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分析表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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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纳固定价格合同且工程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工程,其风险系数可在1.01-1.03的幅度内取定,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2、采纳固定价格合同且工程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工程,其风险系数可在1.03-1.05的幅度内取定,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3、采纳可调价格合同的工程不得计取此项费用。
〔五〕招标文件中对施工工期有特别要求的〔即较国家或省所规定的定额工期缩短时限超过20%的〕,在编制拦标价时,应计算相应的赶工措施费用。
〔六〕工程造价询问单位或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工程拦标价〔含工程量清单〕有误,引起工程造价纠纷的,由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进展技术鉴定,并遵照《云南省建立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包和承包计价管理方法》〔建立部107号令〕以及《云南省建立工程造价计价规那么》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展惩罚;
造成损失的,另按合同〔或协议〕约定赔偿。
三、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留意的几个具体问题
〔一〕招标人供给的工程量清单必需具体、标准地描述“工程特征”〔或细目特征〕,投标人应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并结合本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工程实际,考虑风险因素自主报价。
投标人在报价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管理费、利润、措施费用等可在不低于企业本钱的根底上自主确定,定额编号、定额子目工作内容、工程量计算规那么、计量单位、措施费用划分以及规费和税金应按“新版计价依据”的规定执行。
假如采纳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进展施工,须要对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做出补充的,应同时供给相应的施工方案和消耗量分析资料。
投标人低于企业本钱报价,属于不正值的市场竞争行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担当赔偿责任,并由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展惩罚。
〔二〕招标人供给的工程量清单应按《计价标准》和“新版计价依据”的相关规定结合工程特点列出措施工程,投标人依据所列措施工程清单以“项”为单位计价;
同一标段包含多个单项〔单位〕工程时,措施工程及其他工程,应按各单项〔单位〕工程分别计价。
《计价标准》和“新版计价依据”中未列的措施工程,清单编制人可作补充。
〔三〕专业附录中没有的工程,可参照其他专业附录的相应工程执行;
附录中的缺项工程清单编制人可作相应补充。
运用《云南省建立工程工程量清单细目指南》〔以下简称《细目指南》〕编制拟建工程工程量清单时,专业工程细目缺项的,可套用其他专业工程相应的细目规定;
须要补充的,应执行《细目指南》各专业工程分部内容的划分标准。
〔四〕遵照《计价标准》规定,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运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它一般包括以下费用:
1、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工程内容的费用;
2、完成每项工程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
3、工程量清单工程中没有表达的,施工中又必需发生的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
4、考虑风险因素而增加的费用。
规费及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立税以及教育费附加不计入综合单价内。
四、合同和结算管理
〔一〕建立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内应针对具体状况,明确约定以下内容:
1、工程量清单遗漏工程的补充原那么和方法;
2、工程量调整的原那么和计算方法;
3、综合单价调整的原那么和计价方法;
4、措施费用的调整原那么和范围;
5、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方法,以及工期改变对综合单价影响的调整原那么;
6、平安措施和意外损害保险费用,以及工程保险、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等风险防范的内容和事项;
7、设计变更认可的原那么和方法;
8、现场签证认可的原那么和方法;
9、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
10、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刚好限;
11、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
12、发生工程造价纠纷的解决方法;
13、约定担当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方法;
14、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和支付方式、数额刚好限;
15、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刚好限。
〔二〕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宜采纳固定单价合同。
承发包双方必需在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中约定。
1、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以及施工条件变更不应包括在承包人的风险范围内,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
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局部的工程量或削减后剩余局部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含相应的模板、脚手架等措施费用〕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3、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的零星签证用工等,由承包人提出现场签证,经合同约定的程序确认后实施,其费用列入零星工作工程计价表。
