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快国际航运中心建设Word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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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快国际航运中心建设Word文档格式.doc

  一是港航设施建设成绩显著。

东海大桥建成后,洋山深水港区一期、二期、三期,外高桥四期、五期、六期工程相继投入使用。

上海港码头年设计货物吞吐能力从2005年的3.04亿吨增加到2010年的4.6亿吨;

集装箱专用码头泊位数和集装箱年设计吞吐能力由2005年的29个和920万标准箱增加到2010年的41个和2062万标准箱。

长江口深水航道整治三期工程顺利完成,主航道水深达到12.5米;

长三角内河高等级航道整治工程全面启动,苏申外港线、大芦线(一期)、赵家沟航道经整治后均达到三级航道标准,初步形成连通江浙的高等级内河航道网络;

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吴淞口国际邮轮码头一期泊位建设基本完成。

  二是公路建设进展顺利。

上海公路总里程由“十五”期末的8110公里增加到2010年的11974公里;

高速公路里程由560公里增加到775公里。

随着长江隧桥、申嘉湖高速、杭浦高速等相继建成,沪宁高速、沪杭高速完成拓宽工程,上海形成了“两环、九射、一纵、一横、两联”的高速公路网格局。

“十一五”期间,上海与江浙联系的省道新增加6条,高速公路增加到8条、48车道,其它公路通道达到23条、74车道,港口集疏运通道路网结构进一步优化。

  三是铁路建设全面提速。

截至2010年底,上海境内铁路营业里程414公里,建成“2主3辅”共5个铁路客运站。

“十一五”期间,建成沪宁城际铁路、沪杭客运专线,有效释放了沪宁铁路、沪杭铁路的货运能力;

建成服务于洋山港的芦潮港铁路中心站,完成南浦货站至闵行货场搬迁调整。

京沪高速铁路于“十二五”初期竣工。

上海地区铁路运输能力明显提高,布局进一步优化,为形成沿海铁路货运大通道、发展海铁联运奠定了基础。

  四是航空枢纽建设步伐加快。

截至2010年底,上海浦东、虹桥国际机场已形成5条跑道、4座航站楼的规模,可保障高峰日2400架次起降。

两机场旅客吞吐量和货邮吞吐量由“十五”期末的4134万人次和221万吨增长到2010年的7188万人次和371万吨。

已有81家国内外航空公司开通上海定期航班,国内外通航城市达到219个;

浦东国际机场连续三年货邮吞吐量位居全球机场第三,基本确立国际航空货运枢纽地位;

2010年浦东国际机场旅客吞吐量位列国际机场协会(ACI)全球排名第20名,首次进入前30名排行榜。

  3.现代航运服务体系建设全方位开展

  “十一五”后期,上海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战略部署,全方位展开现代航运服务体系建设,航运要素进一步集聚,航运服务功能加快提升,航运市场环境得到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航运服务体系框架逐步形成。

  一是航运服务产业初步集聚。

“十一五”期末,在沪从事国际海上运输及辅助行业的外商驻沪代表机构达到250家左右,有1000余家不同资本类型的国际海上运输和辅助服务企业在上海开展经营活动。

全球九大船级社均在上海开设了代表处,开展船舶检验服务。

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上海海事仲裁院、上海国际航运仲裁院、中国国际集装箱班轮运价备案中心、上海国际航运信息中心等机构相继成立。

开展了航运经纪业准入制度试点,国内第一批专业航运经纪公司率先在上海成立。

上海航运交易所积极落实交通运输部印发《船舶交易管理规定》,2010年“中国船舶交易信息平台”公示成交船舶91艘次,接受1057艘次船舶的成交信息报送。

非双边海运协议关系国际航运企业在境内设立独资公司取得政策性突破,全球第二大班轮公司地中海航运公司在沪设立独资公司。

  二是口岸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十一五”期间,上海口岸深化推进“大通关”工程,完善“5+2”通关工作制,优化“一门式”服务,加快建设电子口岸平台。

启动“统一平台、区域联动、选择申报、多点放行”改革试点,探索实施了“便捷通关”、“无纸通关”、“快速通关”、“分类通关”等通关模式,推进“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属地检验、口岸放行”、“直通放行”等区域通关改革,提高了口岸通关效率。

