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安全质量卡控管理奖罚细则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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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单个结构物施工中,因混凝土实际配合比不符合配比要求,经过程控制发现,停止使用,因而造成浪费损失的,罚相关试验人员500元,施工现场若强行使用不合格混凝土,造成质量问题,返工处理时,视情况罚相关责任人300~500元,造成重大事故时,按国家行业、企业文件要求执行;

5、结构物混凝土浇注完成在养护期间不及时进行养护工作的,每发现一次罚主责单位1000-3000元,现场责任人员督促不力的罚100-300元;

6、结构物外观质量差(但不影响使用),罚主责单位2000-

10000元,现场相关人员视情节责任罚200~500元,并责令按要求处理;

7、若每出现一次混凝土结构物试件强度不合格(实体强度合格)现象,罚相关责任人员200元;

砼未进行振捣的,对主责单位罚款500-20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200元;

8、施工现场砼(砂浆)拌合,无计量设备或未按配比施工,发现后除按不合格工程返工外,并对主责单位罚款1000~3000元,对现场施工直接管理人员监督不力的责任者罚款100~300元;

9、因砼结构物预埋件安装误差,而影响使用的,责令返工处理,若因此造成工期、经济等方面损失,视情节大小给予主责单位1000~5000元处罚,并对现场相关责任人处以100~500元罚款;

10、掌子面或轮廓线欠挖或超挖、炮眼痕迹保存率差,罚主责单位1000~3000元。

钢筋网挂接不牢固罚相关责任人100-300元;

11、钢拱架、格栅钢架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罚相关责任人100元,罚主责单位1000元,焊接不符要求罚相关责任人100元,锚杆间距及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罚主责单位1000元,罚相关责任人100元;

12、砼喷射不饱满,未覆盖格栅钢架每处罚主责单位1000元。

喷射砼厚度不符合要求每处罚主责单位500~2000元;

初支存在空洞罚主责单位2000~5000元;

超挖回填片石及其它填充物对主责单位罚款5000-20000元,相关责任人罚款300-1000元;

13、超前小导管间距、长度、注浆、角度等不符合设计要求对主责单位罚款1000-3000元。

对责任人罚款100-300元;

14、衬砌、仰拱钢筋绑扎焊接不符合设计要求对主责单位罚款2000-5000元,对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15、喷射砼外加剂掺量不符合要求的,对主责单位罚款10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16、爆破开挖施工无钻爆设计或未及时调整钻爆设计,罚相关责任人200元,罚主责单位2000元;

17、随意改变支护设计未经监理、业主、设计院审批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300-1000元,对主责单位罚款3000~10000元;

18、仰拱、二衬厚度不符合设计每处罚相关责任人300-1000元,罚主责单位3000~10000元。

二衬砼错台不符合要求每处罚主责单位200元;

19、仰拱及基础部位施工前浮渣及积水未清理干净,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500元,主责单位罚款2000-10000元;

20、钢拱架、格栅钢架安装侵入衬砌界限、脚底有虚渣的,每处罚款1000-3000元,相关责任人罚款100-200元;

下台接腿开挖榀数过多的,对主责单位罚款2000-10000元,对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21、衬砌砼未对称浇注罚相关责任人200元,主责单位1000元;

22、止水带、防水板安装不符合设计每处罚相关责任人100元,罚主责单位1000元,防水板被烧坏的对主责单位罚款1000

-30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300元。

二衬砼漏水每处罚主责单位1000~3000元;

23、采用干喷砼施工,对主责单位罚款1000-30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300元;

24、仰拱与填充一次浇注的,罚主责单位罚款1000-3000元,相关责任人罚款100-300元;

仰拱表面平整度差,对主责单位罚款2000-5000元,责任人罚款100-200元;

25、钢筋网片搭接长度不足对责任人罚款主责单位罚款1000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

