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40年代中国最高音乐学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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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40年代中国最高音乐学府

20世纪40年代中国最高音乐学府

——国立音乐院述介

引言

历史是客观存在,谁也无法抹杀。

历史真相终究没法掩盖,不管是善举、美事还是恶迹、丑行,总有一天会大白于天下。

在半个多世纪以前的南京鼓楼区西康路古林寺后山坡上,有一所修建于1946年的颇具规模的校舍。

这里,从1946—1949年,曾聚合着以吴伯超院长为首的一大批国内音乐界的精英,他们辛勤耕耘,为1949年以后中国音乐文化事业,培养、输送、储备了一批又一批人才,做出了历史性贡献。

她,就是当代中国最高音乐学府中央音乐学院的主要前身——南京·国立音乐院。

然而,半个多世纪以来,尤其是在改革开放以前的30年间,中国大陆音乐文化教育界许许多多有良知的音乐人,他们怀念这所学校,感激这所学校培养了他们……但由于“左”倾思想的影响,一般只能在底下“窃窃私语”,几乎不能也不敢公开提学校的名字,没有人写回忆和纪念文章,有的人甚至在填写自己履历表时,不敢写曾在国立音乐院学习过……改革、开放后情况有所改变,但对国立音乐院的认识仍未根本好转。

1989年4月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设有1938年成立于延安的“鲁迅艺术学院音乐系”的词目。

一个系,可以设立占有1500字篇幅(含插图)的中条目,而同样培养了数百名专业音乐人才的一所完整而又独立的、有很大学术影响和历史贡献、在中国现代音乐史上具有重要地位的这所国立音乐院,却仅仅在“中国音乐教育”的长条目中,写了一句,提一下校名就算了事。

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不必深究与细说。

但这种学术偏见,有意无意抹杀客观存在的历史事实,这在音乐界是人所共知的。

在新世纪里,随着历史资料的不断发现,随着人们思想意识的转变,随着文化建设事业的需要,南京鼓楼区政协,为了加强本区精神文明的建设,充分发挥本区艺术人文资源的作用,策划组织编写的这套丛书,颇有眼光,很有意义和价值。

我虽不是当年音乐院的学生,并未经历那段学校生活。

但作为一名近现代音乐史研究的业余爱好者和江苏籍的一名学人,很愿意尽自己所能,把所见的相关史料与所了解的当年国立音乐院的实情与我的认识,不加修饰地联缀成文,力求客观地作一述介。

不妥失实之处,欢迎当事人、知情者指正。

20世纪上半叶中国有3所国立音乐院

从历史学的角度来说,从1912年元旦起至1949年9月底的近38年间,即从清王朝灭亡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这一时期,中国的国家名称为中华民国(以下简称民国)。

这一时期史家还称之为现代史阶段。

在现代史上,曾先后成立过3所国立音乐院和1所伪国立音乐院。

第一所国立音乐院是民国政府大学院于1927年11月27日在上海创办;由大学院院长蔡元培(1868—1940年)兼任院长,萧友梅(1884—1940年)任教务主任(实际主持学校工作)。

该院于1929年7月改组为国立音乐专科学校,由萧友梅任校长。

抗战时期上海沦为敌占区。

汪伪政府于1942年6月,接收国立音乐专科学院,改名为国立音乐院,由李维宁(1910—1984年)任伪院长。

在抗战时期的1940年11月,民国政府教育部又在重庆的青木关成立国立音乐院。

①首任院长(1940年11月—1941年7月)为当年教育部次长顾毓琇(1902—2002年)兼任。

此后出任院长的是1941年8月—1942年10月的杨仲子(1885—1962年);1942年11月——1943年3月的陈立夫(1900—2001年),他以教育部长身份兼任;1943年4月先代理、8月正式任命至1949年1月罹难的吴伯超(1903—1949年)。