〔三〕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纳固定总价合同。
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时如采纳固定总价合同,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订立施工合同前确认清单工程量的精确性或在合同中明确清单工程量错误或变更时的价款调整方法。
〔四〕采纳可调价格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中约定价款的调整方法,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改变影响合同价款;
2、国家和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价风格整
;
3、经批准的设计变更;
4、发包人更改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修改错误除外〕造成费用增加;
5、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五〕招标文件中明确由发包人〔业主〕供给材料的,承发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所供给材料的选购保管费的分摊方法。
〔六〕采纳固定价格的工程必需遵照工程的规模、工期的长短在合同中明确包干范围并计取相应的包干费用,明确包干范围以外和设计变更的工程材料价格确实定方法,同时还应约定主要材料〔含设备〕价格包干风险幅度以及包干风险幅度以外承发包双方各自担当的风险比例。
1、施工合同约定采纳固定价格但未计取相应包干风险费用的工程,在包干范围以内主要材料〔含设备〕单价发生上涨或下降的状况,幅度在±
10%以内〔含10%〕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担当或受益;
幅度在±
10%以外的,其超出局部的价差由发包人担当或受益。
2、施工合同约定采纳固定价格并已计取相应包干风险费用,不宜调整合同价格〔一般适用于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工程〕。
3、施工合同未约定采纳固定价格的工程以及前款规定范围以外的状况,其主要材料〔含设备〕的价格随市场改变按合同约定的方法计算。
4、承发包双方对工程主要材料〔含设备〕的价差的计算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五、建立工程拦标价、合同价和结算价备案制度
建立工程拦标价、合同价和结算价备案制度是强化工程造价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
备案的内容应包括“量”和“价”,以及工程概况,建立条件等,以满意工程造价动态分析及跟踪检查造价执行状况的须要。
具体要求如下:
〔一〕运用国有资金,合同价在50万以上的施工总包或分包工程,合同价应当由发包人自建立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按工程隶属关系报送同级建立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备案。
招标工程应当连同招标工程拦标价、中标价〔投标报价〕等造价成果文件一并报送。
〔二〕合同价及拦标价的备案,由发包人供给以下资料:
1、施工合同正式文本副本复印件;
2、拦标价〔含工程量清单〕成果文件原件;
3、拦标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的工程造价询问资质证书复印件;
4、拦标价〔含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员的执、从业证书复印件;
5、招标文件〔含补遗及答疑文件〕和投标报价文件;
6、施工合同规定的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文书〔或施工合同约定的其它形式的担保证明文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建立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合同价备案:
1、应当实行招投标的工程未招投标的;
2、合同价和中标价不符的,或者超出拦标价限制范围的;
3、施工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和招标文件规定相背离的;
4、无有效担保证明文件的;
5、备案资料不全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
〔四〕进展合同价备案的工程应在工程竣工结算审定完成之日起30日内,由工程造价询问单位向合同价的备案管理部门进展结算价备案,备案时应供给以下资料:
1、已备案合同以外的补充合同或协议;
2、经工程造价询问单位审核后,承发包双方认定的工程结算书。
〔五〕未履行备案手续的,由省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将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记入不良记录档案,并会同财政、审计等管理部门对该项工程的造价执行状况进展专项检查,对相关工程造价执从业人员延期注册。
〔六〕相关表格
表一: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拦标价备案表
号
招标人
中标人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招标规模〔㎡〕
工程构造类型
拦标价〔万元〕
拦标价编制方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
定额计价法〔〕
拦标价编制单位
资质证书编号
拦标价编制人员
执〔从〕业证书号
软件鉴定合格证号
软件锁编号
拦标
价备案文件书目
招
标
人
〔签章〕
年月日
编制单位
备案
看法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签章〕
年月日
注:
1、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或发包人〕、拦标价编制单位、造价管理机构各执一份。
表二: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合同价备案表
号
合同编号
招标人
中标人
投标报价〔万元〕
中标价〔万元〕
合同价〔万元〕
合同工期
承包方式
招标人看法
中标人看法
备案看法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签章〕
年月日
1、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中标人、造价管理机构各执一份;
2、本表旨在监视建筑工程合同价的制定及执行状况;
3、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副本〔原件〕应作为本表附件同时提交备案。
表三: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根底设施工程结算价备案表
构造类型
建立单位
施工单位
结算造价〔万元〕
结算审核单位
结算审核人员
建立单位〔签章〕
施工单位〔签章〕
工程造价询问单位〔签章〕
1、本表一式四份,建立单位、施工单位、询问单位和造价管理机构各执一份;
2、建筑安装工程结算书应作为本表附件同时提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