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检管理办法Word下载.docx
《巡检管理办法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巡检管理办法Word下载.docx(22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巡检管理办法Word下载.docx](https://file1.bingdoc.com/fileroot1/2023-5/1/f9e38594-4118-4c34-bd06-f87203b61c44/f9e38594-4118-4c34-bd06-f87203b61c441.gif)
3.巡线工作管理制度:
3.1巡线员必须的装备
3.1.1.燃气管道图纸(竣工图)
3.1.2.量尺或拉尺
3.1.3.照相机
3.1.4.喷漆
3.1.5.打开各类井的手工具
3.1.6.安全告知单或安全施工协议
3.1.7.警示带
3.1.8.临时标识
3.1.9.交通工具(自行车或摩托车)
3.2定期巡线计划
巡线主管应在每月底根据管网的变更情况和巡线工作情况制定下月的巡线计划。
巡线为户外燃气管道、燃气设施,范围至穿墙入户管。
包括已完工验收并正式移交给运行管理部门的已通气或未通气的燃气管线及沿线设施,包括阀井、架桥管、阴极保护检测井、调压箱、调压室等。
市政管道以一日为一巡检周期、小区管道以不低于一月为一巡检周期,并确定每天巡检路线,作好相应巡查记录日报表。
3.3当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加强巡查:
3.3.1新投入运行的燃气管道和设备;
3.3.2建(构)筑物施工频繁地区;
3.3.3人口密集区内的燃气管道和设备;
3.3.4穿越铁路、河流、涵洞等地区的燃气管道和设备;
3.3.5重要的燃气管道和设备;
3.3.6异常的自然条件变化期间,如地震、大洪水、严寒天气。
3.3.7在下列有工程进行的地盘,巡查频率则每日不能少于一次
(1)影响单向供气低压主干管的地盘;
(2)影响中压主干管的地盘;
(3)影响调压站或瓶组站的地盘。
对管线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在问题没有解决之前,应每日进行跟踪巡查,直至问题解决为止。
3.4巡线内容
3.4.1地下燃气管道巡查:
(4)管道覆盖层上有无土壤塌陷、滑坡、下沉、人工取土、堆积垃圾或重物、管道裸露、管道上搭建(构)筑物等;
(5)沿线有无燃气异味、水面冒泡、树草枯萎和积雪表面有黄斑等异常现象或燃气泄出声响等;
(6)管道安全距离内,不应有因其它工程施工而造成管道损坏、管道悬空等可能发生事故的情况;
3.4.2调压室
(7)检查调压室外资料告示牌的状况;
(8)检查调压室有无泄漏等异常情况。
3.4.3阀门:
(9)检查阀井、放散口是否存在、损坏;
(10)检查阀井有否燃气泄漏。
3.4.4架桥管:
(11)检查架桥管是否损坏;
(12)检查架桥管表面和入土部位是否腐蚀;
3.4.5阴极保护检测井
(13)检查检测井是否存在、损坏;
3.5巡查处理
3.5.1工地范围内之处理方式
(14)在有施工迹象的地盘时,应及时向施工部门取得联系,提供地盘范围之燃气管道位置和联系方式,发放安全告知单或签署安全施工协议。
(15)当有挖掘或其它工程在燃气主干管道附近进行时,必须在整个工程进行期间,在现场持续提供保护燃气管道之服务。
并对管线所在位置进行喷漆并用警示带将燃气管线进行维护。
(16)发现将会影响燃气管道的爆石工程,须向负责部门主管报告
(17)必须提供足够资料及劝告打桩或钻挖的工作人员,在进行此类工程前,须挖掘探坑以确定燃气管道之位置。
一般做法是在钻挖前挖掘1.5m深的探坑。
(18)不可允许任何机械挖掘在距离燃气管道少于1m的范围内进行。