重庆的国立音乐院于抗战胜利后的1946年暑假,随民国政府还都,复员迁到南京。

还有一所国立音乐院,存在的时间只有几个月;她是指1949年8月—12月期间在天津筹建的新国立音乐学院。

当年中共中央宣传部根据时任文联党组书记周扬(1908—1989)的建议,“以华大三部、东北鲁艺音乐系及南京国立音乐院为基础成立国立音乐院,由马思聪、吕骥、贺绿汀分任正副院长”,正式上报党中央审批;8月17日经周恩来(1898—1976)批示同意,并建议“音乐院地址以设在南京为好。

如设南京,上海音专可否定为该院分校,由贺绿汀去兼校长”②。

1949年9月上海的国立音乐专科学校即更名为国立音乐院上海分院。

同年12月,国立音乐院正式定名为中央音乐学院。

本文重点述介的是中央音乐学院的主要前身,也就是由吴伯超任院长的在南京时期(1946—1949)的国立音乐院。

环境优美、闹中取静的校园区

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

民国政府决定由重庆迁回首都南京。

青木关的国立音乐院随党政文化教育机关也搬迁。

这种大迁徙,称之为复员,意思是从原来的战时状态转入和平建设时期。

作出复员决定容易,实行起来则困难重重。

对国立音乐院来说更是如此。

因该院是1940年抗战时期在重庆新成立的,南京并没有校舍。

音乐院包括大学部与附设幼年班两部分;在青木关时,校舍分处在成渝公路两侧,校舍南北斜对。

作为一个整体,组织领导、教学管理及各项工作安排都比较方便。

现在,数百名教职员工、学生,以及教学设备迁到南京,哪里去找那么多现成房子呢?

校舍问题成为首要解决的头等大事。

这一工作责无旁贷地落在了吴伯超院长的身上。

在当时教育部长朱家骅的支持下,吴院长风尘仆仆地先期去了一趟南京。

他东奔西走,四处联系,多方接洽商谈,结果是没有现成的房子,最终觅定在西康路古林寺后的一片荒凉墓地上建造大学部的校舍;幼年班的校舍,由张青山先生捐赠南京大平路科巷基地一方,连房屋大小百余间,但一时无法接收。

于是决定暂迁吴伯超的家乡常州。

幼年班虽不在南京,但仍属音乐院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下文述介国立音乐院时,不能不提不谈幼年班。

吴伯超是继萧友梅之后又一位事必躬亲、求真务实、全身心扑在工作上的音乐教育家。

为了不耽误音乐院学生的学业,最紧迫的事情,首先要把新校舍建起来。

为了集中精力做好新校舍的建设,吴伯超把妻子、女儿送回家乡常州,独自一人在南京为新校舍操劳。

他从设计、施工到监督进度、检查质量、竣工验收,一一过问,辛苦备尝。

前后经历半年。

如果没有他亲自参与,那么多房屋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完工是不可能的。

这首先应归功于吴伯超的工作效率与实干、苦干精神。

据他女儿吴漪曼回忆说:

“6个月后,校舍落成,父亲回家乡来接我们,猛一看几乎认不出自己的父亲,他辛劳得那么消瘦焦黑。

”③“在那最辛苦的建校期,父亲没有合适的宿舍住,是蒋复璁伯伯在自己房间里加了一张床,让父亲有个住处。

”④

为了美化校园,吴伯超还以私人情谊的关系,免费得到许多树苗、花卉,清晨和工人一起植树栽花,并将校中泥泞的道路铺成了平坦的水泥地,使校园充满了乐艺的气息。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吴伯超在经费的使用上,尽量撙节,把省下的钱,多盖了几间房子。

由于国立音乐院的校舍现在不复存在,似有必要描述一下当年的校舍布局及校园概貌。

新落成的音乐院校舍,有一座两层楼的教学主楼,坐落在走进校门后的最深处和最低处。

楼上有四间大教室和两间小教室,还有院长办公室。

楼下也有两间教室,还有教务处、训导处、总务处、图书馆和阅览室。

靠近教学主楼有一座大饭厅。

饭厅的一端有一个不大的舞台;可见,饭厅还兼作礼堂、演奏厅和排练厅之用。

男女生宿舍分处于校园最远的两端,各附有两排单层的琴房。

山坡上还有几座房子,是教职工宿舍。

此外在校门外古林寺旁还有一座两层宿舍,每套两间,每间10平方米左右,加上一间厨房。

据原南京师范大学音乐系主任陈洪(1907—2002)教授的公子、1946学年度考取、1947年2月入国立音乐院就读、现为中央音乐学院钢琴系教授陈比纲的回忆,当年学校所在地及校园的环境是这样的:

