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向刘歆父子的易说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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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艺之文:
《乐》以和神,仁之表也;
《诗》以正言,义之用也;
《礼》以明体,明者著见,故无训也;
《书》以广听,知之术也;
《春秋》以断事,信之符也。
五者,盖五常之道,相须而备,而《易》为之原。
故曰“《易》不可见,则乾坤或几乎息矣”,言与天地为终始也。
[1]
这里,以仁、义、礼、智、信五常与五经相配,认为五经象五常一样,相须而备,更迭用事,皆以《易经》为其本原,因为《周易》能够与天地共长久。
《周易》何以有如此崇高的地位?
在刘氏父子看来,《周易》是讲宇宙人生根本原理的书。
五行志》记载,刘歆以为,“昔殷道弛,文王演《周易》;
周道敝,孔子述《春秋》。
则《乾坤》之阴阳,效《洪范》之咎徵,天人之道粲然著矣。
”[1]这是说,《周易》的阴阳学说是讲天人之道的根本道理的学问。
其《三统历谱》也特别强调:
“故《易》与《春秋》,天人之道也。
”(《汉书·
律历志》)[1]
正因为如此,刘氏在评论各家著作的时候,经常引用《周易》经传,作为评判学派思想的依据,以说明其学说的来源或特征。
仅以《七略》而言,其《六艺略》和《诸子略》就引证了八条,其余引证了五条。
如其评述书学则说:
“《易》曰:
‘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
’故《书》之所起远矣,至孔子纂焉,上断于尧,下讫于秦,凡百篇,而为之序,言其作意。
秦燔书禁学,济南伏生独壁藏之。
汉兴亡失,求得二十九篇,以教齐鲁之间。
讫孝宣世,有欧阳、大小夏侯氏,立于学官……”[1]这是认为,《书经》起源很远,是圣人仿效洛书而作的,到孔子加以整理编撰,成为百篇,并为之作序,说明整理《书经》的目的。
至汉代,其书亡佚,仅存二十九篇。
其评述礼学说:
‘有夫妇父子君臣上下,礼义有所错。
’而帝王质文,世有损益,至周曲为之防,事为之制,故曰:
‘礼经三百,威仪三千。
’”[1]这是引《易传·
序卦》文,说明《礼经》的起源,认为古代帝王各代都有所增减损益,至周代制定了《周礼》三百,《仪礼》三千。
三百,三千,乃举其成数而言。
其评述乐学说:
“易曰:
‘先王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享祖考。
’故自黄帝下至三代,乐各有名。
孔子曰:
‘安上治民,莫善于礼;
移风易俗,莫善于乐。
’二者相与并行。
”[1]这是以《豫卦·
象传》文解释《乐》的起源,认为先王观察豫卦“雷出地奋”之象,从而创作了音乐,用来提高人的道德境界,进之上帝,献给祖考。
自轩辕黄帝至夏、商、周三代,各有其乐,它对移风易俗,改善社会环境,有着巨大的作用。
其《三统历谱》解说《春秋》经说:
“经元一以统始,《易》太极之首也。
春秋二以目岁,《易》两仪之中也。
于春每月书王,《易》三极之统也。
于四时虽亡事必书时月,《易》四象之节也。
时月以建分至启闭之分,《易》八卦之位也。
象事成败,《易》吉凶之效也。
朝聘会盟,《易》大业之本也。
故《易》与《春秋》,天人之道也。
”[1]这是以《易传·
系辞》“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一段话,解说《春秋》经,并用来说明其《三统历》的理论根据。
中国古代历法,以夜半为一天的开始,以朔旦为一月的开始,以冬至为一年的开始。
以甲子日为推算年代的开始。
尤其重视历元。
所谓历元,就是用朔旦、冬至恰好是甲子日的夜半的那个时刻,作为推算历法的开始。
依据《三统历》的纪年法,十九年为一章,八十一章为一统,三统为一元。
一元之始当甲子日夜半朔旦、冬至,此即“易有太极”。
春秋二季,代表阴阳二气,春为阳中,秋为阴中,用来表示岁,此为“两仪”。
《春秋》书“春王正月”,乃体现《周易》的“三极之道”。
《春秋》于四时一定书其月份,此即《易》之“四象”。
“分至启闭”,指二分二至与四立八个节气,此乃《周易》“八卦之位”。
《春秋》中的事功成败,体现《周易》的“吉凶”之效,而朝聘会盟则体现《周易》所说的“大业”之本。
《易》与《春秋》如此一致,都是讲宇宙人生的根本原理。
所以说:
“《易》与《春秋》,天人之道也。
”
刘氏父子推崇《周易》和《春秋》经,而以《易》为最高,反映了他们的经学观。
其以《易》为五经之原,列于群经之首,充分说明汉代易学已经发展到非常显著的地位。
此种易学观的提出,标志着《周易》所提出的世界观,所阐发的理论思维,已经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尤其是学术研究的领域之中,从而也改变着人们的思维方式。
二《易》为立论之本