26、隧道洞门端墙、翼墙、挡土墙反滤层、泄水孔、施工缝不符合设计要求,对主责单位罚款1000-30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300元;

27、预留泄水孔槽位置、数量以及盲沟不符合设计要求,对主责单位罚款1000-3000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300元;

28、综合接地预埋件未施作,对主责单位罚款1000-3000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300元;

29、同步养护试件未做或养护不符合要求,罚相关责任人100-300元;

30、桥梁钻孔桩施工钢筋笼有浮笼、沉笼现象未调整的,对主责单位罚款10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31、桩基桩头凿除不符合要求,桩头钢筋不顺直对主责单位罚款5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32、桥梁“三台”凿毛不符合要求的,对主责单位罚款1000-30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300元;

33、桥梁钢筋间距、保护层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对主责单位罚款1000-30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300元;

34、对出现断桩、三类桩的主责单位罚款3000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300元;

35、桥梁支座安装不符合设计对主责单位罚款1000-30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300元;

36、桥台台后未施作防水层对主责单位罚款1000元,责任人罚款100元;

37、预制梁板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对主责单位罚款2000-10000元,对责任人罚款200-1000元;

38、预应力预留孔道、张拉、压浆、封端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对主责单位罚款1000-50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500元;

39、梁板架设端部错位、梁缝不均匀、横向连接不牢固、接头砼浇筑不密实,对主责单位罚款500-20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200元;

40、沉降缝缝宽不均匀、填塞不密实对主责单位罚款500-

10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41、步行板、栏杆、扶手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对主责单位罚款1000-2000元;

42、锥体护砌坡度不顺直、勾缝不均匀、泄水孔排水不畅对主责单位罚款1000-3000元,责任人罚款100-300元;

43、对原材料外观不符合要求、堆码串料的主责单位罚款500-2000元;

44、对未采用甲控、甲供物资,而使用招标名录外材料的责任单位罚款2000-5000元,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45、对存在恶意偷工减料现象的对主责单位罚款10000-

50000元。

相关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

46、地基处理CFG桩或碎石桩垂直度、桩径、桩长、强度不符合要求的,对相关责任单位罚款1000-20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200元;

47、路基填料粒径、层厚大于设计要求发现一次罚主责单位1000-3000元,罚相关责任人100-300元;

48、路基排水不畅对主责单位罚款500-1000元,平整度差对主责单位罚款1000元;

49、路基边坡不顺直、有大粒径石块发现一处,对主责单位罚款500元;

50、路基、隧道边、仰坡加固开裂、未施作锚杆和排水沟的,对主责单位罚款1000-30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300元。

(二)质量事故

1、因工程质量原因被业主或质检站书面通报的,要求停工整改或返工,由主责单位承担,并根据具体情况对责任单位每次处以10000~50000元的罚款,相关责任人处以500~1000元罚款;

被监理单位通报的,对责任单位罚款3000-20000元,相关责任处以200-500罚款;

2、发生工程质量一般及以上事故时,由项目部成立事故调查组,按相关程序及文件办理,依据事故调查结果,再给予主责单位及现场相关人员相应处罚;

二、安全生产

(一)现场施工

1、隧道未二级封闭管理对主责单位罚款1000-3000元。

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300元;

2、隧道洞门值班室及登记室各种记录本未按时记录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值班人员不在岗罚款100-300元;

登记翻牌制度不规范对责任人罚款100-300元;

3、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违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并每人次罚款50元,现场负责人每人次100元;

4、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立即停止工作,每人次罚款50元;

5、严禁穿硬底易滑鞋从事架上作业,违者每人次罚款50元;

6、严禁高空作业向下抛扔任何物品,违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7、隧道开挖及初支施工人员进行钻孔、喷砼作业未带防护面罩每人次罚款50元;

8、严禁在隧道内吸烟,违者每人罚款200元;

9、严禁在隧道内使用氧气乙炔、电焊等明火作业,违者罚款200元;