改进空港中转联程流程,提高国际中转旅客通关效率。

  三是航运服务集聚区布局不断优化。

科学调整洋山保税港区、外高桥保税区、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管理机构,成立了“上海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三港三区”联动工作实质性启动,统筹效果显著。

虹口区落实专项资金扶持航运企业和航运服务业的发展,北外滩已经成为国内航运产业资讯发达、航运服务相关产业门类齐全的航运企业聚集区之一。

浦东新区充分利用港口资源禀赋、先行先试政策优势以及金融、贸易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基础,发展形成了陆家嘴高端航运服务区、外高桥航运物流发展区、洋山临港综合服务发展区、临空航运服务发展区四大重点区域。

  四是口岸安全和环境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十一五”期间,上海港水上安全形势总体保持稳定,水上交通事故件数等安全指标值比“十五”期间有所下降。

推进实施了水上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的源头管理,实现了水上安全预防预控管理;

实施了长江上海段和长江口定线制,完善了吴淞、洋山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实施了水上网格化巡航管理模式,完善了口岸水上助航体系,优化了口岸水域通航环境;

建成水上自动识别系统(AIS)信号网络,提高了船舶进出港助航能力;

发布了《上海海上搜救和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专项预案》,船舶污染应急处置能力达到一次性清除800吨溢油的水平,推进外高桥五号沟水上综合应急反应基地建设,建立了船舶污染事故应急组织协调指挥体系。

  4.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作用得到发挥

  积极落实国发19号文要求,探索建立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

“十一五”期间,上海已经为注册在洋山保税港区的国际航运企业从事国际航运业务,以及物流、仓储等企业累计免征营业税超过22亿元人民币;

中资国际航运船舶特案免税登记政策有效延长;

进口汽车保税展示平台在洋山保税港区正式启用。

  5.航运金融业务迅速拓展

  “十一五”后期,国内金融机构加大了对航运金融业务的投入力度,多家银行成立了航运金融专营部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均在上海筹建航运保险运营中心;

船舶险和货运险等航运相关保险业务发展迅猛,2010年,上海产险市场中船舶险首次超越企财险,船舶险与货运险总和在上海产险市场的占比已经超过22%;

融资租赁业务取得突破,成功吸引单机项目公司落户浦东机场综保区、单船项目公司落户洋山保税区开展业务。

上海航运交易所编制的新版上海出口集装箱运价指数正式颁布,据此指数开发的金融衍生品在国际市场实现了多批次交易。

  6.邮轮产业发展趋势良好

  “十一五”期间,邮轮产业发展环境日渐改善,市场经营主体纷纷进驻,世界三大邮轮公司均在上海设立分支机构,并开设多条以上海为母港的区域邮轮旅游航线。

邮轮通关便利措施进一步落实,邮轮母港船舶进出安全保障得到加强,提高了邮轮旅客通关服务能力和效率,境外邮轮挂靠上海日益频繁。

2010年,上海港邮轮靠泊108艘次,其中母港邮轮60艘次,访问港邮轮48艘次;

进出境旅客266865人次,其中母港邮轮170240人次,访问港邮轮96625人次。

上海国际客运中心、吴淞国际邮轮码头两大邮轮港口、邮轮公司与相关机构开展的合作业务,已发展至咨询、旅行社、教育培训、旅游电子商务、票务代理、劳务服务、技术研发等领域。

2010年10月,上海始发经厦门至台湾高雄的邮轮航线开辟,实现境外邮轮国内多点挂靠。

  7.港航装备制造业保持领先地位

  “十一五”期间,以集装箱码头装备制造为主的上海港口装备产业继续保持世界领先地位,占据全球集装箱码头大型设备约70%市场份额。

船舶制造业能够制造各种类型的现代船舶和海上工程项目,在国际航运界影响日益增强,2010年上海建造交付船舶110艘,合计吨位1210万吨。

  8.区域合作不断加强

  “十一五”期间,国务院制定了《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建立了推进上海“两个中心”建设部际协调机制,长三角港口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进一步发挥。