沿着西康路旁迷一条砂石小路走去,绕过美国大使馆大院的围墙,就见到一座颇具规模,大约建于民国初或清朝末年的寺庙,灰砖黑瓦,树木葱茏,门口一座牌坊,上书“城市山林”四字,这就是古林寺。

沿小路绕过古林寺前行,开始爬上一个山坡;沿小路再下坡前行,到了一片丘陵的低部,只见一群建筑物,排列得疏落有致,最代处有一个小池塘,中间有一个半岛,上面种植了花草,两座竹桥由不同方向通往半岛,这就是国立音乐院的校园。

整个校园区都新植了大量的白杨树,米白色的房屋覆盖灰白色的屋瓦,趁着山势有高有低,环境卫生十分优美,可以说是闹中取精。

⑤这就是1946年新建的坐落于古林寺后山坡的国立音乐院校舍与校园。

在古林寺校舍建造期,师生们暂住城南天界寺。

竣工后于1947年2月开学上课。

学校建制、行政组织、专业设置与师资队伍

据《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⑥记载,国立音乐院为5年制专科学校,招收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之学生。

按1988年1月编印的《国立音乐院校友录》提供的资料,在重庆时期先后入学的学生有422名;南京时期从1946学年度至1949学年度入学的有149名。

为培养交响乐队后备人才,于1945年创办的附设10年制幼年班,招生入学后每年都要甄别淘汰,收入同学录的有112人。

学校的行政组织,院长下设教务、训导、总务主任各一人。

院长室设秘书一人。

教务处设注册、出版两组及图书室。

训导处设生活管理、课外活动、体育卫生三组。

总务处设文书、出纳、事务三组。

每组(或室)设主任一人,组员若干人。

此外还有会计室主任一人,佐理员及雇员各若干人。

专业设置,是在杨仲子任院长期间确定的。

大学部设国乐系和西乐系。

后者分理论作曲、声乐、键盘乐器、管弦乐器四个组(不称“系”)。

据1942年一份《国立音乐院视察报告》所说,“国乐亡佚之后不成体系,二胡、笙、管固难自成一系,现时仅可附在西乐系内教学”。

故全院实际上是五个组。

曾出任过组长的有二胡演奏家储师竹,作曲家江定仙,小提琴家张洪岛、陈洪、章彦,钢琴家易开基,声乐家黄友葵。

出任过幼年班班主任(相当于音乐小学校长)的有梁定佳、赵东元、黄源澧。

在重庆时期先后任教务主任的有应尚能、李抱忱、陈田鹤,南京时期先后为陈田鹤、王宗虞。

这些担任教学、教务行政领导工作的,都是学有专长、很有水平的专业音乐人才。

作为一院之长的吴伯超,他深知高质量的师资队伍是提高教学水平、培养合格音乐人才的根本。

所以他聘用的教师,在当时国内来说,都堪称是一流的。

除上面提到的外,如民乐的还有曹安和、陈振铎、刘北茂,作曲的还有丁善德、林声翕,音乐理论有杨荫浏、陈洪(他还教小提琴),铜管、木管乐演奏的有夏之秋、韩中杰、陈传熙,大小提琴的有王人艺、盛雪、马思琚。

吴伯超还不惜重金聘用了一批著名外籍专家来任教。

如德籍作曲家费兰克尔,奥地利籍小提琴家阿德勒、中提琴家波杜什卡(一说捷克籍),俄籍声乐家苏石林、大提琴家佘夫磋夫、钢琴家拉扎罗夫,美籍长笛演奏家奥门,比利时籍钢琴家卡丽瓦夫人、葛棣华,还有小提琴家列夫西兹,威登堡,单簧管演奏家菲奥尼克等。

