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垃圾焚烧发电厂调试大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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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垃圾焚烧发电厂调试大纲

编号:

HF-TC/DG-01

合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启动调试大纲

编制单位:

安徽新力电业高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会审单位:

中节能(合肥)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北京中景恒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

审批单位:

合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试运指挥部

出版日期:

2013年3月版次:

第1版

编制:

年月日

审核:

年月日

批准:

年月日

会审单位及代表:

施工单位:

(签字)

年月日

监理单位:

(签字)

年月日

生产单位:

(签字)

年月日

建设单位:

(签字)

年月日

试运指挥部批准:

(签字)

年月日

参加会审单位及人员签名

会审方案、措施名称:

合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启动调试大纲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会审日期:

年月日

一.工程概述5

二.启动调试大纲编制依据8

三.启动调试试运组织机构及职责9

四.启动调试阶段各方的工作分工原则14

五.启动调试项目19

六.主要调试工作程序32

七.机组启动调试阶段主要控制节点36

八.调试管理目标和调试管理措施44

九.调试质量划分及进度目标计划51

十.附录64

合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500t/d

焚烧线+2×10MW机组启动调试大纲

一.工程概述

1.1概述

安徽省合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厂址位于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的北部,属于园区首期规划范围。

距离合肥市中心区约28Km,距离合马路仅2Km。

合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建设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年焚烧垃圾33万吨,并预留扩建场地。

利用余热发电,余热锅炉和汽轮发电机组配置为中温中压,余热锅炉2台(单台蒸发量42.2t/h),汽轮发电机组为2台1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最大12MW)。

为确保合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简称垃圾焚烧电厂)2×500t/d垃圾焚烧炉+2×42.2t/h(余热炉)+2×10MW机组启动调试工作优质、有序、准点、安全、文明、高效地进行,让参加调试工作的各方对机组的调试过程和要求有比较全面的了解,特制定本启动调试大纲。

我公司将认真总结已往垃圾发电厂的调试经验,并将这些经验运用到合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调试中去,以确保本工程调试“质量优、进度快、高效益”的完成。

工程名称:

合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

中节能(合肥)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主体: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

监理单位:

北京中景恒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主体安装施工单位:

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

主体调试单位:

安徽新力电业高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

厂址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

1.2工程规模

合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设计一期规模为日处理垃圾1000t,年处理垃圾33万吨,采用2×500t/d垃圾焚烧线,配置两台10MW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厂区内设有垃圾焚烧机热力系统、余热利用及余热发电系统,点火及辅助燃料供给系统、烟气净化及飞灰固化系统、水处理系统、供水系统、电气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辅助生产工程、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垃圾收储设施。

合肥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置两台容量为10MW的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机组最大出力10MW。

发电机出口电压为10.5kV,经35KV主变压器升至35KV电压等级,35kV系统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本期工程通过一路35kV线路,接至合肥市220KV撮镇变电站,与系统并网(二期建成后为两路35KV线路上网)。

1.3主要设备规范

1.3.1焚烧+余热炉

(1)垃圾焚烧炉型式

本垃圾焚烧炉采用顺推往复式FBE炉排,采用3个梯级。

(2)垃圾焚烧炉结构参数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据

1

炉排型式

顺推往复式

2

炉排梯级数

梯级

3

3

顺推炉排倾斜角度

12.5

4

炉排总长度

m

13.2

5

炉排宽度

m

7.15

6

炉排总面积

m2

94.38

7

垃圾在炉排上的停留时间

h

1

(3)垃圾焚烧炉热工参数

序号

设计内容

设计参数

1

处理能力

额定

20.83t/h

最大

22.92t/h

最小

12.5t/h

2

垃圾设计低位热值

6280kJ/kg(1500kcal/kg)

3

垃圾低位热值适应范围

4190~8360kJ/kg(1000~2000kcal/kg)

4

炉排型式

顺推往复式

5

运行负荷范围

60~110%

6

年运行时间

≥8000h

7

焚烧炉数量

2台

8

年进炉垃圾量

33.3×104t

9

炉渣热灼减率

≤3%

10

炉膛出口烟气温度

≥850℃

11

余热锅炉出口烟气温度

190~240℃

余热锅炉主要技术指标

序号

项目

参数

1

数量

2

2

余热锅炉型式

中压、单锅筒自然循环卧式锅炉

3

每台锅炉额定蒸发量(MCR)