(19)当燃气减压站、调压系统附近或瓶组站内有挖掘工程进行,须告知地盘负责人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
(20)对所有在挖掘工程时外露的管道,需制定适当的防御指引,减低管道受损机会。
必要时需设置足够的临时支撑,以承托管道本身重量、外间负荷和由气体压力所引致之冲力。
(21)到燃气管道可能受影响的地点进行泄漏测量(例如现场范围内有深坑挖掘、爆破及打桩工程,贴近燃气管道的烧焊或热工程。
(22)凝水井及竖管外露为安全起见,可考虑暂时移走竖管,并在挖掘工作完成后再恢复如初。
3.5.2违章建筑之处理
(23)向业主发出违章通知单
(24)立刻向处理部门及相关主管报告
(25)配合政府执法部门进行违章处理
(26)记录在案,加强巡查频率
3.5.3其他情况之处理
(27)如在现场发现燃气管线位置与所提供的图纸有出入或不吻合的地方,巡线员应按照现场实际对自己手中的图纸进行更正,同时通知主管,由其通知有关人员及时对电
(28)脑图进行修改。
(29)对于巡线中发现井盖丢失、受路面重修或修复工程损毁或埋没的阀井、凝水缸、阴极保护井,则由巡线员发出“维修工作通知”,由主管通知维修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进行维修。
(30)对于地面引出管:
在巡线中发现地面引出管油漆脱落、生锈、被腐蚀(包括起锈斑、局部穿孔等),车流量大须加装防撞栏、支撑不足需加装支撑、调压室外墙油漆脱落等情况,由巡线员发出“维修工作通知”,由主管通知维修人员进行除锈、油漆、包防腐带、地面引出的位置用水泥包裹(目的避免积水,造成腐蚀严重)、严重的须进行更换部分管道等维修工作。
3.6工地标识管理
3.6.1在第三者施工工地,原有燃气标识会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在施工期间用临时燃气标识替代固定标识。
3.6.2临时标识指:
告示木牌、标识小旗、警示带、自粘标贴等。
3.6.3临时标识应当随施工范围和进度,随时补充和添置,确保现场标识完整。
3.6.4临时标识设置后,巡线员应经常检查标识位置,确保位置准确。
3.6.5施工结束后,巡线员应当立即通知主管补充缺失的固定标识。
当固定标识安置完成后,巡线员须将临时标识收回。
3.7巡线记录和统计分析
3.7.1巡线记录
每次巡查后的详细资料,需直接记录在巡查日报表,记录应要精简。
有需要时,巡查员应拍照作记录,负责主管应审阅巡查记录。
负责主管对巡线中的发现问题必须进行跟进,指定人员落实相关措施,并规定处理期限。
处理期限为:
(31)燃气泄漏:
按本文件中“气体泄漏分类及随后行动技术指引”处理。
(32)第三者施工:
持续跟进至施工结束。
(33)违章占压:
一个月。
自身无法处理,上报住建局燃气办。
(34)设施受损:
三个月。
非主观原因无法在期限内完成,可经部门主管同意后延迟。
3.7.2统计分析
负责主管应在每季度对巡线情况进行统计,对出现的异常情况归类、分析原因,并根据分析结果提出改善建议或更新巡线计划和内容。
3.7.3教育培训
运行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巡检人员的安全学习和业务培训,包括相关制度、线路危害识别和风险预防等方面的内容,提高巡线人员的安全意识、巡查技能和责任心,确保巡线工作能做到“早发现、早沟通、早预防”。
3.8考核
3.8.1管网运行部每月至少一次对巡查人员的工作态度及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3.8.2管网运行部应对巡线人员进行监督考核,对于巡查工作不细致和不按要求的时间、地点巡查,或巡查发现的问题不及时报告,以及发现的问题不进行劝阻、推委职责的,应进行经济考核。
3.8.3对不巡线、假巡线和巡线不到位,忽视安全生产工作,违章违纪造成特、重大事故者,将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8.4设立针对第三者施工的激励办法。