刘氏父子还将《周易》视为立论言说的理论基础,探讨天地间一切物事变化规律的指导思想。
如前所述,刘歆依《太初历》作《三统历》,即以《周易》为其理论根据。
三统之一元,即《周易》之太极;
一岁之阴阳即《周易》之两仪;
一年之四时,即《易》四象;
冬至、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八节气,即《易》之八卦。
其论月法、闰法说:
是故元始有象一也,春秋二也,三统三也,四时四也,合而为十,成五体。
以五乘十,大衍之数也,而道据其一,其余四十九,所当用也,故蓍以为数。
以象两两之,又以象三三之,又以象四四之,又归奇象闰十九及所据一加之,因以再扐两之,是为月法之实。
如日法得一,则一月之日数也,而三辰之会交矣,是以能生吉凶。
故《易》曰: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
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
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
”并终数为十九,易穷则变,故为闰法。
这是以《系辞》“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
分而为二以象两。
挂一以象三。
揲之以四以象四时。
归奇于扐以象闰,……再扐而后挂”,为月法的依据;
以“天地之数”章及天之终数九,地之终数十说明闰法的根据。
其中还以“参伍以变,错综其数。
通其变,遂成天地之文;
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
“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
八卦而小成。
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2]以及“乾之策”、“坤之策”说明章、会、统、元之数。
更以“参天两地而倚数”说明黄钟、林钟、太族等律吕之数的根据。
这些说法,都有近于牵强附会,但它充分表明,刘歆解说《三统历》及钟律,是以《周易》为其理论基础的。
其评述诸子之学,也以《周易》的理论为指导。
他们评论道家说:
道家“历记成败存亡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人君南面之术也。
合于尧之克攘,《易》之谦谦,一谦而四益,此其所长也”(《汉书·
艺文志》)[1]。
这是认为,道家的特点在于讲人君的统治方法,其主旨为君道无为,“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并以为这符合于《周易》所讲的谦谦之道。
他们评论法家说:
法家“信赏必罚,以辅礼制。
《易》曰‘先王以明罚饬法’,此其所长也”(同上)。
法家信赏必罚,与《周易》所讲的先王修明刑罚,整饬法律相一致,此乃法家的优长。
但又认为,法家以法治辅助礼制,这与司马迁所说的“一断于法”,是有区别的。
其评述兵家则引“《易》曰:
古者弦木为弧,剡木为矢,弧矢之得,以威天下”,以为说。
其评述天文者则引“《易》曰:
观乎天文,以察时变”,以为说。
评述蓍龟者则引“易曰:
‘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善于蓍龟。
’‘是故君子将有为也,将有行也,问焉而以言,其受命也如响,无有远近幽深,遂知来物。
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与于此!
’及至衰世,解于齐戒,而娄烦卜筮,神明不应。
故筮渎不告,《易》以为忌;
龟厌不告,《诗》以为刺”[1],以为说。
评杂占者则引“《易》曰:
占事知来”(同上),以为说。
如此等等。
值得称道的是,刘氏还依据《易传》“殊途同归”的观念,提出了“诸子十家相反相成”说。
其《诸子略》说:
诸子十家,
其言虽殊,辟犹水火,相灭亦相生也。
仁之与义,敬之与和,相反而皆相成也。
《易》曰:
“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
”今异家者各推所长,穷知究虑,以明其指,虽有蔽短,合其要归,亦《六经》之支与流裔。
使其人遭明王圣主,得其所折中,皆股肱之材已。
这是引证《系辞传》“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文,说明诸子之学各有所长,各有所短,“相反而皆相成”,既相互对立,又相互补充,可以补《六经》之不足。
并主张“舍短取长”,表现了一种对待学术的科学态度。
更有甚者,刘向多次上疏,皆随处引用《易》书文句,用来论述社会人事的得失成败。
其谏“营起昌陵,数年不成,复还归延陵,制度太奢”说:
“臣闻《易》曰:
‘安不忘危,存不忘亡,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