42.2t/h

4

蒸汽压力

4.0MPa

5

蒸汽温度

400℃

6

汽包工作压力

4.8Mpa

7

汽包工作温度

259℃

8

焚烧炉年累计运行时间

8000小时

9

给水温度

130℃

10

锅炉出口烟气量(MCR)

118247Nm3/h

11

排烟温度

190~240℃

12

热灼减率

≤3%

13

锅炉排污率

1%

1.3.2汽轮机发电机组参数

汽轮发电机组参数

凝汽式汽轮机

2台

型号

N10-3.8

额定功率

10MW

最大连续功率

20MW

进汽压力

3.82Mpa

进汽温度

390°C

发电机

2台

型号

QF-10-2

电压

10.5kV

转速

3000r/min

功率因数

0.8

1.3.3主变压器参数

数量

1台

型号

SF10-25000/38.5

接线形式

Ynd11

额定容量

25000kVA

额定变比

38.5±2×2.5%/l0.5kV

阻抗电压

Ud%=10.5%

1.3.4烟气净化系统

指标名称

保证值

单位

数据

在设计工况下年有效运行时间不少于

小时

8000

各主设备内衬、防腐及油漆质保年限不少于

3

100%负荷的压力降:

烟气处理装置(包括管道)总压降

Pa

≤3000

从仓顶过滤器和所有储仓的排气管排出的气体中最大的灰尘浓度

mg/Nm3

≤30

最大噪音水平

dB(A)

≤85

烟囱出口污染物排放限值1)

Sox(如SO2)

小时均值

mg/Nm3

≤30

HCl

小时均值

mg/Nm3

≤10

烟尘

测定均值

mg/Nm3

≤5

烟气黑度

测定值2)

林格曼级

1

CO

小时均值

mg/Nm3

≤50

Nox

小时均值

mg/Nm3

≤200

Hg

测定均值

mg/Nm3

≤0.01

Cd

测定均值

mg/Nm3

≤0.05

Pb

测定均值

mg/Nm3

≤0.5

二恶英类

测定均值

TEQng/Nm3

≤0.01

二.启动调试大纲编制依据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2009版)

《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建质[1996]40号文颁发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2009版)

《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1996版)

《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DL/T561-95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国家电力公司火电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00年版)》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04年版)》

《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DLT955-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DL/T596-1996)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2002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1992

《火力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条例》

《火电机组启动蒸汽吹管导则》

《汽轮机甩负荷试验导则》

《模拟量控制系统负荷变动试验导则》

《火力发电厂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DLT5229-2005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2,建设部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2001年建设部国家计委

《生活垃圾焚烧炉》CJ-T118-2000,建设部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国家技术监督局

合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初步设计说明书、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招标书、施工图、设备厂家资料。

中节能(合肥)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与安徽新力电业高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调试项目服务合同》有关技术部分。

三.启动调试试运组织机构及职责

根据合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工程调试方式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国家能源局有关《启规》的规定,电厂工程的调试工作中将组建启委会和试运行指挥部以及下属的各类分支机构,以便组织和指挥调试工作按步骤、有条理的展开。

依据《火力发电厂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2009版)》的规定,应设立启动调试组织机构如下:

注:

启动试运指挥部由各有关单位人员组成,各有关单位包括: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运行单位、调试单位、设计院工代、质监单位、锅监单位、主机厂工代等。

3.1试运指挥部的组成

一般应由一名总指挥和若干名副总指挥及成员组成。

总指挥由建设工程项目公司的总经理担任,并由工程主管单位任命。

副总指挥和成员若干名,具体人选由总指挥与工程各参建单位协商,提出任职人员名单,上报工程主管单位批准。

3.2试运指挥部的职责

1.全面组织和协调机组的试运工作。

2.对试运中的安全、质量、进度和效益全面负责。

3.审批重要项目的调试方案或措施(如调试大纲、升压站及厂用电受电措施、化学清洗措施、蒸汽管道吹管措施、锅炉整套启动措施、汽机整套启动措施、电气整套启动措施、甩负荷试验措施等)和单机试运计划、分系统试运计划及整套启动试运计划。