这就极大地加强了音乐院的师资阵营。

这里值得一书的是,吴伯超聘来的这些外籍教师,对中国学生十分友好,耐心教学,热情帮助。

正如当年幼年班学员、现定居香港的音乐史论家毛以宽回忆的那样:

当年幼年班的教学条件与环境较差,不少学生都是衣鞋不整的穷孩子,但外籍专家丝毫没有摆出盛气凌人的架子,没有投以鄙薄的冷眼。

比如,那时候使用的乐谱几乎全从国外进口。

杜波什卡知道幼年班经费短缺,通常只能买一些练习曲曲谱,音乐作品很少有,而学生们又是一文不名的穷孩子;于是杜波什卡就亲自给他的学生抄谱。

一份份的协奏曲用鸭嘴笔誊写,工整漂亮。

如果把他为学生们抄的乐谱摞在一起,总有尽把高。

又据中央乐团大提琴演奏家马育弟回忆,他的老师佘夫磋夫也亲自给学生抄了许多谱子,特别是他把多年搜集精选的一些十分罕见的练习曲编辑成册,给学生使用……⑧类似关心、爱护学生的事迹还有不少。

由此可见一斑。

教师们的高尚品德与优良学风

在国立音乐院及幼年班任教的以吴伯超为首的绝大多数中国教师,据当年一些在读学生的介绍和相关史料以及我在中央音乐学院与曾在国立音乐院任教、工作过的廖辅叔、江定仙、易开基、夏之秋、张洪岛、洪士金圭、黄源澧、章彦、马思琚等数十位教授的接触交往,深深感受到他们具有这样一些高尚品德与优良学风,概括起来说为五个字:

爱、严、勤、实、谦。

他们爱国、爱业、爱生。

在“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教师们都曾在不同地区、以不同方式,高扬爱国主义精神,同仇敌忾,一致抗日;他们对自己所从事的音乐事业,执著追求,不计报酬,敬业奉献;他们热爱学生,真诚关心,从学业、生活到思想,不仅授人以专业本领,而且还教导他们如何做人。

以陈洪为例。

1926年赴法国深造,1930年怀着报国之心回到广州,投身音乐文化建设事业。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他积极参加广州青年会组织的抗日歌咏活动,每周定期向群众教唱歌曲;自己还既写歌词又谱曲,他所创作的体现时代精神的救亡歌曲,广为传唱。

在教学上,比如,他为使学生便于掌握技能,亲自动手为学生制作了一个又一个节拍机;还为学生修理小提琴,对学生的关心真可谓体贴入微。

他们治学态度上严谨,教学要求上严格,学习纪律上严明。

以钢琴教授易开基为例。

比如他在教学上始终坚持尊重作品的风格和表达作者的意图。

同时又始终认为只有在忠实于原作的基础上去发挥自己的创造才华,才是真正的艺术独创。

那种自以为是、哗众取宠的音乐表现以及美其名曰“自然”、“有乐感”而不讲究章法的弹奏,在易教授的课上是绝对不允许的。

许多教材他已教了不知多少遍,但每教一次仍认真备课。

⑩而学生课后是否认真练琴,上课时精神是否真正投入,都逃不过易教授的眼睛;在学习上懒散、马虎、三心二意,易教授是最看不惯的。

他们专业学习上勤奋,工作态度上勤恳,生活安排上勤俭。

以江定仙为例。

这是他自己在学生时代的经验之谈:

“当时上海的音乐生活比较活跃,连年有世界著名的演奏、演唱家来中国演出。

我从不放过这些难得的机会……我每天勤奋学习,白天练琴七八个小时,晚上做作曲理论习题直至深夜、不看电影,杜谢社交,每日以步代车,增强体质。

功夫不负有心人。

我终于在音乐上打下了全面而又坚实的基础。

他是学作曲的,由于他刻苦、好学,钢琴水平也获得了大学学历。

他身为教授,但丝毫没有架子。

1943年他为小提琴演奏家章彦、女高音歌唱家程静子夫妇合开的专场音乐会弹伴奏;江先生出于对学生的爱护,1945年为作曲组毕业生刘文晋的一首《芦笛》(男女声二重唱)的演出与韩中杰一起伴奏与助奏;1947年为声乐组徐淑民的毕业音乐会弹伴奏,为王震亚毕业曲作演奏会的小提琴独奏曲弹伴奏;为郭乃安的《回旋曲》(小提琴与钢琴)约请阿德勒一起演奏。

1948年他还为老同学喻宜萱在南京举办独唱音乐会弹伴奏。

江先生在生活上极其俭朴。

他是典型的工薪阶层。

在他重病期间,嘱咐子女,要把他多年省吃俭用积赞的几万元工资,捐赠给学校……

他们专业上有真才实学,工作上埋头实干,待人接物上心地实诚;他们在学习、生活、工作与处理各种人际关系上,谦虚,谦和,谦让。

这样一支教师队伍,潜移默化地给学生以深刻影响。

正如毛宇宽所说:

“所有我们敬爱的老师都有一颗崇高而仁兹的心灵,我们有幸成长在他们的羽翼下,耳濡目染、心领神会他们的一言一行,从而效法他们,行得正,站得直,胸怀坦荡地做。

国立音乐院这批教师,与当今庞大的艺术老师队伍中的少数人相比,真可谓判若云泥;这些人弄虚作假,投机取巧,沽名钓誉,与他们的头衔极不相称。

总而言之,从国立音乐院绝大多数教师身上所体现出来的我们中华民族知识分子的传统美德和在学术研究、艺术实践中积淀而成的优良学术风范,是一笔极其宝贵的精神财富。

如今,这一大批教师,绝大部分已先后作古。

而继承这笔财富,学习、弘扬他们的精神,则是今人与后人对他们的最好纪念。

出版这本《中国音乐名家与金陵鼓楼》,其用意也正在于此。

以教学为主,辅之以音乐表演、学术研究

重庆青木关的国立音乐院走上正常的稳定发展之路的标志,是1943年吴伯超出任院长以后,将音乐院的教学工作放在为主的地位,并辅之以音乐表演、学术研究(包括音乐创作)。

这一做法,在复员南京后,依然如此。

吴伯超之所以到外延揽名师来院任教,主要是为了尽可能地开设各门必修的专业课,为学生打好基础,否则提高教学质量、培养人才只是一句空话。

概括地说,吴伯超的音乐教育思想,是学习、借鉴西方音乐的有益经验,来发展中国的民族音乐;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既受西乐洗礼,又得国乐素养”的“莘莘学生”

,应该“起来完成中国的国民乐派,与世界各国相提并荣”

实际上,他主张的是中西兼容的办学思想。

因此,在他领导下的音乐院在课程的设置上,除专业主科外,可分三大类:

一是专业基础课,如作曲专业的和声、复调、管弦乐法。

据伍雍谊回忆,当时作曲组学生都以钢琴为副科,还开设了键盘和声课程。

二是音乐共同课,如视唱练耳、音乐欣赏、和声学基础知识、合唱课、音乐史等。

三是文化共同课,如国文、外文(英、德、法语)、艺术概论等。

此外还有选修课程,如杨荫浏开设的音乐物理等。

这种安排,充分体现了国立音乐院要求学生成“乐人”而莫流于“乐匠”的教学指导思想。

这里要强调说的是,吴伯超在领导国立音乐院的教育工作中,十分重视民族音乐的教育。

为了加旨国乐组的教学力量,他聘请了刘天华的几位嫡传弟子储师竹、曹安和、陈振铎和刘北茂来担任二胡、琵琶、昆曲的教学,聘请杨荫浏教国乐概论和三弦。

而对其他专业组学生的教学,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如规定国乐概论为所有学生的共同必修课;还规定必须选修一门国乐课程(有的选二胡,声乐组学生大多选昆曲)。

