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大清包合同鸟毛扯皮大全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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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时间:
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竣工时间:
年月日
3、合同工期:
总工期个日历天
三、施工工期要求
1、乙方必须对甲方下达的控制工期的总进度计划进行分解,分解为月、周、日进度计划,并报甲方审批备案。
乙方进度必须按甲方进度计划按期或提前完成,否则将按相关规定给予罚款。
2、甲方每旬对乙方施工进度考核一次,由于乙方原因连续二次达不到工期要求,甲方有权令乙方无条件退场,乙方必须服从,已完成工程量按50%结算给乙方。
3、乙方的施工进度必须符合甲方进度计划要求,甲方提出的合理性的进度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服从。
工程开工前,乙方需根据总工期和甲方要求的总进度计划确定每月进度计划,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严格按计划执行。
因以下原因影响,工期可顺延但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必须办理书面签证单并经甲方确认)。
4、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台风、水灾、地震)的影响;
5、连续停水、停电在8小时以上;
6、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开工条件;
7、因甲方材料供应或管理失误造成关键工作工期延误在2天以上(不含2天);
8、因其它施工方原因影响乙方施工并造成关键工作工期连续延误在2天以下(不含2天);
9、由于设计变更造成关键工作工期延误在2天以上(不含2天);
10、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足够的施工力量进场施工,并接受业主代表、监理公司对进度的检查督促。
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批准后执行。
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即使甲方代表批准同意过进度计划调整,但主体封顶节点和总工期不能顺延。
11、如因乙方组织不力等原因,造成工程主体预售节点、主体结构封顶节点和竣工验收节点工期延误,导致房产公司不能按时售楼和竣工交房,甲方将按5000元/天对乙方进行违约处罚,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
若延误工期达一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视情加倍处罚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可随时处置乙方清退出场。
四、承包内容及各工种的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
1.1、本项目施工图纸所包含的主体结构工程、二次结构工程及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等涉主体和二次结构变更的全部结构工程。
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施工规范、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要求的所有劳务清包。
1.2施工机械设备和耗材费用。
1.3、相应技术管理人员的工资。
1.4试验用的标养试块以及同条件养护试块的制作。
1.5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所需的一切设施设备。
1.6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所需的一切标识标牌。
1.7工法展示的样板制作与安装。
1.8标准层及入户门厅地面铺贴。
1.9卫生间、厨房间、屋面防水工程。
五、承包方式
1、按承包内容包清工包施工机械包辅料包文明施工,一次性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施工期间按甲方对乙方工作内容要求有增减的,按增减内容,对乙方的人工费进行调整。
除此之外其他一切市场变化、政策变化等均不作调整,乙方自负盈亏。
根据需要有权临时雇用或调用乙方人员从事非合同内工作,报酬按计日工单价执行。
六、承包内容:
1、承包工作内容
1.1.包人工
除甲方指定的专业分包以外的基础(含人工清基)、灰土垫层以上主体工程整体人工带辅料清包。
包含但不限于±
300mm以内的人工清基、基坑抽排水、底板砖胎模(仅指人工费)、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含各类焊接等)、混凝土分项工程、架子工程,钢钉及其辅材材料均自理),砌体施工时植拉结筋、砌体工程前的导梁及构造柱制安拆等、试块及钢筋试件制作、测量放线(甲方只提供主控线)、闭水试验等均在乙方承包内容内。
所有的钢筋连接(含电渣压力焊、闪光对焊、搭接焊,间隙焊焊条及焊剂费用自理(不包括钢筋直螺纹及套筒材料)、装饰分项工程:
内外墙面抹灰,所有前室地砖铺贴,室外散水、汽车坡道、台阶分项工程。
箍筋、板筋等盘圆加工的钢筋由乙方提前3天提供需用计划,甲方负责提供成品至工地现场,乙方负责卸车、单件过称、(吊车费用由甲方负责)。
钢筋焊接要求¢12(二级)及以上,盘圆加工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价中。
包括所有的钢筋制作加工、绑扎、调直等等。