’故贤圣之君,博观终始,穷极事情,而事非分明……”[1]这是用《周易》“安而不忘危”的忧患意识,劝导君王原始察终,是非分明,不可奢华,乱起墓陵。
论薄葬则引“《易》曰:
‘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臧之中野,不封不树。
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
’棺椁之作,自黄帝始。
黄帝葬于桥山,尧葬济阴,丘垅皆小,葬具甚微。
……”这是以《周易》的学说,规劝成帝效法古圣贤之制,去坟薄葬,以俭安神。
其论“用贤人而行善政”则说:
“谗邪进则众贤退,群枉盛则正士消。
故《易》有否泰。
‘小人道长,君子道消。
’君子道消,则政日乱,故为否。
否者,闭而乱也。
‘君子道长,小人道消。
’小人道消,则政日治,故为泰。
泰者,通而治也。
”这是用否泰两卦之义,劝谏元帝信贤任能,要“坚固而不移”。
又说:
“贤人在上位,则引其类而聚之于朝,易曰‘飞龙在天,大人聚也’;
在下位,则思与其类俱进,易曰‘拔茅茹以其汇,征吉’。
在上则引其类,在下则推其类,故汤用伊尹,不仁者远,而众贤至,类相致也。
”这又是以《周易》文义论述帝王信任贤臣,则群贤毕至。
如此,就可以固太平之基,兴万世之利也。
刘向更为成帝献策,“援近宗室,亲而纳信,黜远外戚,毋授以政”,并用《周易》学说提出了保证这一策略顺利实现的具体措施:
‘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几事不密则害成。
’唯陛下深留意圣思,审固几密,览往事之戒,以折中取信,居万安之实,用保宗庙,久承皇太后,天下幸甚。
本传》)[1]
刘向在其著作《说苑》中,也多以《周易》学说立论,讲述社会政治生活的道理。
其论人君之动不可不慎的道理说:
“人君不直其行,不敬其言者,未有能保帝王之号,垂显令之名者也。
‘夫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则千里之外应之,况其迩者乎?
居其室,出其言不善,则千里之外违之,况其迩者乎?
言出于身,加于民;
行发乎迩,见乎远。
言行,君子之枢机。
枢机之发,荣辱之主,君子之所以动天地,可不慎乎!
’天地动而万物变化。
《诗》曰:
‘慎尔出话,敬尔威仪,无不柔嘉。
’此之謂也。
今君不是之慎而纵恣焉,不亡必弑。
”(《君道》)其论兵武军事说:
“司马法曰:
国虽大,好战必亡。
天下虽安,忘战必危。
‘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夫兵不可玩,玩则无威;
兵不可废,废则召寇。
昔吴王夫差好战而亡,徐偃王无武亦灭。
故明王之制国也,上不玩兵,下不废武。
‘存不忘亡,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
’”(《指武》)又论质与文说:
“凡古之卜日者,将以辅道稽疑,示有所先,而不敢专自也。
非欲以顛倒之恶,而幸安之全。
非其鬼而祭之,谄也。
是以泰山终不享季氏之旅。
《易》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盖重礼不贵牲也,敬实而不贵华,诚有其德而推之,则安往而不可。
是以圣人见人之文,必考其质。
”(《反质》)[3]。
所有这些,都向我们清楚地表明,在刘氏父子看来,《周易》乃其著书立说的理论依据,《周易》学说是其探讨各种问题的指导思想。
三人更三圣说
关于《周易》经传的作者,刘氏父子于《六艺略》中,明确提出了“人更三圣”说,在易学史上产生了深远影响。
其中说:
易曰:
“宓戏氏仰观象于天,俯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
”至于殷、周之际,纣在上位,逆天暴物,文王以诸侯顺命而行道,天人之占可得而效,于是重易六爻,作上下篇。
孔氏为之《彖》、《象》、《系辞》、《文言》、《序卦》之属十篇。
故曰易道深矣,人更三圣,世历三古。
及秦燔书,而易为筮卜之事,传者不绝。
汉兴,田何传之。
讫于宣、元,有施、孟、梁丘、京氏列于学官,而民间有费、高二家之说。
刘向以中古文《易经》校施、孟、梁丘经,或脱去“无咎”、“悔亡”,唯费氏经与古文同。
此段文字叙述了易学从产生到西汉后期发展的历史,有三点值得注意:
其一,提出“人更三对,世历三古”说,认为伏羲作八卦,文王重易作上下篇,孔子作《易传》十篇以解经。
其二,认为《周易》本为卜筮之书,所以秦始皇焚书,不毁《周易》,而传者不绝。
其三,认为汉代易学皆本于田何,后来分化为两大传授系统,即官方易学与民间易学系统,并分别表现为今文经学与古文经学的不同特征。
刘氏此说在易学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人更三圣”说是对历史上各种说的概括与总结。
战国时期成书的《易传》说:
“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于是始作八卦。
”又说:
“《易》之兴也,其于中古乎?