这些规定,使非国乐组的学生对民族音乐既有理性的了解,也使他们通过一定的艺术实践得到具体的音乐感受。

音乐是一门表演艺术。

通过课堂学教学,让学生掌握基本技艺,其目的则是要走上舞台进行表演。

吴伯超在教学安排上,十分重视学生的艺术实践,创造条件,尽可能地使演奏(唱)专业的学生有表演的机会,作曲专业的学生有演出自己作品的机会。

青木关时期的演出活动从略。

下面就南京时期的情况作一概略介绍。

幼年班时1945年9月开办的。

经过两年多的学习、训练,于1947年11月即组建了一个弦乐队,赴南京与大学部同学一起,参加学校举办的秋季音乐会,演出贝多芬《第九交响曲》第四乐章合唱《欢乐颂》等曲目。

这是幼年班首次在公众面前亮相,共开了两场。

一场在校内饭厅兼礼堂举行;一场在南京市内的介寿堂。

合唱团和弦乐队的指挥都是陈洪先生,合唱伴奏是陈比纲。

合唱队员为88人,都是大学部同学。

现在南京师范大学和中央音乐学院的、当年在国乐组学二胡的闵季骞、张韶都在男低音声部;苏夏、黄翔鹏等16人唱男高音;罗兰如(后在中央乐团)、谢攻瑗(后在武汉音乐学院)、吴漪曼(后在台湾师大音乐系)唱女高音;现在中央院的钢琴教授韩剑明、沈灿、郑丽琴等为女低音。

弦乐队总共52人。

除一位老师外,其中大学生只有10位,其余全部是幼年班学生。

1948年3月,学校举行青年节纪念大会音乐会;同年秋天,幼年班及大学同学又举行联合演出。

当年,学校对音乐会的举办十分重视。

还有一个专门组织叫演出委员会,由吴伯超任主席。

王人艺、江定仙、陈洪、杨荫浏等17人为委员,其中幼年班的演出委员有黄源澧、赵东元。

由他们负责每次的演出活动。

在这里,值得加以介绍的还有1949年4月,由戴天吉主持的全国音乐教育促进会在上海举办的我国现代音乐史上第一次全国性的少儿器乐演奏比赛。

参赛者有百人以上。

分钢琴与乐队器乐两组。

音乐院幼年班派出的代表,囊括了乐队器乐的全部奖项:

小提琴一等奖黄晓和(现为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二等奖高经华(后为中央乐团小提琴首席),三等奖为朱工七;大提琴一等奖为盛明耀(现旅居加拿大)、二等奖马育弟(后为中央乐团大提琴首席);长笛一等奖空缺,二等奖为沈兴华。

钢琴组一等奖为上海的刘诗昆;幼年班的方国庆、王智仁分获二、三等奖。

至于学术研究工作,吴伯超是十分重视的。

在他出任教育部音乐教育委员会委员、参加第六次音教会会议时(1941年4月),就提出请教育部设立音乐研究所,以资发扬音乐学术的议案(会议虽通过了,但实际上并非实行)。

在1943年出任音乐院院长后,他继续聘杨萌浏为研究室主任。

杨一方面教学,编写教材(亲自刻写后交付油印);一方面坚持研究工作,编写出了《国乐概论》、《中国音乐史纲》(1952年才公开出版)等多部著作。

其他教师也有著(译)作出版。

如何洪的《对位化和声学》、曹安和的《时薰室琵琶指径》,丁善德先后在《音乐杂志》创刊号(1946年7月)和第二期同年12月上发表的技术讲座之一、之二《弹钢琴的姿势》《钢琴弹奏法》等。