2.2、竣工验收后,由于乙方原因,导致造成房屋维修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派人配合甲方对房屋进行维修及维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不按照甲方规定的人数及时间完成维护及维修,甲方有权利自己派人代替乙方维护及维修,并按所产生费用的两倍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
3.2.包机械
包除混凝土输送泵以外的全部机械设备,如:
搅拌机、砂浆机、布料机、钢筋机械、切割机、木工机械等一切机具及修理、维护。
乙方机械设备的租赁安装,除必须是有专业资质的租赁安装公司外,机械设备进场前,还必须向甲方提供机械设备的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质检资料。
乙方的机械操作工必须持有上岗证,并报甲方设备员、安全员、生产经理审核,甲方留存复印件。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须无条件提供以上现有机械给甲方及业主的指定分包工程使用,机械设备的安拆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才能进行。
3.3.包材料
3.3.1.包除混凝土、钢筋、砖、水泥、砂、石、自来水、电以外的一切材料。
其中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注:
必要时少量砼采用自拌),要求混凝土按图计算量损耗控制在0%以内;
钢筋损耗按项目审核后的钢筋下料表控制在1%以内;
砌体损耗率控制在1.5%以内;
水泥、砂、石根据设计图纸及现场实际配合比控制在2%以内。
垂直度偏差控制在+5mm以内,平整度偏差控制在+4mm以内;
其他如有净空、净深等开间必须达到验收标准。
材料进场后乙方应派专人与甲方共同负责对进场材料的质量、数量进行交接、检验和验收并签字认可。
3.3.2.模板工程:
模板采用木模板(1.5cm厚木模板),木枋、架管、扣件、螺杆、钉子、铁丝、钢丝绳、螺帽、花篮螺丝、蝴蝶扣、支模用PVC内衬管、纸胶带、海绵、泡沫、补缝材料。
木模板、木枋的购买,乙方必须按投标时提供的样品采购,施工时甲方将按样品对材质、规格型号进行验收,对于劣于样品的用材,甲方有权拒绝其进场使用。
3.3.3.架子工程:
提供架管、扣件、安全网、平网、跳板、踢脚板(安全通道)、红白彩带、油漆、钢丝绳等外架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
外架工程按国家相关标准、项目部施工方案施工。
安全网按项目部规定的品牌、颜色、规格进行采购,且必须通过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
外架架管刷黄色防锈油漆,防护栏杆(包括踢脚板)刷红白油漆,刷油漆费用和安全标示标牌、楼层标牌费用自理。
并符合公司及国家外架及安全防护标准图集,无条件执行项目施工方案。
架管、扣件的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其合格证按甲方规定时间提供给甲方,并必须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乙方搭设的外架须无条件供甲方及业主的指定分包单位正常使用。
外架及其防护必须提供到装饰工程完,乙方拆除外架前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拆除。
安全防护用品的购买乙方施工前提供材质样品、厂家名称、规格型号、价格,施工时甲方将按照乙方施工前提供材质样品、规格型号进行验收,对于劣质样品的用材,甲方有权拒绝其进场使用。
3.4.总包配合
3.4.1.甲方单位指定与暂定分包工程的预留(埋)、、暗配及构配件(或设备、部件)安装以及人防安装的配合工作及一次性堵补工作(包括以上等预埋件制作、安装)。
3.4.2.甲方承接的本工程其它工程内容由甲方另行组织施工,乙方负责配合,其配合费用包含在乙方合同单价中。
配合与技术衔接的内容包括且不限于:
提供现有的垂直运输机械,外架,临时水电的接口,一次的堵洞及修补,垃圾清理至甲方指定位置,洗泵导流PVC管的安装加固;
包二级箱以外的所有临时电的铺设及管理。
临时用电统一采用800×
500×
150楼层刷黄油漆(不小于1.5mm厚)铁皮配电箱,所用动力及照明分支线路均采用PVC管串线,过马路处必须加钢管保护,配电箱系统图详见标准化施工方案。
甲方只提供临时水接驳点,(其余临时用水由乙方负责,所用临时用水立管需沿外墙均采用48架管焊接。
甲方提供分包用电、水接口,临时水电的铺设及管理必须根据甲方的临时水电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要求进行),乙方临时水电的材料购买前必须报计划经项目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购买后须经项目部安全员、生产工长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乙方临时水电的主要线路安装甲方项目部可派水电工参与监督。
3.5.包临时水电箱体及管线和电缆等设备
所有的临时用水、用电设施由乙方派专人进行维护,但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临时水电的设备负责保管和配合维护责任,如有缺少、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
乙方按规范要求负责主楼消防立管以及消防水带的铺设。
并按要求设置灭火器。
二级箱、三级箱场地地必须硬化并设置电箱笼安排专人管理,电箱严禁串联。
3.6.工程管理
3.6.1.甲方提供施工图纸肆套,乙方须配备足额熟练的有相对应上岗证的现场施工总管不少于1人、专职质检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木工工长1人,钢筋工长1人,砼工长1人,砌体工长1人、装饰装修工长1人、后勤1人负责(专职),材料员不少于1人,乙方(配合)对工程测量、钢筋下料表及所有的材料计划,技术交底,按图施工、工期管理、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负全部责任,甲方项目部主要负责总包管理,协调、监督乙方开展工作。
