为了赚取学费,你走出了家乡,来到这里为自己寻找未来而赚钱。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风也有些大了。
雪落在了我和你的肩上,厚厚一层。
我转身走回了家。
开了灯,便发现远远的夜幕里的一个人影,还静静地坐着。
突然觉得你很执著,很坚强,就像那只愿在冬天开放的梅一样。
第二天,我朝楼下走去。
你仍然还在那里,静静地倚靠在背后枯死的老树上。
光秃秃的黝黑的枝干,在素白的雪的映衬下是那么扎眼。
你说,这棵树和自己的父亲很像,静静地,无声地陪伴着自己。
你说,你要走了,换个地方去,说不定人们会喜欢你画的花。
你淡淡的笑了笑。
我心里有些敬佩起你来。
你托了托我的后背说,要好好学习呀。
“你喜欢看书吗?
”你问我。
“嗯。
”我点了点头。
于是你递给了我一本书。
“找一个合适的东西当书签吧,一片树叶……什么都好。
”你笑了笑:
“我走了。
”“嗯。
”
当我再次下楼时,找到了你倚过的树前,却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那一棵枯死的老树,开满了花,那素白,坚强,隐忍的梅,在风中,摇曳起舞。
我拾起了在雪上的一瓣,夹在了你给我的书里。
每当有人问起我时,我总会说,你没走。
看,你就像在书中的那素白纯净的书签,静静地倚在某个角落,无声的绽放
喜欢那一枚书签。
洁净素雅的底色,白中带一点淡淡的粉,一根细绳儿串着一只小巧的中国结,从米粒大小的孔中穿过。
是它,领着我与诗书相遇。
“春眠不知晓……”肉嘟嘟的小手捧着一本小书,我从牙缝里挤出几个歪歪扭扭的字,含糊中透着幼稚的发音一定使人忍俊不禁。
而它,静静地躺在一边,窗外的阳光毫不吝啬大把大把地洒进来,它的身上现出一片闪闪烁烁,仿佛一对亮堂堂的瞳孔,充满期待地望着认真读诗的我。
每天读一首精致的小诗,它的家便一页页地不停变换着,日子也在淡淡的诗香中一页页地翻过去。
是它,领着我与性格鲜明独特的人物相遇。
第一次接触到小说,眼球就被紧紧粘住了,思绪更是不受控制,慢慢地走进了一个个故事中。
我遇到了料事如神的诸葛亮,在呼啸而过的东风中露出胜利的微笑;
我遇到了青铜、葵花这对兄妹,哥哥背着妹妹挤在人群中看戏的场面让我心头一暖;
我遇到了坚强勇敢、敢爱敢恨的郝思嘉,不论是面对爱情还是战争与苦难都永不退缩……它,自从被夹入小说中的那天起,就在跌宕起伏的故事中开始了漫长的旅行,似乎早在我之前就见证了一切悲欢离合、生死存亡,牵着我的思绪自由自在地徜徉在波澜起伏的文学海洋中,并寻找着鼓舞人心的智慧、情感和勇气。
是它,领着我与缤纷多彩的青春相遇。
青春是什么呢?