在学术活动的开展方面,国立音乐院理论作曲组的学生(这里主要指1947级),是颇为重视的。

他们(谢功成、郭乃安、孟文涛、王震亚、严良堃等)对民间音乐有共同的爱好、并进行民歌的收集工作,组织了一个名为“山歌社”的学生社团。

而当时在音乐院内,有些人对民歌是瞧不起的,认为不能登大雅之堂。

“山歌社”则反其道而行之,把搜集到的民歌,记谱整理后配上钢琴伴奏,于1945年4月23日由学生自治会出面,首次组织同学举办民歌演唱会。

这在中国音乐史上是件破天荒的大事,反映非常强烈,影响超出了音乐院,由此,民歌进入了音乐院的课堂和舞台。

1947年,他们把整理改编并配有钢琴伴奏的民歌编印成册,先出简谱油印本;后又请江定仙审订并写了序言,于1948年4月由上海中华乐学社出版了五线谱本。

当时陈田鹤、江定仙都支持“山歌社”的活动。

陈先生也编配了《康定情歌》:

经音乐院声乐教授伍正谦在重庆举行的独唱音乐会上作为“压轴节目”演唱后,这首旋律优美流畅,感情真挚、内在的《康定情歌》从此唱遍全国。

在“山歌社“的影响下,音乐院其他班级的学生也先后成立了“中国音乐社”、“黄钟”等研究社团。

1948年10月王震亚(作曲家、中央音乐学院研究员、原副院长)撰写的《五声音阶及其和声》由上海文光书店出版;1949年3月,苏学衡(即苏夏,作曲家,现为中央音乐学院教授,国内音乐教育界培养第一位作曲博士生的导师)编配的《新民歌集》也由中华乐学社出版。

学生参加民主爱国运动,积极护校迎接解放

国立音乐院成立于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后的1940年。

在此后几年里,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政府,一面维持着抗日的局面,一面又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不断发生摩擦,国际国内局势正处于风云变幻的动荡期。

音乐院的教育、教学活动,终究不是在与外界隔绝的真空里进行。

1944年秋,日寇垂死挣扎,疯狂向内地进攻,打进贵州,逼近都匀。

据段平泰教授回忆,音乐院一些同学出于爱国热情,踊跃参军。

不久抗战胜利,他们都安全返校复学。

接着是蒋介石撕毁“双十协定”挑起内战,迫害民主人士,李公朴、闻一多先后遇难,从而引发了以广大学生为主力军的“反内战、反饥饿、反迫害”的民主运动。

音乐院的学生也加入到这一进步的时代潮流中去。

1947年元旦,音乐学院的学生也参加了南京各大专院校抗议美军暴行(沈崇事件)的示威游行。

5月,又与京、沪、苏、杭四城市大学生到成贤街教育部。

行政院请愿。

面对这种局势,作为一院之长的吴伯超,按他当时的政治地位、社会影响、人事关系和他所从事的安身立命的音乐教育事业以及承担的职责和他执著追求的学术志向而言,他只有站在院方的立场,坚守自己的职业岗位而别无选择;只有服从当局的成命而不赞成学生上街游行示威,去政府机关请愿。

一心想使学生在专业上成才的他,很自然地把积极或带头参与民主运动的进步学生,看作是影响学业的不轨行为,他不可能公开违抗政府当局统一下达的“打压”政策,历史局限性是不可避免的。

但为人忠厚、心地善良的吴伯超,爱护、关切学生学业与安全的心则没有变,他执行当局的命令是无奈的。

正如参加当年学生运动的吴祖强回忆所说:

“在国共内战时刻,吴先生面对国统区日益高涨的进步学生运动在音乐院的反映,确曾有一些不当举措。

但我现在回想,学生高涨时其实吴先生并非没有处境尴尬之感。

记得有一次学生们上街参加游行后,他在礼堂兼饭厅召集学生‘训话’,他批评我们参加游行,而最后竟说:

‘你们上街参加游行,也得注意不要走在队伍前面啊。

’这哪像一位严历校长的训诫,倒颇似爹妈对孩子‘越轨行径’的无奈嘱咐。

吴伯超女儿吴漪曼也记得很清楚:

“最使父亲痛心的是,他无奈地开除过骚扰课业的学生。

经过多少个不能入睡的夜晚,父亲独自在屋中走着,沉痛得流泪。

这些事却深深地刻印在我年少的心灵里。

亲爱的学长,我多么希望拥抱着你们,告诉你们父亲的爱和他的欺盼!

当年曾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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