对于钢筋下料表,乙方应分部位于钢筋下料七日前交甲方现场工程师审核后方可施工。
乙方在进场前必须提供现场管理人员的名单及相关资质,并持证上岗,专业安全人员及特种作业需压证上岗,所提供的管理人员资料必须与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相符,如有不符将罚以500元/人。
3.6.2.后勤1人专职负责人员进出以及出入证的办理,吃住以及住房安排,工资造表发放,卫生检查,农民工夜校培训学习。
3.6.3.劳务队伍对项目部提出整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整改到位,项目部将按每日500元/日进行累积罚款。
3.6.4.劳务队必须服从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度。
项目部有权要求劳务队调离任何个人和班组,劳务队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将指定个人和班组调离出场。
如果劳务队拒绝执行,项目部将按每日5000元处以罚款。
3.6.5.所有小班组的劳务合同要在甲方项目部备案,劳务工资要求乙方造表,工人签字按手印,班组长必须在甲方见证下签字,发放到小班组。
乙方与材料供应商签订的材料采购及材料租赁合同要在项目部备案,所有工人的进出场要到项目部备案。
3.7.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材料装卸
3.7.1.乙方负责所有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带等,负责所有的临边、洞口防护,安全通道的搭设,防护用品,材料[包括所有架管扣件、安全网、油漆、扎丝、架板、色带、透明胶带、双面胶(构造柱)、洞口防护所需要的废旧模板及其它辅助材料]自备,其中安全帽由甲方按照CI要求统一购买,费用由乙方承担。
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报计划、报样品经甲方项目部安全员审批后方可购买。
若乙方未及时对临边洞口进行防护,在甲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24小时内未及时整改到位者,罚款500元/处;
所有安全防护及现场文明施工必须按甲方公司标准化管理图集及甲方编制的标准化方案执行。
3.7.2.乙方负责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通道、砂浆机、搅拌机及其砖砌围护房防护棚、钢筋棚木工棚上的双层防护、人行斜道、钢管扣件式搅拌机棚、所有辅助外架及钢筋木工加工棚按照菏泽市标准化施工要求及公司的标准化图集和项目标准化策划执行。
工具式通道材料费甲方负责,人工由乙方负责。
3.7.3.乙方负责钢筋、木工棚的搭建以及生活区、钢筋、木工加工场地和加工场地原材料的二次搬迁、搭建、拆除以及钢筋料场栏杆和标焊,其费用已包干在合同平米单价中。
其中钢筋棚、木工棚的搭设过程中,需要的架管扣件由乙方负责,架管扣件费用已包含在平米单价中。
钢筋棚及材料库房上的防护由乙方负责搭建并承担费用。
3.7.4.现场文明施工:
保证有肆人以上随时能配合项目部的现场文明施工、CI覆盖和维护以及对现有临时设施以及施工道路进行维护工作;
项目部有权安排其相应工作。
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施工作业面、施工场地周围、工人宿舍区域随时保持整洁、干净;
乙方必须设专人每天对进场道路及出入口清扫并冲洗干净,包括对商砼车辆进出场所所产生的垃圾进行清理,以及对施工用进出场车辆进行冲洗;
否则因乙方人员不到位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从乙方扣除,并且由乙方承担政府部门的各种罚款和相关后果。
3.7.5.消防器材:
在现场加工房及配电箱、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处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材料甲方负责);
按甲方标准化图集制作消防集中点、氧气乙炔笼子、电焊机笼子、碘钨灯架、振动棒架;
乙方包除钢筋以外所需的所有材料。
3.7.6.乙方要无条件配合甲方迎接公司以及政府等相关机构的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如果因为乙方原因,导致检查结果没有达到项目部预期要求,罚款1000元/次。
同时在公司综合检查中,没有达到预期要求,罚款500元/次。
3.7.后勤及现场保卫工作:
民工食堂、商店由甲方项目部统一管理,乙方不允许另行设置。
乙方负责甲乙双方现场保卫工作,甲方派保卫负责监督。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项目后勤管理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项目部统一管理。
乙方自行提供符合标准化工地要求的工人(双层钢架床、铺盖板)床上用品以及生活柜、鞋柜等。
3.8.变更及签证
乙方对于甲方正式发出的变更,应及时、完整地执行,并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要求;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甲方发出的签证或变更,对不属于乙方分包的范围内工作,需要乙方配合时乙方应该无条件提供配合;
甲方应按照变更的内容及其完成情况及时、足量地办理变更的价款;
单项人工费小于5000元的变更签证不予计取。
3.9.合同包干单价已包含利润、各种税费、福利等。
甲方要求开具税票的税点由甲方承担。
3.10.其它清包工作内容:
3.11.1.政策性调整、材料、人工、机械涨价等物价上涨,包括不可预见因素(除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均不予以调整,合同单价中已考虑各种风险。