阳光下朝气蓬勃的笑容是她的一部分,黑夜里落地无声的泪水也是她的一部分;
领奖台上骄傲自豪的呐喊是她的一部分,小角落里孤独茫然的彷徨也是她的一部分。
心中翻起喜悦的狂潮时,捧起一本书,它无言地凝视我,目光平静而深邃,同时还有一种轻微的警戒,告诉我不论何时何地都要保持一颗平和的心,看几页书,一切消逝,重新起航;
心中的懊恼和不甘快要爆炸时,捧起一本书,它仍是无言地望着我,身体不慌不忙地展开,就像沉睡了许久终于苏醒的春天,头上的中国结依旧立在那里,中间交叉部分依旧紧密地相连着,告诉我不论怎样都不可以懈怠、放弃,看几页书,一切消逝,重新起航。
总是那么地喜欢这一枚书签。
它既像一位忠厚的长者,又像一个亲切的朋友。
成长,有你相伴,真好。
以前一直不喜用书签,读到哪停下,就轻轻折上一个角,像一只欲飞的纸鸢。
但一次得了一本自己格外心爱的好书,而且有作者的亲笔签名,我翻阅时就显得格外地小心翼翼,生怕扰动了书中沉睡的文字。
折,自然更是舍不得的了,于是便有了我的第一枚书签,也是我唯一的一枚书签。
用“枚”似乎过于精巧了些,其实那只不过是张淡棕色的硬质卡纸,未来避免过于单调,就简单而随意地勾勒了古朴的花边,并写上一句我最爱的诗句“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
喜欢这句话的美,正如我读书时的心境“宁静闲适,轻盈舒畅”。
细细想来,这书签已然伴我走过许多有书相伴的日日夜夜,或许只有它见证了我的成长。
依稀记得中学时疯狂痴迷于《西游》的妖魔鬼怪和《水浒》的行侠仗义,以至于成天手不释卷,连入了被窝还偷偷用手电专心致志地读。
为此,挨骂是免不了的。
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学会了在听见妈妈靠近的脚步声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书签卡入正在读的那页,再把书藏进枕头下,闭上眼睛佯装入睡。
就这样,我成功地逃脱了“追查”,但这枚书签也因我的惊慌和频繁使用,被“蹂躏”得皱皱巴巴,简直可以说惨不忍睹。
这枚书签,承载的是我童年的纯真快乐与无限的好奇心。
渐渐大了,爱上了诗词中别样的美,爱那“叶上初阳乾宿雨,水面清圆,一一风荷举”的清新柔美,爱那易安“绣面芙蓉一笑开”的风情万种和“花自飘零水自流”的惆怅落寞,爱那“提携玉龙为君死”的忠诚决绝,更爱那“留取丹心照汗青”的铮铮铁骨。
还有那青莲的豪放,李煜的无奈悲苦,容若的清丽哀怨……待一个澄澈的午后,携上一身轻盈,撷一份诗词的清新隽永,余辉殆尽时,把那签轻轻嵌在书中,也嵌在如画的风景里。
慢慢地,自己仅存的那些美好的阅读时光似乎也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逝去。
浪漫的诗意不再,读书也不再是我闲暇时的唯一选择。
那书签,就这样夹在某一本书中,静静地封尘进房间的某一角落,沉淀进记忆的最深处。
直到一天,打扫房间时,无意中看见自己曾经最爱的那本《雨季不再来》,仿佛又触到了心底的那一块柔软。
拂去表面的尘,怀着庄重的心情缓缓翻开,熟悉的淡棕色与清秀的笔迹又一次映入眼帘:
“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
缓缓的心情,缓缓的生活态度,真好!
其实心中的那张签不曾远去,它只是有待开启……
夏日的某个夜晚,我将自己关在房间,趴在桌前,却毫无学习的心思,风扇的滋滋声更令我心烦,正想从抽屉里拿起手机,一枚书签从一本微微泛黄、残破的书里被风扇吹起,飘落到我的眼前。
这是我记忆中用过的第一枚书签。
我仍记得,几年前我在书店里买了一本《文化苦旅》,撕开包装,封面是青灰色,上面题着作者飘逸洒脱的草书,泛着淡淡的光泽,书身还散发着如同檀香的味道。
就在书的扉页,夹着一枚书签,我拿起端详。
书签印有一副水墨画:
一个老人,身着蓑衣,头戴斗笠,在万千大山中行走,那淡淡的人影,在浓重的青山中显得尤为渺小,前路有重重叠叠的阻碍,而他的背影却那么苍劲、有力和坚定。
苦旅——这书签倒也挺应和这书名的。
在这书签的吸引下,我迫不及待地开始读书,这也是我第一次如此充满兴趣地看一本书。
而这一翻,我便沉浸于这书中的大好河山里。
书签夹在书中的位置也越来越靠后。
终于,它被我放置到了书的尾页。
《文化苦旅》被我放回了书架,但这枚书签也陪伴着我开启了求知的“乐旅”。
这几年,我如同书签上的那个人,在山河中的足迹越来越密。
书签伴着我,带我领略了西域雄风,赏遍了北国风光,聆听了江南小调;
目睹了秦王扫六合,经历了乱世群雄割据,体味过了人间的酸甜苦辣。
书签见证了我对知识的点滴积累,带给我心灵的成长。
再次拿起这枚书签,我偶然瞥到书签背面写着几行字“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是啊!
前路漫漫,只有刻苦地探索,不懈地奋斗,才能穿过这重重大山!