4.启委会成立后,在主任委员的领导下,筹备启委会全体会议,启委会闭会期间,代表启委会主持整套启动试运的常务指挥工作。

5.协调解决试运中的重大问题。

6.组织和协调试运指挥部各组及各阶段的验收签证工作。

3.3分部试运组

由施工、调试、建设、生产、监理、设计、主要设备供货商等有关单位的代表组成。

设组长一名,应由主体施工单位出任的副总指挥兼任,副组长若干名,应由调试、建设、监理和生产单位出任的副总指挥或成员担任。

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提出单机试运计划和分系统试运计划,上报总指挥批准。

2.负责分部试运阶段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和指挥协调工作。

按照试运计划合理组织土建、安装、单体调试工作,为单机试运和分系统试运创造条件。

3.在单机和系统首次试运前,组织核查单机试运和系统试运应具备的条件,应使用试运条件检查确认表进行多方签证(见表A.1和表A.2)。

4.组织研究和解决分部试运中发现的问题。

5.组织办理单机试运验收签证和分系统试运验收签证工作。

3.4整套试运组

由调试、施工、生产、建设、监理、设计、主要设备供货商等有关单位的代表组成。

设组长一名,应由主体调试单位出任的副总指挥兼任,副组长若干名,应由施工、生产、建设和监理单位出任的副总指挥兼任。

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提出整套启动试运计划,上报总指挥批准。

2.组织核查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和进入满负荷试运的条件,应使用整套启动试运条件检查确认表进行多方检查确认签证。

3.组织实施启动调试方案或措施,全面负责整套启动试运的现场指挥和具体协调工作。

4.组织分析和解决整套启动试运中发现的问题。

5.严格控制整套启动试运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组织办理整套启动试运后的调试质量验收签证工作和各项试运指标统计汇总工作。

3.5验收检查组

由建设、监理、施工、生产、设计等有关单位的代表组成。

设组长一名、副组长若干名。

组长一般由建设单位出任的副总指挥兼任。

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对厂区外与市政、公交、航运等有关工程的验收或核查其验收评定结果。

2.负责组织验收由设备供货商或其他承包商负责的调试项目。

3.负责组织机组全部归档资料和技术文件的核查和归档交接工作。

4.负责协调设备材料、备品配件、专用仪器和专用工具的清点移交工作。

5.负责组织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及整套启动试运质量总评。

3.6生产运行组

由生产单位的代表组成。

设组长一名、副组长若干名。

组长一般由生产单位出任的副总指挥兼任。

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核查生产运行的准备情况,包括:

运行和维护人员的配备、培训、考核和上岗情况,所需的运行规程、管理制度、系统图表、运行记录本和表格、各类工作票和操作票、设备铭牌、阀门编号牌、管道介质流向标志、安全用具和化验、检测仪器、维护工具等配备情况,生产标准化配置情况等。

2.负责机组试运中的运行操作、系统检查和事故处理等生产运行工作。

3.7综合管理组

一般应由建设、施工、生产等有关单位的代表组成。

设组长一名、副组长若干名。

组长应由建设单位出任的副总指挥兼任。

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试运指挥部的文秘、资料和后勤服务等综合管理工作。

2.发布试运信息。

3.核查和协调试运现场的安全、消防和治安保卫工作。

3.8各专业组

一般可在分部试运组、整套试运组、验收检查组和生产运行组下,分别设置锅炉、汽机、电气、热控、化学、燃料、土建、消防、脱硫(硝)等专业组,各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和组员若干名。

在分部试运阶段,组长由主体施工单位的人员担任,副组长由调试、监理、建设、生产、设计、设备供应商单位的人员担任;在整套启动试运阶段,组长由主体调试单位的人员担任,副组长由施工、生产、监理、建设、设计、设备供应商单位的人员担任。

燃料、土建、消防和脱硫(硝)专业组的组长和副组长,由承担该项目施工、调试的单位和监理、建设单位派人出任。

验收检查组中各专业组的组长和副组长由建设、监理、生产和施工单位的人员担任。

各专业组的主要职责是:

1.在试运指挥部各相应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试运计划组织本专业各项试运条件检查和完善,实施和完成本专业试运工作。

2.研究和解决本专业在试运中发现的问题,对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方案,上报试运指挥部审查批准。