从发现第三者施工到施工结束整个过程为一宗作为考核基数,在考核周期内,宗数累加。
每发现一宗进行一定的奖励,在考核周期内发生第三者破坏,取消所有奖励。
4.泄漏测量工作管理制度
4.1泄漏测量装备
4.1.1.安全配备:
安全帽、防静电及防滑胶底鞋、反光背心(适用机动车道或交通繁忙地区)
4.1.2.测量仪器
4.1.3.冲孔棒(钻孔机)(适用需要打孔检测时)
4.2定期测漏计划
4.2.1测漏主管应在每月底根据管网的变更情况和测漏工作情况制定下月的测漏计划。
4.2.2泄漏测量的范围包括已完工验收的已通气的埋地、外露、架空的燃气管道及沿线设施,包括阀井、放散井、阴极保护检测井等,以及管线周围其它公用设施的各类窨井等。
4.2.3泄漏测量的周期
(35)通过管道评估结果确定管段的风险级别和检漏的周期和频次。
(36)对重点工地,如地面下陷、管线附近有建筑物的拆除、兴建、有大型的道路工程或公共事业工程等,应加密泄漏测量次数,保证管线的安全。
(37)对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其它建筑物或临时设施骑压的煤气管线,如由于各种原因,暂时无法拆除,应加密泄漏测量的次数,加密的次数应根据煤气管影响的客户数量、周围建筑物的重要程度、是否环形管线等情况决定。
(38)对于一些重要的管线,如气源的出口管线、影响客户数量大的管线、过去几年经常发生泄漏事件的管线、单线管等,应加密测量次数。
(39)对于新通气的管线,应在通气后24小时内进行一次测量,并在随后的一周内进行一次复测。
(40)对于机械接口的铸铁管、机械接口的镀锌管,须钻探孔进行泄漏测试。
探孔的数量首先应保证每100米开挖一个探孔。
然后根据实际泄漏测量的情况,加密或减少开挖探孔进行泄漏测量的频率。
4.3泄漏测量的程序
4.3.1在出发进行泄漏测量前,须检查测量仪器,确保仪器性能良好,处于正常状态。
4.3.2步行测量速度每秒钟不超过1米。
4.3.3对沿线的阀井、凝水井、放散井、阴极保护检测井等,打开井盖进行测试。
4.3.4对路面下陷、已知漏气但无法确定漏气位置的管线、机械接口铸铁管、镀锌管,须钻探孔进行测试。
4.3.5对于焊接进行的钢管和PE管,管线部分无须开挖探孔进行测试,除非已知漏气但无法确定漏气位置。
4.3.6对每日的测量结果填写有关的记录,并在图纸中作出标记。
4.3.7对暂时无法进行测试的管线,应在记录中予以注明并附图标明。
4.3.8在测量中应注意自身的安全,做到小心谨慎。
4.3.9应对气体泄漏事件进行分类,并排除虚假的显示(如腐烂的植物发出的异味、其它设施发出的气味等)。
4.3.10测量中做好应做的有关记录,要求清楚、准确、完整。
4.4管网泄漏之处理方式:
4.4.1第一类气体泄漏
测漏员立刻报告紧急抢修热线和直接主管,同时留守现场,于援助队伍到达前采取一切需要之预防及安全措施,如驱散人群、严禁明火等。
保障生命及财产之安全。
在事故处理完成后,测漏员应填写《通气/漏气维修后复试/监察记录》,主管应填写“紧急事件现场资料”和“紧急事件记录”,以便于事后的调查工作,同时将上述记录文件交经理审核确认。
4.4.2第二类气体泄漏
如气体泄漏属第二类气体泄漏,测漏员应立刻报告紧急抢修热线和直接主管,同时测漏员应密切注意是否有恶化的趋势。
紧急抢修队应在六星期内内完成修理工作。
在进行修理工作之前,应每隔七天到场测量/监察气体泄漏情况。
事故处理完成后,测漏员应填写《通气/漏气维修后复试/监察记录》,主管应填写《泄漏维修工作单》,并将上述记录文件交经理审核确认。
4.4.3第三类气体泄漏
测漏员探测到泄漏属第三类气体泄漏,除进行记录外,也应通知直接主管,同时测漏员应密切注意是否有恶化的趋势。
在正常情况下,应在七天内进行复测工作。
4.4.4第四类气体泄漏
测漏员探测到泄漏属第四类气体泄漏,只须作记录,以便下一次测量时作比较。
4.4.5对已确定的漏气事件,但未能找到漏气位置的情况:
巡测漏员须立即通知主管或经理,并下到现场视察情况,根据探测器的读数及可能对公众构成的危险,制定具体的方案,如在前、后、左、右位置做探孔;
开挖焊口位置(主要按管道材质和连接方法而定);
探测距离管线5米以内的其它各种公用设施的井;
如怀疑泄漏来自立管或户内管,则须通知有关部门派员支持等,最终查明漏气位置。
这种情况,测漏员须坚守现场。
4.5测漏记录和统计分析
4.5.1测漏记录
每次测漏后的详细情况,需直接记录在气体泄漏测量每日记录单,记录数据要准确,并在图纸上标明泄漏点,有需要时,测漏员应在现场作标记。
负责主管应审阅测漏记录。
负责主管对测漏中的漏点必须指定人员进行复查和跟进,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并规定处理期限。
处理期限按《气体泄漏分类及随后行动技术指引》处理。
4.5.2统计分析
负责主管应在每季度对泄漏情况进行统计,对出现的泄漏类型归类、分析原因,并根据分析结果提出改善建议或更新测漏计划和内容。
4.6测漏仪的使用要求
4.6.1测漏人员必须悉心保护测漏仪,避免仪器受潮、测漏管弯折有裂纹。
4.6.2当天测漏工作结束后,及时对仪器充电,每次充电时间为6-10小时。
仪器长时间不用时每月也须充电一次。
4.6.3检测过程中,应避免杂物、污物堵塞测漏管,以免降低灵敏度或损坏探头。
4.6.4定期更换过滤芯,一般三个月更换一次,遇仪器泵吸不畅时须立即更换滤芯。
4.6.5仪器必须每年标定一次。
测漏人员须在有效期前一个月提出标定申请。
4.7教育培训
测漏员工必须接受专门技术培训,拥有技术资格证书。
同时运行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测漏人员的安全学习和业务培训,包括相关制度、测漏技巧和风险预防等方面的内容,提高测漏人员的安全意识、测漏技能和责任心,确保测漏工作能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预防”。
4.8考核
4.8.1管网运行部每月至少一次对测漏人员的工作态度及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4.8.2管网运行部应对测漏人员进行监督考核,对于测漏工作不细致和不按要求的时间、地点测漏,或发现泄漏不及时报告,应进行经济考核。
4.8.3对不测漏、假测漏和测漏不到位,忽视安全生产工作,违章违纪造成特、重大事故者,将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8.4设立针对燃气泄漏的激励办法。
从发现燃气泄漏一宗作为考核基数,在考核周期内,宗数累加。
每发现一宗进行一定的奖励,在考核周期内未及时发现泄漏导致事故的发生,取消所有奖励。
5.附件:
5.1附件1:
燃气管道的安全距离要求
巡线员应熟悉规范对安全距离的要求,并根据燃气设计规范对巡线中发现的问题作出正确的解释。
5.1.1.城镇燃气管道压力级制划分(设计压力P分为7级)
名称
压力(Mpa)
高压燃气管道
A
2.5<
P≤4.0
B
1.6<
P≤2.5
次高压燃气管道
A
0.8<
P≤1.6
B
0.4<
P≤0.8
中压燃气管道
0.2<
P≤0.4
0.01≤P≤0.2
低压燃气管道
P<
0.01
5.2地下燃气管道埋设的最小覆土深度(路面至管顶):
路面状况
最小覆土深度(埋深)
埋设在车行道下
≥0.9米
埋设在非车行道(含人行道)下
≥0.6米
埋设在庭院(指绿化地及载货汽车不能进入之地)
≥0.3米
埋设在水田下
≥0.8米
输送湿燃气的燃气管道
应埋设在土壤冰冻线以下
注:
当采取行之有效的防护措施后,上述规定均可适当降低
地下燃气管道不得从建筑物和大型构筑物下面穿过。
5.2.1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米)
项目
地下燃气管道