作《易》者,其有忧患乎?
”“《易》之兴也,其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
当文王与纣之事邪?
”[2]疑《周易》作于殷、周之际,但尚未确言为何人所作。
至司马迁《史记·
太史公自序》方云:
“余闻之先人曰:
伏羲至纯厚,作《易》八卦。
”“西伯拘羑里,演《周易》。
”以为伏羲开始画八卦,周文王推演为六十四卦,并作了卦爻辞。
其《孔子世家》又云:
“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说卦》、《文言》。
”[4]刘氏父子加以概括,在易学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人更三圣,世历三古”说,遂成为后儒有关《周易》作者的基本认识,影响深远。
近代以来,随着新史学的兴起,此种说法,逐渐被人们所否定。
但“人更三圣”说也有其合理的因素,即认为《周易》经传非一时一人所作,而是陆续形成的著作,认为卦爻辞的形成同周王朝的建立有着密切的关系。
这对于探讨《周易》的形成和发展,将《周易》经传放在不同的历史时代加以研究,是有启发意义的。
其关于《周易》传授的说法,也大致符合汉代易学发展的情况。
据《史记·
儒林传》和《仲尼弟子列传》记载,孔子传《易》于鲁人商瞿,经六世传于齐人田何,汉兴,田何又传于杨何。
《汉书·
儒林传》说:
“田何以齐田徙杜陵号杜田生,授东武王同子中,洛阳周王孙、丁宽,齐服生,皆著《易传》数篇。
同授淄川杨何字叔元。
”[1]又说,丁宽授《易》于同郡田王孙,田王孙又传于施仇、孟喜、梁丘贺,于是“《易》有施、孟、梁丘之学”。
其中,孟喜传《易》于焦延寿,焦又影响京房,于是“《易》有京氏之学”。
费直“长于卦筮,无章句,徒以《彖》、《象》、《系辞》十篇解说上下经”。
高相“治《易》与费公同时,其学亦无章句……高费皆未尝列于学官”[1]。
这与刘氏所说的易学传授系统是基本一致的。
但《汉书·
儒林传》还依据刘向说提出了另一种说法:
“至成帝时,刘向校书,考易说,以为诸易家说皆祖田何,杨叔(何)、丁将军(宽)大谊略同,惟京氏为异党。
焦延寿独得隐士之说,托之孟氏,不相与同。
”[1]这又是认为,京房易学独树一帜,与田何一系的易学不同。
此说虽与上述所说相出入,但必有所据。
刘氏关于易学传授系统的论述,为后人探讨汉易的发展,提供了较为可靠的线索,也是对易学史的一个贡献。
四太极元气说
刘氏父子在易学史上的另一贡献在于,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太极元气”说。
律历志》记载,其论述律吕说:
太极元气,函三为一。
极,中也。
元,始也。
行之于十二辰,始动于子。
参之于丑,得三。
又参之于寅,得九。
又参之于卯,得二十七。
又参之于辰,得八十一。
……又参之于亥,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
此阴阳合德,气钟于子,生化万物者也。
这段话包含三层意思,一是说,太极就是元气。
三指天地人,太极在尚未分化的阶段即包含天地人生成的元素而为统一体,所以说“太极元气,函三为一”。
太极与元气合为一个概念,就表示太极即是元气。
因此,其《三统历谱》又说:
“太极中央元气,故为黄钟。
”[1]二是说,太极元气运行于十二辰(即十二个月)之中,即万物生化的过程。
三是说,此万物生化的过程,也即阴阳二气交互作用,运动变化的过程,故云:
“此阴阳合德,生化万物者也。
此说的提出,在易学史和哲学史上都有重要意义,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
其一,确立了太极即为元气的学说。
太极元气说并不始于刘氏父子。
“元气”这一概念,始见于《淮南子·
天文训》:
“宇宙生元气。
”(《太平御览》卷一引)以后,纬书中多讲“元气”,并将它与太极联系在一起。
《易纬·
乾凿度》论述卦象和宇宙的起源说:
“夫有形生于无形,乾坤安从生?