市政府与交通运输部签署了《交通运输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加快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合作备忘录》,取得了国家主管部门对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全面支持。

建立了长三角、上海与中部六省市以及川渝沪等区域“大通关”合作工作机制,促进跨区域口岸物流联动发展。

落实航运业交流与合作的双边协议,增强了地区间港航业深度合作。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不断扩大对外合作,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与沿江多个港口建立合作关系,成立长江港口物流有限公司。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一五”期间的发展,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总体上仍以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航运服务体系建设相对滞后,航运集疏运结构还需进一步优化,航运安全保障、航运发展政策、法律、科技、人才建设等有待进一步加强,围绕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这一国家战略目标的各项任务有待深化落实。

  1.集疏运体系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集装箱集疏运体系总体结构还存在进一步优化的空间,铁路设施运能不足、与港口缺乏紧密衔接,海铁联运等多式联运发展缓慢。

洋山港支线码头泊位尚待建设,内河水运优势有待进一步发挥。

  上海空域资源紧张与航空需求增长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两场地面配套交通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基地航空公司的国际竞争实力、航空枢纽的管理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2.航运服务体系建设相对滞后

  航运服务业尚处于培育发展阶段。

航运相关法律、鉴证、评估、代理、咨询、经纪、船舶管理等服务机构规模较小、专业化和国际化程度不高。

  口岸通关环境有待进一步提升。

上海口岸“分类通关”、“属地申报、口岸验放”以及“直通放行”等通关改革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拓展,与长三角、长江流域等地的口岸资源和跨区域物流通关信息网络需要进一步整合。

  航运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船舶融资、船员个人所得税、航运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收政策,国际航运企业、航运辅助服务业外资准入条件,国际航线船舶船员国籍标准、航运仲裁法律适用、开放船舶供应市场等,有待进一步探索研究与国际航运通行惯例的接轨。

  航运复合型人才结构、总量和整体素质需要优化和提高。

特别是熟悉航运金融、航运咨询、海商海事、国际公约、航运交易、邮轮管理、空中交通等领域的复合型人才严重缺乏,现有航运教育和培训机构难以满足航运发展对复合型高端航运人才的需求。

  应急处置能力有待提升。

上海港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待进一步健全,应急力量建设和协调机制尚需加强,特别是水上油污染事故和水上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力量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

  3.航运金融服务水平有待提升

  大量中资船舶在境外注册,航运融资业务多在境外发生,影响了境内航运金融业务规模的拓展。

国内航运保险市场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航运交易鉴证、评估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尚不能满足航运金融专业化外包服务的需要,其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4.邮轮产业发展滞后社会需求

  邮轮产业相关专业法规、政策体系、行业协调与管理机制尚待完善,邮轮船队经营及航线开发等关键政策尚待研究突破,邮轮技术研发与装备制造水平有待实现突破。

  二、“十二五”发展形势和要求

  “十二五”时期是上海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四个中心”建设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发展阶段,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既面临新的发展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

  

(一)发展的机遇

  1.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将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十二五”期间,预期内需市场将不断扩大、国际资本将持续流入、劳动力综合优势仍将保持,我国国民经济将继续稳步增长。

制造业由沿海地区逐步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国际航运要素加快向沿海和内陆新兴经济发展地区辐射的趋势将延续,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国际影响力将伴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得到有效提升。

  2.长三角地区、长江流域经济发展的区域一体化格局,将成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强大推动力

  随着沿海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上海作为长江流域外贸进出口集散地,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010年5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实施《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明确提升上海核心地位,充分发挥服务全国、联系亚太、面向世界的作用。

同时,长江黄金水道战略的实施,也将有力推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有助于提升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区域服务能力,使上海在服务区域发展的过程中促进自身发展。

  3.上海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结构调整,将加速促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2006年,胡锦涛总书记在上海提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2009年,国务院第19号文颁布后,市政府进一步明确重点发展金融、航运、贸易等服务产业,着力建设“四个中心”。

“十二五”期间,上海将聚焦服务经济,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和国际竞争力。

国家和上海继续加大对现代服务业的政策倾斜力度,将使现代航运服务体系建设得到有效推动;