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进行签证、索赔。
乙方更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停工、聚众闹事等影响甲方正常工作和损害形象的事情,如发生上述事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外,甲方将对乙方处以10000元/次罚款,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暂定总价的10%处以乙方的违约金。
3.11.2.配合相应的施工管理人员:
负责对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做好班组的技术资料,组织实施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执行形象进度计划及现场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
3.11.3.负责场地内降排水
七、甲、乙双方明确不列入的承包内容
1、桩基、土石方挖填;
2、防水工程;
3、门窗工程施工;
4、外墙饰面工程;
(真石漆、花岗岩等);
5、阳台、空调板的栏杆和楼梯扶手施工;
6、水电、消防安装、人防设备、通风空调;
7、电梯安装;
8、外墙外保温工程。
9、户内楼地面找平、户内顶棚刮白。
不列为承包内容的项目,由业主单位指定分包单位,乙方应积极配合工作并无偿提供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用水用电等,且不另计取任何费用。
以上不列入的承包内容如甲方需要乙方施工,乙方必须无条件按单列报价进行施工。
八、承包价及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
正负0.00以上按实际完成房产测绘面积计算,正负0.00以下按实际地下室砼墙的外围尺寸计算面积。
2、承包价格
2.1、根据承包内容及范围,建筑总面积按销售面积进行计算。
(阳台、阴台无论是否封闭作1/2面积计算。
综合单价为:
元/平方米人民币结算。
2.2、以上单价均不含任何税费、施工单位管理费及相关材料检测费。
3、此合同承包价格
3.1、以上分包综合单价为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工作之综合单价,甲方将严格按本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相关约定进行监督、管理。
3.2安全文明目标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未达到给予扣罚2元/m2。
如达到菏泽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奖励3元/㎡。
3.3、乙方要无条件配合甲方迎接公司以及政府等相关机构的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如果因为乙方原因,导致检查结果没有达到项目部预期要求,罚款10000元每次。
同时在公司综合检查中,没有达到预期要求,罚款5000元/次。
3.4、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竣工验收拖延的,造成维修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承担项目一切损失及一切责任。
3.5、乙方的施工进度必须按甲方合理进度计划按期或提前完成,否则甲方除严格执行本合同第二条相关约定外,在必要时甲方有权插入专业班组进场突击,专业班组完成工程量按以下合同外签证分项工程劳务单价表中单价外加10%管理费和10%的突击用工补贴费计价,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6、上述综合劳务价中包括一切与承包工作内容(有关材料(含垃圾,剩余及退场材料)的进出场装卸费用),包括各种工资、津贴、补贴、节假日加班、夜班、赶工补贴、自备工具费、辅材费、机械费、劳保费、医疗费、差旅费、管理费、现场文明施工用工及工具等一切用工的各种费用且包括施工质量达到合格、工期提前或按期完成、安全无伤亡事故费用等。
3.7、含所有甲方分包工程的全部配合费用(如管道穿墙楼面部分一次性堵孔修补工作中的现有外架配合、无偿提供水电使用等)。
包括地下室土方回填时塔吊的使用。
3.8、含安全文明施工所需的措施费投入、安全风险、全部用工和劳保用品购买等。
3.11自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以市场人工单价调整要求甲方增加承包单价。
乙方以要求单价变更及其他非本合同约定的事由而拖延工期或停工的,由此造成的工期拖延所产生的延期罚款均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若因乙方上述原因使甲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仅按乙方已完成并经相关政府部门验收为合格工程,工程量按70%进行结算并付款。
3.9、如乙方履约保证金不够支付甲方的损失,甲方有权追偿支付甲方的损失。
未完工程及已完工程的不合格工程,甲方不予以结算工程价款。
乙方的工程价款最终结算以甲方代表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其它方式均无效。
九、付款方式
1、过程付款:
1)每月30日前申报工程量,经甲方审定认可次月15月左右支付;
2)主体结构完成按元/㎡计算;
3)砌体结构完成按元/㎡计算;
4)内外墙粉刷完成按元/㎡计算;
5)外架拆除付到总工程款的90%;
6)竣工验收合格付到总工程款的95%;
7)余款竣工验收合格后13个月内付清(无息)。
二、竣工后付款:
竣工验收通过后一个月内甲乙双方办理好工程竣工结算,结算时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耗用等实际结果执行本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进行奖励或处罚。