故曰有太易,有太初,有太始,有太素也。
太易者,未见气也;
太初者,气之始也;
太始者,形之始也;
太素者,质之始也。
气形质具而未离,故曰浑沦。
浑沦者,言万物相浑成而未相离。
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循之不得,故曰易也……”[5]这是将世界的发生和乾坤两卦的形成分为四个阶段,即太易、太初、太始、太素阶段。
太易是气尚未产生的阶段,所以下文说:
“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循之不得,故曰易也。
”“易”指太易。
太初是气开始产生的阶段,太始是形开始形成的阶段,太素是质开始形成的阶段。
此三者气质具备,混而未分,所以称为“浑沦”。
此“浑沦”的阶段,即是太极。
这虽然没有明说太极就是元气,但以太极为气混沌未分的状态,即汉代人所说的元气。
所以又说:
“天门辟元气,易始于乾也。
”是说,元气分化出阴阳二气,也就有了乾卦之象。
《河图·
括地象》也说:
“易有太极,是生两仪。
两仪未分,其气混沌。
清浊既分,伏者为天,偃者为地。
”[5]这说明,《易纬》已经具备了以太极为元气的说法。
刘氏的“太极元气”说,即本于此。
其“元气函三为一”说,即是对《易纬》太极含有太初、太始、太素三个阶段的高度概括。
这样,通过刘氏的太极元气说,就明确地赋予了太极以物质实体的涵义,使易学中的太极说,具有了原初物质的意义,对后来易学哲学的发展起了很大影响。
此后,围绕着太极问题,或以太极为世界本原,或以太极为世界本体,展开了长期的辩论。
其二,进一步发展了汉易的阴阳二气说。
刘氏父子以阴阳合德,二气交互,运行变化解释万物的生化过程。
其解释“六律六吕”说:
“黄钟:
黄者,中之色,君之服也;
钟者,种也。
……故阳气施种于黄泉,孳萌万物,为六气元也。
以黄色名元气律者,著宫声也。
宫以九唱六,变动不居,周流六虚。
始于子,在十一月。
大吕:
吕,旅也,言阴大,旅助黄钟[宣]气而牙物也。
位于丑,在十二月。
太族:
族,奏也,言阳气大,奏地而达物也。
位于寅,在正月。
夹钟:
言阴夹助太族宣四方之气而出种物也。
位于卯,在二月。
姑洗:
洗,絜也,言阳气洗物辜絜之也。
位于辰,在三月。
……亡射:
射,厌也,言阳气究物而使阴气毕剥落之,终而复始,亡厌已也。
位于戌,在九月。
应钟,言阴气应亡射,该臧万物而杂阳阂种也。
位于亥,在十月。
”[1]这是以阴阳二气的消长和循环配十二律,解释一年四时的变化,也是对京房和《易纬》阴阳二气说的发展。
所以其下文又说:
“故阴阳之施化,万物之终始,既类旅于律吕,又经历于日辰,而变化之情可见矣。
”[1]充分体现了汉易的基本特征。
五
卦气说
据《汉书·
五行志》和《律历志》所提供的材料,刘向、刘歆父子易学的一个重要特点,是讲卦气说。
如其解释《春秋》隐公九年“三月癸酋,大雨,震电;
庚辰,大雨雪”说:
刘向以为周三月,今正月也,当雨水,雪杂雨,雷电未可以发也。
既已发也,则雪不当复降。
皆失节,故谓之异。
于《易》,雷以二月出,其卦曰豫。
言万物随雷出地,皆逸豫也。
以八月入,其卦曰归妹。
言雷复归入地,则孕毓根核,保藏蛰虫,避盛阴之害;
出地则养长华实,发扬隐伏,宣盛阳之德。
入能除害,出能兴利,人君之象也。
(《汉书·
五行志》)[1]
这是引孟喜卦气说,以二月为豫卦内用事,“雷乃发声”;
八月为归妹卦内用事,“雷乃收声”,解说《春秋》经三月(正月)大雨雪、雷电震之灾异现象。
“于《易》巽为风为木,卦在三月四月,继阳而治,主木之华实。
风气盛,至秋冬木复华,故曰有华孽。
”[1]此是本于京房与《易纬》八卦卦气说,以巽卦主立夏,位在四月。
此时阴始顺阳,“继阳而治”,所以木将华实。
刘向《洪范五行传论》也主十二消息卦说。
其释《春秋》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陨霜不杀草”说:
刘向以为今十月,周十二月。
于易,五为天位,君位,九月阴气至,五通于天位,其卦为剥,肃落万物,始大杀矣,明阴从阳命,臣受君令而后杀也。
今十月陨霜而不能杀草,此君诛不行,舒缓之应也。
又释《春秋》定公元年“十一月,陨霜杀菽”说:
刘向以为周十月,今八月也,消