低压
中压
次高压
建筑物的
基础
0.7
1.0
1.5
-
外墙面(出地面处)
4.5
6.5
给水管
0.5
污水、雨水排水管
1.2
2.0
电力电缆
(含电车电缆)
直埋
在导管内
通信电缆
其它燃气管道
Dn≤300mm
0.4
Dn>
300mm
热力管(不适用于PE燃气管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
在管沟内(至外壁)
4.0
电杆(塔)的基础
≤35kv
>
35kv
5.0
通讯照明电杆(至电杆中心)
铁路路堤坡脚
有轨电车钢轨
街树(至树中心)
0.75
5.2.2地下燃气管道与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垂直净距(米)
项目
地下燃气管道(当有套管时,以套管计)
给水管、排水管或其它燃气管道
0.15
热力管的管沟底(或顶)
(不适用于PE燃气管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
电缆
0.50
铁路轨底
1.20
有轨电车轨底
1.00
如受地形限制无法满足上表要求时,经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行之有效的防护措施后,规定的净距,均可适当缩小。
5.2.3聚乙烯燃气管与热力管道的净距应符合《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的规定。
聚乙烯燃气管道与热力管之间的水平净距:
供热管种类
净距(米)
备注
t<
1500C直埋供热管道
供热管
供水管
3.0
燃气管埋深<
2米
1500C热水供热管沟
蒸气供热管沟
2800C蒸气供热管沟
PE管工作压力不超过0.1Mpa
5.2.4聚乙烯燃气管道与热力管之间的垂直净距:
PE管在供热管上方
PE管在供热管下方
t<
0.50加套管
1.30加套管
1500C
热水供热管沟
0.20加套管或0.40
0.30加套管
蒸气供热管沟
1.00加套管,套管有降温措施可缩小
不允许
5.2.5调压设施与其它建筑物的水平净距
建筑形式
入口燃气压力级制
距建筑物
距重要公共建筑物
距铁路或电车轨道
地上调压站
高压(A)
10
30
15
中压(A)
6
25
中压(B)
落地式调压箱
箱底距地坪30公分,可嵌入外墙壁或置于庭院的台上
到建筑物门、窗、通向室内的孔槽水平净距不应小于1米,且不得安装在门、窗及平台的上、下方墙上。
悬挂式调压箱
距地坪高度1.2-1.8米,安装在外墙或专用支架上。
5.2.6附件2:
气体泄漏的类别划分
气体泄漏的类别分为四类
第一类气体泄漏
①听到、看到、感觉到、闻到气体泄漏
②公众、公安消防部门、有关机构及市民的气体泄漏举报
③楼宇内或楼宇下有煤气积存
④电信、电缆、沙井、或地下管槽内有煤气积存
⑤煤气有外泄的迹象
第二类气体泄漏
用仪器测量后确认有煤气泄漏,且读数高于80%LEL
第三类气体泄漏
用仪器测量后确认有煤气泄漏,且浓度在PPM与80%LEL之间。
第四类气体泄漏
用仪器测量后确认有煤气泄漏,且浓度为PPM。
备注:
通常先用PPM量程的探测器进行测量,并调校200PPM(百万分之二百)作为临界警告值。
如读数高于此值,则改用LEL进行测试,同时用GAS进行测试,确定气体泄漏的具体情况。
6.气体泄漏分类及随后行动技术指引
6.1气体泄漏的类别
气体泄漏的类别一般均依照附后的流程图。
6.2不同类别的气体泄漏之处理
6.1.1.第一类气体泄漏
泄漏测量队应当作紧急事件处理,并立即采取措施保障生命及财产的安全,同时报告紧急抢修热线和部门主管。
依照负责的工地督导级职员的指示进行适当的修理。
6.1.2.第二类气体泄漏
泄漏测量队应报告部门主管,请求指示。
若证实对现场无实时的危险(例如在沙井/管筒内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