10、严禁酒后上班,违者每人次罚款100元并停止作业;

11、高空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带,安全帽,违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12、严禁擅自拆取施工现场建筑设施及机械设备零部件,违者每人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按行政处罚处理;

13、严禁擅自拆拿安全网上绳索,违者每人次罚款200元;

14、现场不听从安全监察人员指正,违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15、隧道掌子面与仰拱步长超标,对相关责任单位罚款20000-50000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掌子面与二衬步长关系超标,对相关责任单位罚款20000-50000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

16、无隧道监控量测资料或不全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对主责单位罚款1000元;

数据弄虚作假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0元,对主责单位罚款2000元。

17、无应急救援预案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对主责单位罚款1000元;

应急预案未演练,对主责单位罚款1000-30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300元;

18、隧道通风管、高压风管、水管、照明线等布设不合理罚主责单位500-2000元;

19、洞内未通风、防尘差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300元,对主责单位罚款1000-3000元;

20、现场安全隐患处无安全警示牌或不全的,罚主责单位500~1000元;

21、对未进行超前地质雷达预报、超前水平地质钻、加深炮孔等地质预报措施的责任单位,罚款3000-10000元;

对相关责任人罚款300-1000元;

22、应急物资配备不足对主责单位罚款2000-5000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23、对瓦斯检测未执行“一炮三检制”,未及时准确记录数据的主责单位罚款2000-5000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300元;

对未持瓦斯检测员上岗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低瓦斯隧道未安装防爆灯,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20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200元;

瓦斯检测仪损坏未及时维修及瓦斯检测仪传感器未布置到掌子面的,对相关责任单位罚款2000-50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500元;

24、掌子面爆破后未进行危石处理,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

-500元;

25、隧道应急救生管、医药箱、应急电话、灯、报警器等设备配备不到位对主责单位罚款1000元;

26、仰拱严禁半幅施工,中台、下台接腿两侧同时接腿且未错开,发现一次罚主责单位1000元,罚责任人200元;

27、隧道洞内未采用低压照明,对主责单位罚款500元,责任人罚款100元;

28、临边便道未设置防撞栏或护栏对主责单位罚款1000元;

29、隧道台车和钻孔台架未设消防设施、安全警示标志、限界灯、限高牌、护栏等对主责单位罚款500元;

30、监控量测点未布设或布设不合理对主责单位罚款200-

500元,责任人罚款100元;

31、压力容器未检测对相关责任单位罚款1000-3000元,责任人罚款100-300元,压力容器位置不合理、未设防护罩对相关责任单位罚款500-2000元;

压力容器操作工未持证上岗罚款100-300元;

压力容器维修运转记录不全,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300元;

32、边仰坡坡度不符合要求、危石未处理存在安全隐患,对主责单位罚款1000-3000元,责任人罚款100-300元。

33、洞内配电箱未上锁、无警示标志,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300元;

电线乱拉乱接,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300元;

34、扣压、拒收或拖延执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每起罚责任人300元,罚主责单位1000元;

35、挖孔桩施工井内未使用低压照明对主责单位罚款500元,责任人罚款100元;

36、挖孔桩孔口顶部未高出地面30cm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井口盖板不符合要求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37、挖孔桩出渣堆放于洞口附近造成安全隐患对主责单位罚款1000元,责任人罚款100元;

38、挖孔桩护壁未能及时接长造成安全隐患对主责单位罚款1000元,责任人罚款100元;

39、挖孔桩孔口施工人员未系安全带对责任人罚100元,对管理人员罚款100元;

40、钻孔桩桩口等未设安全防护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41、起重作业违反“十不准”,对当事人罚款200元;

42、墩柱施工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未设安全网、未设安全爬梯对主责单位罚款1000-5000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500元;

43、泥浆池未设安全警示牌,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44、桥梁施工现场未使用配电箱,采用插板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