3.组织完成本专业组各试运阶段的验收检查工作,办理验收签证。

4.按照机组试运计划要求,组织完成与机组试运相关的厂区外与市政、公交、航运等有关工程和由设备供货商或其他承包商负责的调试项目的验收。

四.启动调试阶段各方的工作分工原则

4.1启动调试阶段各方的工作职责

4.1.1建设单位的主要职责

1.全面协助试运指挥部,负责机组试运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2.负责编制和发布各项试运管理制度和规定,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环境和健康等工作进行控制。

3.负责为各参建单位提供设计和设备文件及资料。

4.负责协调设备供货商供货和提供现场服务。

5.负责协调解决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外部关系。

6.负责与电网调度、消防部门、铁路、航运等相关单位的联系。

7.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机组联锁保护定值和逻辑的讨论和确定,组织完善机组性能试验或特殊试验测点的设计和安装。

8.负责组织由设备供货商或其他承包商承担的调试项目的实施及验收。

9.负责试运现场的消防和安全保卫管理工作,做好建设区域与生产区域的隔离措施。

10.参加试运日常工作的检查和协调,参加试运后的质量验收签证。

4.1.2监理单位的主要职责

1.做好工程项目科学组织、规范运作的咨询和监理工作,负责对试运过程中的安全、质量、进度和造价进行监理和控制。

2.按照质量控制监检点计划和监理工作要求,做好机组设备和系统安装的监理工作,严格控制安装质量。

3.负责组织对调试大纲、调试计划及单机试运、分系统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调试措施的审核。

4.负责试运过程的监理,参加试运条件的检查确认和试运结果确认,组织分部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后的质量验收签证。

5.负责试运过程中的缺陷管理,建立台帐,确定缺陷性质和消缺责任单位,组织消缺后的验收,实行闭环管理。

6.协调办理设备和系统代保管有关事宜。

7.组织或参加重大技术问题解决方案的讨论。

4.1.3施工单位的主要职责

1.负责完成试运所需要的建筑和安装工程,以及试运中临时设施的制作、安装和系统恢复工作。

2.负责编制、报审和批准单机试运措施,编制和报批单体调试和单机试运计划。

3.主持分部试运阶段的试运调度会,全面组织协调分部试运工作。

4.负责组织完成单体调试、单机试运条件检查确认、单机试运指挥工作,提交单体调试报告和单机试运记录,参加单机试运后的质量验收签证。

5.负责单机试运期间工作票安全措施的落实和许可签发。

6.负责向生产单位办理设备及系统代保管手续。

7.参与和配合分系统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工作,参加试运后的质量验收签证。

8.负责试运阶段设备与系统的就地监视、检查、维护、消缺和完善,使与安装相关的各项指标满足达标要求。

9.机组移交生产前,负责试运现场的安全、保卫、文明试运工作,做好试运设备与施工设备的安全隔离措施。

10.在考核期阶段,配合生产单位负责完成施工尾工和消除施工遗留的缺陷。

11.单独承包分项工程的施工单位,其职责与主体安装单位相同。

同时,应保证该独立项目按时、完整、可靠地投入,不得影响机组的试运工作,在工作质量和进度上必须满足工程整体的要求。

4.1.4调试单位的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报审、报批或批准(除需要由总指挥批准以外的)调试大纲、分系统调试和整套启动调试方案或措施,分系统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计划。

2.参与机组联锁保护定值和逻辑的讨论,提出建议。

3.参加相关单机试运条件的检查确认和单体调试及单机试运结果的确认,参加单机试运后质量验收签证。

4.机组整套启动试运期间全面主持指挥试运工作,主持试运调度会。

5.负责分系统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调试前的技术及安全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

6.负责全面检查试运机组各系统的完整性和合理性,组织分系统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条件的检查确认。

7.按合同规定组织完成分系统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中的调试项目和试验工作,参加分系统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质量验收签证,使与调试有关的各项指标满足达标要求。

8.负责对试运中的重大技术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或建议。

9.在分系统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中,监督和指导运行操作。

10.在分系统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期间,协助相关单位审核和签发工作票,并对消缺时间做出安排。

11.考核期阶段,在生产单位的安排下,继续完成合同中未完成的调试或试验项目。

4.1.5生产单位的主要职责

1.负责完成各项生产运行的准备工作,包括:

燃料、水、汽、气、酸、碱、化学药品等物资的供应和生产必备的检测、试验工器具及备品备件等的配备,生产运行规程、系统图册、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工作票、操作票、运行和生产报表、台帐的编制、审批和试行,运行及维护人员的配备、上岗培训和考核、运行人员正式上岗操作,设备和阀门、开关和保护压板、管道介质流向和色标等各种正式标识牌的定制和安置,生产标准化配置等。

2.根据调试进度,在设备、系统试运前一个月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将设备的电气和热控保护整定值提供给安装和调试单位。

3.负责与电网调度部门有关机组运行的联系及与相关运行机组的协调,确保试运工作按计划进行。

4.负责试运全过程的运行操作工作,运行人员应分工明确、认真监盘、精心操作,防止发生误操作。

对运行中发现的各种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参加试运后的质量验收签证。

5.单机试运时,在施工单位试运人员的指挥下,负责设备的启停操作和运行参数检查及事故处理;分系统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调试中,在调试单位人员的监督指导下,负责设备启动前的检查及启停操作、运行调整、巡回检查和事故处理。

6.分系统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期间,负责工作票的管理、工作票安全措施的实施及工作票和操作票的许可签发及消缺后的系统恢复。

7.负责试运机组与运行机组联络系统的安全隔离。

8.负责已经代保管设备和区域的管理及文明生产。

9.机组移交生产后,全面负责机组的安全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和安排机组施工尾工、调试未完成项目的实施和施工遗留缺陷的消除,负责机组各项涉网试验和性能试验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生产管理,使与生产有关的各项指标满足达标要求。

4.1.6设计单位的主要职责

1.设备供货商实际供货的设备与设计图纸不符时,负责对设计接口进行确认,并对设备及系统的功能进行技术把关。

2.为现场提供技术服务,负责处理机组试运过程中发生的设计问题,提出必要的设计修改或处理意见。

3.负责完成试运指挥部或启委会提出的完善设计工作,按期完成并提交完整的竣工图。

4.1.7设备供货商的主要职责

1.按供货合同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和指导,保证设备性能。

2.参与重大试验方案的讨论和实施。

3.参加设备首次试运条件检查和确认,参加首次受电和试运。

4.按时完成合同中规定的调试工作。

5.负责处理设备供货商应负责解决的问题,消除设备缺陷,协助处理非责任性的设备问题及零部件的订货。

6.参与设备性能考核试验。

4.2启动调试阶段各方的工作分工规定

1.在试运指挥部领导下的分部和整套启动试运组是现场调试直接具体指挥的常设机构,在分部和整套启动试运阶段全面领导各专业组进行机组的启动调试工作,各专业组长(或其代理人)对本专业的试运工作全面负责,重点做好本专业的组织及与其他专业协调配合工作。

2.试运机组的运行值长在试运期间的试运工作接受整套启动试运组的领导,按照试运方案或各专业调试负责人要求指挥运行人员进行监视和操作,如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在调试负责人指导下,指挥运行人员进行处理。

3.运行专业负责人在试运工作方面接受专业调试人员的技术指导,按调试措施或调试要求组织本专业运行人员进行监视和操作,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向调试人员汇报。

4.运行人员在正常运行情况下,应遵照有关规程进行操作,在进行调试项目工作时,应遵照有关调试措施或专业调试人员要求进行操作,如果调试人员的要求影响人身与设备安全,运行人员有权拒绝操作并及时向上一级指挥机构汇报。

在特殊情况下,应按整套启动试运组要求进行操作。

5.在试运中发现故障,若暂不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安装和运行人员均向专业调试人员或整套启动试运组汇报,由专业调试人员决定后再处理,不得擅自处理或中断运行,若发现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的故障,应根据规程和具体情况直接处理。

但要考虑到对其它系统设备的影响,立即向现场指挥汇报。

6.调试人员在进行调试工作前应向安装、运行人员做好技术交底工作,以便尽早做好准备工作和配合工作。

在调试过程中若发现异常情况,指导运行人员恢复稳定运行状态;若发生故障,指导和帮助运行人员处理。

7.主体调试单位应对各参加调试单位的调试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各设备厂家负责的分部调试部分应按规范标准进行调试,并自觉接受主体调试单位的监督检查。

8.试运期间,设备的送、停电等操作严格按有关规程的工作票制度执行。

9.安装人员在试运期间负责运行设备的维护和消缺。

在处理缺陷时,应征得专业调试人员的同意,经值长办理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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