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加速推进,有助于加快形成以航运金融、航运保险等为主体的高端航运服务高地;

国际贸易中心建设迅速起步,有助于夯实上海港航产业的发展基础,推进洋山保税港区等航运功能区的建设和创新发展。

  4.亚洲新兴市场崛起,将为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速

  随着世界经济逐步摆脱金融危机影响,国际贸易将再趋活跃,国际产业转移将在更广范围、更大规模和更深层次上进行。

除了继续承接发达国家制造业转移和服务业外包,我国将更加重视发展金融、保险、信息、技术、会计、法律服务、旅游等现代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升级。

这将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加快实现人才、货物、企业、船舶、资金、交易等航运要素的集聚创造良机。

  

(二)面临的挑战

  1.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面临多方位的国际竞争

  伦敦、新加坡、香港等港口城市在海事服务、船舶登记服务、综合物流服务、船员税收政策等方面,比国内拥有更为优惠的产业政策,并依靠传统优势,推动了其航运服务业在全球扩张,这将对上海形成较大的竞争压力。

  2.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深入推进遇到制约因素

  随着国务院19号文的深入落实,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加快向纵深推进,体制、机制问题日益突出。

如何通过区域性的“先行先试”为国家层面相关政策的调整提供实践经验,进而实现提高我国航运业的综合竞争力,成功参与国际竞争;

如何在先行先试的政策措施在全国推广过程中继续保持先发优势,有效地实现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产业集聚和资源配置能力不断增强的战略目标;

如何有效依托国务院推进上海两个中心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开拓航运中心建设中条块联动、区域合作的最佳途径,都有待深化研究。

  (三)发展的要求

  “十二五”期间所面临的形势,要求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在全面贯彻国务院19号文精神的同时,进一步落实国家转型发展的战略目标,理清思路,明确重点,协同推进,创新发展。

  一是充分发挥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政策“先行先试”优势和上海综合保税区“三区三港”联动发展优势,争取在航运金融、保险、船舶租赁、航运交易等方面实现跨越发展和重大突破,不断完善航运业态,规范航运市场,加强航运法制、文化建设,提升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软实力。

  二是主动站在落实国家战略的高度,加强区域合作,与长三角地区各港口城市协同共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共享航运中心建设成果。

积极争取在国家有关方面的统筹下,合理布局长三角地区的航运和物流资源。

  三是加快航运中心建设国际化进程。

一方面,要进一步扩大开放,引进国际航运及航运服务企业和人才;

另一方面,本土航运及航运服务企业要加快走向世界,形成国际经营网络,提升国际竞争力。

  三、“十二五”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国务院19号文为纲领,按照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加快实现“四个率先”的总体要求,以资源配置型国际航运中心为目标,发展高端航运服务业、提高航运软实力为核心,集聚货物、船舶、企业、人才、信息、技术等航运要素为主线,不断提高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建成具有较强服务功能和辐射能力的国际航运中心。

  

(二)基本原则

  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既要注重规模,又要注重质量,并以质量效益为重;

既要重视硬件,也要重视软环境,并以软环境营造为主;

既要关注自身发展,也要关注长三角、长江流域乃至全国的区域发展,并以服务区域经济、推动共同发展为重。

  在空间布局方面,要利用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的政策优势,推动“三港三区”、北外滩、陆家嘴、临港、虹桥等航运服务集聚区发展,吸引航运服务产业在上述区域集聚。

  在发展重点方面,要立足航运服务体系和集疏运体系建设,利用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政策“先行先试”优势,突破航运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难点和政策瓶颈,不断创新和完善,形成有利于提高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的法律环境和政策环境。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重点提升和优化航运优势产业,建立较为完整的航运服务体系,形成有利于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政策环境,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充分发挥作用,提高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现代物流服务效能,加强与江浙主要港口的互动协作,建成辐射长三角地区和长江流域的结构合理的集疏运体系。

到2015年底,基本实现货物、船舶、企业、资金、人才、信息、技术等航运要素与资源全面集聚,初步具备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形成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为2020年具备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打下框架基础。