电线乱拉乱接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

45、氧气乙炔瓶安全距离不足,对相关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

46、钢筋加工机具未按“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一接地”,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300元;

47、搅拌站未设置避雷设施,对相关责任单位罚款1000-3000元;

48、基坑深度超过6米无专项支护设计,边坡刷坡存在安全隐患,对主责单位罚款1000元,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基坑四周未设置警示牌和防护栏杆对主责单位罚款5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49、塔吊未安设避雷设备,未采取措施加固的,对相关分部罚款2000-5000元;

50、路堑边坡及隧道边仰坡地质与原设计不符,未及时进行变更处理存在安全隐患的,对相关责任单位罚款1000-30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300元;

51、隧道爆破施工、深基坑、脚手架、高大模板、深水作业、隧道瓦斯、岩溶、突泥涌水、施工用电等未制定专门的施工安全方案,对相关责任单位罚款1000-3000元,相关责任人罚款100-300元;

52、对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足,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300元;

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对相关人员罚款100-300元;

53、对监控量测、超前地质预报资料弄虚作假的相关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54、对洞门管理“八本帐”未及时正确记录的责任人罚款100元;

55、对未及时上报各类安全、质量资料的分部责任人罚款100~300元。

(二)施工机械

1、施工中各种大型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未持证上岗每人次罚款100元;

违章指挥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3、所有机械必须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安全操作规程),悬挂安全操作牌,未实行“三定”的机械不得使用,违者罚操作人员100元,罚主管领导200元;

4、严禁非操作人员动用机械,违者每人次罚款100元,罚施工单位500元;

5、手执电动机具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违者每人次罚100元,主管领导罚200元;

6、机动车辆严禁无证驾驶,违者每人次罚驾驶者200元;

7、非载人机动车辆,严禁载人,违者每次罚驾驶者100元,罚搭乘人员50元;

8、严禁酒后操作机械设备及驾驶各种车辆,违者每人次罚100元;

9、衬砌台车施工时,洞内通过车辆无专人指挥罚款100元;

10、大型机械设备无维修保养记录,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300元;

11、大型吊装机械施工时无专人指挥,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300元;

(三)施工用电

1、一切电照设备必须有合格的保护接零,严禁一线一地供电,违者罚责任电工100元,非电工操作对责任人及指挥者各罚款100元;

2、电动机械必须装设触电保护器,违者每台件罚责任电工100元,罚施工单位1000元;

3、电路布设严格执行临时用电有关规定,严禁乱拉、乱接电源和电气设备,每发现一处,罚主责单位200元;

4、严禁电工单独带电作业,违者罚当事人100元,罚指派人200元;

5、严禁保险丝以大代小或用其它金属丝代替,违者罚责任100元每次;

6、移动式电气设备必须用橡胶电缆做拖线,其他固定式电气设备及照明线路必须架空2m以上,电线与金属导体用绝缘材料隔离,违者罚责任人50元,罚违章指挥者100元;

7、每月对现场施工用电隐患未进行安全排查的,无排查记录的,对责任人罚款100-300元;

(四)防火、防爆

1、施工现场各类材料库必须配备足额防火器材,有标识牌,责任人,任何人不得挪用,违者按购置价格的10倍罚款;

2、配备的防火器材,要定期更换防火材料,检查是否失效,违者罚主责单位500元,责任人罚款100元;

3、爆破工应严格执行安全岗位责任及爆破程序进行爆破工作,违者罚款200-500元,罚施工单位2000-5000元。

4、爆破结束后,爆破员没有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地交回爆破器材库的,对主责单位罚款10000-30000元,对爆破员罚款1000-3000元。

5、爆炸物品在专用药库里与其他物品混存的。

对主责单位罚款3000-10000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300-1000元。

6、在爆破现场,由没有经过培训,无证操作者进行爆破,当班爆破员、爆破安全员不在现场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0