我将手机放回了抽屉,将书签放在桌上,拿起笔,沉下心,开始学习。
五十年前,他把我带到了这个世界。
他,是我的主人,一个有着浓密胡须的高大护林工,生活在这个国家的最北端,那里人烟稀少,到处都是连绵起伏的群山,还有大片大片的白桦林。
当然,那儿就是我生憩的家园。
我爱这个地方,正如深爱着我的主人一般。
主人每天的工作就是在林子中巡视,然后回到小木屋中,喝点小酒,做做木工。
不得不说,他的手,巧极了,而我,就是他最珍爱的作品。
我曾是一棵优质的白桦木,砍伐后被截成几段堆在路边——主人发现了我后,抚摸着我细密整齐的纹理,一下子就爱上了我光滑细腻的触感。
他惊喜地把我带回家,锯成一小节后做了个小木片儿,然后便在一个个夜晚,一遍遍地用砂纸沿着四周细细打磨光滑,仔细端详后,再用刻刀一点点楼上精美的花纹,直到我变得薄如蝉翼,美轮美奂——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我竟然会变得如此美丽精致。
他花了一个多月时间才将我完成——我,成了他书中的一枚书签。
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与他相伴的只有我和那成堆的书籍。
漫漫长夜,松涛声声,温暖的烛光下,我在一页页光洁的纸张中驻足,呼吸着属于书本独特的香气。
摊开的书页中,柔和的光线下,他时而紧蹙眉头,时而笑逐颜开,时而神色忧伤。
这夜如此之深,如此之静,只有烛光在闪烁跳跃。
无数个日子就这样缓缓离去,我的主人,他原本蓬松乌黑的胡须逐渐花白稀少,曾经年轻的脸庞不知何时爬上了细密的皱纹。
哦,他老了,我悲哀地想。
终于,在一个同样深邃的夜晚,他永远,沉沉地睡去了。
他的儿子,从外地赶来,带走了他父亲所有的东西——包括我。
我被装在一只沉闷的箱子中,也不知过了多久。
时间是如此漫长,我觉得自己仿佛也要睡去了。
终于有一天,阳光射进了箱子,我看到了一张和主人年轻时相仿的面庞。
“这是什么?
”“不知道,是你爷爷留下来的。
”问话的男孩耸了耸肩。
这时我才发现,这个家中富丽堂皇,可是完全没有主人小屋中的书香。
这些年轻人很少看书阅读,一有时间就拿着一块方形玻璃状的玩意用手划拉。
“这是书吗?
”我好奇。
“当然是书,是电子书!
“那我是什么?
我不是书签吗?
我不解。
当我再一次被拿出来,是扔进垃圾桶时,我这才悲哀地感到,原先那种古朴的阅读时光再也回不来了。
我曾今是一块优质的白桦木,我的躯干没有腐烂在林海深处,可现在当虫蚁从我身上爬过时,我觉得我已经腐朽了。
我是一枚普通的书签。
今天,我诞生了。
不久之后,我被打包装入货箱,不知运向何处。
一切又陷入了黑暗之中,我无奈地闭上了眼,任由命运的摆布。
后来我做了一个美妙的梦,梦见我成为了好书之人的亲密伙伴。
再次睁开眼时,我惊讶的发现,我已经被安稳的摆放在玻璃柜中,晃眼的灯光打在了我的身上,我,等待着来买走我的人。
终于,有人向我走来。
他,是一个男孩,鼻梁上架着一副黑色的眼睛,他的衣服有些破旧,他的眼睛炯炯有神。
他与老板交谈了一会儿,然后他掏了一些旧旧的硬币,放在老板的手上,我就被轻轻地放入到他的书包中。
“弟弟,我给你看个东西!
”只听那个男孩子说道。
“什么呀,哥哥?
”另一个男孩子有些兴奋地问道。
接着,我被掏了出来,“今天是你生日,你不是说想要个书签吗?
”“你疯了吗?
哥!
你的钱从哪儿来的?
”“我自己赚的!
你小子赶紧好好学习,考上个好大学,别让人家瞧不起咱们是农村来的!
”男孩子的弟弟接过书签沉重的点了点头。
“行吧,那你赶紧回屋用功吧,我去上班了!