  2.具体目标

  

(1)国际航运业务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末,把上海建设成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国际一流港口,基本确立国际航运枢纽港地位。

  “十二五”期间,上海港货物年吞吐量保持在6.5亿吨左右,2015年集装箱吞吐量达到3300万标准箱,继续位居世界前列。

在上海登记注册的国际航运船舶达到400艘,合计达1000万总吨。

  “十二五”期末,完成港航装备制造产业链的构建和优化,船舶、港口装备及海上工程设备制造在国际市场保持领先优势。

  

(2)现代航运服务体系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末,形成门类齐全、市场规范、功能完备的现代航运服务体系,口岸通关相关制度逐步与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接轨,营造“便捷、高效、安全、法治”的口岸环境。

2015年,在上海达成的二手船舶年交易金额力争突破人民币100亿元;

海事仲裁、海事诉讼等配套服务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航运经纪公司在沪注册数量达到50家以上,船舶管理公司达到160家以上;

培育5-10家服务网络覆盖全国乃至全球的航运服务代理企业;

船员劳务年输出量突破1万人次。

  (3)航运金融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末,基本形成体系健全、功能完备、服务优质,具有与国际航运中心相匹配的支撑能力和较强全球资源配置能力的现代航运金融服务体系。

国际航运结算的便利化水平有较大提高,航运融资的创新能力和多样化程度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航运融资、航运保险和航运衍生品交易规模在国际市场占比和影响力显著提高。

  (4)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出台一批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航运支持政策,集聚各类航运企业,使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运政策“先行先试”示范基地。

  (5)集疏运体系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末,建成公路路网结构完善、铁路货运能力大幅提高、内河航道运输能力大幅提升、航空枢纽功能完备、与国际枢纽港地位相匹配的现代集疏运体系。

  2015年底,上海港集装箱水水中转比例达到45%,提高铁路集疏运比例;

保障浦东国际机场130架次、虹桥国际机场60架次高峰小时飞行量需求,航空枢纽旅客年吞吐量达到0.9-1亿人次,货邮年吞吐量保持世界前列,达到500-550万吨,主要基地航空公司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网络型航空公司,形成以上海为核心枢纽的中枢运营网络,经上海运送的中转旅客比例达到20%以上。

  (6)邮轮产业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末,将上海建设成为亚太地区举足轻重的国际邮轮母港,营造基础设施完善、市场分工合理、经营环境便利、船供市场开放、行业服务与管理规范的发展环境。

到2015年底,力争实现5-8艘邮轮以上海为母港基地,邮轮母港旅客年发送能力达到30万-50万人次,出入境邮轮及邮轮旅客分别实现500艘次与100万-120万人次的规模。

  (7)航运人才和文化建设目标

  通过各类社会力量,重点培养和引进航运法律、航运金融、航运经纪、邮轮服务、空中交通等航运人才,集聚与国际航运中心相匹配的航运专业高素质人才,打造在亚洲处于领先地位的人才高地,基本确立覆盖整个航运产业链的人才队伍结构。

  着力打造上海特色的航海文化,与地方文化、产业经济、旅游资源等有机整合,促进文化、经济的和谐发展。

  四、“十二五”期间主要任务

  继续发展国际航运业务,重点培育和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主要包括航运金融、船舶注册、航运经纪、船舶交易、口岸服务、船员服务、航运信息、航运咨询、人才培养、法律服务等领域;

利用中央赋予的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先行先试”政策优势,力争进一步取得关键政策突破,重点促进国际航运产业链各环节服务功能提升和航运要素集聚。

  

(一)继续发展国际航运业务

  1.提升船舶运输企业服务能级

  鼓励干线船舶向大型化、专业化、低碳化方向发展,增强航运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鼓励航运企业重点发展大型散货船、油轮、集装箱船、液化气船和汽车滚装船,完善产业布局。

研究制定江海直达船型标准,建立江海直达船政府补贴制度,鼓励江海直达船型船舶的制造和使用,提高长江运输江海直达船舶比例。

  2.增强港航装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

  继续发展港口装备制造、船舶建造产业,重点加强港航装备制造产业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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