最终结算总金额除预留总价的5%作保修金。
十、质量和安全
1、质量要求
1.1、乙方的施工质量以现行的国家施工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检查评定标准及设计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为依据,乙方所施工的分部分项质量确保一次交验合格。
1.2、甲方提供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内容,乙方应认真贯彻,精心组织好班组内施工作业人员,配合施工员做好本工种,各工序之间的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分项分部工程在施工中按班组自检自查,乙方质量员检查验收合格签字后,报甲方及监理进行验收。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国家建筑工程验收的合格标准。
施工过程中随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监理公司、设计院、建设单位、质监站等部门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3、如乙方在各施工阶段因质量达不到约定要求,造成返工、浪费材料特别是落手清的工作,则须赔偿甲方所浪费材料总价两倍的处罚;
工期不顺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如工程整体竣工验收经反复整改后仍达不到合格验收标准,则对乙方处以工程总承包金额2%的处罚。
1.4、严格控制施工中的质量控制,对检验批应做到100%的检查,杜绝和减少工程质量通病,层高和楼板厚度只允许正误差,不允许负误差,但正误差不能超过8mm,砌体的垂直度和平整度均不得大于5mm,砼的养护须设专人负责。
底模拆除时的砼强度要求:
构件类型
构件跨度(m)
达到设计砼强度的百分百
板
≤2
≥50
>2≤8
≥75
>8
≥100
梁、柱
≤8
悬臂结构
1.5、施工过程中达到隐蔽验收中间验收条件时,乙方应做准备好自检资料报验。
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合格后重新验收,如乙方未报验或验收不合格就进行了下一道工序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6、乙方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必须准时参加甲方项目部主持的工程例会,甲方每月根据签到情况进行考核,凡无故不参加工程例会的,每人每次向甲方支付罚金500元。
1.7、经检查,三次及以上质量达不到要求或经整改后仍未能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内容和范围重新调整,经监理确认后可直接清退出场,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8、施工过程中,乙方应积极配合和服从甲方、监理、业主及相关建设主管部门的管理。
2、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2.1、甲乙双方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安排好职工的生产和生活。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纪律和规章制度,甲方应及时向乙方传达国家、省市有关部门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和其它文件,按照业主及当地要求和公司企业文化的规定规划整个工程的文明施工,编制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方案,并下发乙方。
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职工的安全生产交底工作,对在施工现场和生产生活区所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必须严格管理班组人员。
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对施工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行使停工整改、经济处罚等权力。
2.2、乙方必须在现场办好民工学校,经常对民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必须严格遵守当地主管部门及甲方制定的有关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有关规定。
2.3、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甲方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甲方安监部门汇报安全工作情况,由于乙方违章施工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所有的经济损失和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甲方不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同时对乙方处以工程总承包金额2%处罚。
2.4、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按要求配备数量足够专职安全员(有安全员岗位证及安全考核等级C证),并报甲方备案及办理工伤保险。
2.5、乙方必须对工人经常性地进行安全教育,分项工程安全交底、签字手续要齐全;
并建立由生产管理人员和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