”接着,门就关上了。
过了一会儿,弟弟小心翼翼地带上我出门了。
我与他一同乘坐了公交,弟弟脸色凝重地望向窗外。
终于,到了目的地。
是他哥哥“工作”的地方。
说是工作,实际上是打临时工。
他躲在墙角,远远地望着哥哥。
这时,哥哥不小心打翻了一碗汤,他不住地向老板和客人们赔不是,结果还是被老板训斥了。
弟弟的眼眶湿润了,只是没有让眼泪流淌出来。
弟弟仰头闭上眼,手里紧紧地攥着我。
一直到了吃饭时间,弟弟还没有走。
只见哥哥这时拿出了馒头,找老板要了点儿咸菜就吃了起来。
弟弟再也忍不住,一滴温热的泪水滑过我的身子。
后来,我听到弟弟自言自语道:
“没钱还给我省着钱买生日礼物啊,傻瓜!
”他回到了家,慢慢平复了心情,将我轻轻地放入书中。
之后,我穿梭于他的教科书,辅导书,各种长、短篇小说间。
我在弟弟读书时看到了同他哥哥一般炯炯有神的眼睛。
两年后的他,如愿以偿地考上了重点大学,他拥抱着哥哥,流下了幸福的眼泪!
而我,被弟弟细心地存放于木盒中。
虽然我的身体已经残损,但弟弟依旧精心地呵护着…… 一枚书签
看书的时候,往往会有看到中途因为某事而不得不停下来。
这时候便需要书签来帮我们记录,以便下次继续阅读。
或许是一枚树叶,或许是专门制作的书签,或许仅仅是轻轻的一个折痕。
但,它却记录着我们阅读的点点滴滴,不致于在下次阅读时手忙脚乱,不知所措。
记得那是小学的时候,班上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然开始流行起“赛尔号”,我自然而然地成为了一个新手玩家,在学校常常几个人凑在一堆就开始兴奋地讨论起来。
不过很快,我就发现了一个“严峻”的问题——我似乎没有足够的时间(一周二十分钟)去接任务做任务的,更别说去升级什么的。
于是乎,我只能够是长叹气了。
在某一日的“交流会”上,当我和旁边的朱同学讨论起这个问题的时候,他漫不经心地插了一句:
“这个简单,听他们说(注意这个用词)只要充个什么东西就行了。
我心中不免心动。
毕竟扬眉吐气还是我们这群菜鸟们的心愿嘛。
当日我便回家蹑手蹑脚从自己钱罐里拿了十块钱,第二天交给他,让他帮我充值一下。
当天回家,我似乎有点过于紧张了,看谁都觉得在疑心自己。
我便在兴奋与紧张交织中,等待着朱某某同学的消息。
可惜,不幸的是,朱同学在电脑课(这个时间……)帮我作案的时候被老师抓获,老班迅速传讯我们俩。
我在心里一边暗骂这家伙不够义气,一边思考着自己的脱身之计。
我突然灵机一动,贴在他耳朵旁边说道:
“要是你等会儿不说我,我就……”
他摇头拒绝,“我自己都扛不过去了,不行不行!
毫无疑问,我被“拘捕归案”。
在被经过一系列的思想教育后,我才被放了出来。
而这件事,就像一枚书签一般,一直被老爸老妈挂在嘴上,也烙印在了我的心中。
同样,在人生路上,这就是我们一枚枚的书签,记录着我们成长的点点滴滴。
也正因为有了它们,我们的生活才变得有迹可循起来。
而每个人生命中总会有一枚书签,让人难忘。
正因为有了它,才让我们的人生,变得多姿多彩,而不再单调起来。
“吃饭了!
”随着妈妈的喊声,我顺手把手上的书放在桌子上,结果书放偏了,掉在地上,从里边掉出一枚书签。
看到这枚书签,我心里总有一种说不清的喜悦。
记得班主任老师布置了一些书目,我从阅览室借出书阅读时,发现一篇文章的题目叫《一枚书签》,这就激起了我想做一枚书签的兴趣。
有了书签多方便呀!
我不禁这样想。
于是,我找来了一张硬纸板,裁成书签需要的规格,然后,拿出铅笔开始绘图。
画什么好呢?
这时,本子上的流氓兔引起我的注意。
就画流氓兔!
说画就画。
我左画又画,终于画成了。
我怀着喜悦的心情看我的作品,一看,傻眼了,这是什么嘛,像一只病猫!