-2000元。

7、现场实际爆破参数不钻爆设计要求的,对主责单位罚款1000-3000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8、处理瞎炮没有设立警戒区的,在附近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相应的安全措施的,对主责单位罚款2000-5000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9、爆破器材库房,没有专人看管,交由无证人员看管的,对主责单位罚款20000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0-2000元。

10、爆破后,爆破员没有如实填写爆破记录的,对爆破员罚款200-500元。

11、出现利用爆炸物品作交易、丢失或留作自用的,对主责单位罚款20000-50000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0-5000元;

12、炸药库没有设置消防设施和防雷装置的,对主责单位罚款5000-20000元;

13、炸药库管理没有执行出入库验收、登记、记录。

没有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的,对主责单位罚款20000-50000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0-3000元;

14、爆破运输未采用专门防爆运输车辆,押运员未全程监督,对相关责任单位罚款5000-100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

15、因延迟上报公安机关炸药雷管领用数量而造成锁卡,导致无法领用炸药的,对相关分部罚款20000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0-2000元;

16、炸药库未设温湿度仪、防鼠网,对相关责任单位罚款500-2000元;

库管人员未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对相关责任人员罚款300-800元;

(五)既有线施工

1.在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围内进行施工的,未与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擅自动工的,对责任分部罚款5000~10000元;

2.《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安全措施)未经审批就进行施工的,对责任分部罚款5000元;

3.未参加由运输单位组织的施工协调会,对责任分部罚款3000元;

4.在营业线施工中,未按规定指派盯岗干部,盯岗干部不符合规定、未认真履行职责的,对责任分部罚款1000元,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5.没有合格的相应资质的施工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未经培训的,对责任分部罚款2000元;

6.施工计划未经审批,就擅自动工的,对责任分部罚款2000元;

7.不登记要点就擅自施工,超量、超范围和违章利用列车间隔施工的,对责任分部罚款2000元;

8.现场无施工负责人、无安全防护员,对责任分部罚款500元,对未持证上岗者罚款200元;

9.现场作业人员未佩戴防护用品,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10.作业人员未经考试培训合格上岗的,对责任分部罚款500元;

11.没有准备好必需的、充分的施工料具及其它准备工作盲目施工,对责任分部罚款2000元;

12.施工负责人(驻站联络员)未按规定要求提前40分

钟到站登记或未派驻站联络员的,对责任分部罚款1000元,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13.施工登销记不规范的,对驻站联络员罚款100元;

14.营业线旁进行机械作业,未做到“一机一人”专人

防护、未做到“车过机停”要求。

对责任分部罚款1000-3000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0元;

15.大型施工机械操作人员无操作证的,对责任分部罚款1000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16.营业线来车时路堑边坡施工,大型机械未停止作业

的,对责任分部罚款1000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

17.路材路料堆积于营业线护网内,施工结束后路材路料未及时清理出去的,对责任分部罚款2000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18.作业人员来车时未撤出网外避车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19.路堑施工边坡未作防护或防护不到位存在落石上道造成安全隐患的,对责任分部罚款2000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20.临近营业线施工便道养护差,存在安全隐患的,对责任分部罚款2000元;

21.未按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简化安全措施的,对责任分部罚款2000元;

22.施工工地压力容器没有通过相关机构安全鉴定的,对责任分部罚款2000元;

23.在高于营业线的临近道路上通行汽车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对责任分部罚款2000元;

24.营业线施工未对地下线缆进行调查,相关单位未进行交底,现场作业电缆未采取迁改或保护措施的,对责任分部罚款2000元;

25.临时施工道口未按规定办理手续,道口防护设置设施不全,未设专人看守的,对责任分部罚款5000元;

26.营业线施工未按规定设置防护的,对责任分部罚款1000元;

27.慢行施工未按规定设置慢行标志、标牌,或施工慢行牌与实际限速不一致的,对责任分部罚款1000元;

28.施工护网开口未按规定办理手续,施工地段护网开口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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