我生气地用两只手拍了一下桌子,只听“嚓”地一声,再一看,纸板分成了两半。
想到自己辛辛苦苦完成的作品转眼间付诸东流,我心里难受极了。
我把这张两半的书签扔进垃圾桶,想做一件愉快的事情好让我忘记刚才的烦恼。
妈妈似乎察觉到了什么,轻轻走到我身边问我:
“不画了?
”我点点头。
妈妈笑着说:
“失败在所难免,不能因为一次失败就放弃呀!
”这句话使我的信心又回来了,我又找齐了材料,准备绘图。
这一次我认认真真地画好每一笔,只修改了五、六次,终于画出了一只我比较满意的流氓兔,接着,我又涂上了颜色,一只栩栩如生的流氓兔就诞生了。
看着我的作品,我突然想在上面题上几个字,想想刚才付出的努力,我在上面写下了七个大字“功夫不负有心人”。
然后,我用裁纸刀画了个圆圈,把图案割了下来,夹在一本书里。
现在,每当我看到这枚书签,就会想起妈妈说的话,想到“功夫不负有心人”!
夹在蕴满墨香的书中,枯黄的只是外表,沉积的是岁月的美丽。
——题记
不大的屋子,昏暗的灯光,老人慢慢挪动脚步,墙边推放着一叠书,脱线且斑黄。
她走过去,怜爱的捧起一本枯朽不堪的书,无意间掉落下一张同样枯旧却氤氲着淡淡墨香的书签,我先她一步捡起,纸质不错的书签,上面有几行簪花小楷,字迹模糊却也能看出精致工整,老人颤抖着接过书签,在那混沌的眼中,似乎看到了从前。
她出身书香门第,家中并不富裕但还算殷实,从她的谈吐气度也可以想见当年名媛淑女之模样。
出生于动荡年代,刚刚开始的新文化运动正引领着朝气蓬勃的青年向旧思想告别,她的童年却是浸在儒雅的国学中,滋养着她的思想灵魂。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知书达礼的女子,为了感情,离开了家,带着不多的钱财和几本书。
那时的中国正陷入绝望,九一八事变后,日军的铁蹄狠狠地踏过了从东三省开始的中国大地,她与丈夫只能在战乱中寻找偏安一隅,四处躲藏。
她经历了最残酷的世事变迁,原本深宅大院里的娇惯小姐只能在岁月中接受命运的磨砺,她却在这战火中与丈夫相濡以沫,抚养了六个孩子,并肩建立了一个不算美好却完满的家庭。
人生一梦,白驹过隙,岁月斑驳着她的容颜,她曾经纤纤素净不染烟尘的手刻画了光阴的变迁,那曾经巧笑言兮、顾盼生姿、明眸皓齿的女子隐去,剩下的只是一个已为人妇的坚毅女人,然墨迹已散,墨香犹存。
世事之故,她不是那叹“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的娇弱千金;
她也无法保持曾经“云想衣裳花想容”的皎好笑颜。
她却如梅,香自苦寒来;
如莲,出淤泥不染;
如兰,淡若云渺然。
岁月是朵两生花,外在的迟早随风淡逝,在心田间却蕴育出更醇芳的美。
眼前的老人,我的太奶奶,用那曾“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手带大了我爷爷和爸爸。
她用人生告诉我,人也可以如书签,夹在岁月中,衰黄外表也掩不去墨香熏染的美丽。
爱极了一切火红热烈的事物,如新年的爆竹,如节日的焰火,如遍野的枫叶。
秋季的枫叶似火,灿烂地绽放枝头,鲜红像是飘扬的旗帜,彼此推挤着,妄图以最耀眼的姿态烧灼仰慕者的目光。
红枫像极了十五六岁的青春,炽热火红。
特意在美洲的枫叶林搜寻了最灿烂的一枚,小心翼翼地护送回国,再小心翼翼地夹在两片书页之间。
我欲将这团热烈的火红,精制成一杖洋溢着青春热血的书签,将这段诗意凝结成永恒。
每当我坐在落地窗前,待温暖的阳光洒满书页,痴迷地盯着那枚书签,我仿佛又回到了那片枫叶林,红叶翩飞洋泻着自由的狂野。
可终有一天,我再次打开书页,翻找着那杖火红,却未能如愿。
那片以扭曲的姿势攀附在洁白书页上的一抹枯黄,还是那于万千叶中最吸引我的火红枫叶吗?
为何它激情不再?
那颓败的病容又怎能勾起我的怜爱?
我轻轻抚摸着那熟悉的纹路,却再也感受不到生命的蓬勃,像那陈列馆中的样本,在冰冷的玻璃幕墙后,死如僵尸。
难道只是我的一厢情愿吗?
原来枫叶的美只能绽放于秋季吗?
真的什么都抓不住、留不下吗?
生命中究竟有什么可被一生铭记呢?
父亲去加拿大出差,临行前问是否要为女儿带一枚最美丽的枫叶做书签。
不了,秋季未到。
那洒泻而出的热烈怕是还没到来。
父亲回来那天,也是一个阳光正好的午后,他仍穿着外出的长衫,热情地拥抱我,我感受到夹着奔波后的风尘,却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他拿出相机,“看。
”照片上是一簇枫叶,尚未红透,青涩而腼腆地生长着,而那看似纤弱的叶面之下,是一种即将绽放的火红,似有流光盈转,等待着,蓄势着,如宝剑欲出鞘。
那是一种别样的美,不同于开门见山的热烈,却让人安心。
几寸阳光洒泻,另有风韵。
于是,终于找到了,火红之外的另一种颜色,那是属于四季的,属于生命中的每一段时光,不够肆意,不够热烈,却是切实而含蓄的,那是绽放前的坚定,等待时的执着。
原来生命中的书签,不仅青春一枚。
那不过是一枚签,慎重地被夹进时光的书页,倾注所有情感。
书页轻翻,一念起,一念灭。
一念起,万水千山
那年,孟姜女用泪在长城上注下悲愤的签,留一段传奇;
那年,屈原用悔恨在汨罗江畔注下爱国的签,留一个伟大;
那年,司马迁用心血在史记上注下执着的签,留一部典范;
那年,李后主用柔情在春花秋月下注下不朽的签,留一份亡国之痛;
那年,文天祥用气节在零丁洋注下正气的签,留世代民族精神……一种叫历史的东西以时光为横轴把事物串成一本书,而那一枚枚签,则成了亘古的、不变的记忆。
而这所有,在历史的长河中,不过是沧海一粟的瞬间。
纵观历史,不免幻想如果可以活一千年,我们大可以像一株山巅的红桧,扫云拭雾,卧月眠霜。
如果可以活一万年,那么亦效仿悠悠磐石,冷眼看哈雷彗星以76年为一周期,旋生旋灭,尽情翻览秦时明月汉代边关。
如果可以活10万年,那么就做冷冷的玄武岩岩岬吧,纵容潮汐的乍起乍落,浪花的忽开忽谢,岩岬只一径兀然枯立。
果真可以活一百万年,你尽管学大漠砂砾,任日升月沉,你只管寂然静阒。
然而,我们只拥有百年光阴。
其短促倏忽,只如一声喟然叹息。
我们如此渺小,繁华落尽,又是一出剧的落幕,又是一盏灯的熄灭,即使孤独的老演员还在台上等人提词,时光也不再允许。
于是,明月再次照到深院的时候,梧桐树不曾变化,却少了那个惆怅的人,飞鸿再过,寒色依旧,那个眺望的人却已不在。
一念灭,沧海桑田
于是心里不忍,因为物是人非。
才发觉,原来,这一枚书签才是一直的守候。
人类真是神奇,普通的物件,竟可以被赋予如此丰富的意义;
一段记忆,竟可以玩味如此之久。
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
我们吝啬每一轮硕硕东阳,不放过任何一个落叶的季节和斜阳浅照的午后。
所有的一切,竟都因为一种莫名的幸福,成了青春的书签。
而青春,不过是一本太仓促的书。
很多事物,如一段旋律,一场画面,一个背影,在我们的心里拿不去,抹不掉。
它们成了我们青春的签。
是我们,在青春的书页上,细致做好批注,小心翼翼把它们夹进书页中珍藏,慎重标注那样一段属于我们的灿烂回忆,标注那一次可遇不可求的幸福的感觉。
以便有一天,在一个落着雨的黄昏,我们记忆迭起,这些书签带我们回到那个岁月的烟尘所企及不到的地方,便想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